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在哪里

最近天气转暖,大家都有些坐不住。每年最难熬是这段时间,窗外阳光媚入骨髓,人在写字楼里坐着,浑身发软,仿佛患了重症肌无力,心里十只小手狂抓挠。连我这样的懒人周末都忍不住爬起来去后海逛逛,朋友熟知我的习性,追来一个电话阴阴地笑:“春江水暖,是不是你丫又先知了?”今天在MSN上,有朋友跟我说:“我想谈恋爱,我想谈正常的恋爱……”

这句话听着就不正常。但我真是明白的,那种不和一个人苦苦纠缠,神清气爽的恋爱。春天是发花痴的季节,心里不知为什么永远惴惴地,那种明知有事要发生,手心出汗的感觉。爱上谁都好,只要有感情可以挥霍,没有负担。

午饭后我到屈臣氏去寻找一只袖珍唇扫,同事问我:“我有个朋友最近陷入感情困境了,和男友断了,还总忍不住想接他电话,你说怎么办?”我平时是一个冷静理智地惹人厌的人,今天不知怎么脱口而出:“想接接,想见见,男未婚女未嫁,何苦难为自己?”同事疑惑地说:“那不好吧?总得有点原则……”什么叫原则,混得一阵自然也就腻了。一生人总共也只能年轻一次,一年总共也只得这半个月春天。小时候我妈也老跟我说:“不打算跟谁过一辈子,千万不要随便招惹,免得后患无穷。”当时还信以为真,后来发现哪有人肯缠着你不放,切勿自作多情,活该白了少年头。

更多的戏等着上演:春寒乍暖的那天,春装第一次上身,每个女人都觉得自己是美丽的;柳絮一天一地,轻飘飘撞到身上,象“一颗子弹打中我胸膛,刹那间往事涌上我胸膛”;以前上大学时,大家都写信,有个同学给我们读一个普通男性朋友的来信:“晚上我骑车回学校,春天的风象小嘴巴抽在我脸上——又该吃草莓了。”

每年春天的某一天,我总能从空气中闻到一种火药味,那一天我跟自己说:春天终于到了小朋友的眼睛里。

相声人生

image最近我动辄提到相声,好像我就没上过学,净从相声里学道理了。仔细想一想,传统相声中还真都是你来我往,人情世故,懂得听相声的人,多半不会混蛋到哪里去。打从姜昆起才开始兴“励志相声”,歌颂改革,批评不良习气。没了那点小奸小坏,相声也就只剩下贫嘴了。

传统相声里都是浅显的道理,但没有一条不智慧,而且非常实用。比如马志明有个小段,就教人见面怎么寒暄:……老派人爱面子,说话讲究“见物抬价,见人矬寿”。即是说:人家跟你显摆一样东西,你得把价钱往高了猜,人家心里才欢喜。你不能说:什么玩意儿啊,一块钱能买5个么?猜别人岁数,你得往小了说,显得人家年轻。这都是人之常情,大家心照不宣的规则,不过是给对方一个面子,自己也好下台。如果没有十足把握,最好不要乱说话。我认识的一个人,长的确实老相,据说他上大学的时候和女同学们一起去玩,路上帮大家买汽水,小贩跟他搭讪:“呦,天儿暖和了,带孩子出来逛逛?”

相声里有个最常见的手法,就是比照。把种种不合时宜的事推向极端,用以制造戏剧效果,比如在饭馆里说茅房的事,和邻居聊天用京剧念白……无非是想告诫大家,这样做不太靠谱。谁知现实生活中,这些并不是笑话。去年年底我生病,领导想让我完成了年度计划再躺倒,找我到小房间单独谈话,推心置腹地说:“我知道最近工作比较忙,你的疾病一直以来没有得到痊愈……”我顿时觉得自己高小没有毕业。

很多人不知道在适当的时间地点做适当的事。上大学的时候洋老师问我们觉得什么地方适合二人世界浪漫,一位同学就站起来陶醉地说:麦当劳。穷学生为生活所迫我能谅解。但至今仍看见貌似白领的人拿着文件与电脑在熙熙攘攘的快餐店里办公,就十分碍眼。携手提电脑泡星巴克,虽然小资地有点矫情,总还不犯着别人。趁饭点侵占别人用饭空间,不仅恶心,简直祸国殃民。

还有的人活到一把年纪还一派赤子之心,不以为耻,反而沾沾自喜。最恨听见人说:“我这个人就是酱紫, 不懂什么人情世故,想什么就是什么。”言若有憾,心里简直爱死了自己。我原谅你,社会也不原谅你。尤其是女同志,外貌可以力争长生不老,心智一定要成熟。十几岁穿工装裤扮假小子,不知多可爱,几十岁了,还蹦蹦跳跳,不免就沦为十三点。

马三立说《偏方治百病》,凡是咳嗽的通通“糖水煮白梨”。我觉得以上几种不靠谱的人,都应该去听相声。

玩具王菲

image前两天在某论坛上看见王菲的粉丝发了一个帖子,收集王菲以往在采访时噎死记者的问答,摘抄几条如下:
(前面是王菲的回答,后面是记者的提问 )
-泛指,爱谁谁——答记者问: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中“你”指的是谁
-还能怎么样,还不是上张专集那样——1999被问到新专集
- 短头发就不洗头了吗——剪发后如何为洗发水代言
- 肯定不穿旧的——台湾预言01演唱会的记者会上,被问到会有什么造型
- 谁要你送啦,我没钱自己买啊——有次她去逛金店,碰到杨受成(小谢的老板),杨说要送她,叫她随便选……粉丝们纷纷击节赞赏:强!牛逼!酷!超有个性!看到第十几条,才有人回帖说句实话:吃了枪药了吧?

这种事在我们北京就叫缺心眼,这种人在我们北京就叫三青子,都不是什么好话。到了天后王菲身上,就马上乾坤颠倒。可是粉丝们基本上都是处于热恋期的情人,脑子晕,再怎么不靠谱我都是理解的。师胜杰有个相声小段叫“爱缺点”,女的跟她对象表白:我呀,就得意你三点。第一吧,我得意你能吃,上回在你们家吃饺子,你一人就造两盖脸儿(盖脸儿是包饺子时用的容器,大概就是小桌面那么大的一个圆屉);第二吧,我得意你能骂银,骂半个小时不带重样儿的;第三吧,我得意你能打银,上回你爸就说了两句,让你揍了个五眼青……

我更怕的是一些自称很冷静的歌迷,拒绝承认自己是粉丝,而是能站在一定高度上去理解王菲音乐的知音,好像隔着七八张唱片封套,就已经可以肝胆相照。我觉得听一个人唱几首歌就升华成这样才真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我有一个朋友,她也是王菲的歌迷,无论我怎么打击她,都矢志不渝,“我就是爱听。”我带着她上新街口的小店里淘盗版碟,正是王菲的鼎盛时期,左边的一个货架上满满一排都是王菲的专辑,右边的货架上是SINEAD O’CORNOR,COCTEAU TWINS,TORI AMOS,CRANBERRIES……我的朋友往左一看,心花怒放地说:“太好了,王菲的都在这儿呢。”转头又往右一看:“嚯!王菲的老师都在这儿呢!”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健康的心态,看得到真相,但是取我所需,心无旁骛。我早先也不烦王菲,只要不装神弄鬼,声音好是好的。至于她是否美貌,骨瘦如柴的身段是否性感,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我一个胖子也该避避嫌,不便多说什么。真正令我不齿的是两点:

1.无论是从业务上还是从生活上,王菲都达不到女神的高度。她只是一个抽烟逛街打麻将的寻常妇女,拜香港唱片业的回春妙手将她包装成一个华丽的ICON,这样的ICON有很多:大笑姑婆杨千桦,ROCK妹卢巧音,玉女梁咏琪……一个萝卜一个坑。比较上路的,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形象。hibernator在自己的blog里这样痛惜王菲道:

『我不喜欢那些乐评人,确切的说是恨透了他们。他们最大的缺点是前后不一:一边在炒作商业,一边在对商业不屑。他们对FAYE的表达如同站在土墙上的乌鸦,“华丽的商业包装”这样职业化的表述只能暴露他们并不丰裕的才力。』

王菲其实并不比一个符号更丰富,但她却渐渐相信了唱片公司和FANS所说的一切,真拿自己当了独一无二的天后了,反过来和FANS一起藐视商业。我觉得这十分的不厚道,很有点当了什么什么还非要立什么什么的的劲头。相比之下,媒体和乐评人才真正忍辱负重。

二:王菲可不是从生下来就这么牛逼的,刚出道的时候,一样陪着小心,要不哪来的王靖雯。封套上甜甜的笑容还带着点心虚。一旦红起来,有点穷人咋富,毛病都要一样一样添上。无论面对粉丝还是媒体,都是一副吃顶了的厌倦表情。有一次看娱乐新闻,王菲出席记者招待会,快结束的时候,有位外国记者站起来用英文问了一个很正经的问题,王菲即时弹开,象赶苍蝇一样偏过头,厌恶地娇声道:“咩呀,唔答唔答,唔识讲英文——”扭捏作态,好不恶心。有个相声说(又是相声),自己富了,给老婆装了一副金牙。老婆装了金牙以后马上变得不爱理人了,问怎么呢?是不是瞧不起别人了?答曰不是。只因金牙太沉,张嘴下巴就累的慌。十足暴发嘴脸。

近期奇洛李维赴港参加《地域神探康斯坦丁》的首映,银幕上酷到家的他下飞机自行提着两件行礼,还腾出手来向苦苦守候的记者挥手,面带微笑;记者会结束的时候,媒体和公关前呼后拥撮着他往前走,他还不忘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的矿泉水塑料瓶,扔进垃圾箱。据说他在密的透不过气的日程中,要求安排一晚乘游艇到举世闻名的维港观夜景。在船上他自己一个人跑前跑后,像个孩子一样兴奋,我看了照片,奇洛哥脸上纯粹的快乐不像是装出来的。

奇洛是几国混血,身世复杂。父母离异,父亲吸毒,母亲改嫁,唯一相爱的妹妹得了白血病,眼睁睁死在他怀里。奇洛凭《骇客帝国》成为国际巨星,万人景仰。报章评论说:他比谁都有理由愤世嫉俗,他比谁都有资格桀骜不逊。

(图为王菲《玩具》的的唱片封套。我认为王菲真正颠峰时期的作品。)

寻找一九九几:16

次日周致远和我一起去金琉璃酒店,像上次在广州时一样,我躲在他身后,一切由他出头。我觉得踏实,坐在桌子一角,单负责吃茶微笑,天气热,我梳了辫子,他朋友,酒店的副总经理小声他,“是你妹妹吗?”

他微笑。

我忽然有一种很亲昵的感觉,那一刹那真的想做他的什么人,亲戚朋友,兄弟姐妹,甚至是情人,因为他是那样的靠得住。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我?这可不是疯了。

我努力收拾起心猿意马,和他出去吃饭,我比刚才在酒店里谈正经事时表现得还更得体些。席间谈笑风生,绝无冷场,彼此把对方敷衍得风雨不透,几个笑话回味无穷,包袱儿抖得洽到好处。

但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些惴惴,一举一动小心翼翼,苦苦经营。身心都觉得疲惫。

吃完饭我谎称自己有约,婉拒了他要送我回家的要求。他亦没有坚持(可见头一次不过是因为我喝得太多)。我意兴阑珊地朝前走,知道他还在后面看着,只得伪装精神抖擞,腰杆挺得笔直,走出一百多米,估摸他也走了,才忙不迭招手叫一辆出租车。瘫倒在座位上,倦得几乎连呼吸都嫌没力气。

真是累,比维持我和林向东之间千疮百孔的感情更加累。

天渐渐晚了,暮色意意思思地合上来,天要黑不黑的,令人觉得苍凉沮丧,没有前途。我哪里也不想去,叫司机兜回头去送我回家。

于是车子又一一路过了金琉璃酒店,我和周致远站着说话的路口,我无端觉得胸口凄酸,怔怔地流下两行泪来。

我正坐在驾驶座旁的位子,司机看见我哭了,有点手足无措,又不便出言安慰,他尽快把车子驶到目的地。

我付了车资,三步两步上楼走回家。我手足冰冷,心中莫名其妙觉得恐惧。为什么?我为什么哭了?还为着一个不相干的男人?难道我竟爱上他了?

我颓然坐在沙发上,没有胆量往下想。

我拨了林向东的电话,他刚刚下班,见我主动找他,很高兴,丝毫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萧索和哭过的鼻音。我想他其实已经不爱我了。

我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在镜子中看到一张还算年青的脸孔,灯光下呈现一种不健康的苍白。我往嘴上涂些口红,脸孔渐渐变得生动起来,勉强也还算得上漂亮。我站了一会儿。

开始后悔了。林向东并不能帮助我,我找他来做什么?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和我有关系的男人。我现在不能思考,我想要一些实际简单的东西。

门铃响了。我用化妆棉轻轻地擦去口红,慢吞吞去开门。

他站在门口朝我笑。这个笑容和我当初刚认得他的时候一式一样。也许因为隔了这许多年,也许是因为屋里灯光太昏暗,这个笑容略显得有点旧。

我忽然厌倦了。但我叫他来的,我也不能叫他走。对付推销员也还不能这样,何况他是我的男朋友。
是,男朋友。再貌合神离也是男朋友,旁人眼中我们是一对,只要不抓破脸皮,就仍然是一对。一日夫妻百日恩这种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人是习惯的动物,在他面前我连动作表情都是熟稔的。不如图省事嫁给他算了,难保他就一定不可靠。我跟他都不是坏人,也许厌了我他会和别人鬼混,但一到紧要关头,他一定还是向着我的。

夫妻不就是这个意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