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湖,惆怅旧欢如梦

挣扎着要不要去看学友的雪狼湖。学友啊!但是汤灿~~~并且也不能想象“不老的传说”用国语唱是什么味道。十年前香港的“雪狼湖”是林忆莲啊,想来几乎是奢侈的。不要隔七八个段位说汤灿了,连王菲也是等SANDY在“野花”概念专辑之后,去了台湾发展、香港歌坛一姐真空阶段才上位的。以前网易娱乐论坛有位能写的美眉叫VIVALADIVA,还是学生身份,行文清秀,因为没来得及接触龌龊生活的苦困,还有一点不食人间烟火。但她有一篇乐评的题目起的真好,借用李宗盛的歌词:“男人久不见莲花,开始觉得牡丹美”,不是说王菲不好,但是没有了忆莲的气息,总是感觉惆怅旧欢如梦似的。说到底还是要怪李宗盛不好,将林忆莲变成了民间丫头。

我的脾气是要么最好,要么不要。就让雪狼湖成为蝴蝶标本吧。我跟他说:想想,哥哥原来还说要和学友排音乐剧呢!哥哥和学友啊!简直是激烈地让乐迷快要死掉的快乐。可是计划还没成形,哥哥就先去了。

我正在唏嘘,他说:恩,有一个小朋友,要排音乐剧,后来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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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情 跳跳舞——陈奕迅专辑“SHALL WE DANCE?SHALL WE TALK!”

image陈奕迅的新专辑“SHALL WE DANCE?SHALL WE TALK!”似足一场酣畅淋漓的舞台剧,不知是酷爱古典音乐的陈辉阳+匈牙利交响乐团班底的效果,还是EASON刚参演完“苏丝黄的美丽新世界”的余热微温。反正陈奕迅总给人一种任性的印象,喜欢上什么就不撒手,非闹够了才罢,哪怕招术使老。陈奕迅的新专辑“SHALL WE DANCE?SHALL WE TALK!”似足一场酣畅淋漓的舞台剧,不知是酷爱古典音乐的陈辉阳+匈牙利交响乐团班底的效果,还是EASON刚参演完“苏丝黄的美丽新世界”的余热微温。反正陈奕迅总给人一种任性的印象,喜欢上什么就不撒手,非闹够了才罢,哪怕招术使老。

专辑词曲也几乎被陈辉阳和林夕包办了。无处不在的管弦乐,加上穿插曲目间的几个小小断章,更成就了非常完整的画面感,我觉得抽出专辑中的单曲和“K歌之王”去比较是很不公平的。也许EASON急于摆脱“K歌之王”称号的姿势过于明显,却也难怪他。有时连我也替他不值:谢霆锋都反复强调自己是“音乐人”了,长得那样不好看还让人扣上“小天王”的帽子,简直尴尬。

开篇登场的“SHALL WE DANCE”非常过瘾,无论是流丽的华尔兹曲式,还是WYMAN飞扬跳脱的文字。完全不像是一首歌,简直就是一支开场舞,尤其是最后轻轻的一句:“好獻還未上演,Shall we dance? ” 如同舞会上擦身而过的一个艳遇,欲擒故纵,不知多少刺激的可能性等待发生,手心出汗,心痒难搔。

紧跟着就是“SHALL WE TALK”,一首讲两代人及情人间沟通的歌,此歌在商台热播,雷霆播放指数高居不下,连续四周榜首,林夕煽情的歌词感染力非同小可,几乎每个DJ播这首歌时都着了魔似地念叨,哎呀,好久没回家,今晚要打个电话和阿妈倾吓偈。我原本觉得这种歌词对林夕来说不过是A PIECE OF CAKE,但也许愈是这种老掉牙的题材愈难下笔,动辄就沦为肉麻。中国人至为含蓄,过分的坦白让人难堪,可惜的是心照不宣的奇迹又不肯发生。

铺垫过后高潮上场,“2001太空漫游”取材于大师库布里克的同名经典 ,陈辉阳还在编曲中揉进了理察-史特劳斯的“ALSO SPRACH ZARATHOUSTRA”,果然悬念十足。
WYMAN 今次露面不多,但出场必抢耳。“大预言话:地球是大限将至,到今天还是未有事。未是时候就无谓乱下赌注,去侦测太空怎样住”。这种横劲儿真是舍他其谁。

接下来是EASON用来讨好歌迷的两首慢歌,“失恋太少”和“单车”,清淡可口,相信可以求仁得仁。“天使的礼物”是献给劳工阶层的,我对励志歌曲一向不大起劲儿,但陈辉阳的 编曲实在是优美,容祖儿充当Eason’s Angel 做Lead Solo, 反而比她正经唱歌时出色得多。说起她来真是个奇迹,像这种嗓子不坏但缺乏特质又没个相貌的小姑娘,搁在过去可能混上几年也就是个隐姓埋名的和音天使,居然莫名其妙红了起来,简直没天理。

“怪物”是陈奕迅自己的作品。“孤獨探戈”是献给“探戈之王”CARLOS GARDIEL的,林夕通篇只写一舞之间的欲迎还拒,但还是令我想起了“春光乍泄”,好象已置身在那一间迎来送往的TANGO BAR,梁朝伟就坐在门外的台阶上怨毒地吃着三文治,一曲戛然而止的时候忍不住想学张国荣嚣张地站起来嚷:“BRAVO——”也许因为探戈从来就是哀怨的舞蹈,而相传第一对跳探戈的正是两个男人。

“信心花舍 ”是非常不俗的情歌,EASON唱得舒展洒脱,尤其副歌部分,好似一个人在陌生的街头忘形起舞。收尾的“黑暗中漫舞”仿佛优雅的谢幕。陈小霞的淡定被陈辉阳用杀得死人的弦乐包围了,像傍晚时分的暮色,意意思思地合上来,让人觉得苍凉沮丧,没有前途。林夕的灵感显然来自“DANCER IN THE DARK”,但说的却是另外一些事了。我事先没有看歌词,听了几遍才发觉他这样“刻薄”,
“為何未能待我差到讓我去憎你,捱到這傷口激發士氣,左腳高举到白发齊眉。
為何未能待我好到沒法捨得你,頑固的車胎追了萬里,先發現一早洩光氣。”
不是你想象中纯洁的故事,不是你想象中纯洁的人,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想起“胭脂扣”原著里说:一千对恋人中,大概只有一对会化蝶,其余的化为蟑螂,金龟子—– 自恋到一定程度,谁都肯拿自己当情圣,其实也不过是升斗市民。原来一切不过是误会,我们连悲伤的资格也没有,充其量有点尴尬。

这是一张必须整张整张听的专辑,感觉像EASON配合着陈辉阳做了一场演出。多多少少做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得不妥协的彼此也心知肚明。这当儿我居然想起苏慧伦小姐一首暧昧之极的歌词:“不单单是你一个人才有权利感到满足,你满足了我不满足——”忍俊不禁。

叱咤----

莫文蔚:我会用“有格”来形容她。莫文蔚:我会用“有格”来形容她。她的味道是桂花蒸——阿小悲秋的湿热清熟,是暧昧的厅堂里伸出的一双微黑光滑的小腿,光脚穿一双描金木拖鞋,要掉不掉——总让我想起“沉香屑——第一炉香”的睨睨睇睇之流。所以无论她唱什么歌,我都觉得是广东歌,有傍晚白玉兰的香味,家常地泛滥着,正因为那香味的不纯粹,搀杂着太多的生活气息,因此更没有免疫力,无孔不入似的,沉下去,沉下去,骚在骨子里。“阴天,在不开灯的房间—–”

郑秀文:她的花款不用使完就已山穷水尽。无论声音和身段,都没有太多波折,太硬朗了,掷地有金石声,然而象印刷体一样无可挑剔。一张接一张地出专辑,即使十年如一日地没变化,你也不妨听下去——未尝不是一种实力。

许志安:好多年前听梅艳芳的“笑看风云”和“将冰山劈开”,惊艳于他的声音。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于从毛头小子熬出来了,反而不比当年跳脱。不是唱得不好,唱得太好了,有种熟极而流的乏味。也许因为成功来的太辛苦,一切变得没有味道。但我喜欢听许志安版的“抬起我的头来”,仿佛满腔的情绪都隐忍地哽咽在胸口,连听的人都差点憋出内伤,再回头听杨千桦的原唱,道觉得象急就章的REMIX,举着笔直的小喉咙,刮得人耳朵生疼。

王菲:最怕看王菲的演唱会,伊只得两个姿势:直挺挺地站着,要不就甩水袖。不是酷,是呆。我总觉得她站在舞台中央有点不知所措,象学龄前儿童乱跑乱跑的,忽然发现自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上。灯光再奇诡,也只得一个华丽的阵势,妆化得妖魔鬼怪的,“有种洗刷得很干净的动物的味道”。声音是好的,然而没有思想。看她谈恋爱就知道了,其实不是烈火纷飞的率性,不过磕磕绊绊,走到哪里是哪里,撞见什么是什么。而且大概是在香港初出道时有点土气,给人家笑过,所以成了气候以后变本加厉要把一切都颠覆回来。如同小时侯家里穷,吃的差,身体亏着了,长大了再吃多少大肥肉都补不回来。——一定要卖个性,正是缺乏自信的表现。

陈升:陈升有些歌,简直是被听烂了的。像“把悲伤留给自己”,像“北京一夜”。这又跟李宗盛不一样。李宗盛是故意的,就是写给你唱的,你甚至可以想象,他有一张办公桌,左边一抽屉搁着“寂寞难耐”,“阿宗三件事”,右边一抽屉搁着“明明白白我的心”,纹丝不乱。听众们各取所需,也算死得其所。陈阿升就有点冤,好好的歌,生生让人给听俗了。我最早听他的一首歌是“细汉仔”,彼时才高二,惊得灵魂出窍。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放肆”,个人风格这样强烈,但凡他写的曲子,什么人唱也有点不论不类,听 “为爱痴狂”,恨不得拿块橡皮把刘若英的声音擦了去。我习惯把他所有的歌都当情歌来听,特别是“恨情歌”。
黄舒骏:现在翻出黄舒骏大学时期的创作集来听,仍然不觉得过时,那是年轻人上大学时能写出来的最好的东西,包括音乐和语言。有一部分人也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咬秃了笔杆磕锛了牙,但我至今没看到过超过甚至只是达到了“恋爱症候群”的同类作品。很多大学生出身的创作人,都爱咬文嚼字,写出晦涩或滑头的形形色色的怪东西,然后拉杂地配成小调,黄舒骏的东西始终都首先是音乐,整体的气氛非常好,从这一点来说,拿他和罗大佑相提并论(不必说谁高谁低)并不过分。黄舒骏永远也成不了罗大佑是时代的悲哀(社会的错),因为再也没有那样的一个时代了,所以再也没有罗大佑了,再也没有那样的感动了。连罗大佑自己都意识到了,所以89年的双专辑叫做“闪亮的日子”和“告别的年代”,那以后他仍然让我们顶礼膜拜,但再也没让我们感动过。

黄耀明:黄耀明的好处也不止一点两点,也许他最慈悲的地方,是因为他是一名同志。因此他的无懈可击的声线却能有非同一般的敏感;因此他低调得几乎没有任何新闻,更不要说绯闻了;因此他所有歌曲寓意暧昧模棱两可—–至少他不会弄一个王祖贤那样的可怕女友。这个世界可怕的事情太多了——

陈奕迅:我听陈奕迅唱歌,真好比专业摄影师给裸体女模特拍照:完全没有歪心思。歌就是歌,无论我多爱听,我都不会动感情。又像借他的好嗓子过自己的卡拉OK瘾:“K歌之王”里“绝到不能绝,直到溶掉我”最后一个震音,他如履平地一样唱上去了,我的呼吸都顺畅;那些讨巧的中板情歌,他随便哼哼着就唱了,太容易了,我也跟着有投机取巧的小快乐;说到快歌,我甚至每天播放着“美丽有罪”做仰卧起坐。其实他也没有我说的这样浅薄,他唱歌最大的优点便是“从容”,如同周星驰的“低调”一样,是千千万万人学不会的。坊间有不少号称嗓子好的歌星,算上Celine Dion和 Maria Carey,卖弄唱腔的时候总让我想起杂技团的那些违反人道的表演:一边将身体折成一个不合理的角度,一边抬起头朝观众奋力微笑。我十分的不领情。由陈奕迅唱陈辉阳的曲子,分外显出陈辉阳的伟大。但伊的国语专辑简直不能听,大概是为了适合台湾人的口味,大喜大悲,十分露骨。几首广东hit歌直接翻译成国语,偷懒的不像话,“小丁当,不愿去上学堂”这样的词句都端了出来。这样轰烈的嗓子来唱,直情是浪费。

林夕的样子

林夕的样子

年初香港各大排行榜纷纷颁奖之际,有人指责林夕产量太巨,一年交300余首,间中难免有行货。再这样下去,恐怕不用很久就会把自己写残。让我想起“我的前半生”中子君的师傅小胡须张允信说:“徒弟,我接到一单生意,有人向我订制五百具艺术品——”子君即刻截断他说:“艺术品断不能五百五百地生产。”沦为作坊了。以前的林振强号称“词匠”,是个美称来的,取“巨匠”之意。但我是个多心的人。我疑心是不是也在说他写得太多,有点“匠气”呢?
其实歌词也不过是一首歌的标本,但是当这些歌曲差不多左右了我们的感情生活时,我们也只得爱上林夕。爱他就恨不能将他包包起,最看不得他到处睡——林夕有时简直是“人尽可夫”,叱咤903的专业推介榜(http://www.881903.com/main/cr903/)在网上是附歌词的,你可以看到几乎每个红歌手,每个知名作曲人大名旁都陪着林夕,快成了百搭了。可是,这究竟有什么不妥吗?

说实在话我更偏爱黄伟文,因他的“狠”,这么多的填词人就只有他肯“去到尽”,根本不留想象余地,不屑什么余音袅袅,乍一听就象挨他蒙头一棍,解恨。大概是我变态,所以喜欢这种被揭疤的快感。事事都憋到内出血是不行的。但无论我怎样喜欢黄伟文,我也得承认林夕是最“专业”的。黄伟文额角简直像凿着字,不管写给谁的歌,都挂着WYMAN 的标签。而林夕写歌像演电影,可以轻易地入戏。他专业到了可以配合任何一首
歌的氛围,打造每一个歌手的个性:
“音乐工厂”时期,无论是“赤子”,“似是故人来”,亦或“青春舞曲2000”,他的每首作品都带着浓浓的身世之感,台湾——香港,过去——现在,维多利亚港这样璀璨奢靡,一回身却只见肃蓝的天幕,和自己硕大无朋的背影。正是罗氏墨镜里的香港;

王菲是个没有太多深度的人,我想林夕也无从去了解,只得抽离了感情去表达一种混沌浮躁的状态,永远在梦游,永远被催眠,一切无所谓,像在游乐场里玩“激流勇进”,超速前进时有即将失控的凄惶的快感。若即若离,半真半假,“最好没有人听懂我说什么”,刚好王菲的广东话永远无法说得“正”,咬字有一点怪,效果于是更奇丽;

到了张国荣的“红”,呵,林夕简直像我们一样被哥哥“勾引”了,眉梢眼角净是怨毒。听“红”,“偷情”与“怨男”,尽管意识那样大胆露骨,我也想不起哥哥的性取向,只是那么逼真地感到纠缠的暧昧:我的话多,你的话少,挣扎;你的手湿,我的手冷,勾搭——

新近莫文蔚“一朵金花“全辑铺天盖地的电子乐中,仿佛可以看见小莫在丝质床单上肆意翻侧,身上幽暗的金属粉末落了一天一地。而在雷颂德的跳舞机里,林夕也成了没头脑和不高兴,没心机的呓语配上黎明陈慧琳摇头晃脑的样子,放弃了思维,完完全全“听身体唱歌”;一掉进陈辉阳的陷阱,林夕不自禁地染上80年代的一点哀怨与自怜,连落寞都是优雅的,可以谈谈情,可以跳跳舞,有时嘴角也有嘲讽,讽刺的不外是自己——

卫斯理有本小说叫“原形”,开篇就问了一个问题:“一杯水,当我们不去看它的时候,它是什么样子的呢?”当我们听不到声音时,林夕是什么样子的?

别用国语说“我爱你”

好多年以前,在情人节听陈升的访问,都忘了问题是什么了,只记得他说决不能用国语说
“我爱你”,他慢吞吞,笑眯眯(你可以想象他那个嘴脸),有些难为情似的说:“那多——肉——麻呀。所以都说I LOVE YOU。”据他看,实在要讲中文,不如用闽南话还好些。

我想起他有一个歌,很恢弘悲伤的调子,但全然没有歌词,胡乱哩啦哩啦了好几分钟,叫“无言”,收录在“贪婪之歌”专辑中,问他什么用意,他老实地讲:“写不出来。”真的,感情到了某种地步,说什么都嫌轻浮。隔了好几年,我在林强的“向前走”中重新听到了这首歌,已填上了词,叫“梦中人”,结尾处林强失心疯了似的喊:“我爱你——我爱你——”。是个台语歌。我鬼鬼祟祟地笑了,看破了谁的心事似的。

所以我才明白到底我为什么爱听广东话唱歌,广东话较为市井,绝少文艺腔,听起来清脆,唱起来爽口。要么就晦涩得要命,再怎么揣测也还是暧昧,不至于当面就红了脸。偶尔听到一首缠绵的台式情歌,还不是唱给我的,就马上起了一球球的冷痱子,“有如荔枝”。

用广东话唱情歌,实在躲不过,逼出了个“钟意你”,我真喜欢这个趣怪的词,听着心里甜滋滋,但杀伤力没那么重。无条件的爱十分血淋淋,施与受都力不从心,淡淡的喜欢刚刚好。而且,除 口左 钟意你,我都几钟意打波(BALL),钟意食菠萝——-乜口野话?动辄“我爱你”?! 使唔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