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吗。。。他们会怎么说?

即便在暴雪肆虐的多伦多,春天也终于要来了。春天是个不怀好意的季节,大概因为莺飞草长、万物复苏,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把春天和男女之事联系在一起:思春、叫春、枯木逢春。。。眼看这一季就要过去,你的春天有没有来?

我记得大学时候老师跟我们讲:其实科学研究显示人类的性欲在秋天才最旺盛——但也许这不关性欲什么事,春天的气候更接近爱情:期待、蠢动、忽冷忽热、变化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云彩后面、及下一个街角等待你的是什么,连每天穿什么都没有把握,太刺激了。

我向来不太敢相信天气预报,它有时准,有时不准。准又怎么样呢?我大概知道摄氏30度很热,零下10度很冷,但是6度和10度对我来说,该穿多少衣服,真是一筹莫展。我往往还是像老式农民一样,探出头去看天色——这种方法只有比天气预报更靠不住,上周末是个湛蓝艳阳天,我穿上防水鞋想去公园散散步,出门才发现冷风彻骨、人烟稀少,咱们硬着头皮走了不到50米就逃回车里去了。原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6度。

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香港人,倒已经把敞蓬保时捷开了出来,且没有戴着围巾手套,只穿一件小外套,面无表情地停在路口等红灯,看不出他冷不冷——这种情形,即便冷也要咬牙死扛。也许他真的不冷。。。但是面对路人惊诧的眼光,也是一种压力。春天和秋天本身就是乱穿衣的季节,以前在北京,这时候看街景最有趣:有人已经换上低胸短裙子,也有人仍穿着羽绒服。在外国这种刺激少多了,寒冬腊月也时常在地铁里看见穿跨栏背心的洋妞,且手上并没挽着大衣,我老担心她出去怎么办——吃牛肉长大的到底不一样,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新西兰人,冬天惯常地穿着短裤T恤到处走,我们每天看着他在对街买完午餐慢悠悠地走回来,都一脸敬畏之色,有一日他终于受不了我们的眼光:怎么啦?我真的不冷!我说:我何尝说你冷!只是不知道夏天你该穿什么。。。

因为室内有暖气,北方的冬天其实不算辛苦,已经有若干年我都是穿单裤过冬。可是开春的时候,总是犹豫着不肯太早换季。倒不是怕冷,就怕别人说自己烧包。谁能真正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算把心一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无非也是金钟罩铁布衫,正因为怕别人指摘,所以先下嘴为强 。

在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在额角凿过“我不在乎“四个字,看似桀骜不驯,实则太过天真,以为这样就能跳出是非圈,就像商家定规要在海报上写一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其实大家都知道,此句话没有任何法律效率,拍桌子吓猫罢了,但总舍不得不写。

有一次我在论坛上看到人说我是“属于对矫情特别逆反那种,稍微有点矫枉过正 “,倒真是一针见血。我这样竭力地避免矫情,多半也是一种矫情。现在那么流行表白与撇清。。。可能并不全因为骚包,实在没办法,你不定位自己,消费者就要定位你——也不能怪他们吧,贴上一个小标签,比较便于管理。我已经比较习惯听人说我“刻薄“,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更致命的形容词是“麻辣“,哎呀,还有比之更恶俗的说法吗?有些词简直听了就让人难为情,比如“白领“、“爆笑“、“另类“、“平台“。。。还有当你试穿一件衣服,售货员说:“这衣服穿上特洋气!“——让人想起80年代裹纱巾烫卷花头的小镇妇女,但好歹也是句恭维,所以虽然哀怨得要吐血,还不得不赔笑。

投鼠忌器

我们家楼下传达室的常驻门房,是两个老头。一个值早班,一个值晚班。夜里和周末另外有人。

早班老头和晚班老头,一个天使一个魔鬼,极端脸谱化。早班老头是经典动画片里圣诞老人和七个小矮人的混合体,鹤发童颜、矍铄慈祥,一个圆肚子沉甸甸地掉在皮带外面、眼睛爱从老花镜上方看人。每当住户路过门房,他都会得从窗户探出半个身子来热烈地挥手问好。我原本一贯是低头溜边臊眉搭眼地走路,但为着不扫他的兴,必得神采奕奕左右顾盼着出门。

去年圣诞节的时候,他戴了一条圣诞老人图案的领带,我夸道:真可爱。他睁圆眼睛:可爱的还在后头哩——捞起领带来一按机关,马上奏起了“铃儿响叮当”,我笑得绝倒。

晚班老头则正相反:眼神阴鸷,身板高大,花白头发在脑后梳条长辫子,一副不好相与的样子,轻易不搭理人,张嘴就是官司。好几次因为包裹的事闹不愉快,我想投诉他,又怕连累早班老头,只好一忍再忍。

不久前早班老头悄悄告诉我,晚班老头因为犯众怒,不日将被开除。我松了一口气,自己还是太狷介,这种事,公事公办好了,很不必瞻前顾后。大概是生活中习惯了,再恨一个人,不至于伤及无辜。我始终不明白有些人,会跑到我面前来数落我朋友的不是,而且,明知我们有交情。这是怎么个意思?斥责我交友不慎?命我去修理对方?要真有深仇大恨,找正主拼命去成不成?干吗一定要陷别人于不义啊。大概都想有个机会扮演西太后,一施淫威。

我觉得咱们平民百姓,还是别太拿自己当人了。又不是什么国仇家恨,说出大天来也不过就是你瞧人不顺眼。Come on,这个世界上,谁瞧得惯谁呀。找个志趣相投的人,背地里泄泄私愤也就完了,何必让朋友难做人。就象不懂事的父母吵架,逼着5岁的孩子说:你跟妈妈好啊,不许跟爸爸说话——拿一个小孩子当磨心,还觉得自己有手段。

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熟不拘礼“这回事。小贪跟我几乎有半辈子的交情了。这朋友之所以有的做,全赖彼此留有分寸,不是对方所有的事你都可以问,也不是自己所有的事都一定要跟对方说。就算议论影视歌星,我也得看看她是什么观点再开炮——不过我真幸运,那么巧她也讨厌王菲。

其实跟我这样一个loser做朋友,是很吃亏的事。我没有天大的面子,没有地大的银子,朋友遇到麻烦的时候,我往往正一脚踩在泥里,自顾不暇,能做的无非也就是拍拍肩膊,连肉麻一点的话都说不出口。那我至少可以不往人肋上插尖刀吧。

所以我听从朋友的劝告,blog上不再碰三样东西:那啥、那啥,和那谁谁。我不想做老鼠,更不愿做瓶子。

我不懂砌词

最近查里他们公司要发布中文网站,所以经常与同事讨论中英两种语言的不同。有次说起组词,拿交通工具来举例,英文有car,sedan, van, truck , ambulance, train……到咱们中文里,统统叫做“车”,然后才是汽车、轿车、货车、卡车、救护车、火车。。。还有摩托车、马车、宝马车。。。

中文是很难的语言。我的中文当然好过我的英文,那是因为我并没有好好学英文。如果我很努力地学习英文,我也许可以把英文学的很好。但就算学一辈子中文,恐怕也达不到太高的水平。

我实在很同情专业中文写作人。咱们中国人,几乎对任何一件事,一种心情,都有一句现成的成语、俗语、歇后语、诗词。。。做过传神地写照。还能再写什么呢?你可以另外想一句新的,但老觉得是退而求其次,横竖不够味道。其实西洋谚语也断断不会少,我记得上中学的时候,就被老师告诫过,千万不能说“像蜜蜂一样忙”或者“像教堂老鼠一样穷”,太过老掉牙惹笑。我的英文程度低,没有大部头地看过什么英国文学,还未能领略它语言的美。只觉得英文“好用“多过“好看“,是”user friendly”的语言,比如说:他们习惯大量使用从句。一件事说不利落没关系,后面一个that套着一个which,总有解释清楚的那一天。中文哪允许这样的取巧!

不过,不管英文还是中文,精通不易,但学会500字,也差不多能应付日常用语了。周末查里和人亲切讨论“你妈逼”的逼字和“操你妈”的操字怎么写,然后嘲笑我的麦金托实系统,输入法用的是小字库,许多疑难生字都打不出来。我倒并不太在乎这事,本来不太爱抛书袋,太生僻的字咱也不认识——不过那两个字,我倒还真会写。

又想起中文的一个好处:咱们虽然是象形字,可是有拼音,很多字囫囵认个形状,就能在键盘上敲出来了,半文盲也能写文章。英文就不行了吧?拼不出来活活急死你。

表里不如一

小的时候我也曾经喜欢摇滚来着,所以就很不屑四大天王。尤其不喜欢郭富城,就因为他剪了个蘑菇头,跑到台湾去唱“对你癌癌癌癌不万……”造型要多娘有多娘。那时候看见花枝招展的偶像派歌手是要骇笑的,觉得他们真恶俗。

可是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别看人家舞台上恶心,也许私下里是挺不错的人呢。相反那些才华横溢的rock友,也许吸白粉、酗酒、打架、无恶不作…天怒人怨。

虽然我很难想像如蔡国庆之流在生活中是可爱人物,但我隐约觉得她说的是有道理的。唱歌跳舞也不过是一份职业,和做人有什么关系呢。而且越大越发现,自恃有品位的文艺青年大都十分幼稚矫情、孤芳自赏,多半不好相与。小时候我们因为犯贱,才喜欢送上门去给人折辱,后来就知道生计要紧,巴不得躲他们远远的。我记得有位同事在午餐时回忆起她长头发、弹吉他的初恋男友,眼睛仍然放光,说到分手的原因,怅然若失地说:他就是太不羁了。。。我一边扒饭一边腹诽,什么叫不羁?干脆说不负责任好了。我历来不太会带眼识人,所以朋友一直不算多。其实是挺怕结交新朋友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可信。连小童见了生客都知道要收敛一些,何况我们这些在社会上打滚的猥琐中年人。谁还带着真性情上街?出场面的时候一概应答得体,态度可亲。时间长了才渐渐露出马脚来,也许他十分乏味、庸俗、自私、虚伪。。。现代人没有割席断交这回事,明明话不投机,你仍要间中与他吃饭、聊天,并不敢露出十分厌恶的表情来,惨过相亲。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生人见面寒暄,也无非是天气股票时事新闻,很少谈及人生观世界观,这么说来,倒不如网友来得可靠了,借网盖着脸,多牙碜的话都敢说,彼此也许能有更深的了解。不过,黄佟佟跟我说:文如其人这事有时也不太靠得住。有个网络写手,她一向很欣赏的,难得有机会认识,兴冲冲去了,发现此人原来是极其矫情别扭和讨厌的一个人——以黄佟佟的温柔厚道八面玲珑,她肯说一个人讨厌,那绝对是真讨厌——倒是不相见的好。

还有泼墨那天也说,凡是在网上自夸是美女的人,一般都美不到什么地方去。真正的美女,早已深受美貌的连累,谁还希得臭显摆?不过反之,说自己不是美女的人,也不一定就是美女自谦,也许说的正是大实话——比如区区在下我。

这样分析下来,我不由得怀着美好愿望、很努力地想,会不会那些在网上很讨厌的人,在生活中其实是很好的人呢?

这就好比小时候,我看着电视上的奶油蔡国庆,掩耳盗铃地跟自己说:他其实是个好人,他其实是个好人。。。象《逃学威龙II》里,星仔教三叔用特异功能催眠,用手指抵住两边太阳穴,眼直直地说:你睇我唔到, 你睇我唔到。。。

酒后无德

昨天在verycd上,看到一张专辑叫《无缘》,歌手张真贺。照片看着眼生,但是名字可真耳熟。我用力地想了想,终于知道了,这不就是我去年在后海酒吧里遇见那歌手吗?

那天我喝高了,拎着一瓶龙舌兰,挨门挨户在后海酒吧找歌手问:您能给来一首齐秦的《残酷的温柔》吗?现在谁还希得唱齐秦啊,满后海都是抱着吉他学许巍的,有一位还叉着大腿唱《曾经的你》:“几哩哩哩几哩哩哩李梨——”最后我听到一把很象齐秦的声音,就是这位张真贺了。

我当时过去逼他给我唱《残酷的温柔》,他歉甚地说:“歌太老了,不会唱。”但还是唱了齐秦另外一首,把我唱哭了。我老年痴呆,已经不记得是哪首了,和他搭档的女歌手唱了一个《close to you》,我只记得咬字颇准。

总之Y老那天很high,花钱点了好几首歌,然后还把人歌手叫过来说:小伙子唱的不错,要坚持啊,一定会红的,我支持你们!人家不好得罪客人的,也只得硬着头皮听训,还到后面拿了一张CD送给我们,就是这张《无缘》(当时还没正式发行)。
从酒吧出去我就到钱柜唱K去了,那天的所有记忆暂时就定格在钱柜午夜餐场的麻辣烫。第二天酒醒才觉出自己多肉麻无耻。再拿出CD一听,原来是很大路的歌曲,很大路的声音,甚至也不象齐秦。悦耳而已,唱歌时熟级而流的技巧,是生生是在酒吧给唱坏了。原来我喝醉酒定规要哭的,和人家唱什么没有关系。

这就是喝酒的好处,所有方的都变成圆的,发出晶莹柔和的光来,就象近视看景物,朦朦胧胧多么美。酒醒以后,分外的阑珊,象我当年刚做完近视眼矫正手术,站在医院阳台上看万家灯火,医生笑眯眯地问:是不是特兴奋啊——我心中难过得要死,近视眼中星光般璀璨糜烂的世界,还原成一只千疮百孔的巨型蜂窝煤,不亮灯的窗户象老太婆嘴里缺的牙。再看这张专辑的宣传案:“中国流行乐坛最性感男声 极度纯美浪漫出击”,“听他的专辑,你会感觉到,横亘在华人音乐与世界音乐之间的鸿沟,早已悄然消失。”——“鸟人唱片”的企宣每天一定要喝好几瓶龙舌兰。

常言道“酒仗怂人胆”,其实哪有什么胆呢,不过身心都被麻醉了,感觉比平常迟钝些,既不怕痛,也不嫌丢人。脑筋比平时更清醒,太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只是不计较后果。但是终究要醒过来的,喝的时候越快乐,醒来以后就越惭愧。有些人根本不记得喝醉时干过的事,有次一个平时非常厚道有礼的朋友喝多了,整晚指着一个不谙英语的人大叫:come on man, shut up man…醒来以后吓得要死:“你们逗我呢吧?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这样其实也好,强过自己懊恼。人家都借酒撒疯,我正相反,平时没一句正经,喝点酒就严肃认真起来,保不准还会谈人生。有次在一个冷清的小酒吧,只得我们一桌客人,只得一个未成年小酒保。酒友里有一位放洋回来的,说话喜欢夹英文,我正色斥责他这样不好,小酒保一直看着我们呢,人家中学都没上完,你留了个学回来臭显什么?对方被我说得低下了头。后来我还跑到吧台跟小酒保大洒狗血:你别搭理这一帮人,你比他们谁都不差,你比他们都强!弄得小酒保差点哭出来。

酒后无德真可怕,真可怕,健忘真是个好办法,好办法。把干过的丢人事都一笔勾销,花色香都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