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我把脖子睡歪了。

严格地说,我是把脖子睡得不能歪了。只能像个有理想的五四青年一样负气地梗着脖子,俗话说这叫“落(lao)枕”。

其实我的睡姿一向都不好,到今天才落枕已经要偷笑了。自小我有事没事喜欢在床上赖着,放假的时候简直就像一个残疾人,恨不能把饭都端来床上吃。我爸总是语重心长地给我讲一个故事:XX年当他壮年的时候,因病住院一个月。有天偷偷骑车从医院溜出去,竟然在路上被一个大姑娘撞个跟头——一个精壮小伙子,躺了一个月虚弱得连大姑娘都不如了,你话可怕不可怕?可是我没所谓的啊,我本来就是女的,如果被大姑娘撞倒了也不稀奇啊?于是我妈就吓唬我说:“老这么躺着当心得枕秃啊!”

我那时候并不知道“枕秃”是婴儿专利,而且最主要是由缺钙造成的。我以为照我这么躺下去,头发真的会掉光。于是就翻个身趴下去睡——我妈又来了,“趴着睡对心脏不好啊,睡觉容易靥住,而且会将胸压扁……” 我拜托你啊,胸有那么容易被压扁的吗?要是压哪块肉哪块肉就扁,大家还那么辛苦减肥干什么。

关于睡姿,医生们就有一套关于怎么睡最有利健康的理论,总的来说就是仰面朝天面色安详的样子,有多少人能那么老实呢。坊间就流行很多诸如从睡姿看性格的说法,神神化化。传说侧卧着弯曲成一只虾米的样子,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论据是婴儿在子宫里就是这么个姿势——我以前从来不侧卧,未见得我多有安全感,而是那时候太瘦,侧卧时被一身骨头咯得辗转反侧。可见只要能睡着的姿势,就是好姿势。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韧带太好呢?我的睡姿总是很匪夷所思的,最常见的一种……你看过《喜剧之王》么?周星驰在片场做茄哩啡,导演就嫌他死得唧唧歪歪,招一旁的成龙过来,“死一个给咱们瞧瞧。”龙少马上干脆利索地倒在地上,获得导演大力赞扬——就是那个姿势了。大概我也有潜质做个非常专业的死茄哩啡。

中年话事女人

美国大选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但是希拉里被飞出局的时候,我还是大大松了一口气。我不是妇女届的叛徒,也没有私人的恩怨,我只是非常浅薄地以为,这个世界不再需要另一个指手画脚的强悍老女人了。

这句话在政治上不用说是一万个不正确的。我知道我终有一天也会变成一个老女人。在十几岁的小姑娘心目中,我简直现在就是个老女人(证据是正读大学或刚读完大学的博客读者留言称我为阿姨)。我亦都知道希拉里在这个男权社会里奋斗不容易,也许稍微软弱就有人要踩死她。但我还是坚持不必把姿态做的十足十,政治斗争当然是凶险的,你既然出来混,就算是中年、白人、身家清白、风度翩翩……一样会遭到人的攻击。

如果希拉里都没有借口,公司里那些中层女白领就更不必张牙舞爪。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怕女老板,认为她们固执、主观、神经质、喜怒无常。我倒不怕她们跟我摔脸子,我更惊她们哪天开心起来找我嘻哈聊天。我不爱在同事中交朋友,更不喜欢跟老板过于亲密。如果是男老板,保持距离是天经地义的,换了同性,你不斑衣戏彩就是跟她生分……女人又特别敏感情绪化,我常常反动地觉得不能给女人担任高职,压力一大她们就失控,有朝一日我若是当了权,恐怕也就是一个恶毒的老女人。

这么说其实是不客观的。很多男人也是不可重载的小船,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六神无主。只不过他们对女下属不那么狰狞。番薯同学遇到的女老板,就从来都没有难为过他。

女人多跋扈,其实与职权没多大关系。最凶的女人是家庭主妇。她们有老公、有孩子,一家几口都对她俯首称臣,在小天地里吆喝惯了,自然地带着一股颐指气使之气,觉得全世界都该让着她们。今次去加州,就碰上不止一个。

一次在蒙特瑞湾水族馆的咨询台,我们正排着队要去拿地图,一个小个字女人突然跳出来凶巴巴地说:“喂你们!我原来排在这里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也许她推着儿童车不方便站进队里吧,我们说句抱歉把她让到前面。她一边不耐烦地伏在柜台上,一边回头对童车里咦咦哦哦的孩子喝道:“噤声!”连我都差点吓破了胆。

还有一次在圣迭哥的华人超市采购补给,我正研究架上的饭扫光调料,一名矮胖的菲律宾或新加坡师奶,操兵似地趟过来,一阵风似地拂开我们,一边大声斥责:“让开——你们站在货架中间干嘛?”莫非我们还应该站在货架上头么,连一贯斯文的表哥都想抽她。

我摇摇头:“这种习惯在家里话事的中年妇女是非常可怕滴。”番薯同学做天真无辜状貌似谄媚实则刻毒地问:“咦,咱家不也是你话事吗?” 我且不去纠正他,加倍天真而无耻地说:“可我不是中年妇女呀!”

装B @ PALO ALTO


PALO ALTO
闹市区的大学街,就相当于咱们的三里屯。这里除了饭馆叠着饭馆,还有两家小小电影院,一家专门放黑白旧片,一家专门放独立制片。

我在后一家看了场WAR INC.。LITTLE CAR同学惊悚地说:“你这就准备往文艺青年的路子滑下去了?”

我愤然说:“怎么滴?别人装B我就装不得?”

穿穿脱脱的艺术

出门在外带衣服也是件讨厌事——基本上整理行装就是件讨厌事。我有一个同事曾经跟我说,他出差行李从来都是由他老婆一手打理,回家后只须交出一堆发票,连报销单也一并替他填妥了。我当时就想,这老婆如果不是秘书出身,该对他有多少爱啊。

旅行不怕时间长,出门两个月也差不多是带一个星期的衣物。就怕一去几个地方,横跨三个季节。由哈尔滨到海南岛,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非得穿得一层层,然后洋葱一样剥下来。以前出差跟客户开会很烦恼,谁也不愿意捆着套装在飞机上正襟危坐,箱子里小心翼翼收着西装衬衫等打仗行头,取出来恐怕还得烫一烫。那么你以为出去玩儿就简单了?爬山涉水和在城里闲逛的扮相是不一样的大佬。在穿衣服方面我不算一个讲究人(我简直就是一个“将就”人),出去玩儿更是舒适为主一切从简,可是你让我穿球鞋背双肩背逛商场美术馆?而家又没有打仗,不用随时准备逃命一样吧。

反过来说,即便不是驴友,在户外活动好歹也要端个样子。公主打球也得穿运动衣。有次在网上看见有钱的英国小留去湖区骑马,还戴全套首饰披裘皮短氅以买菜手势挽LV SPEEDY,妹妹,有钱也不是这么玩儿滴。

我真希望我是一个有钱人,倒不为可以走到哪儿都不停买买买,最好能一路不停地扔衣服而不心疼。那就不必像现在,绞尽脑汁算计着怎样才能戴得周全,而又不太多。于是只好一物几用,不够暖的时候,及膝袜和LEGGINGS干脆穿在里头充衬裤。

但是这一切的麻烦,都不及三藩的尴尬。因为洋流和海风的关系,三藩比附近的城市要冷上十几度。做火车到三藩的人,到站纷纷掏出件衣服罩上。如果一直这样冷下去倒又好了,我们只当它没有夏天。可有时太阳毒辣辣地晒在身上,外套简直一刻也穿不住,刚刚宽衣,一阵阴风吹过来,又得紧手忙脚乱地披回去……近年来流行的“叠穿”,真是很三藩的穿法。当地人即便盛夏也都是一件几套地出街,嘲笑说,每看到一名穿短袖T恤瑟瑟发抖的,就知他一定是游客——我们游客也从旅游手册上知道这变色龙天气,但是谁耐烦整天挽一件衣服在手上呢。

古龙笔下的陆小凤说过:男人的一生,有一半时间在等女人穿衣服。旁边有个女的问:那另一半呢?陆小凤说:在等女人脱衣服。在三藩大可不必这么辛苦,大家即时穿穿脱脱,来得个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