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

image你知道为什么上班那么累?什么也不用做,在办公室白白坐一天,就已经腰酸背痛,脸部肌肉直抽筋。皆因要奋力地做出很多姿态给人看:自信地微笑、专注地倾听、为难地沉吟、横眉冷笑- – – – – -简直似一出戏,人人客串一个角色,永没有休息与等埋位的时间,也没有take 2,一次过,必须打醒十二万分精神,不累才怪。办公场所人人展露真性情是不行的,一定要表演,以示斗志昂扬,全情投入。不在人前大哭大笑,只是基本仪态。成天呆着一张脸,还想升职加薪呢,老板第一个就嫌弃你。最好每天都兴兴头头的,社员都是向阳花,冷水浇也浇不灭,老板一下子就感动了。

然而哪有那么多高兴事呢。不想笑的时候强笑,比不想哭的时候哭更加难。当初和爹妈一起住的时候也是,象打一份工,时时要保持形象。稍微颓唐点,也许只是累了,老人家马上忧心忡忡:“不舒服?还是工作上有麻烦?”还得打叠精神娱乐他们。十岁以后就没试过跟父母讲心事,感情就算再亲厚,我也没胆子把我生活中的挫折与黑幕告诉他们。

快乐的人还是有的- – – – – 我不够他们运气,也不够他们智慧。记得上高中的时候,老师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要求同学们每周交一篇作文,题材内容不限。每期都要绞尽脑汁把自己粉饰得健康向上一些,免得被当作问题青年。我有一个朋友,高干出身,正一才女来的,从文到人都透着张爱玲式的没落贵族范儿,她因为害怕老师劝她一心向善的评语,央我代她写一个。谁想到交了功课以后,老师不写评语了,直接走到她面前,拍着她的肩说:“要坚强你自己啊!”她哭丧着脸说:“这回完了,真拿我当失足女青年了。”

做人真是难。我写了什么了就坚强我自己?我确实不算一个意气风发的大好青年,活的没有那么兴头。但是普通人谁没有气馁的时候,我也并没有特别不高兴。常年保持旺盛的斗志与爆棚的信心是很艰难的一件事。我还是习惯要求低一些,就只有那么多钱,那么几个高职位,哪里就轮到了你。架势拉的那么大,最后很难下台。

出来混那么多年,也算得皮厚了。什么牛鬼蛇神没有见过?可是独独害怕参加所谓team building(拓展训练),一听说要搞此类活动,三个星期前就远兜远转地找借口填休假单,避之不及。专门请来的拓展公司,帮忙设计各种高难度的户外小组游戏,几十岁人了,还装成童军样嬉戏。玩得残了之后,还要围一圈坐下总结,人尽皆知的大道理,逼人铿锵地念出来,非常难为情。拓展公司的人说话做事都具煽动性,令人想起英姿飒爽的红小兵。真难想像有人拿这个当终身职业,每天非得上满了弦。我觉得公司应该推广敬老政策: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免于参加这种励志游戏。

轮流转

听说有个大学毕业两年的孩子,去新公司面试,人家问他:你前一个工作干的好好的,为什么想到我们公司来?伊说:“哦,因为听说你们公司在国贸办公,我女朋友在国贸二座。”

这个小朋友真有趣。也许考官看腻了面试老油条,会被他的“纯真”打动——这种可能性是很小的,诚实是一种好品质,但是在办公室里,尤其是面试的时候,恐怕还是虚伪点好。面试似相亲,作假诈骗当然不妥,但总要拿出最好的一面与人相看,抛开目的不谈,起码是个尊重。而离职更象是离婚,物必自腐而后生,如果与前妻相处甚欢,就算是找到了更好的,也很难见异思迁。狐狸精远没有我们想像得神通广大,她们不过是变心男人的挡箭牌,失婚师奶下台的梯子。同样道理,决意换工作,一定是对旧公司有所不满,大家心知肚明,但仍要粉饰太平,谦卑地笑道:“原来的公司合作很愉快,但我想追求更大的挑战- – – – – -” 都知道对方在演戏,为着彼此下台,并不互相拆穿。千万别数落旧公司的不是,就象有教养的人,从来不刻薄前头人。试想人家问你:“为什么要离开前公司?”答:“皆因受不了那个没波没脑精神失常的老女人。”这种对白,晚上睡觉前对着空气念尚可,出去的时候,赶紧找个创可帖把嘴封上。

坚持不说别人坏话,既是美德,也是为了自保。大家都在一个小圈子里混,拢共那么几间大公司,谁不认识谁呢,随便说出一个人名,打几个电话就能问出他的底细,简直比google search还要管用。有时候到一间新公司,头天报到,就能看见几张熟脸,因此在同事间,最好还是保留一个距离,混得烂熟,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每个人上班都怀有不同目的:成就感,乐趣,解闷,钱- – – – -我不幸正是最庸俗的那一种。多次被老板和猎头问到:“你想要的工作是什么样的?”如果我是个纯洁可爱的二百五,我应该老实地回答:“我希望公司办公地点在国贸,或长安街以东任何地铁一号线可直达的写字楼;每月出差不要超过5天,且不可占用周末;工资发到招商银行一卡通里;使用手提电脑,但最好不是国产品牌或HP,邮件用outlook管理,可以随时上网,并运行msn;使用英语为工作语言,办公时间不得使用方言,我的老板可以胜任他的工作。”要求倒是不高,但把这个当作找工作的条件,未免有点不靠谱。所以我总回答说 :“符合我的经验的,公司管理比较专业的,公司文化比较温和的- – – – – -”我的信条是:我就算是不靠谱,也不能让你知道我不靠谱。

亡命班车族

我上班至恨三件事:穿制服,吃食堂,坐班车。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制服倒是没怎么穿过。后两件才真是我生命中的荆棘。有人也许会觉得,食堂和班车,都是公司提供的福利,应该是德政。可是我真怕过这样的生活,倒不是怕吃他们家菜,坐他们家车,我怕的是天天和同一伙人吃饭坐车。坐在一个办公室里,还要天天一桌吃饭,同进同出,简直惨过结婚。如果你在交通方便的写字楼办公,公司为照顾住的远又没有车的同事,额外提供班车给他们使用。其余人等打车的打车,开车的开车,那也没有什么不好。最怕是工厂地处荒郊野外,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赶不上班车就死路一条,辛苦倒在其次,受不了的是那种绝望。以前我为了赶班车,天天六点多钟出门,困不用说了,这个时间城里简直是万人空巷。冬天的时候,天都没亮呢,顶着星星走,气氛格外肃杀。以前在老社区租房子,偶尔还能碰见两个起早锻炼的老大爷。现在的小区这个时分连遛狗的都没有,我一脸悲怆地走出来,还背着一个大电脑包包,看在保安眼里,分明一个离家出走的怨妇。

还有不明真相的群众劝我呢:“做班车好哇,能够按时下班,不加班。”想的可真美。倒是五点多钟就发班车,大家逃荒似地收拾行李往班车站,颠簸两个小时到了家,吃饭冲凉完毕后已是晚上九点,此时方取出电脑继续加班加点。做完功课再晚也不敢马上就寝,一定要象小学生一样,将书包收拾好,第二天要穿的衣服鞋袜准备停当,牙膏都恨不能挤在牙刷上,专等明早冲锋号一响,蹦起来十分钟之内冲出家门。

最紧张是闹钟,据说很多人和我一样,为防不测上两个闹钟。我家并没有闹表,一般是利用手机和音响。为用什么音乐做闹铃我很伤了一番脑筋。睡得那么死,一般的音乐很难吵醒我。以前我开玩笑说:最佳闹钟音乐应该是达明的“天花乱坠”“十个救火少年”,前者有铃鼓,后者开篇就是火警笛。 但是早上的人一般脾气都暴躁,太闹的音乐很容易刺激得我马上关掉,过后反而睡得更沉。而且我们也不能醒的太彻底,最好迷迷糊糊刷牙洗脸,还能把睡意保留到班车上,以便利用1个半小时的车程补回笼觉。于是我试了一回jazz版的“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愉快倒是愉快了,我伴着细碎的音乐睡到了10点才惊醒,再不抓紧恐怕连回家的班车都赶不上了。试验了好久,终于找到了最理想的闹钟音乐,是许巍的“天鹅之旅”。每天早上这前奏由远而近地响起,清醇无比,心平气和,并生出强大的希望来,终于在亡命追逐班车的早上,救回我的贱命,成就了一点点卑微的尊严。

十分爱

我一直佩服执着的人。要么就是从没碰过壁,要么就是百折不挠。运气和坚忍都值得加分。爱上一个人,巴不得时时和他在一起,吃饭睡觉逛街游戏;爱上一件事,不光闲暇时多做,干脆还变爱好为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也是应该的,但是爱一行干一行需要多大的勇气。

上大学的时候,有位女同学热爱足球,课余看球踢球不说,毕业后索性加入了足协下属的那间福特堡公司;谁大学时代没有迷过两天音乐,只有YT同学,只身闯入唱片业,彼时小小大陆音乐圈子并不擅长制作唱片,他从小企宣慢慢熬到负责一个制作部,当中的血泪不与外人道。单是当年伏侍海外明星在华生活起居就够折辱了,大概真是喜欢这一行,否则怎么撑得过来。这同婚姻一样,多少要有点真心,两个人相处是多么艰难的学问,再加上漫长无际的枯燥岁月,纯粹的利益关系恐怕无以为继,所以一定要以感情搭够。

但我私下里总觉得有点可惜,明明一个爱好,课余用来陶冶身心。把它变成自己的工作,就要精益求精。因要拿出来教人肯定,再不敢掉以轻心,殊无乐趣可言。我最恨某些歌手不与公司合作,动不动就说:“不愿迎合市场——”好象凡是不迎合市场的必是好的音乐。出来卖的,即是商品,要姿态高贵,大可在家里弹琴怡情。既然公开发售,又端着架子,自己饿死事小,莫要连累别人。

但是象我这么厌恶工作,也不是办法吧- – – – – -都怪我,从小没有一技之长,也缺乏志向,从未想过当医生律师科学家,所有的梦想都围绕着一盘小生意:开小铺,卖磁带,卖光盘- – – – -有也等于没有,不知从何奋斗起。连和神明许愿也是一味要求快乐,但是这指标也太难量化了,也许永无出头之日,也许等我智商再降低下去,快乐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

这样拖磨着也好,不快乐的人显的比较有刑,整天笑呵呵的人有点花痴相。比如通常我独自拎着箱子出差,在机场可以理所当然地拉长面孔,摆一个厌世的神情。身旁那些兴高采烈的游人总象是有些对不住我似的,“不需要完美的可怕,太快乐如何招架”

无脑办公

去公证处办事是至可怕的一件事。除了看衙役嘴脸,还有各种冷血纷争。无非是出于不信任,才拉扯着到此地来证明、撇清,以达到目的。平日忠厚木讷的老百姓,纷纷把最凉薄的一面拿了出来,触目惊心。我是那种连报纸都只看娱乐版的人,知道民间有疾苦也就行了,很不必处处提醒着,尽量寻欢作乐,日子比较容易过。前天看到一对70余岁的离异老人,为着一笔遗产刚刚复婚,各自携带着历次结婚离婚证件来公证。二老都没了牙,手指还发着抖,这样辛苦来一次,竟还忍不住意气,一边办事一边吵闹,可见积怨多么深。试想三四十年前是什么社会风气?没有血海深仇根本不必离婚。但是最难受的,还是看公证员办公。时至今日,她们仍不肯使用电脑,每人案头放着厚厚一叠稿纸,象旧时的作家一样, 伏案刷刷抄写。偶尔需要公证人写个声明,也是人人领取一张白纸,挤在桌子一角,象小学生罚留堂一样。其实公证个案,基本大同小异,同样格式储存在电脑里,每次略微修改几个字,印出来大家签名,方便快捷。否则长篇大论,一个不留神写错,就要重来,自大学以来,谁吃过这种苦!

前些年电脑刚开始普及的时候,公司大力倡导无纸办公,一切沟通尽量借助电脑。一方面环保,另一方面节省公司空间。寸土寸金的写字楼,怎么舍得租来堆放十几年的旧文件。以前我在一间公司,真正快接近无纸办公。因为公司地方挤,座位总差着那么十来个,大家端着笔记本随遇而安,桌面与抽屉并不属于你自己,因此没有机会囤积杂物,多打印每一张纸都要背在身上,实在可免则免。

嚷嚷了若干年,没想到微机办公还没有普及,这又不是谁家的作坊,堂堂政府办公机构呢。有时候在公司,电脑被拿去重装,升级,修理- – – – -哪怕短短两个小时,也有点手足无措。没有电脑的年代,大家是怎么办公的呢?真恐怖。因为太知道自己的无能,所以明知道电脑最能加速老年痴呆,仍到哪里都背着它。手写汉字怕已经忘了一半,十位数以上的加减乘除大抵不会心算了,可是谁关心呢?千万别跟我提什么不带电脑关了手机闭关渡假,一个好看的姿势背后,需要多少心力去铺垫。在我付不起代价之前,还是宁可累赘一点,最多我不带着电脑上星巴克也就是了。

前两天在机场买了一本杂志解闷,上面有篇文章对公司里e-mail的泛滥极端不满,举例子说:坐前后座的同事居然互发e-mail讨论开会地点。过分是过分一点,但也未必全没必要呀?有时候发e-mail并不光为着通知对方,凡事尽量落在笔头上,方便大家有据可察。都红口白牙的,信谁的不信谁的?文章还振振有词地证明说连bill gates和jack welch这样的人都开始厌倦电子办公,已经回归“手谕”时代,据说jack welch有吩咐最喜欢写在post-it上面,贴在手下的桌上。言下之意我们这起凡人,就更不必对e-mail那么紧张了。我一壁看一壁为作者担心,他不会真的效法jack welch去四处粘贴小黄条吧,身在管理下层,此等举动马上沦为邋遢琐碎。什么身份做什么样的事, 大人物有power,自然做什么都有格,等阁下成了名,才开始潇洒吧。

常言道物极必反,就象大家骂潘金莲荡妇骂了几百年,终于没有花头,所以反推崇伊为妇女解放先驱,无非是换个角度图新鲜,再正常也没有。但咱们的无纸办公还远没有得到普及呢,很不用先作出一副吃顶了的样子,没的教人恶心。等我们真富起来,毛病一样一样都给它添上。我早就跟朋友说资产阶级不会享受,叫佣人还按什么电铃对讲机,我要有了钱,一定盖一个四进四出的大平房,想起什么就懒洋洋地唤人:“来人啊——”还一定要气若游丝,来得迟了也不给板子,只是轻轻皱下眉头:“这个张妈,真老糊涂了。”这才叫气派,急火火地干什么?反正也不赶着到哪里去。哪象现在,星期天jonny depp来约我也不出去,孝子一样等着小时工来按铃——这是人家唯一的档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