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还是不要

第一次被朋友发现我的可怕之处,是因为十几年前的一支唇膏。那天我在商场闲逛,随随便便试了一款DIOR新出的口红,正犹豫着买不买,BA告诉我:该款色号已售罄。我顿时就凌乱了,非要上另外一家商场看看。结果也没货。越是没有,我就越想要。于是我在一个下午内跑了五家商场,终于把那支唇膏买到了。一支唇膏而已,如果第一个柜台没有缺货,我很可能还要纠结半天(那年代一支DIOR的唇膏感觉还是不少钱的)。稀缺使人向往,这并不新鲜,可怕的是我当时那个有今天没明天的架势。朋友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笑嘻嘻吊儿郎当无可无不可的人,实在看不出我会对一件事会有那样偏执的欲望,想得到,就任性地一定要得到。这种固执和疯狂让她遍体生寒,以致过了这许多年她仍记得拿这件事出来敲打我:你还记得那只DIOR口红么?

我记得。那只口红是不错,但没多久就失宠地躺在某个化妆包里了。不完全是因为新欢,总之得到之后就索然无味。亏我多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长情的人,原来只有得不到才想。我后来知道了,其实并不是为了那件东西,而是渴望那件东西过程中的煎熬。

俗话管这个叫“犯贱”。说到这个词我就想到“大内密探零零”,李若彤拿着烛台往身上滴蜡,一边嘶嘶吸气一边瞟着周星驰说:“唔作践又点得痛快嘞?” 但是为得不到的煎熬而痛快,是不是格外地变态一些呢?

成功人士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GO FOR IT。难怪我不成功:我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未必真正想要得到。折磨别人是愉快地,折磨自己,则更加地痛快。

重症肉麻无力没药医

e5b18fe5b995e5bfabe785a7-2011-03-04-e4b88ae58d88120335开始我一直张冠李戴,以为所谓《爱情与灵药》是我很多年前看过的台湾电影《爱情灵药》,哗,一查才知道导演叫苏照彬,对的!拍《剑雨》那个导演,你不是没有,是不行……在这个神奇的电影里,陈升扮演性无能的黄书店老板,光良是因为下体过长而苦恼的高中生,看过这个电影,你很难忘记他在教导主任办公室拿气球打个蝴蝶结那一幕。总之,我是怀着对《爱情灵药》的美好回忆和对裸露镜头的憧憬去看《爱情与灵药》(love and other drugs)的。Plus,我觉得炮友睡出情谊的故事一定不会恶到我这个厌情症患者。但是可但是,看到一半我还是虎躯颤抖了……我以为这是没心没肺嬉笑怒骂中忽然发现自己一脚踩空掉进陷阱的惶恐,或者后工业时代两具麻木的肉身绝望地取暖。不是的,这分明就是个一见钟情的甜蜜故事。男的简直就是每日介情思睡昏昏,女的因为怕有病之身被人嫌弃,从头到尾以退为进欲迎还拒。难道……他们真的看不出来么。

为什么我那么迷恋荷尔蒙,是因为一切肉体感受到的东西都是最直接、纯粹和没有心机的,发自荷尔蒙的才可能是不掺假的真爱。所以我像染了洁癖一样看到任何矫情扭捏肉麻玩弄与要挟都要产生轻微的生理排斥。但其实我也知道,肉麻与温情有时候也是发自内心的,有病的是我,已经偏执到不能接受任何不合我意的抒情。十指紧扣肿么啦,撒娇耍赖肿么啦,看读者文摘肿么啦,画一颗小心心又肿么啦!小时候几十号人到山里烤全羊,我一个人抱着酒瓶子到没人空地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我朋友至今打着寒战说这是她见过最肉麻的事儿,我究竟有什么资格寒碜别人呢。

我不觉得我愤世嫉俗,我只是活得太熟极而流又格格不入。成熟到可以接受这一切已经与我无关,幼稚到忍不住浮夸地炫耀这冷酷……谁有药啊,把我治成一个正常的,每天吃饭如厕开心傻笑心满意足身心健康的中年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