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女秀

image阿汤哥又有新女友了,今次是小他16岁,高他一寸多的电视女明星凯蒂-霍尔莫斯(Katie Holmes)。 阿汤哥向来以神采奕奕,短小精悍著称,比他高个一寸半尺的不在话下,年龄的差距以荷里活标准更加不算一回事——现在姐弟恋都不止这个数了。这位凯蒂另有过人之之处:她宣称,虽然自己自四岁起就迷恋上了汤告鲁司,但坚决抵制 婚前性行为,不到新婚之夜,绝不奉献处女之身给阿汤哥,不,阿汤叔,抵死也不从,急死也没用。这一消息传出,无不啧啧称奇。想想看啊,连中国这种封建势力猖獗的文明古国,在大学校园里都找不到几个处女了,人家凯蒂姑娘,在西方腐化资本主义国家生长了26年,身处出名糜烂的荷里活,竟然还保持着传说中的处女之身。要是个恐龙也就罢了,人家把见惯世面的阿汤哥都迷倒了,之前还与明星chris klein有过长达5年的恋情,她是怎么逃过那些各式色狼的魔爪的?这件事要是深究下去,弄不好会得出米国的社会风气比中国人民更好的结论,真是想想都后怕呀。

按理说以凯蒂姑娘的事迹,即便搁咱们中国农村,也可以考虑颁发一个贞节牌坊了。但不知怎么的,这则新闻里却有说不出的淫秽味道。先不说她那层膜是真是假,在古代中国,一个女人的名字被人念出来都是不洁的象征,处女之身也是拿来说事的么?查里有次放工回来跟我讲天方夜谭:“靠,我们公司有一女的,三十多岁了,居然还是处女,亏她还和男友同居了两年。”我别有用心地问:“她是处女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查里说:“吃午饭的时候她自己说的。”我当时就想,这个女的,不是缺心眼到家,就是流氓到家了,在座的男同志们,绝对有权告丫性骚扰。

我尊敬的米国律师萝卜特谢老师曾经教育我,不论分析什么错综复杂的关系和动机,都要从3个要点入手:money,power and sex。凯蒂姑娘处女事件,也不能例外:

动机一:利用原始本钱向阿汤哥逼婚。这个金龟不是好钓的,据说矮脚虎心眼最多,那个什么西班牙美女陪阿汤哥混了5年,也没捞着什么干的吃。立志骗婚,不来狠的不行。当年泽塔琼斯套住老米高的时候,也使出了这招杀手锏。老米高都那岁数了,也没抗住。虽然凯蒂姿色不如泽塔琼斯,但是处女一说绝对是强棒出击,阿汤哥若是娶了她,面子还真不小。现在的形势是:要么娶了她,要么飞了她,阿汤哥并没有第三条路好走——全世界的狗仔都盯着呢,偷情难度系数太大,难不成让他活活憋死么。 罗马街头一番当众热吻之后, 阿汤哥已经有如动物园下午三四点钟的狼, 在脱口秀节目开始谈及婚事了。

动机二:阿汤哥是个金矿,难得与他闹个绯闻,不把场面做大简直浪费。日后就算做不成汤嫂,处女一事也够翻炒两三年。如果阿汤哥没得手,执二滩的会是谁?这下苦了全球的娱乐记者,恐怕要象当年盯小甜甜一样,24小时伺候,一定看看鹿死谁手。

动机三:阿汤哥最近流年颇不利,锋头全让前妻独占了,好容易要拍个〈MI III〉,还磨难重重,女主角纷纷退出,上映不知何年何月。离婚可真是便宜了妮可,事业人气都看长。群众也不讲理,公母俩的事,一个巴掌拍得响么?凭什么净说阿汤哥是陈世美。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把新女友的处女之身昭告天下,不但新闻价值暴涨,而且大大有利于重新树立阿汤哥的新好男人形象:到嘴的大肥肉都忍着不吃,中国那个姓柳的不出,谁与争锋啊!

今年的米国电视工作,应该搞好两大事件的直播:戴米摩尔的产房直播和阿汤哥的洞房直播。真真正正处女秀啊,绝对毙了奥斯卡。

捞过界

image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某“名女人”的访问,据说伊向被冠以“IT界第一美女”的称号。Lorelei说:“这个职称真搞笑,IT界美女,不是跟清华的校花一个概念吗?”说完了马上掩嘴:“我这是不是太刻薄了?”其实在IT界供职的,美女大有人在,只不过都不够她爬的高。按着职位年龄性别这么一筛,剩下的只能是她了,张朝阳虽然敢于把自己扒光了上时尚杂志封面,你也不能不把人按男的算啊。她这个第一,有点象《我爱我家》里付名老人搞的家庭吉尼斯,说自己是“全家,活着的人里面,岁数最大的”。真是,关起门来,谁不是皇帝?另外,身在IT界,大家比谁长得漂亮,也实在有点无厘头。你最漂亮了,又怎样呢?色相并不能当饭吃,除非你打算出卖它。在自己圈内自娱自乐也就罢了,残疾人现在也兴有个运动会什么的。但若真要出来混,便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没理由象当年考中学一样,少数民族加几分,二级运动员又加几分,观众的反应最无情。郭晶晶锋头最劲的时候,恨不能一天踩三个场子,盛装出席各式各样的发布会,背后有形象设计师也不管用,生是把个fendi穿得象买豆制品的售货员。还不许我们笑,好像笑了就是对世界冠军不敬似的。其实泡在泳池里一天,她就仍是头顶光环的小公主,别说跳水这样的高难度动作,即便摊煎饼炸油条的小贩,在自己的岗位上,手势纯熟了,一样散发工作美。谁让你踩过这条线?而且还是为着名与利,更加不堪。

还有些名头也够难为情的,比如网络歌手——即是业余歌手了,登不得台面,那几位还真不争气,前阵子浮出水面开了一场演唱会,结果惨糟滑铁卢。又比如美女作家——多半美也美不过人家,写又写不过人家,只好算美女作家,意思就是说:在作家里,我算长的顶不错了,美女里面,就数我识字多。哪一行的状元都不好当,只好玩票捞过界。连选美也可以再设多几个奖项:除花魁外,再评选最男人的女人,和最女人的男人,大块分猪肉,皆大欢喜。

不留

image跟蟹哥借了一本小说看,时至今日,还肯买小说看的人,试问若不是有文化,那还能是什么呢?连我这个电脑盲都改成在网上看了。以前看过这个作者的一本书,还不错。这本就觉得有点矫情了,来回来去那点子事。其实除了若干大师,谁写东西不是那三板斧,虽然不一定是自传,也尽量挑着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子写。就看那些事你感冒不感冒——咱们外行看书,可不就是为了消遣。作者反复地回忆自己的无悔青春,意气风发的大学时代,宿舍同学的情谊,青梅竹马的恋情??恨不能回到当初的样子,我统共不能理解。我自小是个不爱念书的孩子,我的大学生活虽不至于痛苦,但也殊不愉快,巴不得快快熬过去。一向做什么都拖拉,唯独办离校手续,在各个教学楼之间积极奔走,一个上午就盖妥十几个戳,卷了铺盖逃走,同学有时开玩笑说:多少年后再回来的时候——我立刻骇笑着说:不回来了,再不回来了。

朋友都说我有摄影机记忆,我经常在交谈中闲闲地说起多少年前在什么场合xx说过一句什么什么话,连语气表情都形容得出,但是大学整整四年,竟没有一点令我想重温的感觉。大概最主要是因为没有发生校园恋情,恋爱的时候,一草一木都是好的??不关学校的事。我记得宿舍有位女同学,最喜欢到别的学校去看望老乡,散落在外地的同学,则通信,每天当大事来办,吃完晚饭就在宿舍里摊开稿纸,信的开头通通是:xx冒号,你好叹号。四年如一日。

写信的同学,约会的同学,打工的同学,念书的同学……每个人都得其所哉,只余我一个人在圈外,象流落外星的异乡人,水土不服,急得似热锅上的蚂蚁,偏偏又走不脱。真苯,象去了一个格格不入的酒会,既然不能提前离场,索性先消遣着,只管闭上眼睛忍,弹肿了指头,时间也不会飞逝,太任性了,连自己都不同情自己。

其实我一贯都主张,什么年纪就应做什么事情,大家都做的事情,一定也要效法来一遍。该天真就天真,该傻逼就傻逼,老了以后,俨然有许多过去。象看改革十年展览,泡过红茶菌,戴过假领子,穿过蝙蝠衫,事事凑过热闹,流过泪也流过汗,与有荣焉。

寻找一九九几:21

我们默默喝酒,喝林向东带来的葡萄酒。张家明说:“罗安,我替你难过,你可以这么简单地和一个人分手,说明你真的已经不爱他了。”

是,我不爱他。我不爱他很久了,但仍可以和他约会、吃饭、逛街甚至睡觉,而不觉别扭,像是一种惯性。但我现在忽然不能够容忍了,因为我爱上了其他男人。

我也并没打算追求他。但我爱上了他。一个人怎么能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还爱着另外一个男人。

照说那也没什么,林向东并没有介意,他已不再关心我思维的去向。连周致远也并不知情,知道了恐怕避尤不及。只是我忽然厌恶自己的生活了,我发觉世界是那么的不公平。他们相亲相爱的在一起。好,那么我们不相爱的人总有权利不在一起吧。

张家明拉拉我,“罗安,罗安。说句话。”

我呆着脸说,“你别理我,我喝醉了。”

“罗安,”张家明坐到我身边来,“这是你第三个男朋友了。这些男人,你爱他们吗?”

“嘿。”我说,“可别问我这种问题。”

“那你爱过谁吗?”他执着地问,“真心的说?”

我心中无比地酸痛,眼泪夺眶而出。

张家明象怕让我的眼泪烫着一样,迅速地把我的头按在怀里,我窝在他胸前痛哭起来,抽咽声被衣服挡住,似受伤的小动物,他大力地拍我的后背。我认真地哭着,哭的精疲力尽,浑身出汗,因为酒劲儿渐渐过去,心里已经不那么难受了。张家明见我哭的次数,比我任何一届男朋友都多。我一边哭一边想,这个人,以后是一定要灭口的。

张家明一直静静地拍着我,等我哭的没什么后劲儿了,才说:“罗安,不理他们。以后就咱俩好。啊?”

我答应着,继续呜咽。

“咱俩结婚,好不好?”我一下子醒了,从他怀里跳出来,“你说什么?”

“咱俩结婚。”他一点不似在开玩笑,“咱俩认识多年,互相了解,年貌相当,为什么不能结婚?还保管是相敬如宾的一辈子。”

我破涕为笑,“张家明,你喝多了,又吃了我一吓,才出此下策吧。”

“我是说真的,”张家明说,“结婚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他们结得,我们怎么就结不得?”

我也不笑了,“那你爱我么?”

张家明反问我:“你一定要跟爱你的人结婚么?”

“不是。”我看着天花板,摇头,“但不是你。我们做惯兄弟姐妹,如果晚节不保,日后还怎么相见。”

张家明笑,“有那么严重么?分明是你嫌我。”

我笑出来,“别灰心。你是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如果我们不是老友,我忙不迭地和你约会睡觉。”我顿了一顿,“现在——不找你,万念俱灰也不找你。”

张家明气结,“罗安,你再这样坦白下去,只怕一辈子都别想结婚。”

夜长梦多

除了胖,猥琐,狡猾,势力,虚伪,胆小……现在跟小时候的区别还有:小时候得不到一样东西,会一直盼望,不断寻找,不惜代价,拿到了才甘心。现在总有点意兴阑珊,首先没有什么是非要不可的,其次极怕累怕苦,衡量一下投入和产出,往往觉得气馁。再有,多好的东西,期望值太大,得到实物难免失望,觉得货不对版,枉费自己那么多心机。小时候状态甚勇,真的,连哭声都是铿锵的,现在想起来,脸上那股子无往不利的倔强恐怕很招人厌吧?自己还觉得自己怪不错,还得由朋友口中形容出来,才知道自己当年有多可憎:我想买一只Dior新出的外形趣致的唇膏,商场没有我心仪的颜色,非常失落,不甘心地拉着人陪我往第二家去找,仍然缺货,又去了第三家……进门就直扑Dior柜台,买到为止。

大概是后来得不到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渐渐学会节哀顺便。一件裙子而已,又不是限量几十件的名牌,买不到穿别的好了。下回趁便去别家商场也行。有时候售货员小姐自告奋勇帮我自别的铺头调货过来,我也嫌麻烦。这样费力地去找,拿到后就不得不珍惜,可谁会那么长情呢?往往穿一两次就不喜欢了。想起当初亏自己还为它奔波,分外不值。

太努力得来的东西,快乐也打了折扣,所以我现在一碰钉子,反而就三思,值不值呢?渐渐在我眼中就褪了色,要不算了吧。这就叫夜长梦多。

所以……

所以除非你是HARLEY-DAVIDSON之流的品牌,至要紧是不可缺货, 否则前功尽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