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甲的必要性

今天等电梯的时候,我前面有个人欢腾地左摇右晃,几次撞到旁边人,手里还拿着一罐打开的可乐,分分钟有泼到人白衬衫上的危险。看上去也是衣冠楚楚一条汉子,没好当众喝斥他,但是忍不住板起正义嫌弃脸谴责地瞪了他几眼。上了电梯,经过二十几层的漫长里程……什么?他跟我在同一层下了电梯?走进了同一家公司?天啊我多么希望他是来找人或者送快递的。

忽然发现这种素质低人品差的极品是你的现任同事,除了惭愧、尴尬之外还有会感到惊悚。还好他不是跟我一个部门,还好他的职位没我高,否则将来在公司围着一张办公桌开会时会有多尴尬!

我的朋友也有过跟我类似的遭遇:他刚换了一份工作还没有正式去报道,有天走人行横道过路口,一脸宝马违规地从行人中挤过去,车上戴大墨镜的卷发女人还嚣张地打开车窗骂人,朋友实在气不过向她竖起了一个中指。事后突然觉得后怕:她是谁?会不会是我未来公司的同事?会不会是将来跟我坐在一个谈判桌上的客户?你千万别觉得我们杞人忧天,这种逆天的宿命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上的。

那个拿着公文包随地吐痰的可能是你的客户;那个从奥迪A6的车窗里扔出一把纸屑的人也许会成为你的同事;那个在电影院坐你旁边说了50分钟单口相声的人没准会调来当你的上司……一想到这些可能性,那些住在我们身体里的超级英雄和维护治安小战士就全都熄火儿了。谁对谁错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罪得起他吗?现在仿佛瞬间明白了蝙蝠侠蜘蛛侠什么的出来执勤的时候都戴面具和眼罩,因为布鲁斯韦恩和彼得帕克在现实生活中还要混哪!

对于我们这种孱弱的普通人来说,未避免在职场上狭路相逢造成尴尬,最好还是低调忍耐少树敌。遇到坏人坏事,除了拦路抢劫的和抢钱包的(一般来说这些人成为你同事的机率较低),还是忍着点别替天行道,把那些不道德行为留给警察城管和老天爷吧。

喂,那位出门从不惹事,只爱在网上闲聊拍砖的朋友,也别怪我不提醒你,互联网只有比生活中更危险。“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的时代早就过去,社交网络中你一定会留下电子的脚印儿,即便没有认证信息,也不难从共同的朋友圈里追溯到你姓甚名谁。你想没想过有一天,你脱发的老板忽然发现,原来你在微博上也经常嘲笑人秃头啊……于是无缘无故就被穿了小鞋,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所以如果可能,请尽量别让老板同事知道你的私人微博,如果他非要关注你:给他个马甲好了。

不可爱的人

彭羚小姐有首歌叫“不可爱的时候”,具体怎么说忘了,大意就是:我花枝招展温柔乖巧的时候您才待见我,但我也不能老端成这副样子呀,其实我不可爱的时候,往往才是加倍需要爱的时候。

这要求矫情不矫情先搁一边儿,我想说:彭小姐你已经好彩了,起码你还有可爱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根本还有很多永远就不会可爱的人嘛。你让人家情何以堪?

有一次大家在班车上议论公司一个天怒人怨的极品老女人,某甲迷惑地问:“你们说,她知道自己讨厌么?”某乙干脆地说:“一定不知道。她要知道自己讨厌,她就不讨厌了。”单听这话是超有逻辑的真理……但用实践一检验,就知真理是多么苍白——我就深深知道自己为何不可爱,但这要改谈何容易!

某同学怒极曾经说我:“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讨好任何人。但你就不!”不错,大众的审美情趣其实相当简单,满足起来却又不像去拜见长辈换件颜色衣裳那么方便。我不知道做什么才能人见人爱,最起码也知道如何才能不让人扫兴—。但是有时,原谅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一个悲观主义者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受到欢迎的。一方面大概人人知道活着艰难,所以不遗余力地励志,时尚杂志连一条裙都能讲出女权来,意淫的励志电影无论多烂也可以卖座;另一方面又觉得没心没肺有辱斯文,必须隔三差五端起面孔感悟一下人生——于是您瞧,像我这样发誓玩笑过一生又不耐烦打鸡血的人,是注定要被鄙视的。

你知道怎样才能讨人喜欢吗?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做一个听见什么都不会冷笑的人,做一个什么都肯相信的人,做一个不煞风景的人,做一个肯把自己剥皮儿给人看的人,做一个喝醉酒不摔瓶子、与人执手谆谆谈人生的人。

甚歉,我做不到。

一起放松或一起演戏

想必每个人刚遇到心仪的异性之际都有点不自然,或高谈阔论或柔声细语,或静如处子或动如脱兔,无非都是在落力展出自己最好那一面,或扮演成对方喜欢的样子。一切坏习惯都不翼而飞,说话几乎没开始用文言文。等两人真正成为恋人之后,却有两种姿态:一种人就长舒一口气,逐渐向对方露出了本来面目:妆面一丝不苟的美女可能会在家蓬头垢面一边摸脚一边上网,而成熟稳重风度翩翩的商业精英可能会喝啤酒骂街或者倒在怀里跟你耍赖撒娇。这些真面目有时可爱有时惊悚,真相逐渐揭幕之后你终究也会接受他,反而像是从天上走下人间,虽然没有那么完美,但两个人在一起相依为命的感觉更真实。每天在外面跟老板跟客户已经在兢兢业业地演戏,回家以后难道还不能卸妆下场吗?对很多人来说,找到真爱的定义就是俩人能够一起打嗝放屁说粗口,做一切不足为外人道的事情。

所以,另外一类人就遭到了大家的鄙视:那些人誓要把恋爱谈得像偶像剧,除了一年几次重要日子必须惊喜浪漫,平日里也都把姿态端得高高儿的,女孩子不化好妆不见人,男的无时不刻不表现出自己英明神武。这一对有时会装到令周遭人感到不适的地步。极品的例子是《欲望都市》里凯瑞和她的艺术家老男友。米兰达律师被他二人的活话剧雷得几次要崩溃:“还不光是他做作,她在他旁边也做作得不行,简直像换了一个人!”干嘛那么爱演呢?有可能是爱情小说中毒,或者极度没有安全感,一切都要做到最完美,才相信有可能天长地久。

有人说,当你交了一个男朋友以后,大家都跟你渐行渐远,多半你交的这个男朋友就是一个混蛋——可不一定都是他的错,很可能是你们谈恋爱的架势令人不忍围观。但是话说回来,恋爱终究也不是谈给外人看的,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本身就有演戏的成分了。有人故意大大咧咧,做一对游戏人间的神仙眷侣状,也是演技的一种。浪漫到不可救药又有什么错呢?就像喜欢粉红蕾丝的女孩子被人嘲笑恶品味一样,也不过是大家的一种歧视。你不许人家就ENJOY这种戏剧性,这种角色扮演啊?生活已经够无趣,难看的嘴脸很多,平凡蚁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活,只有恋爱时才能假装自己宇宙最大。

你现在又要说我:正反都让你说遍,到底哪一种姿态才对呢?朋友,床上都有24式,为什么恋爱要有一个正确套路呢?依我看哪一种都满有趣,你不用羡慕那些可以互穿对方衣服,趿着拖鞋一起去街市买菜的情侣,也不必为那些惺惺作态的情侣感到肉麻,谁是真心谁自己才可以分辨。PLUS,一起假装完美也没什么不好吧,也许努力装着装着,就真变得完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