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结婚

近两年听到的泄气事太多,一个朋友赌气问:男的都那么靠不住,还结婚干嘛?

我答:结婚不是为了靠着谁,不过就是搭帮过日子。过得下去就好好过,实在过不下去就散了。

早说过的啊,你不信,觉得这样太无趣了,简直不成为结婚的理由。

那么好,再给一个更实际的理由吧:结婚是为了享受旱涝保收的性生活。

这位客官说了:说我可以找情人啊?我可以叫鸡啊?我可以乱搞啊?找个人睡觉还不容易。

实际上,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容易。

叫鸡:要钱的大佬,想嫖得干净、安全、精刮上算,既费钱又费神。一夜情:您还得振作精神打扮得体才能出去狩猎吧?眉来眼去、言语挑逗、拉拉扯扯。。。要做完全套才能入港,天天这么干,累也累死了,索性自己动手。情人。。。情人跟夫妻不同,要双方有情绪才能共襄盛举的。《色欲都市》里的米兰达说:为什么人要先结婚后生孩子?因为当你发情的时候,对方有义务搞你!

——这个理由是不是更折堕?

那天跟一个朋友说起结婚和同居,一致认为同居对两性关系是有摧毁作用的。热恋的情人也几乎天天见面,缠在一起,给他一把钥匙,SLEEP OVER。。。但与真正的同居不一样。两个成年人住在一起,吃饭睡觉、刷牙洗脸,非常容易令你痛恨对方。爱情不一定敌得过这种厌倦。最要命的是,你有退路,大不了重来,像打游戏,这一局开端不好,索性REPLAY,无谓捱到尾。

结婚则不同了。开初住在一起的时候,你一样也会痛恨对方。。。但是,结婚以后不必把他当恋人高标准严要求,他是兄弟姐妹亲人朋友。标准低了,自然容忍得多。

当然,即便这样也不一定走得到头,亲人还有反目成仇脱离关系的呢。没听人说婚姻是赌博么?虽然危险,总还有胜算,所以人们仍前仆后继。

媒婆界票房毒药

一直有一个理论,说未婚而喜欢替男人做媒的,多半是自己对该男人有兴趣。不用弗洛伊德,也看得出这里面的浅显道理:找借口把两人的关系庸俗化嘛。我在未婚时也给人介绍过对象——当然了,我是光明磊落的(乌鸦落在猪身上,黑的一定是别人)。我多鸡贼呀?耍那种花枪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自信呢,万一玩儿现了,饵让人咬走了怎么办。

我未婚的时候好像只拉过一次皮条,还是为了配合小贪,当时她手里有一女的,问我认识不认识适龄未婚男青年。我于是精忠报国地把熟人里硬件条件最拿得出手的单身男青年供了出来——该青年与我的纯洁关系可以这样来形容:就算我们真硬着头皮凑到一起,围观的同志们也不会答应的——其实这不算一次完整地做媒,因为手头没有数码照片,扫描仪又坏了,我不过是打了个电话通知该男青年自行去小贪处看女方照片,谁知就没了下文。小贪后来颓丧地说:这姑娘不上相,这张照片又不太清楚。

这是一次顶偷懒、顶不专业的做媒,大家互相都怨声载道的。因为出师不利,导致我在三姑六婆事业上颓了好多年。直到我认识了该男青年的老婆、孩子他妈小东饭,得知他们伉俪就是在我做媒失败后的一个月认识的,我才又自信了起来,跟小东饭说:你得感谢我啊,幸亏我不靠谱,你们才有今天瓦。

其实我婚前婚后都不太爱给人做媒,觉得这件事不但不“型”,而且很猥琐。尤其是充当介绍人坐在台面上,说什么呢?“这位是XXX,这位是XXX,你二位多亲近亲近!”还是我《金瓶梅》看得熟,老想起见证了“西门大官人和金莲儿真挚的爱情”的王婆来。婚后倒是比婚前还更不愿意做媒了:婚姻是一多危险的事儿啊,俩人不成则以,万一真结了婚而又不合,我马上成为千古罪人。反而未婚时没那么多心理负担:谁让你听我的?我要靠谱我早嫁出去了!

男女相亲总有成与不成,熟人做媒,当事人与介绍人都尴尬。我上一次做媒是去年,双方条件不错,看了照片都满意。但见了面觉得性格不合适。男方期期艾艾地跟我说:还。。。行吧,挺好的。我说:那好,你回头自己约她吧。男方又把我叫住:嗳,那个。。。要不还是算了吧。大佬啊,有话直说好哇啦?一脸对不起我的样子,旁人不知道的,还当你是跟我分手呢。

型人小俄

记得有次培训,讨论到消费者需求问题,一份全球范围内的调研报告表明,如果贵品牌想博得青少年的欢心,就必须让丫们觉得贵品牌很酷。这条定律亘古不变,以后大概也不会变。可是什么才叫酷呢?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理解。

拿中国来举例子,80年代,他们普遍认为高仓健那样不爱说话儿的糙老爷们叫酷;90年代,他们认为像王菲那样逮谁都没好脸儿的叫酷;到了新世纪,孩子们又认为像周杰伦那样不好好说话的才叫酷了。。。

其实你看上述几个人,共同的特点就是有性格。什么叫性格呢?就是找一件与众不同的事,一直做下去。开始人们不习惯,渐渐就成为型格。我偶WYMAN曾经在时装书中写道,想做潮人,一定要讲究TRADEMARK,大到设计师:“Karl Lagerfeld絕對不能除超剪辮或拉面皮;川久保玲不能轉髮型;山本耀司不能剃鬚。。。”小到时装编辑:你没见Anna Wintour数十年不变的冬菇头。甚至是普通人:“只要別人從未認頭註冊,任何一項打扮上的小堅持都可以變成你的 trademark,可以是對不問季節氣候轉變的白長靴;可以是條永不離身的螢光皮帶;可以是支日日出場的和服髮釵;可以是副鑲滿水晶的毒后式黑超,夠膽死甚至可以是天天帶個當手袋用的水煲出街……總之各出奇招,但成功法則只有一個:揀好你的trademark,買定離手,在人人都認得你之前,日日用,不要停。人人都認得你之後,更不要。”

其实做人也一样啦。没有伟大的志向,只捡一件小到不能小的小事,天天做。即使很无聊,坚持做下去,就成为一项事业。即便赚不来钱,也令人钦佩——我知道有人收集裸女图片,精心分门别类,已经攒了不知多少块硬盘,这行为于是就超越了咸湿,成为可贵的爱好。

可贵。是因为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坚持二字,我长这么大,能天天坚持做的,也不外是吃饭睡觉吧。怪异的性格、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惯。。。只要不妨碍他人,即便开始令人侧目引人笑,面不改色地坚持下去,也值得尊重。

比如查理办公室有个俄罗斯裔的小伙,性情温和、斯文整洁——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太整洁了。。。是人都知道北美兴CASUAL风啦,几乎CASUAL到粗糙的地步。尤其是他们这种小型IT公司,老板都短裤T恤来返工,同事们堪称奇形怪状:有名身高近两米的胖大同事,长须长发,一年365天穿T恤登山靴,冬天外罩一件长黑大衣,不用化妆就像《哈利波特》里的Hagrid。在这种公司,怎么穿都可以,就是不可以穿的“事儿事儿的”。连最正式的公司活动,老板嘱咐了大家“穿正装”,还得找补一句:“但请不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他们所谓的“正装”,也不过就是将T恤换成衬衫,只要不穿牛字裤,都嫌太过隆重。在这种风气下,小俄居然坚持每天衬衫西裤,烫得毕挺,他就这样文质彬彬地混迹在一帮“草莽”当中,格格不入,同事们当然觉得好笑,也劝他“放松”,但他永远这样穿,连星期五都不例外,理由是:穿得整齐点,令我更尊重这份工。

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坚持自己的一套,且有道理——我觉得这就是性格了。周围多少人头发GEL起、眉骨穿环、纹中国字、戴黑超,小俄坚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开他那辆克莱斯勒Intrepid,无冬论夏,启动后热车五分钟才走…我觉得,小俄很酷。

表哥表姐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认识的人,要么极端不靠谱,要么就靠谱过了头——靠谱过了头的人,就是事儿妈。

我也是一事儿妈,现在正常多了,前几年凡事都得拉个小表做计划,人称“表姐”。最离谱的时候,每逢周四发一个周末日程给查理,同意了就确认回来,然后按时间表活动——计划可以更改,但没计划可不行。有个星期天,查理的前女友打电话来约他,他公事公办地说:对不起,我时间早就排满了,下回请早。对方问:请多早?他说:至少一个星期吧。对方一定心里在骂他装丫挺,谁料他说的都是老实话。

这个疯癫时期曾创造了收房一天内入住,全部家具电器到位的奇迹,闲时拿着望远镜看对面楼:咦,十三层那个男的真没算计,住进来都一年多了还在客厅茶几上吃外卖,笔记本电脑放膝头。

后来弗洛伊德YK同学总算把自己这计划强迫症给治好了,只留一点后遗症:出去玩儿之前一定要做小表,不做小表就不会收拾行李。月底约了俩朋友一起旅行(一个做PR出身,一个做QA),豪嘛,介灰星了,Y表姐还没动手呢,各种小表就雪片似地飞来了。我不完全统计了一下,截至7月15号,有关此次出行的邮件已经超过了50个,大型筹备会议开了两次。

十天的外出,事先安排好行程和吃住,也是应该的。但是表哥表姐们研究了一下旅行装备,不太确定一辆车是否装得下,于是安排了一次预演,把所有的背囊、营具、冰箱。。。准备好,并携带大小3个备选帐篷,浩浩荡荡去公园测试扎营。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在火星的时候,有次大老板来中国视察,管理层举办REHEARSAL,那真是一丝不苟地抡全活儿,其中有一项居然是“GREETINGS”,有一个人扮演大老板,其余人等从会议室起立,依次与他老人家握手。。。难道是怕谁现场激动得绊倒么?

我真庆幸我们这四位表哥表姐不是任何公司的CEO。

讨人嫌

某位一直号称比我厚道的同学,最近跟我诉苦:我算知道“晒幸福”的人有多讨厌了!

事关该同学早上一上班,就在MSN上迎头撞上一个久没联系的朋友。连个过渡都没有,几乎刚刚SAY HELLO,就开始连珠炮式地汇报自己的丰功伟绩:股票赚钱、房子升值、春风得意、前途无量。。。厚道同学应声喝彩之余,好容易插句嘴,问:感情生活怎么样?可有新对象?对方装没听见,继续宣扬他在股市上的风光此处删去5000字。

为什么“晒幸福”教人讨厌呢,因为我们私下里并不希望别人过得好——不,至少不要过得比我们好,或者不要好过我太多。。。我不知你怎样,反正我每次经过门口停着5辆房车、有私家路的豪宅,都情不自禁地想掏出蹦弓子(即是弹弓)。你滔滔不绝地说自己多好,无非就是暗示对方不如你好,人家心理能舒服吗?如果实事求是也就罢了,就怕那没快感还强撑着叫床的,对方拆穿你也不是,配合你也不是,真糟心。

做人不用说是难的,且别提招人喜欢了,尽量做到不讨人嫌,已经是很大成就。有时候得罪了人,自己根本觉不出来。比如我有一句口头禅:我们胖子如何如何。。。最近遭到投诉:你知不知道老这么说很讨厌?你现在已经不胖了,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胖子,特矫情你知道么?这跟那些明明很瘦,还故意嚷嚷着要减肥的2B们有啥区别?

我出了一身冷汗。

你看,我就不是故意的。

我曾经瘦过很多年,暴肥以后,既没以为耻,也没以为荣,一直心安理得安分守己地做一个胖子。后来又变回正常体重,还没太习惯,生理上已经不算胖子,心理上还是个胖子。我习惯了被人取笑,也习惯了给人垫底,以前同事们一觉得自己吃多了、长肉了,回头一看还有我在,心理就踏实了。大概因为没有威胁性,她们对胖子也分外友好些。这简直是双赢嘛。前些天看新闻,郑佩佩的女儿原子鏸参加大陆的选秀活动,评委只不过建议她减减肥,她就当场拉下脸,连郑佩佩都怒了,要求组委会公开道歉,说原子鏸为此”精神受到极大困扰”。。。也太吹弹得破了。郑佩佩说:我从小教我的孩子要爱自己,你自己的身体就是最美的。。。道理是好的,不过,逼着大家都承认,好像也有点霸道了吧。

那位同学投诉得好,我确实有点矫情。虽然言必称胖子,我心里并不认为自己胖,甚至每当饿瘪了的时候,抚着自己的肚子,还觉得自己怪瘦的。当然依照当今的大众审美观(只要你不是一根竹竿你就是一个胖子),我也许仍可以划归为一个胖子。我真心地觉得,有时候大家夸赞的那些前心贴后心的瘦子都挺难看的,我宁肯胖着,也万万不愿自己变成那样儿。但是做人要低调,难道我说:我觉得竹竿子太难看了,我这样儿的正好?我也只好谦虚地说,我们胖子呀。。。

泼墨说:你骨子里其实还是挺在乎别人的看法的——干嘛还骨子里呀,我简直就是那样一个人。否则我为什么在同事和长辈面前,那么奋力地装孙子?任何事过犹不及,我就是想着尽量要把自己丑化成一个胖子,才显得假惺惺地不招人待见。

好了,那我现在就郑重地宣布:我暂时不胖了。在我下次胖起来之前,我再也不说自己是胖子了。不过我很珍惜我曾经站在胖子队里的时光,我向你们保证,我永远不跟他们丫瘦子一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