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爱

我一直佩服执着的人。要么就是从没碰过壁,要么就是百折不挠。运气和坚忍都值得加分。爱上一个人,巴不得时时和他在一起,吃饭睡觉逛街游戏;爱上一件事,不光闲暇时多做,干脆还变爱好为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也是应该的,但是爱一行干一行需要多大的勇气。

上大学的时候,有位女同学热爱足球,课余看球踢球不说,毕业后索性加入了足协下属的那间福特堡公司;谁大学时代没有迷过两天音乐,只有YT同学,只身闯入唱片业,彼时小小大陆音乐圈子并不擅长制作唱片,他从小企宣慢慢熬到负责一个制作部,当中的血泪不与外人道。单是当年伏侍海外明星在华生活起居就够折辱了,大概真是喜欢这一行,否则怎么撑得过来。这同婚姻一样,多少要有点真心,两个人相处是多么艰难的学问,再加上漫长无际的枯燥岁月,纯粹的利益关系恐怕无以为继,所以一定要以感情搭够。

但我私下里总觉得有点可惜,明明一个爱好,课余用来陶冶身心。把它变成自己的工作,就要精益求精。因要拿出来教人肯定,再不敢掉以轻心,殊无乐趣可言。我最恨某些歌手不与公司合作,动不动就说:“不愿迎合市场——”好象凡是不迎合市场的必是好的音乐。出来卖的,即是商品,要姿态高贵,大可在家里弹琴怡情。既然公开发售,又端着架子,自己饿死事小,莫要连累别人。

但是象我这么厌恶工作,也不是办法吧- – – – – -都怪我,从小没有一技之长,也缺乏志向,从未想过当医生律师科学家,所有的梦想都围绕着一盘小生意:开小铺,卖磁带,卖光盘- – – – -有也等于没有,不知从何奋斗起。连和神明许愿也是一味要求快乐,但是这指标也太难量化了,也许永无出头之日,也许等我智商再降低下去,快乐就轻而易举地得到了。

这样拖磨着也好,不快乐的人显的比较有刑,整天笑呵呵的人有点花痴相。比如通常我独自拎着箱子出差,在机场可以理所当然地拉长面孔,摆一个厌世的神情。身旁那些兴高采烈的游人总象是有些对不住我似的,“不需要完美的可怕,太快乐如何招架”

提高全民心理素质

image
我还在上海飞往北京的飞机上,就收到lorelei的短信,叫我赶紧看教育台热播的一套戏,叫“好想好想谈恋爱”,她不留神看到,差点吓哭了,说那个画什么不成,反类什么来的?我听说过那个戏,还在拍摄的时候就扰攘了一阵,敲锣打鼓地自称是中国版的“sex and the city”。与时俱进是好事,但我很诧异,这些人从事文艺工作,总也该有个版权意识,这样明目张胆地抄袭,不怕吃官司么? 认真看了两集才知道,咱们真是闲吃萝卜淡操心。你别看人家从头抄到脚,还真就能做到一点也不象。美国人即便来告,恐怕也是告不倒的,更何况人家也未必认得出来。

《好》剧对“sex and the city”形式上的翻版,几乎超越了任何一部金庸武侠剧对原著的忠实。只是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把性统统替换成爱情,因此分外显得婆妈。吃穿的排场,是没法比了,象晴雯从怡红院被贬回哥嫂家,一切次一等,将就着来。但是看到大陆IT精英版Mr.Bigg打开一部BENQ电脑,还是让我觉得有些不靠谱。

许多台词干脆直译过来,而且为了保持原汁原味,故意译得很坏,演员背诵起来不由得都梗起脖子,齐齐模仿上译厂配音演员。让我想起了执着的香港人,一贯坚持入乡随俗的原则,将西片翻译得广味十足,每个角色都有中文名姓,什么古医生包律师,两个金毛鬼指着对方骂“仆街仔”,十分趣致。

蒋雯丽扮演的作家是原剧中的carrie,挑大梁的角色,我得承认我十分不喜欢carrie,不过Sarah Jessica Parker的马脸虽然不受看,至少还不那么让人累得慌。蒋雯丽用力地要表现风情万种,但是整个人的状态还沉浸在《中国式离婚》里出不来,眼睛里刀光剑影的,嘴角老噙着点冷笑,是让人不寒而栗的阴沉。

也不知是谁的主意让那英扮女强人,真是此剧亮点,简直比霸王花时代的吴君如还要抵死,伊念的每句台词都似打横出来,小嘴巴一样扇在观众脸上,我噎得直喝水。本来想当谐剧看,偏它又频频借用许巍的歌来配乐,让我笑得不畅快。

Lorelei说有阵子拿遥控器扫台的时候,看到胡兵演的大陆版《24小时》,唬得她烫手一样地换台,比广告都好使。我正好相反,不是不害怕这个《好想好想谈恋爱》。然而还忍不住追看,惊出一身冷痱子,精神上反获得至大满足。我终于找到了此类剧集的存在价值,就象全民热爱芙蓉姐姐一样,只要心理素质够高,自有变态的快感。

我等贱民生活压力太大,难免养成各种怪癖。别说我无聊,要怪就怪这吃人的社会吧。

无脑办公

去公证处办事是至可怕的一件事。除了看衙役嘴脸,还有各种冷血纷争。无非是出于不信任,才拉扯着到此地来证明、撇清,以达到目的。平日忠厚木讷的老百姓,纷纷把最凉薄的一面拿了出来,触目惊心。我是那种连报纸都只看娱乐版的人,知道民间有疾苦也就行了,很不必处处提醒着,尽量寻欢作乐,日子比较容易过。前天看到一对70余岁的离异老人,为着一笔遗产刚刚复婚,各自携带着历次结婚离婚证件来公证。二老都没了牙,手指还发着抖,这样辛苦来一次,竟还忍不住意气,一边办事一边吵闹,可见积怨多么深。试想三四十年前是什么社会风气?没有血海深仇根本不必离婚。但是最难受的,还是看公证员办公。时至今日,她们仍不肯使用电脑,每人案头放着厚厚一叠稿纸,象旧时的作家一样, 伏案刷刷抄写。偶尔需要公证人写个声明,也是人人领取一张白纸,挤在桌子一角,象小学生罚留堂一样。其实公证个案,基本大同小异,同样格式储存在电脑里,每次略微修改几个字,印出来大家签名,方便快捷。否则长篇大论,一个不留神写错,就要重来,自大学以来,谁吃过这种苦!

前些年电脑刚开始普及的时候,公司大力倡导无纸办公,一切沟通尽量借助电脑。一方面环保,另一方面节省公司空间。寸土寸金的写字楼,怎么舍得租来堆放十几年的旧文件。以前我在一间公司,真正快接近无纸办公。因为公司地方挤,座位总差着那么十来个,大家端着笔记本随遇而安,桌面与抽屉并不属于你自己,因此没有机会囤积杂物,多打印每一张纸都要背在身上,实在可免则免。

嚷嚷了若干年,没想到微机办公还没有普及,这又不是谁家的作坊,堂堂政府办公机构呢。有时候在公司,电脑被拿去重装,升级,修理- – – – -哪怕短短两个小时,也有点手足无措。没有电脑的年代,大家是怎么办公的呢?真恐怖。因为太知道自己的无能,所以明知道电脑最能加速老年痴呆,仍到哪里都背着它。手写汉字怕已经忘了一半,十位数以上的加减乘除大抵不会心算了,可是谁关心呢?千万别跟我提什么不带电脑关了手机闭关渡假,一个好看的姿势背后,需要多少心力去铺垫。在我付不起代价之前,还是宁可累赘一点,最多我不带着电脑上星巴克也就是了。

前两天在机场买了一本杂志解闷,上面有篇文章对公司里e-mail的泛滥极端不满,举例子说:坐前后座的同事居然互发e-mail讨论开会地点。过分是过分一点,但也未必全没必要呀?有时候发e-mail并不光为着通知对方,凡事尽量落在笔头上,方便大家有据可察。都红口白牙的,信谁的不信谁的?文章还振振有词地证明说连bill gates和jack welch这样的人都开始厌倦电子办公,已经回归“手谕”时代,据说jack welch有吩咐最喜欢写在post-it上面,贴在手下的桌上。言下之意我们这起凡人,就更不必对e-mail那么紧张了。我一壁看一壁为作者担心,他不会真的效法jack welch去四处粘贴小黄条吧,身在管理下层,此等举动马上沦为邋遢琐碎。什么身份做什么样的事, 大人物有power,自然做什么都有格,等阁下成了名,才开始潇洒吧。

常言道物极必反,就象大家骂潘金莲荡妇骂了几百年,终于没有花头,所以反推崇伊为妇女解放先驱,无非是换个角度图新鲜,再正常也没有。但咱们的无纸办公还远没有得到普及呢,很不用先作出一副吃顶了的样子,没的教人恶心。等我们真富起来,毛病一样一样都给它添上。我早就跟朋友说资产阶级不会享受,叫佣人还按什么电铃对讲机,我要有了钱,一定盖一个四进四出的大平房,想起什么就懒洋洋地唤人:“来人啊——”还一定要气若游丝,来得迟了也不给板子,只是轻轻皱下眉头:“这个张妈,真老糊涂了。”这才叫气派,急火火地干什么?反正也不赶着到哪里去。哪象现在,星期天jonny depp来约我也不出去,孝子一样等着小时工来按铃——这是人家唯一的档期呢。

位位都是天使

我记得我跟所有猎头都说过,因为家在北京,我只能在北京工作。前些天仍有人游说我去上海,说职位薪酬都上佳,两年后仍可回北京发展云云。我婉拒,猎头还追问我到底有什么顾虑。有什么顾虑?我只是不觉得有什么值当我背井离乡去拼搏。我从来不是一个有野心的女性,生在这样一个竞争激烈、手停口停的时代,努力工作也是应该的。但是除了超时工作和看老板脸色以外,别的仿佛也不必牺牲太多。不要说工作,连游玩我都不肯选穷山恶水不毛之地。如果不能天天冲凉,再优美的风景地也免谈。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有人登上雪山,看到美景,心灵就能得到净化,无奈我很庸俗,如果浑身汗渍泥泞,七仙女在眼前我也看不下去。

物以类聚,我的朋友也大都是这种没出息之辈,有个朋友说她最多能忍受老公一个月不在家——谁也不是姣婆,一日无男人不欢,理由很简单:家里总有灯泡会坏,水管会裂,这样的粗活总要男人来照应。当然比如换水管这样的事,也不一定是男性专利,前十年妇解运动风头正劲的时候,好多北美女性还特特地举着牌子游行:“why can’t women be a plumber?”(争什么不好,真正缺心眼。)但是已婚女人亲手修水管,总觉得有些凄凉。现代女人又不指男人养,夫妻无外是搭帮过日子,只为谈感情,也用不着成家了。

只有一对朋友例外,他们结婚数年来,几乎一直是两地分居,虽然能利用频繁的出差机会相聚,到底是不一样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苦衷,我们开头还替他们叫屈,后来也就不说什么。寒天饮冰水,点滴在心头,帮不上忙就勿要多嘴,这是做人的规矩。我只能宽慰地想,因为聚少离多,他们的夫妻感情,一定历久常新,见了面大概不象我们,光说晚饭菜谱。全世界都象我这样小家子气,恐怕也是不行的。

一个小我几岁的姑娘说:结婚,就是要找一个志同道合的玩伴,齐心协力走完一辈子。我听得瞪大眼睛直咽吐沫。这真是一个非常远大的理想。好在我没有那样的志向,有一头家最重要,只要貌和,就算神离也不算悲观了。不过有憧憬总是好的,女性的生活日益艰难,愿她们求仁都得仁。

Trying too hard

在“西雅图夜未眠”里,TOM HANKS死了老婆快一年,终于决定去约会。长时间没搅男女关系,他有点紧张,从头到脚西装革履的,临行前问儿子:“我这扮相怎么样?”然后马上对着镜子恨恨地自答:“I look stupid! I look like I am trying too hard!” (我看上去一副上赶着的蠢相!)喜欢老汤就为这点家常,都是小眉小眼的小人物,却个个精通人情世故。有人可能觉得,出去赴约,理应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给人看,隆重点也没什么不对。但是太刻意了,气势上先输给了人家。而且社会比以前富庶了数倍,品位也含蓄许多。不象小时候,一年到头才有一袭新衣穿,忙不迭披挂起来,刚从包装拆出来,几道死摺还没来得及烫平,脸上红扑扑的,这样竭尽全力,幸福的有点凄凉。

簇新的衣服,刚剪的发型,都令人觉得突兀。很多人习惯把新衣服洗过一水再穿,带点自来旧,浆挺的料子柔软了,身体在里面回转如意。是人穿着衣服,不是衣服套着人。最好花插着,今天换件新衬衫,明天穿双新鞋,千万别里里外外同时焕然一新,整个人太晃眼,有暴发气息。

咱们华人过的苦日子太多,有出人头地情意结,所以大家从小就被灌输人定胜天此类谬论。其实凡事全力以赴,未必就有好结果,太过用力,看在人家眼里,就有几分轻蔑。还是留几分后劲的好,成功了,有点举重若轻的风度,万一失败,也有个余地。做任何功课,有90分已经很好。老板对咱们的策略有点象举重比赛,无论你龇牙咧嘴出几身大汗,只要举起杠铃,他便再加砝码,直至你出乖露丑。求饶是没有用的,他反以为你偷奸耍滑,如果不想闪了老腰,最好藏点私。

对人也是一样,付出太多,活该失望,别说你不计回报,多少女人就是这么发的疯。那么长的人生,不省着点力气,怎么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