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公好龙

我记得某天剩饭同学曾在微博上抱怨,感情上越失败的人越是好为人师。我虽然写男女关系专栏好几年,倒是也没自己伸头往这帽子里戴。不是因为我自认不失败,而是因为——人家一直是被强迫写专栏的好不好!男女关系这事儿,在旁边揣着手看笑话总有金句可说,果真一脚踩在泥坑里,谁都得万劫不复。其实,我认为失败次数越多的人才越有资格教训人。这件事上我跟托尔斯泰他老人家持完全不同意见:幸福有各式各样儿的,不幸才是一致的。学某甲裙边围着一万人洞房夜夜换新郎,你有心也未必有力;某乙领着俩娃每天等老公回来喝汤的日子,你也未必有福消受得了。但总有些教训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哪些?就是我们从古犯至今仍乐此不疲的那些错误喽。

不止一位女人眼神迷离地跟我怀念起狠狠伤害过她的前男友,他们都一个模子(至少在她们的记忆里),会弹吉他、好打架、任性、冲动、自私⋯⋯她们管这款叫“不羁”,说起他都一副好了伤疤忘了疼的贱相儿。女孩子都以跟不羁男纠缠为荣,都以为他们有趣、浪漫、冷酷、刺激。还以为自己天生喜欢混蛋呢,原来这是一种叶公好龙式的感情。混蛋迷人,因为你总觉得,他唯一会对你另眼相看,所以这青眼就变得格外值钱。等他跟你犯浑的时候,你也浑身酥软一个我看看?幸福是可以意淫的,其实不用以身试法,多看点三流爱情小说是一样的。

还有那些嘴比心硬的、过着自由自在生活、及时行乐、不喜欢拴住男人的,我也不知道是打肿了脸充胖子呢,还是给自己找的台阶。谁一辈子也免不了演那么一两场戏,晚上回家千万记得卸妆就行。人生又没有什么奥斯卡奖可颁,别跟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似的,把自己活活儿给体验死,憋屈死。

一起放松或一起演戏

想必每个人刚遇到心仪的异性之际都有点不自然,或高谈阔论或柔声细语,或静如处子或动如脱兔,无非都是在落力展出自己最好那一面,或扮演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一切坏习惯都不翼而飞,说话几乎没开始用文言文。等两人真正成为恋人之后,却有两种姿态:一种人就长舒一口气,逐渐向对方露出了本来面目:妆面一丝不苟的美女可能会在家蓬头垢面一边摸脚一边上网,而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商业精英可能会喝啤酒骂街或者倒在怀里跟你耍赖撒娇。这些真面目有时可爱有时惊悚,真相逐渐揭幕之后你终究也会接受他,反而像是从天上走下人间,虽然没有那么完美,但两个人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感觉更真实。每天在外面跟老板跟客户已经在兢兢业业地演戏,回家以后难道还不能卸妆下场吗?对很多人来说,找到真爱的定义就是俩人能够一起打嗝放屁说粗口,做一切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所以,另外一类人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那些人誓要把恋爱谈得像偶像剧,除了一年几次重要日子必须惊喜浪漫,平日里也都把姿态端得高高儿的,女孩子不化好妆不见人,男的无时不刻不表现出自己英明神武。这一对有时会装到令周遭人感到不适的地步。极品的例子是《欲望都市》里凯瑞和她的艺术家老男友。米兰达律师被他二人的活话剧雷得几次要崩溃:“还不光是他做作,她在他旁边也做作得不行,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干嘛那么爱演呢?有可能是爱情小说中毒,或者极度没有安全感,一切都要做到最完美,才相信有可能天长地久。

有人说,当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以后,大家都跟你渐行渐远,多半你交的这个男朋友就是一个混蛋——可不一定都是他的错,很可能是你们谈恋爱的架势令人不忍围观。但是话说回来,恋爱终究也不是谈给外人看的,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本身就有演戏的成分了。有人故意大大咧咧,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侣状,也是演技的一种。浪漫到不可救药又有什么错呢?就像喜欢粉红蕾丝的女孩子被人嘲笑恶品味一样,也不过是大家的一种歧视。你不许人家就ENJOY这种戏剧性,这种角色扮演啊?生活已经够无趣,难看的嘴脸很多,平凡蚁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有恋爱时才能假装自己宇宙最大。

你现在又要说我:正反都让你说遍,到底哪一种姿态才对呢?朋友,床上都有24式,为什么恋爱要有一个正确套路呢?依我看哪一种都满有趣,你不用羡慕那些可以互穿对方衣服,趿着拖鞋一起去街市买菜的情侣,也不必为那些惺惺作态的情侣感到肉麻,谁是真心谁自己才可以分辨。PLUS,一起假装完美也没什么不好吧,也许努力装着装着,就真变得完美了呢?

爱得起,玩得起

常言道,男女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如果还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桃子就正经历着这个魔咒。跟男友在一起五年,激情浪漫刻骨铭心有过,平淡悠闲喝茶看戏有过,老夫老妻吃饭睡觉也有过,接下来如果不结婚,桃子简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可男友的想法刚刚相反:既然已经像两口子了,还结婚干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人总是想要点安全感的,而且一个大姑娘不明不白跟你混着,总觉着不甚尊重。于是桃子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向男友发出哀的美敦:不结婚,则分手。为了把戏做足,她干脆搬出了爱巢,想藉由她的缺席,给男友一点思念的空间和可能会失去她的惶恐,期望男友在过了一段食不知味六神无主的日子之后,终于在一个雨夜,拿着玫瑰憔悴地敲开她的门,两人劫后余生地紧紧拥抱,男友一边摸出一枚戒指,出其不意地套在她手上……

CUT!

如今拍戏都不兴这样老套的桥段了。现实生活中,桃子的男友果然也就顺水推舟,一口答应与她文明分手。不到三个月,找到一个新女友,过上了毫无负担的开心日子。桃子等于挨了一个窝心脚。虽然事实证明这种男人要来也没什么用,分手了值得放鞭炮庆祝。但感情上还是有一种被人下了套的羞愤,简单点儿说就是:玩儿现了。

男人为什么不肯结婚?说辞大概有:我现在主要在忙事业,没空结婚(新郎官很大工作量么?不知道您都需要忙些什么?);我还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同吃同睡这么多年也不见您事先焚香沐浴);或者——我私以为这是最找抽的一种:你有没有听过一种鸟,天生是没有脚的……说这话的人坚决忠于自己从24层楼上跳下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不婚主义者。当然啦,连双头怪婴和皮肤上长鳞片的人都有。遇上这种人的比率其实真是蛮低的。而且相信我,如果你跟一个不婚主义者生活了几年之久,你一定能把他认出来。退一万步讲,假使他真的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你玩这欲擒故纵的把戏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明知没结果又割舍不断,那就继续凄苦而无望地爱着他好了,至少还能得到爱情,或者貌似爱情的感觉,也不至于全盘输尽。为什么要出手豪赌?因为你心里隐隐觉得,他纵是一阵不羁的风,也终于会为你停留。

真的,真的,真的不要再这么自信了行吗?男人不跟你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朴素:他还未成熟——也许永远不会——不想负责任;他不确定你们的关系,或者他没认定你这个人。现实有时候是挺难堪的,但是承认了你才能想办法改进,直到他真的认定你。

即便对女人来说,谈恋爱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结婚。你同样可以游戏人间,或者跟他过一时,享一时的快乐,没有什么是对的错的,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千万别为了合他的胃口,或者方便自己下台,打肿了脸说我也不愿意受婚姻的束缚,就是他跟我求婚,我也不会嫁。这种姿态比逼婚的女人更二,谁难受谁知道。

爱不用心机

前几天听了台湾美学大师蒋勋一个讲座。他说到张籍《节妇吟》里“还君明珠双泪垂”的典故,从一个深刻又有趣的角度讲“善意”,说诗中这个“节妇”是一种百转千回的态度在处理婚外三角恋爱问题,实际上是对老公和男小三同时表达善意:你明知道我有老公还送那么老贵的明珠给我,真是太客气了。我有心要吧,又对不起我老公。不要吧,又怕伤了您的一片真心,思来想去还是还给您,但是一边儿还一边儿哭了:不是不想跟您好啊,没结婚时认识您就好了!左右逢迎之际,顺带还敲打老公一下:我不是没有其他机会,你可得珍惜你拥有的啊。

大师的心思就是缜密。我以前觉着当节妇咬住牙坚贞不屈就行了,原来还需要这么多心机。至于的吗?以我这样的阴暗心里,我马上就要想,别是舍不得明珠才双泪垂吧。对比下来,我忽然不觉得那些迷乱在混乱感情关系中的人可怜可恨了,我甚至都不觉得那些因为虚荣才乱搞男女关系的人可耻,爱情不就是动物本能吗?人性的懦弱,也正是人类残留的一点点天真。如果每个人都这么运筹帷幄地处理感情,也太可怕了吧?

按说一个节妇,照顾老公的面子是应该的。她那么关照爱慕者的自尊心干什么啊?当然,每个人的感情都是可贵的,人家把一颗心掏出来给自己,总不能一脚踏上去。好言好语地谢绝也就成了,用得着这么暧昧么?这种细致冷静的面面俱到也让人觉得有点寒冷。我倒宁愿她被陌生人的追求搞得芳心大乱,或者在两者之间矛盾摇摆,也许这样就不是一个大方得体立于不败之地的“节妇“了,但更像一个有血有肉可亲可爱的女人吧。

诗里还有一句:知君用心如日月——蒋老师说,这句太聪明。我说你对我一片坦荡之心,你就不好意思不坦荡了。把对方高高架上去,好过跳起来骂人家臭流氓。这是非常可爱的想法,只可惜,这世界上大多数的人并不会因为你说一句话而改变。他若真是一道沟渠,你用明月照耀他也没有用。这首诗里最大方的其实是老公:有几个男人能忍受老婆为别人感动落泪呢?

从前人的心思真婉转,有钱有闲,才有这么多欲迎还拒。其中大有耐人寻味的情趣,但是这种斟酌,搁在现代社会里,说真的还是觉得有点欠抽。我到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多数男人喜欢漂亮可爱,头脑简单,没事就会咕咕笑的年轻女孩,谁不喜欢呢?生活已经够艰难,每个人都想在感情中稍微失控一下,也最享受别人为自己失控的感觉吧。如果你追求的女人,这样有理有利有节地还你明珠,你最好不要继续追求她,你应该雇她当你的公关经理。

男人的弱点

不查数据不知道,中国离婚率排名第十的城市都达到了28%的惊人成绩。再环顾一下身边的朋友,原来真的极少数是原配了。也不是没有三十出头就喜结第三次良缘的先锋女性,但变心的多数还是男人。我不想在这儿探讨他们的良心哪里去了,要是道德管用,咱们还呼吁法制社会干啥呢?再说其实这也不关道德什么事,如果你承认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那它就不可能是个责任制。

也不是每个男人都在年轻貌美的小三面前欲令智昏,有些人还确实是为了真爱离婚的。就算没有真爱在前方一公里处等候吧,如果你跟枕边这个人已渐行渐远,隔膜到了连一份亲情都难以维系的地步,难道也死撑着不离婚吗?没有感情的两个人睡在一起也是不道德的呀。

古代那个叫陈世美的清官,因为得罪了人,被编进戏文里让人无辜骂了几百年,成为后世所有抛妻再娶的坏男人的代名词。可是你替这些千千万万的陈世美想一想,如果换了你,生活环境改变了,自己的层次也提高了,你和原地踏步的配偶还能一起生活吗?他们的错,不在于嫌弃糟糠之妻,而是不应该在人生还未定型之际就娶妻。

其实很少有人一早就笃定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并有目的有计划地追求之。但是为什么同样的年龄阅历,和这一批批离婚男人相对的,是连固定男友都没有的所谓“剩女”呢?原因很简单,不是女性更高尚,而是男人更脆弱,男人比女人更容易向自己的欲望投降。

通常一出现男女关系上的问题,大家习惯性地归罪于男人的下半身,好像女人就没有性欲似的。而且这都是什么时代了,还需要为解决性欲结婚么?不不,性欲根本不算什么,更容易让男人招架不住的,是他们的孤独、寂寞、以及生活不能自理。

在电灯电脑和水管都能轻易找到人修理的城市,女人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事儿离不开男人了,所以她们为什么要急着结婚呢?能干的女性自己有房有车,饿了自己做顿饭,闷了约同伴去逛街,过得好不滋润,她们也寂寞,但她们需要的是一个真正喜欢的男人,而不是随便一个男人。如果你不能提供她没有的,她要你干什么呢?

男人就惨了,现代化社会里,孔武有力派不上用场,而精耕细作的活儿他们不擅长,饭不会做,衣服不会买,从老妈掌心里必须一步跳到女朋友怀里,否则都不知道洗面奶是干什么用的。所以在他寂寞的时候,低落的时候,鞋趿拉袜甩的时候,饥一顿饱一顿的时候……就特别容易被女性的温柔捕获。他们的要求并不高,不一定是美女,不一定是他灵魂伴侣,不一定让他带出去面上有光,只要在他最想要一个家的时候,安抚了他寂寞的小心灵。

往往当他们过上稳定的生活,才开始有更高标准的要求。这时候忽然发现,原来老婆不能满足他,或者根本不是一路人,他们也很痛苦,真的。与其要求男人有责任感,还不如多给男生普及点家政课,让他们至少别为了吃饱穿暖去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