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底为谁容

某时尚论坛疯狂传着一个热帖,叫“男友最受不了的打扮”。楼盖了几千层那么高,女孩们热情高涨地前来添砖加瓦。原来男人从古至今不喜欢女人留短发,讨厌烟熏妆和松糕鞋,不喜欢亲粘乎乎的嘴唇,觉得leggings这东西匪夷所思。最后整理出滔滔罪状30条,打印出来随便拿给一个男人看,对方一边击节赞同一边万分疑惑地说:“她们其实都知道啊?那为什么还非要打扮成这样呢?”

我只能说,这是新时代妇女的进步。她们是独立的个体,打扮不再以男人的好恶为导向——至少不全是。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专业的“女结婚员”,即便是全职太太,也不用为老公马首是瞻。时尚是乐趣,也是个性的一部分。你爱我的小雀斑吗?那你也可以爱我出其不意的造型。如果每天都装扮成讨男人喜欢的小糖果,那也实在太累太无趣了。

其实这几十年来男人对时尚潮流就没有接受过,他们的永恒最爱是黑丝袜、高跟鞋、紧身衣和铅笔裙。一言以弊之:女人味儿、女孩味儿……以及坏女孩味儿。想刺激他的雄性荷尔蒙,你总得散发点雌性气息吧?近年来肆虐的中性风尤其让男人惧怕。你玩COSPLAY玩儿的挺起劲儿,有想过男人的感受吗?他们幻想过教师、警察、空姐……但哪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会希望把哥们儿搂在怀里呢?

而且我们必须得承认,穿衣打扮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化妆术和混搭越来越往高精尖发展,多数男人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和能力跟上你的步伐。你用了三种不同颜色的眼影,在脸上打出高光和阴影,并且用上bling bling的闪粉,他疑惑地说:你出汗了吗,怎么满脸油光;他刚刚学会浅色衬衫配深色西裤,你已经开始用橙红撞宝蓝,这对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审美观也太颠覆了。

女人应该知足,相比与她们对男人衣橱的控制欲来说,男人已经很宽容。大多数男人其实懒理女人穿什么,他再觉得UGG丑陋也不会将它仍出窗外,只不过偶尔叨唠两句或者嘲笑一番。这种时候你高风亮节地一笑而过好了,不必脸红脖子粗地对他进行时尚科普教育。毕竟你还有很多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怎么好看就怎么穿好了。原谅他的无知吧,就好比逢年过节去老人家拜年,你也会换上粉红色的衣裳装乖乖女。不故意穿他反感的衣服,只是基本礼貌,还不能算是向男权低头吧。

男人的狭隘在于,到现在他们还自大的认为:女人打扮不就是为给男人看的么?我们不喜欢,那你不是瞎折腾么。no,no,no,no,no,讨男人欢心早就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了。更多时候打扮是为了自我感觉良好,这年头儿,可不是哪个男人都靠得住,自己让自己满意这事儿太重要了。

明知道男人喜欢芭比但拒绝打扮成芭比,很酷。但踩了男人的雷区还茫然不知就是杯具了。更可怕的是:认为自己是时尚教科书而非要纠正男友的审美观。给人洗脑是一个耗资巨大的工程,与其费这个劲,你还不如催眠自己,说无论你穿什么,都在他心中是最美。

瞧这寸劲儿

今年夏天在加州,从洛杉矶一路开回三藩的时候,为了沿太平洋海岸线的风景走1号公路。虽然因为永恒的加州山火,最美的BIG SUR被封了,路上绝大部分车知道前无去路,都早早地转向上了高速。我们来一趟不容易,还是能开多远开多远,然后再原路折回去。

因为洋流的关系,加州海岸线的气候变化无常。同一天的早晨,我穿条裙子和紫色leggings从洛杉矶出发,在圣芭芭拉的海滩被晒得热辣辣。一路走过去,海风渐渐冷起来,天色也变成山雨预来得那种恢宏和凝重,美是真美的,但我一身行头已经顶不住,又懒怠去后备箱里开行李换衣服,只能抓起手边又的物事,一件一件往上套:

开始套了一件毛线衫;后来更冷,再套一件大外套;快到BIG SUR实在抗不住了,我无耻地拿出一双紫色及膝袜穿上,这下终于暖和了。可这袜子叠着袜子的,叫什么扮相儿阿。

有一天偶然看见lacoste08秋冬时装发布的照片,居然给自己的诡异搭配找到了理论根据。瞧瞧,敢情人家就是倆袜子搁一块儿穿的。

就穿倆就穿倆就穿倆!

穿穿脱脱的艺术

出门在外带衣服也是件讨厌事——基本上整理行装就是件讨厌事。我有一个同事曾经跟我说,他出差行李从来都是由他老婆一手打理,回家后只须交出一堆发票,连报销单也一并替他填妥了。我当时就想,这老婆如果不是秘书出身,该对他有多少爱啊。

旅行不怕时间长,出门两个月也差不多是带一个星期的衣物。就怕一去几个地方,横跨三个季节。由哈尔滨到海南岛,下飞机第一件事就是脱衣服,非得穿得一层层,然后洋葱一样剥下来。以前出差跟客户开会很烦恼,谁也不愿意捆着套装在飞机上正襟危坐,箱子里小心翼翼收着西装衬衫等打仗行头,取出来恐怕还得烫一烫。那么你以为出去玩儿就简单了?爬山涉水和在城里闲逛的扮相是不一样的大佬。在穿衣服方面我不算一个讲究人(我简直就是一个“将就”人),出去玩儿更是舒适为主一切从简,可是你让我穿球鞋背双肩背逛商场美术馆?而家又没有打仗,不用随时准备逃命一样吧。

反过来说,即便不是驴友,在户外活动好歹也要端个样子。公主打球也得穿运动衣。有次在网上看见有钱的英国小留去湖区骑马,还戴全套首饰披裘皮短氅以买菜手势挽LV SPEEDY,妹妹,有钱也不是这么玩儿滴。

我真希望我是一个有钱人,倒不为可以走到哪儿都不停买买买,最好能一路不停地扔衣服而不心疼。那就不必像现在,绞尽脑汁算计着怎样才能戴得周全,而又不太多。于是只好一物几用,不够暖的时候,及膝袜和LEGGINGS干脆穿在里头充衬裤。

但是这一切的麻烦,都不及三藩的尴尬。因为洋流和海风的关系,三藩比附近的城市要冷上十几度。做火车到三藩的人,到站纷纷掏出件衣服罩上。如果一直这样冷下去倒又好了,我们只当它没有夏天。可有时太阳毒辣辣地晒在身上,外套简直一刻也穿不住,刚刚宽衣,一阵阴风吹过来,又得紧手忙脚乱地披回去……近年来流行的“叠穿”,真是很三藩的穿法。当地人即便盛夏也都是一件几套地出街,嘲笑说,每看到一名穿短袖T恤瑟瑟发抖的,就知他一定是游客——我们游客也从旅游手册上知道这变色龙天气,但是谁耐烦整天挽一件衣服在手上呢。

古龙笔下的陆小凤说过:男人的一生,有一半时间在等女人穿衣服。旁边有个女的问:那另一半呢?陆小凤说:在等女人脱衣服。在三藩大可不必这么辛苦,大家即时穿穿脱脱,来得个利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