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不了的孤独

布鲁斯半岛

值得泡一夏天的布鲁斯半岛

小时候看过一些文章,说孤独和寂寞不是一回事。真正强大的人都是不怕寂寞的,而曲高和寡的人即便在人群中也是孤独的。等等等等。

我其实完全唔明他们系度嗡紧乜。我只知道我小时候更愿意一个人待着,岁数越大就越喜欢凑热闹。不过也分什么场合:一个人在家我是不怕的,看电影看书买东西办事也不用人陪。但是有两件事我特别介意一个人做:到饭馆吃饭,和游山玩水。前者有时候还不得不做,后者可免则免。

我知道不管身边有几个人,那副风景都不会变。但我每次去旅游都属休闲派,最主要路上开心,终点不那么重要。即便是世界遗产级别的山水,一个人流连也有点像负气似的。有的时候连两个人结伴也嫌太冷清,尤其是露营这件事。我在国内的时候,觉得帐篷这东西属于天书奇谭,而家又不打仗,干嘛非得风餐露宿。来加拿大以后去看了一个户外活动展览,才知道在野外其实也可以不必委屈自己。战战兢兢地买齐设备去试了一次,发现公园营地管理有条不紊,淋浴间洗衣房应有尽有,夏天营地往往爆满,傍晚玩耍回来家家烧烤美味,林子里炊烟四起,我第一次见这阵仗还以为起了森林大伙。我们从最早的传统项目烤烟肉烤鸡翅烤土豆,发展到了梅菜扣肉面条、烟肉卷带子、煎蛋炒菜以及火锅等新产品,吃完了去结伴去淋浴间洗澡抹香香,等人的时候还在星光下顺手敷个面膜,回来自熊熊篝火地下夹出几个番薯,伴着啤酒香喷喷吃下去,然后刷牙抹嘴躺在席梦思一样的充气床垫上睡觉——您终于看明白了,咱们这不叫玩耍,咱们这叫野炊。

这样的生活让人想起学生时代的夏令营。有一次我们嫌营地人多,划了6、7小时船穿过两个湖一条河道去荒无人烟的小岛上支帐篷。傍晚时分那倒是天地玄黄四下无人水天一色倒影涟涟,美是真美的,可咱两夫妻在火堆旁一人举一只长叉聚精会神烧烤一只鸡全翼,忽然觉得分外凄凉。这种事是要由情窦初开的孤男寡女来做的,一旦双方无话可说,马上就似上演《CAST AWAY》。晚上躺进帐篷里,远处传来一声狼嚎,我麻木地想,这换了浪漫男女,女孩该嘤咛一声扑到男孩怀里了吧。只可惜我早已扑不动了,倒是能清清嗓子也嚎一声跟它遥遥呼应。

也不是人人像我们这样庸俗不堪,在渡口出发时候,碰上一对四十往上的夫妻,他们说要往连绵的湖区去七天,一路宿营,一叶独木舟载重有限,他们也不过只带了两只大背囊一个防水袋。我忍不住问:“前面还有补给站么?”他们似知道我想什么,拍拍背囊微笑道:“没有人烟了。食物已经带齐。”开什么玩笑,变魔术么。我一晚上的吃的肉都放不下。

这次去布鲁斯半岛,我们和汪大夫一家,两帐篷两车挡雨棚+遮阳伞,还领着两岁以下小童两只,占下两块营地,热闹如四合院。隔壁一个法裔独身女子,支起一顶小小专业帐篷,早出晚归,炊烟不举,每天跟我们友好地笑笑。开初我们揣测她不过是邻省的魁北克人,后来才知道原来竟真的来自法兰西。第三天我看她利索地拆帐篷,所有营具收起来放入一只中型登山袋,实在忍不住问她怎么来的,她说:“坐巴士啊。喏,就是那种黄色校巴。我这会子去潜水,下午就回多伦多了,休整一天再往阿公谨省立公园。”我在中国时也经常见这种形单影只的背包客,简直像苦行僧一样,是不是欧洲人都特别能享受孤独?

这种没烟火气的孤独太高太远。我可消受不了。当初在国内也嫌人多车挤,在加拿大待了两年又闷出鸟来,有朝一日回国,非约上几十人呼啸着出去玩不可。

布鲁斯半岛的风力发电站

布鲁斯半岛的风力发电站

谁问你这个了

体检的时候,医生循例问:“最近吃的怎么样?”
我自信地挺起胸膛,刚要说“能吃能睡……”
医生看着我呼之欲出的口水,赶紧加一句:“吃得健康吗?”

我马上颓了:“除了水果蔬菜差点儿,别的……都还行。”
医生敲着桌子:“我问的就是这个!”

人人都爱说英语

我有一个朋友在温哥华,同我说:“住了两个月,还一句英语没说过。”我相信她。加拿大华裔甚众,尤其在华人聚集区,如果只涉及日常生活,会讲普通话已经足够。稍谙粤语更佳。语言完全不是问题。

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说英语。中国人同中国人说英语。中西混杂的场合倒也罢了,为表尊重,不应用方言开小会,但是同胞对同胞,仍用英文对话、写信:OH MY GOD, COME ON GUYS, WHAT’S UP DUDE……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意结。大概是觉得在西人的地头,理应说人家的语言,只要说英语,就等于融入了西人社会。又或者是为了时时刻刻练习英文……国人学习英文真勤奋,从娃娃已经抓起,在学校自发组织英语角,同学之间以英文问好。会说英语是职场必备技能,每次去外企面试,都要与考官用英语问答一阵,即便该办事处一个外国员工也没有。英语说得流利与否,其实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然而大家还是迷信英语。日前陈冠希出来道歉,大家除了赞他帅,就是交口称赞他英语好——伊是温哥华出生的加拿大人,英语是母语好哇?

我也算半个学英语出身,所以可能意识不到随时随地学英语的迫切性,大概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而且同很多人一样,我也有说话夹英文单词的坏习惯。在我看来,这不表示英文好,只能说明英文还不够好,或者中文不够好,未能中西融汇贯通。唉,慢慢改吧。有些专业词汇,先知道英文,很难翻译出原味,说惯了脱口而出也不算死罪,但是尽量别同香港人学:搭TAXI,食LUNCH……人家曾经是殖民地,积习难改,你有什么藉口?

最有趣是有些人学英语学得走火入魔,中文还在,语法全都乱了。以前我有一个同学,请了一星期病假,返校时同学关切地地问:“没事儿了吧??”她说:“已经好多了,谢谢你问起。”又我曾致电一间外企办事处,对方彬彬有礼地用中文答:“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害得我险些儿忘了人话该怎么说。

常年在外企里面工作,说话夹几个英文词,和起英文名字一样,是挺难避免的,不必赶尽杀绝。只是行行好,别连长城都说GREAT WALL,俏江南都写成SOUTH BEAUTY。我只遇到过一个强人,坚持说一嘴京片子,人人都管销售叫“SALE屎”,只有他拿着合同问:“馁个业务员儿?这是馁个业务员儿的单子?”

咱不能不让人说英语。或许人家英语真的很好,好到超过自己的母语,一定要说,不说痒痒。可是语法混乱、发音可疑的人,就不必折磨彼此了吧。我曾经有一位销售同事,开会时最爱跳出来抨击其他部门,且喜用乡音浓重的英语,一次指着我鼻子问:你们这个不烂的,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不烂的,作为一个不烂的……

我一边躲着四溅过来的吐沫星子,一边小声问同事,什么东西烂了?

侬猜一猜他到底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