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菲思宝典之 着装篇

我有一个朋友,产假完了还不愿去上班,咕哝着说自己胖了,为重出江湖还得重新置装,万一找不到待遇优厚的工作,岂不是赔了。

说的是有点夸张,但你若是个讲究人,这一笔钱还真不是闹着玩的。尤其在外国企业,大家追求专业化,特别是“看上去专业”,穿一身得体的职业装,开会时发言底气都足些。每个公司的文化不同,员工着装也风格迥异,看员工手册上的规定是没有多大帮助的,最好在见工的时候就仔细观察人家怎么穿,以便入乡随俗。千万别觉得自己在职场数年,见惯世面,就可以笑傲江湖。原本已经没有比林黛玉更讨厌更别扭的千金小姐了,初进贾府她手脚还不知往哪里放,连用茶都要先偷眼学别人,免得出乖露丑。

大概只有极少数的公司对着装全无要求,讲求个性与舒适,我有个朋友在唱片公司工作,有一次我去他们公司找他,一进门没看见人,净看见脚了。每个人都穿着无领T恤和短裤球鞋,桌上放着小型音响,满堆着半人多高的CD, 能找个地方把脚搁上去还真有点难度。后来他们搬去一个大写字楼,为着“衣衫不整不许入内”这一条很伤了一些脑筋,最后决定母公司迁进去,制作部仍在附近一座五层小楼上面办公,坚决不投降。

还有一类公司是超级变态地要求着装正式。女职员无冬论夏穿着短裙,丝袜,凉鞋非但不可露脚跟,亦不可露脚趾。连工程师都要西装革履衬衫领带。传说该公司还有一位经理备有一把尺子,专门用来量女同志的裙子长度,不可太短,又不可太长,真正浪费人工。同是美国大公司,隔壁那座办公楼就远没这么讲究,经常能见到有男职工穿着白色宜而爽内衣在食堂买饭。

好在现在走两个极端的公司都不太多,大多数公司自90年代末IT潮之后都跟着放松了一些身段。男同志向来一套黑西装就天下去得,要特别留意的只是一些细枝末节,比如黑皮鞋里面切忌袜翻白浪;如果嫌冷,衬衫里面可以穿保暖内衣,但千万要选v领,别让内衣领子露出来。有次开会时间长了点,一位经理不耐烦翘起腿来,皮鞋里居然穿了一双肉色丝袜,土黄色高领内衣从白衬衫里面透出来,简直象是汗渍,我反胃了老半天 Emoticons

女孩子比较麻烦一点,一套黑西装可以应付所有会议,面试- – -正式场合配衬衫,要活泼随和一些就在里面穿胸围,吊带背心,戴上一个吊坠就不会显得太暴露。针织开衫也是必备道具,在空调冷的办公室,不准备一件简直熬不过夏天。披肩是用在吊带裙外面出席晚宴的,在办公室里面穿,看上去象老板娘,有洗不脱的风尘味,而且总要腾出一只手来捉住前襟,怎么做事?这姿态象林小姐的丫鬟到哪里都给她捧着手炉,哪里就冷死了你!

同样款式的衣服,黑色的就是显得庄重些,我曾经有一条小喇叭的黑色牛仔裤,配黑衣服鬼鬼祟祟在办公室穿了很久,也没有老板说我。换了蓝色,恐怕连同事都看不过眼。低腰裤一定要慎重,我有一个男同事蹲下身研究设备,一时不谨慎露出后腰一块蒜泥白肉,被人讥笑“露出了里脊”,女孩子爱穿短款的上衣,一坐下露出的还不止是里脊。你又不是小明星要靠走光搏出位,即便穿了calvin klein,露出内裤商标也算够失礼了 Emoticons

衣服倒还好将就,鞋子最容易露马脚。上班要穿尖头船鞋,平跟就显得有些casual,穿着这样的鞋怎么逛街?配牛仔裤象80年代末的女阿飞。假日远足,最好穿球鞋。再加上什么漫步鞋,户外鞋- – – – -据说真正时尚中人都对鞋痴迷,sex and the city里面的4位型人见了漂亮鞋子就魂飞魄散,倾家荡产也肯买回去。我是个煞风景的人,几百元一双鞋,一年穿不了几次,实在心疼。十次去买鞋,九次空手而归,我希望一双鞋上班可以配正装,下班可以走天下,危急时刻跑跑跳跳也不会崴脚- – –

前些天买到一双奥卡索的“高跟皮球鞋”,简直了却了我人生一大心事 Emoticons

奥菲思宝典之 摆设篇

有人的办公桌整齐干净的象刚离职,有人的办公桌凌乱得象连续加了几日几夜班。每个公司的风格和要求也不同。有一阵我在某公司,前面的隔板是玻璃的,每次大老板来视察,公司总逼着我们把粘在玻璃板上面的通讯录和memo扯下来,务求干净通透,我一时不习惯,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办公。

办公室的桌上比较常见的私人物品是水杯,相架和小型盆栽,讲究的还有加湿器。大部分实属生活必须。以前我只得水杯一个,后来因办公室妖气太重,不得以放了一小盆仙人球,专门防小人(和广州办公室同事取的经,广东人讲究风水,他们的阵仗更大,每个人的办公桌上几乎都是整套花鸟鱼虫,背后还放小型假山)。

相架是为着放自己和家人的合影,以求在繁忙的工作中宽慰自己。配偶,爱侣,子女(未见人摆过父母的像)都是正当选择,越来越多的女孩子愿意把老公的照片换上猫狗。我比较不能理解在办公桌上摆放自己的艺术照。这边厢奋笔疾书,相框里的自己粉光脂艳地搔首弄姿,总觉得有点怪异。

合影里我见过比较怪的是摆自己的婚纱照。有一次我进去一位同事的办公室,他老兄四十开外了,桌上摆着全家福,自己带着学士帽,浓妆的妻儿围在身旁,踌躇满志的,桌上当眼处还摆着xxxMBA教材,给谁看?没的恶心。

比较家常气息的办公室,女孩子桌上放着擦手油,洗面奶,镜子,保湿喷雾——除非是在浴室,否则即便在自己家里,化妆品也还是收在抽屉里比较大方。

寻找一九九几:10

这个笑容一直保持到星期一开工,周致远已回北京去了,我因为高高兴兴地玩乐了两天,兼吃得好睡得好,马上神清气朗,满面红光,同事都看得出来。

“你怎么气色这么好?”麦可羡慕地问,“听说你们中国人吃珍珠粉的,是不是?”

这头金毛兽,不知哪个小镇出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到现在还认定中国人会搞妖术。

“是啊,”我笑吟吟地关上电脑,“还吃砒霜呢,以指甲挑少许弹在水里冲来喝,可以美容。”

“真的?”麦可将信将疑。

我学他耸耸肩。

一个半月终于过去了,我回到北京。临走前麦可虚伪地和我说:“你走了我们失去不少乐趣。”活该,我怎么就该给你们取乐呢?自己娱乐自己吧。

北京的天气已经开始有点凉了,我忙不迭换上牛仔裤。冰箱里啥也没有。我换上一双鞋,想去超市买些吃的,这时张家明来了,“咦,你倒快,我昨天晚上才回来。”

“干嘛去你这是?”他看见我手上拎着钥匙,

“去超市,你来得正好,帮我搬一箱可乐。”我往外推他。

“明儿再说明儿再说,快换件儿衣服跟我走,周致远今天结婚。”

“谁?”我跳起来,“周致远!”

“怎么啦,不许?”

“许许许,”我一叠声地说,“可是—-”我上月见过他, 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快要结婚的人。我看了看张家明,忽然笑了,“可是他结婚,你干嘛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呀?”

“嫉妒呗!”张家明吧我推到里屋,“我是老光棍,看不得别人过幸福生活,行不行?快换衣服快换衣服!”

我统共没有一件出客的衣服,总不能穿一身黑衣去人家的婚礼,我找出唯一一件浅米色的衣服匆匆换上,“怎么样?不给你丢人吧?”我拉拉裙子。

我可有个把年没参加过婚礼了。那种喜庆的气氛永远令我不知所措。我知道张家明干嘛非拽我来了,婚礼上闹哄哄的劲头分外让人觉得寂寞,让我一个人赴会我也不敢。

周致远算是个颇为含蓄的人了,但他的婚礼仍是无一例外地吵。许多人忙进忙出,有一个人也不知是男方还是女方的亲戚,一直不停地指手划脚。居然还指着我说:“你,那小姑娘,你也过来!”

我简直楞了,但他这一声“小姑娘”叫得我甚是感动。我不明所以地走过去,那人马上塞了一束玫瑰花在我手里,还让我往一个竹篮里抓五色香花瓣及碎金箔,“待会儿一奏乐,新郎新娘就进来,”伊絮絮叮嘱我,“你,你们几个就举着花枝搭成桥,走到你们谁跟前,谁就扬手撒花瓣儿,OK?”

“OKOKOK”,我忍着笑猛点头,乖巧地答应。远处张家明抱着肘,挤眉弄眼冲我笑。

我们这几位“金童玉女”站了多时,才迎来新人,但彼时脚已发软,胳膊也酸痛,举不到那么高,我们不少人的花瓣都反淋在自己头上,狼狈得很。

但我还是感动了。那一刹我深信婚姻是神圣的,且双方是幸福的。周致远微笑着走过去,神态安详,新娘脸上放着光,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寻找一九九几:9

回到公司坐在冷气间里,感觉舒服多了。所有地方的办公室都是一样的,作久了,有点喜欢这里的气氛,一切有板有眼,目的明确。尤其开会的时候,因有个洋人经理在,大家只得说洋文,这位MICHAEL也是香港办事处过来的,年岁不大,像一般美国人一样,喜欢故作轻松,容易相处。因为其他同事不是香港人便是广州人,大家很爱用广东话窃窃私语,所以MICHAEL没事便找着我说话。他每一搭讪,我便作出兴致勃勃的样子,但切忌和他多聊,这里鱼龙混杂,关系可有多乱。

在北京临走时女同事SUSAN便酸溜溜地在背后说了一车话,我焉有不知,伊同时被派去北戴河拉队拍广告,心中还不满不服。其实她吃了什么亏?真不知是什么心理,分不到自己的,一定是最好的。
我不去管那些,只管闷头作工夫,我一向有点怕与香港人合作,这几位工作起来却都是好手,效率奇高,白天风风火火,因此晚上就倍加疯狂,天天拉队出去吃喝玩乐,闹到十二点,两个星期下来,我几乎吃到胃出血,也管不了人说我不随和,独自跑去吃大排挡逛小店。

周末我在城中转转,买CD,有一家店面门口摆着一个大箱子,大减价,我蹲下一看,发现都是净是些冷门的好东西,我埋头挑了好几张,付了钱回身想走,面前站着一个人,吓了我一跳,那人也吁了一口气,“罗安,果然是你。”
我认出了他,“周致远?”
他朝我微笑,我也很高兴,不知怎么的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语言。那年去美国也还没有这么隔膜,我在语言不通的地方没有安全感。
“你也出差?”
“办点事。”他接过我手中的袋子,“你来多久了?张家明满世界找你,听了你公司留言才知道你到广州了。”
“他找我什么事?他为什么没给我打手机?”
周致远看着我,“不知道,你欠他钱了吧?”
我们一同笑起来。

当晚我们一起吃了饭,他比上一次在北京见面时开朗了许多,我一个人在外地久了,忽然遇到熟人,也很兴奋,和他说说笑笑,还约好第二天一起去游玩。

第二天一早,他开着辆白色的小本田来接我,我觉得他不像开白色车的男人,但和他没熟捻到那个程度,也不便开口问。车里弥漫着淡淡的香水味,许是我眉目间流露出异样,他看我一眼,笑道:“和人借的。”
我说:“咦?我们去哪儿?”
他掉一个头,“我得先去办点事儿,一会儿就完,然后咱们——你就跟我走吧。”
我把收音机打开,“那走吧。”
他说:“嗳,你还挺放心的,不怕我把你卖了?”
“哼哼,可也得卖得出去呀,”我笑道,“你发愁去吧你。”
他骇笑起来,“不至于那么惨吧。”

我们到一间酒楼吃早茶,他约了一个人谈什么运水果的事,我装作很无知的样子在一边喝茶,但那人对我很客气,生恐冷落我,时不时跟我笑一笑,搭个话儿,虽然问的都是一些拿我当白痴的问题,我还是觉得很欣慰。

我深知道这一切都是看在周致远的面子上。就像当初周致远送我回家,包括现在陪我吃饭解闷,都是看在张家明的面子上。我们这起不争气的女人,走到哪儿都是靠男人给面子。

但我是喜欢这种感觉的,有人站在你前面,刮风下雨都让他挡着,我躲在后面偷偷笑。
“你刚才笑什么?”我们坐在郊区河边钓鱼时,周致远问我。
“嘘。”我说,眼睛看着鱼钩,仍然嘻嘻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