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肿痛

昨天事儿逼发作,当众喝退了一名加塞儿妇女。该妇女还振振有辞:“我要不是因为孩子走累了……” 她牵着一名已届10岁的少女等游船,故意不去站那条只有7,8个人的队伍,投机取巧地坐在一边石阶上歇晌。等船到案的时候,蛇形的队伍已经排了二里地,她违规钻过栏杆想随便夹在我前面算数。我说:“你问问后面的群众答应么?谁逛公园没带着孩子?人家还背着抱着嘞!”

我本来是个最不爱管闲事儿的人,但当天义正辞严到了让后面群众集体起哄叫好儿的地步,简直扣顶军帽就要成切格瓦拉。导火索是因为多年来受尽带小孩妇女的鸟气……凡生理正常女性大都具备生殖功能,你又不是谁家的贵妃,真的不至于母凭子贵。虽说母亲是伟大的,但这尊重也得自己去争取啊。不记得多少次被带小孩妇女质疑:“你凭什么犯悃?你干嘛那么晚睡?你又没有孩子?” 这都是什么逻辑。不错我用你们换尿片儿的时间看电影听音乐和酒肉朋友欢聚及痛哭,但这些让我感觉最低限度生命尊严的东西是我牺牲了某些权益换来的。每个人的生活都该是自负盈亏的,凭什么到你这儿就必须来本儿假账呢?

但是人生历来都是这样的,只有冠冕堂皇的痛苦才端得上台面儿。比如吃不上饭、缺胳膊断腿儿、让孩子抓得鬓发散乱,或者被恋人抛弃,其余一切都是无名肿痛,吐血活该。你出于文明礼貌尽多大努力克制自己也不计分。只要你还能吃饭如厕、一本正经地坐办公室里,就说明侬还挺得住。这样说来,能于早上9点半端一杯咖啡坐在干净的办公桌前,I-POD里循环播放着崔健的《迷失的季节》,也就算十分美满了,是不是真的高兴重要么。这强颜欢笑那样的熟极而流,既不是演技,也不是变态,也许就是正常的新陈代谢。

作为一个爱科学的小朋友,一切的生理反应我都膜拜。

要,还是不要

第一次被朋友发现我的可怕之处,是因为十几年前的一支唇膏。那天我在商场闲逛,随随便便试了一款DIOR新出的口红,正犹豫着买不买,BA告诉我:该款色号已售罄。我顿时就凌乱了,非要上另外一家商场看看。结果也没货。越是没有,我就越想要。于是我在一个下午内跑了五家商场,终于把那支唇膏买到了。一支唇膏而已,如果第一个柜台没有缺货,我很可能还要纠结半天(那年代一支DIOR的唇膏感觉还是不少钱的)。稀缺使人向往,这并不新鲜,可怕的是我当时那个有今天没明天的架势。朋友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笑嘻嘻吊儿郎当无可无不可的人,实在看不出我会对一件事会有那样偏执的欲望,想得到,就任性地一定要得到。这种固执和疯狂让她遍体生寒,以致过了这许多年她仍记得拿这件事出来敲打我:你还记得那只DIOR口红么?

我记得。那只口红是不错,但没多久就失宠地躺在某个化妆包里了。不完全是因为新欢,总之得到之后就索然无味。亏我多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长情的人,原来只有得不到才想。我后来知道了,其实并不是为了那件东西,而是渴望那件东西过程中的煎熬。

俗话管这个叫“犯贱”。说到这个词我就想到“大内密探零零”,李若彤拿着烛台往身上滴蜡,一边嘶嘶吸气一边瞟着周星驰说:“唔作践又点得痛快嘞?” 但是为得不到的煎熬而痛快,是不是格外地变态一些呢?

成功人士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且GO FOR IT。难怪我不成功:我既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未必真正想要得到。折磨别人是愉快地,折磨自己,则更加地痛快。

刀疤阿姨

我记得有回小贪跟我抱怨,说手还是腿磕破了,MSN的名字改成什么好呢?我说叫:刀疤阿姨。她满意极了:嗯,这个酷。

可我才是真的刀疤阿姨呢。除了武术爱好者和犯罪份子,谁身上还会有刀疤呢?只有我,我切菜会切到手,开罐头开到去缝针,从烤箱里拿出一盘松糕都把胳膊烫出一溜大血泡。。。星期天去文具店,难得穿了条短裙子,一叠信封掉下来,腿上马上划出一条血道子——大腿这个东西,真是露不得啊。

身体,像一切东西一样,崭新的时候最害怕磕碰,有一点破绽都惋惜得不得了。越旧就越无所谓,破罐子破摔。七、八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人说,做飞行员全身都不能有一个伤疤,当时我万分遗憾地说:啊,那我当不了飞行员了,因为那时膝盖已经缝过7针,下巴上也有个小疤——我甚至从没有想过当飞行员,不过心里觉得被剥夺权利总是不好的。

其实我最多的伤疤都是拜蚊子所赐的。我招蚊子。而且皮肤容易过敏,等闲被一个平庸的麻瓜蚊子咬一口,都会肿起老高,像被蝎子蛰了似的。最夸张的一次要去医院切一刀除去脓血,我妈讲话,坏人才长坏包儿,坏得出水儿。

我之痛恨蚊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论提到什么高科技发展、人类进步,我都不耐烦地冷笑:有那功夫把蚊子消灭了好不好?我不介意它喝我的血,但它一定要弄得我这么痒痒吗?我从来无法忍耐蚊子包在我皮肤上慢慢消退,总是采用最残酷的方法:先狂躁地将其抓破,再拿最强力的虫咬水涂上,痛得好比关二爷刮骨疗伤。

其实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快速有效的方法:流血,愈合,结疤,然后脱落,如无意外,几天就会愈合,丝毫不留痕迹。

然而意外就是:我从没有让一个疤消消停停地自然脱落。每次结疤,我心中都会狂喜,着了魔一样用手去摸那个疤,最终忍不住将它撕下来,露出粉色的嫩肉,有时候还渗出血迹,然后再结疤,然后我再撕,然后再结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变态到有时候看到人家手上有个疤,都恨不得帮她撕下来。

我好歹也知道这样变态,所以心里再痒痒,也不会跟人提这个要求。上次出去玩儿,我们炊事班长可能是让大蚂蚁咬了,手腕上坟起一座小山,肿胀滚烫,又痛又痒,抹什么也不管用。我在一边看着说:“没用的,你只能把它抓破,才能把里面的毒液拔出来。”班长说:“我死命抓了半天了,就是抓不破。”我说:“使劲儿!没有抓不破的包。”班长思想斗争了很久,一咬牙把手伸给我:“你帮我抓吧,我自己下不去那个手。”

这话说的,我对别人就下得去手啊?那不成了凶手了嘛。推让了半天,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决定就当是医生动手术了。用消毒纸巾净了净手,三下两下抓破,然后狠命一挤,透明的汁液就涌了出来。这时我掏出我的无敌虫咬水,跟班长说:“忍着点儿啊,上药的时候会很疼。”班长同学比关二爷还英勇,眉毛都不挑一下,事后她说:“跟您抓我那两下比,什么都不算疼。。。”

我的法子狠是狠了一点,还真管用,班长的两只手腕子很快又一样细了。这时候表哥也被咬了一腿包,跳着脚地挠,反复上药。班长一路上撺掇他:你让YK帮你抓,我就是让她抓好的——口气简直像跟姊妹淘推荐化妆品:试试这只眼霜吧,去黑眼圈有奇效,我就用过,可神了!

奥菲思宝典之 着装篇

我有一个朋友,产假完了还不愿去上班,咕哝着说自己胖了,为重出江湖还得重新置装,万一找不到待遇优厚的工作,岂不是赔了。

说的是有点夸张,但你若是个讲究人,这一笔钱还真不是闹着玩的。尤其在外国企业,大家追求专业化,特别是“看上去专业”,穿一身得体的职业装,开会时发言底气都足些。每个公司的文化不同,员工着装也风格迥异,看员工手册上的规定是没有多大帮助的,最好在见工的时候就仔细观察人家怎么穿,以便入乡随俗。千万别觉得自己在职场数年,见惯世面,就可以笑傲江湖。原本已经没有比林黛玉更讨厌更别扭的千金小姐了,初进贾府她手脚还不知往哪里放,连用茶都要先偷眼学别人,免得出乖露丑。

大概只有极少数的公司对着装全无要求,讲求个性与舒适,我有个朋友在唱片公司工作,有一次我去他们公司找他,一进门没看见人,净看见脚了。每个人都穿着无领T恤和短裤球鞋,桌上放着小型音响,满堆着半人多高的CD, 能找个地方把脚搁上去还真有点难度。后来他们搬去一个大写字楼,为着“衣衫不整不许入内”这一条很伤了一些脑筋,最后决定母公司迁进去,制作部仍在附近一座五层小楼上面办公,坚决不投降。

还有一类公司是超级变态地要求着装正式。女职员无冬论夏穿着短裙,丝袜,凉鞋非但不可露脚跟,亦不可露脚趾。连工程师都要西装革履衬衫领带。传说该公司还有一位经理备有一把尺子,专门用来量女同志的裙子长度,不可太短,又不可太长,真正浪费人工。同是美国大公司,隔壁那座办公楼就远没这么讲究,经常能见到有男职工穿着白色宜而爽内衣在食堂买饭。

好在现在走两个极端的公司都不太多,大多数公司自90年代末IT潮之后都跟着放松了一些身段。男同志向来一套黑西装就天下去得,要特别留意的只是一些细枝末节,比如黑皮鞋里面切忌袜翻白浪;如果嫌冷,衬衫里面可以穿保暖内衣,但千万要选v领,别让内衣领子露出来。有次开会时间长了点,一位经理不耐烦翘起腿来,皮鞋里居然穿了一双肉色丝袜,土黄色高领内衣从白衬衫里面透出来,简直象是汗渍,我反胃了老半天 Emoticons

女孩子比较麻烦一点,一套黑西装可以应付所有会议,面试- – -正式场合配衬衫,要活泼随和一些就在里面穿胸围,吊带背心,戴上一个吊坠就不会显得太暴露。针织开衫也是必备道具,在空调冷的办公室,不准备一件简直熬不过夏天。披肩是用在吊带裙外面出席晚宴的,在办公室里面穿,看上去象老板娘,有洗不脱的风尘味,而且总要腾出一只手来捉住前襟,怎么做事?这姿态象林小姐的丫鬟到哪里都给她捧着手炉,哪里就冷死了你!

同样款式的衣服,黑色的就是显得庄重些,我曾经有一条小喇叭的黑色牛仔裤,配黑衣服鬼鬼祟祟在办公室穿了很久,也没有老板说我。换了蓝色,恐怕连同事都看不过眼。低腰裤一定要慎重,我有一个男同事蹲下身研究设备,一时不谨慎露出后腰一块蒜泥白肉,被人讥笑“露出了里脊”,女孩子爱穿短款的上衣,一坐下露出的还不止是里脊。你又不是小明星要靠走光搏出位,即便穿了calvin klein,露出内裤商标也算够失礼了 Emoticons

衣服倒还好将就,鞋子最容易露马脚。上班要穿尖头船鞋,平跟就显得有些casual,穿着这样的鞋怎么逛街?配牛仔裤象80年代末的女阿飞。假日远足,最好穿球鞋。再加上什么漫步鞋,户外鞋- – – – -据说真正时尚中人都对鞋痴迷,sex and the city里面的4位型人见了漂亮鞋子就魂飞魄散,倾家荡产也肯买回去。我是个煞风景的人,几百元一双鞋,一年穿不了几次,实在心疼。十次去买鞋,九次空手而归,我希望一双鞋上班可以配正装,下班可以走天下,危急时刻跑跑跳跳也不会崴脚- – –

前些天买到一双奥卡索的“高跟皮球鞋”,简直了却了我人生一大心事 Emotic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