相亲记

以前看时尚杂志也就是看看画,近来闲,细读了一本,发现这些读物真是万恶之源,幸亏大多数读者都是消遣而已,没怎么当真。他们不仅图文并茂地推介名贵奢侈品,还鼓励大家花3个月的薪水买一只手袋,理由不仅是享受品位,更可以通过刺激消费欲望来自强不息:多花所以要多赚,为着升职加薪,不得不斗志昂扬地拼杀。但是能有多少份工作可以一年将工资翻几番呢?那种令人敬畏的名牌商品,只要拥有了一件,就欲罢不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简难,真是一条漫漫不归路。所以千万要保持健康的心态。这个世界眼花缭乱,有风景为什么不看?看看也就罢了,量力而行,无谓把自己逼上绝路。但是猪肉可以不吃,猪却不能不认识。换句话说,你可以在橱窗外看着max mara说:哎呀,买不起啊,一件小礼服5000元,简直伤天害理。我就看不得有些人站在名店里撇着嘴说:就这东西?我们家楼下10块钱两件。骄奢淫逸固然不好,鸡贼过头更让人难堪。一个朋友给我讲起她最近遇到的一个男人,让我觉得女人真是没前途。

依莎贝姐姐早就总结过:单身女性,碰到的光怪陆离的男人特别多。这一位,三十几岁,国营大公司里的中层管理干部,也算有房有车。第一次见面,介绍人帮他们约在星巴克。不知是喝不惯咖啡还是嫌浪费,半路他就打来电话要求改在麦当劳。不是我说,麦计真不是一个男女接头的好地方,大家几十岁的人,屈就地挤在塑料卡座里,周围嘈杂不堪,连正牌夫妇谈论家常都很吃力,何况素昧平生的男女相互试探。

第二个周末,男方又打来电话,说刚加完班,还没吃饭:“你们家有速冻饺子么?我这就过去。”朋友纳闷了,这是刚认识的人么?怎么就那么不拿自己当外人呢?
朋友几番推托,终于将约会改成看电影。晚上在小饭馆吃了一顿家常菜,送到家门口,男方说:“哎呀,刚才吃了什么咸东西?口渴得很!你不请我上去坐坐喝杯水?”

朋友骇得几乎夺车门而出。又不是廿八的小伙子,怎么会急色成这样?大家都是妈生的,我对人的生理欲望倒是持宽容态度。但就算是出于对女方的尊重,多少您也得铺垫一下吧?吃吃晚餐,泡泡酒吧,为着酝酿情绪,都是必要的过场,这样急火火地往家里赶,不外是为着省钱,又不是花不起,真叫人鄙夷。居家过日子,都不容易,谁也没嫌弃速冻饺子寒酸。但和阁下并不是很熟,很不必整得这么家常。

朋友慨叹,现在的女性,对象真是不好找,有可能性的只剩人口的5%,抓一把吹吹,其中90%还都是速冻饺子。我劝她千万莫要将就,要想做长久夫妻,人生信仰倒不急着统一,吃饭穿衣最好品位一致,国共两党可以求同存异,速冻饺子和芝士蛋糕,才真是半天也过不下去。

但这些说到底都还不是品德缺陷,让老辈人听了,说不定还嫌我们好高骛远,不切实际。此男发来的最后一个短信,才真正让我这厚道的朋友痛下杀手:章小惠的《桃色》你看过吗?来一起看啊。

看看,连旁敲侧击都不耐烦,干脆开始生扑了。这回又让依莎贝姐姐说着了:又不打仗,谁是坏人呢?还非得杀人越货么?

这样的人,真该在脸上盖一个戳,警示天下女性。

寻找一九九几:18

第二天我把那些个报告捧到老板办公室,她却出差去了。我问秘书:“不是说今天开会讨论吗?”秘书道:“好象是南京一块广告牌子出了什么事,临时和妮娜一起走的。”我点点头。她老人家越来越无厘头了,天子脚下这许多大事她且不去管,倒为一块牌子奔波起来。不过老板与我们组的妮娜是出了名的姊妹花,一贯有说有笑,同进同出实属平常。我才不理这些事,她们不在,我正好休养生息。为了做那几个报告,熬得我眼袋比眼睛大。

从茶水间倒杯咖啡回来,桌上电话的留言灯又在闪。我至厌恶留言这件事,明明不在,就是躲不过。而且经常遭人诬陷,“我给你留言了,你怎么会不知道?”死无对证。为什么不肯发E-MAIL?在街上想起什么来掏出手机就拨到你的信箱,太方便了,简直上瘾。有时和老板一起出差,亲眼见到她在等飞机,等出租,甚至等上菜时,一无聊就拿出电话来留言。有的同事更绝,什么事都留到晚上说,有气无力,留言后报时:12点18分。以示她比谁都辛劳。

五条留言有四条是老板留给我的,她让我把写好的报告发给妮娜。为什么呢?妮娜和我是平级的,负责不同的项目。不过我是那种不爱刨根问底的人,老板说什么,做就是了,她总有她的理由,就算她失心疯,也不管我的事。我即时把报告发出去。顺便察看今天的邮件。我的生活就是由收信——发信,开会——散会,登机——降落组成的。每天回复完这些电邮,基本上大半天已经过去。

没料到今天有新闻:老板发了一封声明,宣布妮娜即日起升任经理。我楞了。怎么也不该轮到她。学历不够,能力不够,在外企工作这许多年也并没有学会几句英文。这妙人,洋老板在下面坐着,她是敢在上面讲中文的。工作倒是够勤力,但是现在我们并不是在选举劳动模范。我这下明白了为什么我的报告要先发给她。我倒并不是希罕这个经理位置,不过是升一级,也许长千把块钱工资,离搬到单间里还很远,不过仍是坐在蜂巢里,没有特权,没有秘书。但我的双颊还是火辣辣地烧起来。不是愤怒,是难堪。不久会有同事端杯茶到你面前议论这件事,愤愤地站在你这一边,说凭什么升她?我真怕伊们那种“我为你不值”的表情,倒象是我真的想不开,十分窝囊。

不久老板和妮娜有说有笑地出差回来,还特意找我去办公室谈话,“安,我一直很认可你的表现,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有很大的potential,在这个team一定会有好的发展。妮娜比你早来两年,很有经验,多和她合作,你能学到很多东西。”我象挨了一个大嘴巴,还得强笑着表示赞同,加多少工资也不能抵消这样的折辱。

幻听

昨天一边上网一边看电视,光听声不看画,NISSAN的电视广告结尾说: “NISSAN,SHIT the future!”(尼桑,狗屁未来!),吓得我不轻,心说电视都到了这个尺度了?赶紧抬头一看,原来人家是:SHIFT_ the future。我闹这幻听的毛病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什么挺好的话听到我耳朵里老没个正经呢?照弗洛伊德的理论,我肯定是有某种情意结。

以前听流行歌曲,就经常一厢情愿地听错歌词。黎明早期有个hit歌,叫“相逢在雨中”,国语版是曲佑良的“错觉”。我在电台听见,跟同学说:“还是国语版猛,真敢写,居然敢叫‘辍学’,真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后来发现弄错了,不过是个怨男情歌,马上兴味索然。陈升的“别让我哭”,最后一句是:“情人岂是可以随便说说而已”,我那时候正被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袭,顺理成章地给听成了“情人其实可以随便说说而已”,还觉得满有道理;陈升还有一个著名歌曲叫“summer”,到我这儿成了“Farmer”了,我还说呢,小布尔乔亚的感情问题还没有解决,怎么就关心起贫下中农来了……

生活中也如是。我经常问别人,你说什么?人家回答:我没说话啊刚才。明明听见,恐怕是心里有鬼。期待着发生点什么,才会疑真疑幻。我做人倒一直没有那么兴头,通常是生怕漏听了什么误事,有点强迫症的先兆。可是我们以前真有那样的女同学,蒙隔壁男同学跟她借了一块橡皮,要反复思量一晚上,总疑心人家别有用心,话里有话。心里太想了,恨不能要“借你耳朵说爱你”。

我司的小秘书,最近被个老女人折磨得精神错乱。常常跳着脚跟我抱怨,气忿忿地说:“我心说了——”我打断她:“你没有‘心说’,你刚才已经说出来了。”她用手捂着嘴,眼睛睁得溜圆:“啊?!我跟她说了?这可坏了,我气得都出现幻觉了!”所以有时候我真怕把一件事翻来覆去地放在心里想,唯恐一个不留神冲口而出。

太爱或太恨,都难控制,即便守口如瓶,眉梢眼角也会出卖你。混不吝的人,又有点二百五。只有到了一定江湖地位,才可以假装听不见别人说什么。

菜上错了

菜上错了,离的近的赶紧夹了几筷子,服务员发现得也快,赶紧端走了.大家都说要是直接端别桌上可够……文生这时不紧不慢得说:”都是朋友,谁嫌谁呀.”

寻找一九九几:17

林向东问我:“想什么呢?表情阴恻恻。”

我说:“干脆结婚算了。”

他楞住了。

“看把你吓的。”我坐起来。

他拽住我:“站住。”我轻轻挣脱他,“我饿了,我要去找吃的。”看,不过是饮食、男女。

“这可是你说的。”他依旧抓着我的肩膀。

“干嘛呀,”我诧异地笑了,打掉他的手,“和你说着玩儿的,讹你还等这会儿?”

“你小丫的,”他笑着骂我,“说说就没正经。算我讹你成不成?”

“你拿什么讹我呀。既没有青春肚子里也没那块肉。”我和他嬉笑怒骂,来得个熟练。咱二人越来越像兄弟姐妹,再这样下去想不分手都不行,在一起时会有乱伦的感觉。

而且他现在也并不止我一个相好,一个叫什么什么兰的小姑娘,好象还是一个挺怪的姓。别问我怎么知道的,现在除了我,谁还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并没有生气,他又不是傻子,找个心不在焉的女朋友够冤的了,何必还在我这一棵树上吊死。

我很惭愧,明明都不相爱了,还各怀鬼胎地在一起,不外是为了消遣,利用彼此。

这些天公司里沸沸扬扬,盛传总监要易主。秘书们最担心,每日捧个茶杯窃窃私语。我照例忙碌得没有时间与力气去关心人事。生活中唯一的乐趣是出粮日出去喝个酒,或是给自己买件衣服,然而买了又懒得穿,商标也不剪就挂在衣橱里,每日还是穿那件旧毛衣,或黑西装。闷闷闷闷闷。

这天公司开会,终于非正式地宣布新总监将自香港调任。我面无表情地合上笔记本走出会议室,谁做老板还不是一样做活计?我们这些小卒子切勿操心这些事。

然而我的经理很兴头,急急地召集我们开会,准备各种大部头的报告,预备新老板来了进行汇报演出,我做得头晕眼花,心里很疑惑这种功夫够不够讨好,也只得言听计从,完了晚上还要加班打印装订成册,整个办公室被我搞得像第比利斯地下印刷厂。

最后其他人都走了,空气里弥漫着油墨的怪味,终于彩色打印机没了墨,复印机卡了纸,电脑死机。一切的一切都坏了。我心安理得地关上电源,下楼买个三明治,没想到碰见黄凡,我有点尴尬,还好他和女伴在一起,看样子象是女朋友,但他也并没有给我介绍,我们寒暄了几句。本来我是打算喝杯咖啡的,现在也只好装作赶时间的样子拿了三明治便走,黄凡说:“你怎么还是那么忙。”是啊,人家还以为我多受老板的器重呢。

张家明打电话给我,他在三里屯喝酒,问我要不要来,我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几分酒了。看见我就埋怨,“每次见你都一副鬼样子,虽然我不是你男朋友,也别太欺场了。”我自顾自叫了TAQUILA SUNRISE,他还在咕哝,“最损也把头发梳一梳呀。”我笑着拿纸巾盖住酒杯,“砰”地在桌面一顿,细细的泡沫浮上来,我象喝解药一样喝下去。张家明看着我,“你太粗鲁了。”

我耸耸肩,“我又不是你女朋友,何必讨好你?”

张家明忽然笑了,“我有点好奇,你在你男朋友面前是什么样子的?”

“穿透明睡衣,天天跳肚皮舞、马杀鸡伺候他。”

张家明一口啤酒呛在喉咙,“高兴啦?”我白他一眼,“非得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才叫快乐。”

他笑了一阵,又沮丧起来,“罗安,你就是没有正经。”

我没有正经?因为我不当众表演七情六欲,我就是没有正经。我叹一口气,低声说,“张家明,失了恋借酒装疯不叫正经,叫肉麻。”

张家明跳起来,“谁告诉你我失恋?”

我耻笑他,“100个人失恋99个人都你这样子。你多大了,张家明?说出去你也是一个MBA,月入三万元你怕找不到老婆?我都没哭,你急什么?”

“这是两回事。”

“我知道,年近三十,反而特别想谈恋爱,因为再老就真的没力气了,抓住青春的尾巴。”

张家明怔怔地问:“什么?是这样的吗?是我想恋爱,不是我爱她?”

这个问题简直比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更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