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

s6335602昨天看《最爱》之前,小汪说她最近心情很不好的,看了会哭的哇!结果……当然我们都没有哭。对我这种心中时时刻刻抱有“边个够我惨”的不屑心态的人,是很难为悲剧落泪的。虽然节奏仍有问题,但可以看出顾长卫本意是努力想拍一部像《活着》那样若无其事冷入骨髓的电影的。可是干嘛叫“最爱”?不是你想象中高尚的那回事儿,也不是你想象中那个纯洁的人儿。无非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农村二流子和一个撇开腿就能跟人睡的小浪媳妇偷情的故事。当然,狗男女也是有真情的,尤其是在巨大的死亡面前,一无所有,所剩的不过是两具可以相濡以沫的身体。你要说这是爱情也可以,这不就是我一贯歌颂的荷尔蒙么?

大家都不喜欢真相,因为真相会令人难堪、沮丧、老羞成怒。所以瞒得一天是一天。比如恋爱无非是找一个随时包邮只给好评的贴身观众;结婚是建立一个互惠互利的合作社。有什么可特别带劲儿的呢?结不成也犯不着人心惶惶。当然我不反对你们努力美化生活,蛋糕需要糖霜,2块5的可乐也可以放冰块插块柠檬搁玻璃杯里呈上来,总之你高兴就好了。即便无法高兴起来,能让自己更有理由活下去也行。

从懂事起我就破罐破摔地活着,因为一直也没有发现这世界上有什么特别想得到的东西。即便有,大概也不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内。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得不到我也没肠穿肚烂。it is okay, it is 特别特别的okay.

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okay也就不错了,傻逼才幸福呢。

不留

image跟蟹哥借了一本小说看,时至今日,还肯买小说看的人,试问若不是有文化,那还能是什么呢?连我这个电脑盲都改成在网上看了。以前看过这个作者的一本书,还不错。这本就觉得有点矫情了,来回来去那点子事。其实除了若干大师,谁写东西不是那三板斧,虽然不一定是自传,也尽量挑着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子写。就看那些事你感冒不感冒——咱们外行看书,可不就是为了消遣。作者反复地回忆自己的无悔青春,意气风发的大学时代,宿舍同学的情谊,青梅竹马的恋情??恨不能回到当初的样子,我统共不能理解。我自小是个不爱念书的孩子,我的大学生活虽不至于痛苦,但也殊不愉快,巴不得快快熬过去。一向做什么都拖拉,唯独办离校手续,在各个教学楼之间积极奔走,一个上午就盖妥十几个戳,卷了铺盖逃走,同学有时开玩笑说:多少年后再回来的时候——我立刻骇笑着说:不回来了,再不回来了。

朋友都说我有摄影机记忆,我经常在交谈中闲闲地说起多少年前在什么场合xx说过一句什么什么话,连语气表情都形容得出,但是大学整整四年,竟没有一点令我想重温的感觉。大概最主要是因为没有发生校园恋情,恋爱的时候,一草一木都是好的??不关学校的事。我记得宿舍有位女同学,最喜欢到别的学校去看望老乡,散落在外地的同学,则通信,每天当大事来办,吃完晚饭就在宿舍里摊开稿纸,信的开头通通是:xx冒号,你好叹号。四年如一日。

写信的同学,约会的同学,打工的同学,念书的同学……每个人都得其所哉,只余我一个人在圈外,象流落外星的异乡人,水土不服,急得似热锅上的蚂蚁,偏偏又走不脱。真苯,象去了一个格格不入的酒会,既然不能提前离场,索性先消遣着,只管闭上眼睛忍,弹肿了指头,时间也不会飞逝,太任性了,连自己都不同情自己。

其实我一贯都主张,什么年纪就应做什么事情,大家都做的事情,一定也要效法来一遍。该天真就天真,该傻逼就傻逼,老了以后,俨然有许多过去。象看改革十年展览,泡过红茶菌,戴过假领子,穿过蝙蝠衫,事事凑过热闹,流过泪也流过汗,与有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