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问这种送命题

 亲戚家的孩子最近谈恋爱了。经常在网上求救。卧槽我女票又在问我问题了! 在线求答案挺急的。我以为问的是“我和你妈同时掉在海里你救谁“这种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的千古矫情题,结果不过是问他”这双靴子好不好看“。

这种问题,如果是在闺蜜之间,那简直可以热火朝天地聊两个小时,最后以互换十个淘宝链接结束一个愉快的晚上。然而拿来问情商和审美双低的直男男友,这就是一道送命题。

傻子都知道,不好看是万万不能直接说的,然而说好看就对了吗?你还有没有点原则?

”这双啊,鞋头形状有点怪吧?“你懂什么,直男审美!

“你穿什么都好看。”你敷衍我啊?

“现在穿这个毛靴子有点热吧?冬天都快过去了。”我说要买了吗?花你钱吗你上来就DISS?

“买买买!”买你妹啊这是巴黎时装周新款,还没上市呢。

这种对方注定接不住的话题,原本无害,但是尬聊下去往往都是一肚子不痛快。往往就是女朋友截图发到微博,“分享一个奇葩宇直男友”。

现在好想特别流行这个,发十个近似色口红给男朋友,让他分辨色号;发一个新奇美容蛋的照片,让他猜有什么功效。故意看男友们出丑,然后聚在一起吐槽。

如果非要把这个举动往善意的一面想,可能这些女孩在骂男朋友是“宇直”的时候,戏谑中还是有一点小安心的。毕竟女孩子找对象谁也不希望对方是弯的。这种心理直接对应了对同性恋表露出莫大兴趣的“腐女”角色定位。是一种对两个群体都不怎么尊重的轻佻态度。

可能是近代女性被父权社会欺负得狠了,近年来女性主义觉醒抬头,在社会上虽然未能做到跟男性真正平起平坐、同工同酬,但是特别喜欢有意无意在气势上压男人一头,包括嘲笑他们和折磨他们。然而这对女性崛起真有帮助吗?并没有。你们整天谈论的,还不是男人。

抛开严肃的社会意义不谈,你们开心就好。但是这么做真的开心吗?扮靓、购物都是有趣的事情,有趣的事情,难道不是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做,才更有趣吗?跟闺蜜聊着一季新的时尚潮流,难道不比跟男朋友聊更靠谱?还是说自从你有了对象,你的宇宙里就只有他一个,万事万物只能与他一个人分享?说实话,你男朋友要是能火眼金睛分辨出南瓜色、焦糖色、脏橘色,对十种化妆刷的尺寸功用如数家珍,恐怕你也不是很开心吧。

男女天生兴趣点有所不同,这个很正常,不说明任何人心智有问题。在这一点上,不得不说男人还是比女人要拎得清,看球,找哥们;打游戏,找哥们;喝酒,冒着被女朋友削的生命危险找哥们儿。这种目标受众细分的方式再正确也没有了。而女朋友,还要骂人家渣男。每时每刻都陪着你就不是渣男了,你的安全感,还真的只有花生米那么大。

男女有别

周末小V跟男朋友去逛街,看到一家店写着“清仓减价”,高兴地冲了进去。商店里有两只供客人歇脚的沙发,小V男友赶紧抢一只坐下。对面另一只沙发上的男人朝他会心地笑了笑,小V男友于是也笑,并且耸耸肩,做一个同病相怜的表情。

这样的情景再常见不过了,好像每个逛商店的女孩后面都跟着一个垂头丧气无可奈何的男友,他们脸上表情的痛苦程度和交往时间成正比:刚升级为男友的人往往还能强打精神,关系稳定的正印男友就开始理直气壮地烦躁,至于结婚以后……他们就好假装不认识你了。

也许女人是比男人更爱逛街,但你不觉得他们这种忍辱负重的姿态也很无聊吗?如果不为了陪女友,难道尊驾就一辈子不进商场?那么阁下从头到脚一身行头乃至里面的内裤袜子,都是打哪儿来的呢?哦当然很多男人是不需要自己操心的,单身的时候有老妈罩住,有了女朋友就交由她全权打理,于是一到失恋的空窗期就开始拖泥带水鞋脱袜甩。衣衫不整这件事,发生在爱因斯坦身上是可以被原谅的,普通人生活不能自理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儿。

通常我们贴在男女额头的标签是:女人喜八卦、嗜打扮、天生购物狂;男人爱看球、好摆弄电器、不爱做家务……但这些都是硬把人装在套子里的刻板偏见。尤其是现在这个中性时代,男女之别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泾渭分明,会做几个拿手好菜的男人多了,能拎起钻头修理家具的女孩也不是没见过。其实男人并不像他们说的那样痛恨逛街,逢女友替他们挑选西服鞋子的时候不知道多配合多认真,一般地也知道挑三拣四顾镜自怜,只是到了女装部才蔫下来,头晕眼花腰酸脚麻百病丛生,坐在一边掏出手机玩游戏,一边随口敷衍道:“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第二天跟哥们同事抱怨:昨天陪女朋友逛街差点逛掉半条命。担保会得到对方的同情。

男人需要这种无伤大雅的借口去抱怨女友,以示他们的粗犷与大度:真男人绝不能婆婆妈妈地喜欢逛商场,而好男人是可以牺牲自己去迁就女友的。连上海男人都学会做好做歹地说:“平时天天上班,到了周末当然要陪女朋友买买东西的呀。”——死活就不肯承认自己也爱轧马路。

姑娘们也贱,非得赶驴似地跟这些不解风情地大老爷们逛街么?他们大多连自己穿什么衬衫配什么裤子都需要别人指点,能给你提供什么有建设性的意见?时不时还要生一肚子气。逛街这事还是跟闺蜜一起做比较靠谱,带上男友的钱包就行了,不必连人带着。非跟着来,可以将其寄存到电器铺或者有WI-FI的咖啡馆,等咱们逛够了,再回来认领男友,一同赶赴下一场。

可是女人也需要一个机会去抱怨男人。恼他不体贴、不会讲价、不够耐心,言若有憾心则喜之。这算是什么缺点呢?如果男友能当闺蜜使,才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每个女人都嫌男友是个购物白痴,但是在化妆品柜台看到自行选购洗面奶的男身男子都笑人家娘娘腔——两个男子结伴购物就更可疑了,难道他们是亲密伴侣?拜托,人家没有女友,也一样要洗脸啊。

女孩子在一起除了炫耀男友就是抱怨男友,抱怨其实不外乎是一种更有技巧的炫耀。我还未曾听见过谁说自己的男友智商低、性能力差、工作不胜任……那些能说出来的缺点,差不多都可以解释为男性固有的性格特征。男性该有的毛病他都有,那不正说明他很MAN么?这种虚伪的抱怨,简直就像谄媚的下属假意指出上司的缺点:领导什么都好,就是工作太拼命,太不注意身体了。

自从不需要刀耕火种,男女从表面上并没有那么大的分别。然而荷尔蒙决定我们需要两性的对立,男女之间才可能有更致命的吸引和满足。简单地说,在不能靠裙子裤子长发短发来决定性别的时候,我们只能通过性格的塑造,来令男人更像男人,女人更像女人。

这是一个购物的季节

继波士顿扫货团胜利归来之后,我们都有点上瘾,没事就爱去个商场逛逛啥的。加拿大是个简单的地方,有最明媚温和的夏季和最枯燥寒冷的冬季,加上圣诞新年的重大折扣,所以加拿大人民普遍形成夏天户外冬天购物之集体生活模式,平时悄无人烟的商场里挤得跟王府井似的,我们不但不恼,而且还有几分亲切感。就像我什么狗屎垃圾的电影都肯看一样,最近我们不论大mall小mall的都进去逛一逛,汪大夫她姐鄙夷地说我们:“在美国逛也就罢了,加拿大有什么好逛的!”

其实对我来说,逛街的乐趣已渐渐大于购物的乐趣,我喜欢和闺蜜一起在店铺里评头论足,拿一大堆衣服让她去试,有时也应她之邀穿了给她看……试试怕什么,又不要钱。有一次她穿个小号窄肩小西装,觉得有点紧张,穿不出那种纤细的气质,我冷笑道:“想知道我穿上什么样子吗?”她佯做天真讨打地雀跃道:“好的呀好的呀……”

我记得以前跟小贪一起,还最爱给不在场的人挑衣服,一边说:“这件应该给某某穿,她最爱花边及皱褶”,或“这件的风格唧唧歪歪,最适合咱们勾姐……”说着说着那衣服好像就有个人栩栩如生站在里面似的,一下子活了。汪大夫说我最近帮她挑的几件衣服还都靠谱,其实不是我靠谱,还有谁能比自己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呢?我挑的其实都是自己喜欢而偏偏又不能穿的衣服,碰巧就适合她……你说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作为一个胳膊和腿一边儿粗的小脚畸形怪人儿,跟我一块逛街买衣服还是蛮有趣的。有时候不等我出声她们会直接帮我问售货员:“小姐咱这上下身能拆着卖么?”咦,反正丢人的又不是她们,真开心。

昨天我居然连最不耐烦看的家居部都看了一遍,发现了这只搞笑的小花瓶。也不知道是谁设计的,像可口可乐连用了三年的那支北极熊和企鹅在不知道是南极还是北极的地方跳舞的广告一样,哪儿都不挨着哪儿。

这个蛋蛋会飞的。

黄老师意味深长地跟我说:“有些人喜欢谈恋爱,有些人不。”我也不知道喜欢谈恋爱算不算是一件好事。某同学就说:“当然算好事,哪能都跟你似的,对美好生活一点向往也没有。”

切。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难道这世上除了男女关系,就再没别的乐子?男女关系科也可细分为很多专业,大家的HIGH点各不相同。有人爱操练裤裆底下那点子事,有人享受被追求被照顾的感觉,有人迷恋那种若即若离欲迎还拒的折磨……我记得大学时有个男同学,专门负责苦追女同学,无微不至做小服低,遭多少冷脸子都甘之如饴。一旦对方开始心软,打算接受他的好意,他仁兄马上转向下一个目标,兴致勃勃从头来过。

当然我没有他这样的事业心——单体力上就不允许。不过我对人生也有很多向往呢,比如湖边的大宅子、保时捷911、挂满四季衣物的超大衣帽间……这几天刚听闻修车师傅新置了一条十几万加币的机动船,恨得险些把银牙咬碎。有这样的贪心,还不算活得兴头儿?

从小到大我有很多愿望,有具体有抽象,但好像从没涉及到男女关系。我没有要求过很多很多的爱,也没祈祷过嫁一个好老公。如果拿购物来比喻,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是赠品而不是必需品。永远有比它更重要的排在前面,声称最最需要爱的人大抵都不很缺别的——侥幸得到了当然也是高兴的,甚至比那些苦苦追求得来的更高兴一点:意外之财,分明有赚。

十几岁还有为了感情患得患失的时候,现在简直越来越不耐烦。以前我坚持每年的春天会在某一天突然到来,届时空气中会有浓烈的火药味道。而现在就是刻意想伤春悲秋一下都集中不起精神来。我因此很佩服那些三十几岁还具文艺气质的师奶,会装13不稀奇,难得 有人是真的吹弹得破。我不是不尊重感情,我只是觉得还有很多事更值得着紧。那天听陈奕迅一首国语歌叫《想哭》,大意是说多年后重遇旧情人,他还情思袅袅而对方已成陌路,“你还点了一桌我最爱的食物……”语气间颇为悻悻然。我和小贪异口同声地说:“那就不错了!你还想怎么地?”

如果有人能点一桌我最爱的食物,我就理解为是对我的真爱。

没心没肺的衣裳

趁着换季收拾衣服,顺便找出不穿的旧衣服准备捐出去。我还不算是购物狂呢,扫扫就出来五大包。这其中有些衣裳,也是当初千挑万选买回来的,很爱不释手了一阵子。渐渐有的穿旧了,有的尺寸不合适,有的沾了一滴致命的油渍,一下子就猥琐了……有的好端端,不知为什么就是不再喜欢了,收在冷宫里好几年。因为当初曾有那样的蜜月期,所以即便感情不再了也不好意思就抛弃掉,年年拿出来,徒劳地挂一季再意兴阑珊地收起来,像倦怠了但又没有借口了断的男女关系,十分折磨。

我以前的英国上司安吉拉说:一年未翻看的纸资料统统应该销毁,正如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尽可以扔掉。这句话对我的人生观是一个很大的冲击:我因为做不到决绝地扔,只好开始学习不那么用力地囤。同时向勾姐学习,买东西挑剔到刻薄的地步:稍有点喜欢是不行的,非得满意到上身就再不愿脱下来的程度。

然而即便是这个态度,仍不知不觉有很多烂帐。因为人是会变心的,十几年的真爱也会变得面目可憎,何况一件薄情的衣服。而且最心爱的东西往往和你没缘法,要么早早夭折了,要么感情骤变,留到最后的,永远不是最心水的一个。

我自己都想不通,陪我最久的一套衣服,竟是十来年前买的一套家居服,棉布的长T和九分睡裤,谈不到任何款式,因为宽松没有形状,历经身材骤胖骤瘦也没有尺寸上的风险,我几乎是无冬论夏地在家里穿着,还时不时带它出长差,料子磨得软熟,上衣袖口起了球,裤子上的樱桃图案褪了色,然而从没想过淘汰它。

这套衣服还是当初住在同学家里玩儿,在她家楼下的早市上斥资8元买下。跟这同学都绝交了好几年,衣服倒一直穿一直穿,看架势要和它庆祝银婚。

可能就因为从来也没真正喜欢过它。没有太大的期望值,也没承载着什么沉甸甸地回忆。就这样没心没肺地洗了穿,穿了洗,渐渐地反倒有点感情。我很好奇还要和它厮混到什么时候,希望我们彼此都这样没心没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