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我是如何失败的

又到新年了,预计可见很多New Year’s resolution。每到年历翻篇儿的时候,难免会有一种“过去糟心种种暂时清零、人生可以阶段性重来”的错觉。其实并不会。而对没有意志力的人来说,new year’s resolution也不过是让自己在年底掏出来惭愧一下的废纸(还能掏出来就算不错了)。 

我好像从来也没给自己写过新年规划,顶多是跟自己说:嗯,王愉快,今年真的要愉快啊。这可真不是个好目标,不具体、不好衡量、达不到。而且你知道,如果真能做到,我也就不穷凶极恶地管自己叫王愉快了。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倒是想说说,在我过去的人生中,都经历了哪些失败。 

首先,我觉得我有可能选错了人生道路。我说的不是小时候我爸不让我去练体操的事儿。他做的对。体校来挑了我五回都被他拒绝了,当然也有不舍得我吃苦的因素,但最主要的是“你不能光看那些当世界冠军的,你得看那些从高低杠上摔下来的。”我倒不是让高低杠吓退的,我当时参观了一下专业运动员的宿舍,发现那些小朋友每周只上几次文化课,文化生活贫瘠,面露无知之色,墙上贴着四大天王的海报。从小学就开始听达明一派和枪花的我立刻觉得啊哟我可不要变得那么庸俗,于是练了几天就退出了体校。

我后来的错误在于我没有选择去当一个摇滚歌星。

我不是说笑,真的。小时候我是标准文艺青年体质,面色苍白身体瘦削长发飘飘脸像刀条儿,天马行空我行我素藐视规则爱摆臭脸。除了不会唱歌之外,简直就是一个摇滚歌星,其实经常被人邀请加入乐队。可是光会写歌词的摇滚歌星未免也太可笑了吧。我妈说你去考电影学院也可以啊,说哭就哭说笑就笑的,按现在的话说挡上脸就是电影明星。我觉得不行,我已经都这么不着调了,我再由着自己的性子走,那不是就失控了吗?我认为人应该努力锻炼自己不足的一面,比如说,要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尽量成为一个理性的人。于是我选择了学习市场营销、工商管理,还故意让自己爱好上了法律,花了大约十年时间,成功地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强迫症患者。 

然而我得到了什么呢?我并不是说我现在过得不好。但即便作为一个任何时候都不会丧失理性的人,我现在也一样间歇性地酗酒、花所有业余时间看电影、在数字之间抬起头来永恒地觉得人生扯淡。我付出的这些努力当然没有白费,但是如果用一半在文艺的道路上,是不是就会比现在跑得更远呢?是不是当一个摇滚歌星飞车醉酒嗑药死于华年才是我应该有的归宿啊。

不知道。但我觉得在和灵魂共舞这件事儿上我算失败的。

第二件事,就是写作。不管从小有多少人劝我当作家,我都觉得这是一个不体面的职业,甚至耻于承认自己发表过东西。以致于刚认识饭总的时候,他一度以为我认识不了几个中国字。博客刚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他不屑地说:我倒是可以给你弄一个博客,你也得会写啊?后来渐渐重新找到写东西的乐趣,然而总也不愿意多付出一点时间精力,总是说工作忙,我总不能为了写东西连正经事儿都不干了吧!后来有一年,有人发给我一篇小说,说你帮着看看,这是我朋友写的。他从小喜欢写作,为了能不耽误写作,大学毕业以后就没找过一份正经职业,就是靠打零工将将养活自己和妻儿,三十多岁了,从未获得过一次发表,还是坚持写写写。我打开一读,眼泪差点掉了下来。他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完全没有一点天赋。他也是失败的吧。但我呢?我没耽误吃喝玩乐打工挣钱的情况下写了专栏出了本书,可我每件事都没使全力,结果两头儿都够不着。我是更大的失败。 

第三件事就是我的怂。我也是搞不懂我自己,明明并没有想从任何人那里得到些什么好处,但总是不由自主地陪着小心,真不知道自己究竟忌惮着什么。极不高兴,也就是转身就走了。认为跟人解释是非常猥琐的行为,争执更是不堪。把这种事叫做“姿势难看”,殊不知世上其实是没有“姿势”这件事的,至少对于不成功的人来说,没有。这种性格和价值观让我吃了不少哑巴亏。但凡我会拍桌子,到这个岁数小公司的总经理也该当当了。憋出了一身内伤,后遗症是严重的社交障碍和人格分裂。平时斯文客气,一言不合就跟各级客服投诉。什么移动、联通、国航、酒店、豆瓣电影、滴滴打车….投诉得对方差点没哭出来。就像是那种白天文质彬彬晚上眼镜一摘就出去行凶的变态杀人犯一样。感谢互联网,我终于可以尽量少出门少跟人说话了。这也不知道这是救了我还是毁了我,等人工智能时代到来了我一定得弄个轮椅歪着嘴当霍金去。 

最大的失败,是我一直缺乏执行力。其实我生活中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解决。1. 赚到足够的钱;2. 练会武术。第一条是光靠执行力是不成的,还得有运气。可练武术就不是了。为什么不报名学去呢?举例来说,对于电影院里有人说话这件事,我在博客里微博里微信公众号里嚷嚷了十几年,可是真坐在电影院里,也不过就是瞪人一眼。自己觉得自己那眼神能杀死人了,其实人家根本没看见吧。花几千块钱报名学个跆拳道,很难吗?别说十年了,五年坚持下来,跟流氓群殴不敢说,抽几个看电影聊天的完全没问题吧。 

已经到了今天这一步,想从头再来是难了。但是有毛病,到死之前都能改吧。所以新年我想跟自己说的话是: 

一。摇滚歌星是肯定当不成了,再说现在朝阳区也挺危险的。高兴了可以买个皮背心什么的穿穿,尽量瘦一点,穿上短靴子,也就能像个摇滚歌星了。至于强迫症,我觉得还是保守治疗吧,非逼着自己不遵守秩序,那也是一种强迫症。 

二。每次想到要写点儿什么,赶紧去写。别光掏出手机在备忘录里记下题目。现存的那十几个都忘了是什么东西了。还有,想写小说的话,别怕别人误会你写的是自传体。除非你写冰与火之歌,细节肯定都是来源于各种各样的生活,但不代表你就影射谁了。就影射了又怎么样吧,还有人告你咋地。 

三。社交障碍其实已经好多了,我上周在电梯里跟一个送外卖的聊天,聊到他都忘了下电梯了,差点跟我回家。拍桌子撕逼什么的就算了,现在开始撕,也难撕出个未来。但是鉴于自己年纪大了,真的要多顾及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其他人的。无论做什么决定,都要无条件地支持自己。因为别人有他们自己在照顾呢。 

四。有钱就去赚,闲了练武术。钦此。

粉丝的自我修养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人说:“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吸毒了, 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草粉了。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拍拖了。醒来太可怕了,还是继续睡觉吧。“
互联网时代,真是给粉丝和爱豆之间提供了无数的可能性。这要是搁50年前,粉丝们顶多也就是给偶像写一封信,寄过去跟放在漂流瓶里也没什么两样。爱到发疯,也只能割个脉上个吊,拼着一死拦住了他结婚,也并不能骗他到病床前看望一下。连伍德斯托克的骨肉皮(groupie),也必须风餐露宿地跟着篷车一站一站跑,才能一亲芳泽,这种时间精力,可不是一般人赔得起的。
现在可不同了,不论你是圣母白莲花粉、亲妈粉,还是女朋友粉,都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圣母粉专攻网上口诛笔伐,意淫偶像、攻击对手,有的单干有的组团,齐心协力能编出比《知音》更动人的文章,在精神上拥有偶像;至于后两种,在这个时代可真是如虎添翼。迅捷的信息来源、快速的传播渠道,能让他们精确掌握偶像的行踪,然后送汤的送汤,调戏的调戏。明星也不敢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经纪公司给粉丝们创造各种见面机会。像老一辈那种循规蹈矩的歌迷见面会已经都是小意思,演唱会、首映式、外景拍摄现场、漫展……处处是战场,甚至在机场、饭馆、酒吧、大街捕捉”野生“偶像,才能获得一本满足。
跟偶像互动的形式也五花八门了起来,单纯地喊我爱你最没劲了,一声言简意赅地老公就代表了千万言语,耳朵鼻子眼睛嘴,身上所有器官都会神奇地怀孕。记得以前经常看到这样的故事:某明星亲自来到迷妹面前,跟她说,收起我的相片,好好学习,期末考100,再来看我的演唱会,OKAY?这种感人的励志故事已经没人要听了。现在的明星早就走下了神坛,有些明星的粉丝见面会,简直是有求必应,观之落泪,感觉他们挣碗饭吃也真是不容易:下跪、吻手、抱抱亲亲、公主抱、骑脖子、搂着饭制小熊(还做着猥琐的动作),带着饭制的HELLO KITTY帽,举着山寨的结婚证……我要是明星的亲妈,眼泪都掉了下来,一把拉着就往家走:娘养活着你这活儿咱们不干了!
为了工作,明星都豁出去了。然而粉丝在享受这一切福利的同时,并没有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新时代的粉丝拥有的太多,却失去了老骨肉皮的心理素质。骨肉皮这行是有规矩的,她们讲究的是一亲芳泽,亲完了就可以退下了。喊谁老公都可以,但同时要记得他们也是大家的老公。不能跟黑山老妖似的,老惦记着把人抢回山洞里过日子。再说了,让他褪下光环天天跟你逛宜家过日子,你稀罕他呀?
何况,你也要为偶像想一想。60年代的摇滚老炮儿睡个果儿,那是工作需要,现在的明星讲求身段,你穿什么代表品味,和谁睡觉也代表品味。偶像跟合作女星传个绯闻你还嫌人家不上档次呢,爆出他10个约过炮的网红脸粉丝,先不说有没有道德吧,暴露了这种品味,大品牌以后是签他不签他啊。

同一首歌摇滚专场

结束

2010年,八月二十七。没有达到想象中那种热血沸腾的效果。也许是因为不尽人意的音响效果,也许是因为重感冒让我没法跟着嚷嚷,但其实是因为它不太像一场摇滚演出,它更像是《同一首歌》摇滚专场。不止一个人在台上说:这首歌其实我已经唱恶心了——但是还得唱,因为群众们等着跟他们一起大合唱。当然他们之中的某些人也属于无可奈何,多年来并没有什么新的作品。而那些执意不唱成名曲的人,又没法在现场得到共鸣。所有台上和台下来共襄盛举的,难道不就是为了一次集体回忆么?我当然希望827的怒放如他们所说的是摇滚重新崛起的一个信号,但看上去仍然非常像一个结束。

粉丝

戴着五角星军帽的番薯同学一望而知是崔健的铁杆粉丝。开场前我们猜谁的粉丝最多,我说如果黄家驹活着,一定是他赢。今晚恐怕是许巍。最后根据现场的声浪推断,还真可能是崔健。也只有他敢把自己的冷门歌拿出来唱,大家只好买账,只好冷场……我估半数以上的人没听过《超越那一天》,他们那种想吼一二三四五六七没吼出来的憋屈,像不得不接受没有安歌的怅惘一样,悻悻地回旋在工人体育馆。

连胖得面目全非的何勇都扔拥有强大的粉丝团,唯一可怜的是齐秦。说好了是来摇滚来了,越是看上去不太摇滚的人,越得端出自己最摇滚的一面。已经开始喝茶散步的许巍在进退之间游刃有余,文有蓝莲花,武……人家也有大把早期歌曲可以选。齐秦一边心虚地说:我有时候也会挺摇滚的,一边如我所料地掏出了《纪念日》中的那首《荒》。但是他真的过气了,大家并不怎么受落。我很爱这首《荒》。但是谁规定了不能唱《思念是一种病》?怎么就不能唱《残酷的温柔》?他那种多少知道自己已过气的不自信真令人难过。

窦唯在哪里?
如果说这场演唱会是中国摇滚发展史,那么你们究竟是怎么做到不露痕迹地把窦唯抹去的?我是窦唯的粉丝,我有很多很多话想说,在这一刻我总算知道为什么窦唯再也不想出声了。

摇滚精神就是不上班儿
这里面其实有好几个人我都早对他们失去了希望,比如都已经开始讨厌郑钧。但是在这样的一个晚上还是全体原谅了他们。因为摇滚是那么一件迷人的事儿,跟皮裤铆钉长头发没关系。因为它永远有让人放纵沉沦不想上班儿的魔力,而不上班儿,是多么美好的事儿啊。

摇滚是个力气活儿

2036449931_18cfe16590.jpg作为一名伪摇滚爱好者,我一直想在加航中心看场摇滚演出。为什么是摇滚呢?这个。。。因为我觉得摇滚比较酷。上周五,朋友工作的公司财大气粗,在加航中心包了场堂会,全体7,000多名员工可携亲朋好友出席——我和查理于是荣幸地被携去了。

公司为了给员工一个惊喜,只说是“摇滚之夜”,对于到底请了哪位,始终不肯揭盅。直到开骚前一天,才给大家猜测出来,应该是刚刚重组正在世界巡演的VAN HALEN。这下搞的我很被动,很被动。大名倒是打小就听说的,但是正因为知道他们是重金属,所以一直都远远地避着不敢听——都说了人家是伪摇滚嘛,除了U2,大多数乐队我都是看主唱英俊不英俊的……这下子措手不及,也没时间预习了,结果我连老爷爷们长的什么样儿都没查清楚就去了。

开场先是加拿大老牌摇滚乐队TRAGICALLY HIP——我也没听说过,所以疑惑着这难道就是VAN HELEN?也太欺场了,T恤CAP帽地就出来糊弄我们,台风也有点软绵绵,我不免有点心灰,以为摇滚老将老了也就这样子。。。唉,简直是乡下人骗乡下人。

2036456901_78d97dd521.jpg正主儿一亮相,那就是不一样啊:主唱穿着紧身皮裤绣花小褂,坦胸露乳地跳上来,腿踢得三丈高,麦克风耍得跟孙悟空似的。。。埃迪·范·海伦还光着膀子,50多岁了,剪了精神的短发,光看身段还以为是新锐小伙子,不歇气儿地在台上折腾了两个小时。谢幕后不等安歌就挥舞着大旗又冲了出来,我坐在那儿不禁就想起了郑钧,才三十几岁,前年开演唱会的时候已经气若游丝了,听说最近还差点心肌梗死….唉,其实人家也抽烟喝酒玩儿女人,怎么就造不坏呢?中国摇滚要想搞上去,还得强身健体啊。一晚上下来我最大的感想就是:说什么摇滚是一种精神,摇滚首先就是个体力活儿,体力不好,精神得起来吗?

作为一个只重形式没有内涵的伪摇滚份子,我当天的表现很不在状态——首先因为不熟识曲目,没法跟着嚷嚷。行头也跟不上。别提皮衣皮裤大蓬头了,因为时间紧,连个大烟熏都没来得及画。还好冬天来了,我已经家常儿地穿着一身黑,裤子右腿上张牙舞爪绣了一腿的花……行头是道具,不扮上就没法投入。

12月15号轮到学友哥开骚,为了显得自己年轻一点,我就先不去看了。下一场盼谁来呢?U2来了,恐怕全多伦多人民都要扑上去,我不一定抢得到票。不如还是等陈奕迅吧,也许我偶像WYMAN会替他做形象顾问,跟着一起来。届时我得置一望远镜,在嘉宾席里寻找一只闪亮的光头。

表里不如一

小的时候我也曾经喜欢摇滚来着,所以就很不屑四大天王。尤其不喜欢郭富城,就因为他剪了个蘑菇头,跑到台湾去唱“对你癌癌癌癌不万……”造型要多娘有多娘。那时候看见花枝招展的偶像派歌手是要骇笑的,觉得他们真恶俗。

可是有一个朋友跟我说:别看人家舞台上恶心,也许私下里是挺不错的人呢。相反那些才华横溢的rock友,也许吸白粉、酗酒、打架、无恶不作…天怒人怨。

虽然我很难想像如蔡国庆之流在生活中是可爱人物,但我隐约觉得她说的是有道理的。唱歌跳舞也不过是一份职业,和做人有什么关系呢。而且越大越发现,自恃有品位的文艺青年大都十分幼稚矫情、孤芳自赏,多半不好相与。小时候我们因为犯贱,才喜欢送上门去给人折辱,后来就知道生计要紧,巴不得躲他们远远的。我记得有位同事在午餐时回忆起她长头发、弹吉他的初恋男友,眼睛仍然放光,说到分手的原因,怅然若失地说:他就是太不羁了。。。我一边扒饭一边腹诽,什么叫不羁?干脆说不负责任好了。我历来不太会带眼识人,所以朋友一直不算多。其实是挺怕结交新朋友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可信。连小童见了生客都知道要收敛一些,何况我们这些在社会上打滚的猥琐中年人。谁还带着真性情上街?出场面的时候一概应答得体,态度可亲。时间长了才渐渐露出马脚来,也许他十分乏味、庸俗、自私、虚伪。。。现代人没有割席断交这回事,明明话不投机,你仍要间中与他吃饭、聊天,并不敢露出十分厌恶的表情来,惨过相亲。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生人见面寒暄,也无非是天气股票时事新闻,很少谈及人生观世界观,这么说来,倒不如网友来得可靠了,借网盖着脸,多牙碜的话都敢说,彼此也许能有更深的了解。不过,黄佟佟跟我说:文如其人这事有时也不太靠得住。有个网络写手,她一向很欣赏的,难得有机会认识,兴冲冲去了,发现此人原来是极其矫情别扭和讨厌的一个人——以黄佟佟的温柔厚道八面玲珑,她肯说一个人讨厌,那绝对是真讨厌——倒是不相见的好。

还有泼墨那天也说,凡是在网上自夸是美女的人,一般都美不到什么地方去。真正的美女,早已深受美貌的连累,谁还希得臭显摆?不过反之,说自己不是美女的人,也不一定就是美女自谦,也许说的正是大实话——比如区区在下我。

这样分析下来,我不由得怀着美好愿望、很努力地想,会不会那些在网上很讨厌的人,在生活中其实是很好的人呢?

这就好比小时候,我看着电视上的奶油蔡国庆,掩耳盗铃地跟自己说:他其实是个好人,他其实是个好人。。。象《逃学威龙II》里,星仔教三叔用特异功能催眠,用手指抵住两边太阳穴,眼直直地说:你睇我唔到, 你睇我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