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才不会扔人家的手办

最近在网上围观了一次情侣吵架。

女孩子说,男友是个宅男,喜欢动漫游戏。自己对动漫一无所知,毫无兴趣。半夜吵架,她一气之下把男友珍藏的手办都扔了。

事后也有良心不安,但是扔掉的手办已经找不回来了。跟男友道歉,问要不要再给他买一套。男友说不用了。

女孩问:你有没有因为我扔手办动过跟我分手的念头?

男友说:真的没有,这件事过去了,还是好朋友。

女孩把聊天截图发出来,大概也是有点欣慰。觉得男友包容,而且对她有点情比金坚的意思。

真的吗?现在的年轻男孩谈恋爱就那么佛系了吗?

这还真不是钱的问题。有些手办可能是限量版,根本买不到了。如果对动漫文化不了解,拿口红化妆品举例一下。我出门在外,比钱包更怕丢的,就是化妆包。

现代人的钱包里,现金已经不多了。身份证银行卡丢了虽然麻烦,但总可以挂失重办。然而化妆品就不同了,几支口红眼线一支粉饼,动辄几千块。而且有的是圣诞限量,有的是网红爆品,不知道花了多少心血,托了多少熟人代购才搜罗来的,你敢扔一个试试?

当今这个形势,男孩弄坏女朋友一支口红就要遭到全社会谴责了,为什么宅男的手办被扔了还要被嘲笑“几个小人,扔了最好,免得玩物丧志”?

你可能觉得,这是一个女孩不懂宅男心闹出的一个笑话。但细想就真没那么好笑了。她不是不知道手办对男友的重要性,否则她也不会扔这个。

我们都吵过架,吵到很生气的地步,已经不想讲理,只想尽快地伤害对方。所以才会说最狠的话,做最绝的事,扔对方最心爱的东西。

可惜情侣吵架这种事永远没有赢家。伤害一次,就在对方心里留下一个小伤痕,刚开始浅,过后就忘了,十次八次下来,就留下了疤痕。情侣分手,往往说是性格不合。你们天天在一起还不知道性格不合吗?其实都是这种伤害,渐渐把爱情杀死了。

作为一个有道德良心的人,面对仇人和对手,有时候你都不忍故意伤害。然而对情人我们是完全不吝惜这么干的,因为总觉得,我爱他呀!所以一切还不能被原谅吗?

最过分的是,事后女孩还要反复确认:扔手办能不能原谅?会不会跟我分手?简直是在对方的底线疯狂试探。为什么非要伤害对方?为什么对情人就可以为非作歹?

恋人是你的终身观众,不谢幕的舞台。请善待他们,有脾气可以发,有意见可以提,请不要故意伤害。好朋友不会故意弄坏人家的运动鞋和游戏机,好朋友也决计不会扔别人的口红和手办。

谁先说分手

一段感情的结束比开始更加复杂和劳心,甚至更加情绪化。虽然荷尔蒙水平刷刷往下掉,但是架不住怨气BIU BIU地在升腾。在这个时候,即使面前的人已然没有能力给你灌迷魂汤了,仍然没有办法回复理智。恼人处,恨不能立时三刻地断绝关系,永世不再见此人的面。无论是爱还是恨,感情冲动下做出的决定无一例外是错误的。分手是门大学问,如何做得大方漂亮,最主要的是,如何令自己不后悔,需要智商与定力。

好在普通人的情感纠葛,不需要昭告天下,无论多难看,影响的也不过是当事人,以及最亲密的朋友圈。当然,对有智慧的人来说,即便是公众人物,其实也只有一种高级的处理方法:不出声。这是要有多大仇、多想跟对方同归于尽,才会在媒体上发表单方面分手宣言。对平民百姓来说,说到底不过是拿捏一个最佳止损点:尽量让对方少受刺激,目的无非也是少给自己制造麻烦。既然这段感情要玩完,最重要的是让它死得干净利落,一不能成为将来生活的绊脚石,二不要成为回忆中的一只死苍蝇。

最蠢的是在分手的时候要面子。有的怨偶已经看对方不顺眼,不过是拉着弓箭步找下家,一不留神让对方抢先开了口,气得扎扎跳,捂着心口说:本该是我先提出来的——当初刚入港的时候,骨头轻得整个人都抛了出去,也没见你觉得害臊,这时候快成陌路人了,倒斤斤计较起谁先撤。就算是你甩了别人,又能有多大面儿啊,无非都是失败。只有找到更好更强的下家,才能扳回一城。由对方提出分手简直再好也没有,干脆利落地答应好了,既不用遗憾,也没有内疚。

况且有时候,你并不知道这是不是一时的感情低迷。严肃的男女关系,可不是稍觉乏味就拔脚逃跑。多少人像撕创可贴一样潇洒地处理了前情,然后在今后的20年内都没找到一个更靠谱的对象。最糟糕的是,也许你并不是对他还存在幻想,只是失去得太快。你知道,失去的都是最好的。与其让一份自以为是的感情幻觉像风湿一样,每到阴天下雨春花秋月或者跟生活低潮的时候都浮上心头骚扰你,还不如现在就让它淋漓尽致地错到底:除非有吴彦祖在门口等着你,一定要忍到忍无可忍再分手——当然,前提是确实有过真爱。

爱得起,玩得起

常言道,男女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如果还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桃子就正经历着这个魔咒。跟男友在一起五年,激情浪漫刻骨铭心有过,平淡悠闲喝茶看戏有过,老夫老妻吃饭睡觉也有过,接下来如果不结婚,桃子简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可男友的想法刚刚相反:既然已经像两口子了,还结婚干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人总是想要点安全感的,而且一个大姑娘不明不白跟你混着,总觉着不甚尊重。于是桃子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向男友发出哀的美敦:不结婚,则分手。为了把戏做足,她干脆搬出了爱巢,想藉由她的缺席,给男友一点思念的空间和可能会失去她的惶恐,期望男友在过了一段食不知味六神无主的日子之后,终于在一个雨夜,拿着玫瑰憔悴地敲开她的门,两人劫后余生地紧紧拥抱,男友一边摸出一枚戒指,出其不意地套在她手上……

CUT!

如今拍戏都不兴这样老套的桥段了。现实生活中,桃子的男友果然也就顺水推舟,一口答应与她文明分手。不到三个月,找到一个新女友,过上了毫无负担的开心日子。桃子等于挨了一个窝心脚。虽然事实证明这种男人要来也没什么用,分手了值得放鞭炮庆祝。但感情上还是有一种被人下了套的羞愤,简单点儿说就是:玩儿现了。

男人为什么不肯结婚?说辞大概有:我现在主要在忙事业,没空结婚(新郎官很大工作量么?不知道您都需要忙些什么?);我还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同吃同睡这么多年也不见您事先焚香沐浴);或者——我私以为这是最找抽的一种:你有没有听过一种鸟,天生是没有脚的……说这话的人坚决忠于自己从24层楼上跳下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不婚主义者。当然啦,连双头怪婴和皮肤上长鳞片的人都有。遇上这种人的比率其实真是蛮低的。而且相信我,如果你跟一个不婚主义者生活了几年之久,你一定能把他认出来。退一万步讲,假使他真的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你玩这欲擒故纵的把戏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明知没结果又割舍不断,那就继续凄苦而无望地爱着他好了,至少还能得到爱情,或者貌似爱情的感觉,也不至于全盘输尽。为什么要出手豪赌?因为你心里隐隐觉得,他纵是一阵不羁的风,也终于会为你停留。

真的,真的,真的不要再这么自信了行吗?男人不跟你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朴素:他还未成熟——也许永远不会——不想负责任;他不确定你们的关系,或者他没认定你这个人。现实有时候是挺难堪的,但是承认了你才能想办法改进,直到他真的认定你。

即便对女人来说,谈恋爱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结婚。你同样可以游戏人间,或者跟他过一时,享一时的快乐,没有什么是对的错的,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千万别为了合他的胃口,或者方便自己下台,打肿了脸说我也不愿意受婚姻的束缚,就是他跟我求婚,我也不会嫁。这种姿态比逼婚的女人更二,谁难受谁知道。

爱上瘾

我一坐上出租车,司机就开始跟我讲他女儿谈恋爱的故事。短短十几元车资的路程中,我知道她女儿喜欢上一个家境不好,本人硬件条件也一般的小伙子,交往几年情意甚笃。司机本人作为父亲,虽然对未来女婿不算满意,但是不想棒打鸳鸯,无奈老婆大人坚决反对,誓要拆散有情人。于是他夹在两个女人当中难做人。

是要苦恼到一定程度,才肯随机挑一个陌生人说这样私密的家事吧。我们每个人都试过跟出租车司机攀谈,不过话题大概也都局限在路况信息社会新闻以及民生艰难。我就算主持过情感信箱,也绝对想不到会跟刚见面的粗犷大叔讨论少女恋爱问题啊。何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故事又这样跌宕起伏——对,还没有完,小情人对外一致情比金坚,但两人之间却出了内讧,前几个月因为信任危机分手了。母亲还没来得及暗自拍掌,两人已经复合。原因是:男孩自从分手后每晚在家痛哭,用烟头烫自己的肩膊,连司机带女儿都被男孩感动了,爱一个人爱到了肯自残的地步,难道还不是真心的么?他还声情并茂给我转述准女婿的情话:“我脑子里面都是你,以致于我拿烟头烫自己的时候都觉不出疼痛。”

我理解少女为何会对这种火辣辣的深情投降,但是为什么连她爹也倾倒了?因受了失恋的刺激拿烟头烫自己,这是多么不理智、不成熟、冲动和富威胁性的行为啊,老派中年人的本能反应,难道不是害怕和厌恶么?趁早让女儿离开这个偏激分子,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未来还得面对比恋爱惨痛几倍的磨难,他得失控到什么地步?别说给女方幸福了,不连累咱们就谢天谢地了。

但也许我错了,还拿老眼光看上一代:父母为子女铺好路,希望她无惊无险过一世,结婚应捡一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准女婿上门求亲要收拾干净穿戴整齐彬彬有礼,头发要剪短耳环要除下,什么纹身挑染长发胡须通通扫出门去;爱情不能拿来当饭吃,你有那甜言蜜语百般花款的精力还不如省下来挣钱做家务照顾我女。拿烟头烫自己?你需要的不是爱情,是一个心理医生。

有些人就是吃这一套,蛇蝎女人喜欢折磨男人,看别人为自己吃苦才有成就感;大多数女人虽然不狠毒,也禁不住男人为自己抛家、弃子、一掷千金以及失去理智。这些壮举给你的不光是爱,而是一种最实际的认同和赞美。知遇之恩不得不报啊,人家为你付出这么多,你最起码也要有点负疚和歉意吧。这简直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情感要胁。

大家都忙着被感动了,也没来得及想一想,他做这一些是不是纯粹为了你?抛家,也许他早三年就对老婆厌烦了;弃子,说明他不爱付责任。拿烟头烫自己⋯⋯他只在思念你的时候烫自己么?或者在事业不顺、升职未遂、股市赔钱、甚至堵车超过一小时的时候,都会气急自残?那他不是爱你,他只是爱上自残的瘾。

好吧,就当他是真心的,其他一切都视作等闲,只有你才让能让他疯狂。可是为什么要不停跟外人解释呢?我们又没问,还是因为自己心里,隐隐的也不大肯相信吧。

失忆城市

今天在国贸闲逛,匆匆一瞥间无意看到一个年轻孕妇在挑选童装,伊比一般的准妈妈摩登许多,虽然小腹隆起看上去已经4-5个月了,还化着精致的妆,脸上红是红,白是白。身穿一套迪奥今季的粉色春装,包括俏皮的小帽子,保姆拎着prada的包包侍侯在一旁。

这一身行头怕不要几万块。我们看了,只会慨叹,不会咋舌。在国贸,这样的有钱人遍地走。除了有钱人,国贸还出没着各式各样光怪陆离的人。在国贸的星巴克等人,我一定会坐玻璃旁的高凳,干坐一个小时也不会烦,光看路人解闷已经值回一杯咖啡钱。有意气风发的白领,持手机讲英文,声音高八度;有高头大马的模特,打扮出位;提着名店袋子的小鸡小鸭,骨头没有几两重,光看眉眼就泄露了身份;各个国家的骗子,都在星巴克与瘟生接头,而专门陪外国人混的女人,即使单拖出现,也很容易认得出来:她们大都精瘦,黝黑,姿势夸张,并且——英文一定差。

朋友常说:如果有一天不在这公司干了,最舍不得的一定是国贸。在这里上班,不仅交通购物事事方便,还可以免费看西洋景。别的写字楼一年碰上的怪人,也没有国贸一天多,更别提久不久来扫货的小明星了,我这眼神不好的就看见过陈鲁豫,章子怡,蔡国庆,艾敬,英达夫妇……明星们并不好认,除非诚心戴大墨镜。他们跟银幕上很不一样,显的既黑且瘦,遇见赵薇那一回,伊在星巴克与人密斟什么事情,坐足半个多小时,我也没认出来,直到朋友下楼来,才发现是她。彼时正值还珠格格II播出,人气这么旺,都没有人围观,真寂寞。谁让她来国贸?到中小学去走走,恐怕脸都抓破了。

在国贸待得久了,各个店铺的位置了如指掌,哪一个忽然围起来装修,就象一嘴的牙缺了一颗,光秃秃看着难受,喜欢的店铺搬走了,要跌足好几天。上回出差,回来不防Naf Naf撤了店,一时心里冤的象是英台被许配了马家。还记得好多年前,那时还没有星巴克呢,现在max mara旁边的位置,是一家café,卖德国的面包,意大利的肉肠……琳琅满目,不买,看看也丰盛。我极喜欢他们的金枪鱼沙拉和水果奶油杯,每次都坐在门外扶梯下的座位上。当年与男友分手,就选择了这个地方,在自己熟悉的地头有自己喜欢的食物,好像心里就踏实些,说话也流利。分手后他从旁边的扶梯走了,我还冷血地吃完了整杯奶油。

这个城市正努力地把所有值得凭吊的案发现场都一一铲除干净,我们就快连回忆都没有了。我们所有的只是将来:地铁5号线, 地铁8号线, 地铁10号线……

2009年续:上述几条地铁线已通车。正在规划中的有6号线,4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