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的自我修养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人说:“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吸毒了, 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草粉了。有的人一觉醒来,男神拍拖了。醒来太可怕了,还是继续睡觉吧。“
互联网时代,真是给粉丝和爱豆之间提供了无数的可能性。这要是搁50年前,粉丝们顶多也就是给偶像写一封信,寄过去跟放在漂流瓶里也没什么两样。爱到发疯,也只能割个脉上个吊,拼着一死拦住了他结婚,也并不能骗他到病床前看望一下。连伍德斯托克的骨肉皮(groupie),也必须风餐露宿地跟着篷车一站一站跑,才能一亲芳泽,这种时间精力,可不是一般人赔得起的。
现在可不同了,不论你是圣母白莲花粉、亲妈粉,还是女朋友粉,都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圣母粉专攻网上口诛笔伐,意淫偶像、攻击对手,有的单干有的组团,齐心协力能编出比《知音》更动人的文章,在精神上拥有偶像;至于后两种,在这个时代可真是如虎添翼。迅捷的信息来源、快速的传播渠道,能让他们精确掌握偶像的行踪,然后送汤的送汤,调戏的调戏。明星也不敢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经纪公司给粉丝们创造各种见面机会。像老一辈那种循规蹈矩的歌迷见面会已经都是小意思,演唱会、首映式、外景拍摄现场、漫展……处处是战场,甚至在机场、饭馆、酒吧、大街捕捉”野生“偶像,才能获得一本满足。
跟偶像互动的形式也五花八门了起来,单纯地喊我爱你最没劲了,一声言简意赅地老公就代表了千万言语,耳朵鼻子眼睛嘴,身上所有器官都会神奇地怀孕。记得以前经常看到这样的故事:某明星亲自来到迷妹面前,跟她说,收起我的相片,好好学习,期末考100,再来看我的演唱会,OKAY?这种感人的励志故事已经没人要听了。现在的明星早就走下了神坛,有些明星的粉丝见面会,简直是有求必应,观之落泪,感觉他们挣碗饭吃也真是不容易:下跪、吻手、抱抱亲亲、公主抱、骑脖子、搂着饭制小熊(还做着猥琐的动作),带着饭制的HELLO KITTY帽,举着山寨的结婚证……我要是明星的亲妈,眼泪都掉了下来,一把拉着就往家走:娘养活着你这活儿咱们不干了!
为了工作,明星都豁出去了。然而粉丝在享受这一切福利的同时,并没有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新时代的粉丝拥有的太多,却失去了老骨肉皮的心理素质。骨肉皮这行是有规矩的,她们讲究的是一亲芳泽,亲完了就可以退下了。喊谁老公都可以,但同时要记得他们也是大家的老公。不能跟黑山老妖似的,老惦记着把人抢回山洞里过日子。再说了,让他褪下光环天天跟你逛宜家过日子,你稀罕他呀?
何况,你也要为偶像想一想。60年代的摇滚老炮儿睡个果儿,那是工作需要,现在的明星讲求身段,你穿什么代表品味,和谁睡觉也代表品味。偶像跟合作女星传个绯闻你还嫌人家不上档次呢,爆出他10个约过炮的网红脸粉丝,先不说有没有道德吧,暴露了这种品味,大品牌以后是签他不签他啊。

我冇话过退出,只是不再欏獎

前阵子苹果CEO乔布斯退居二线,江湖上取笑说苹果下一个新产品叫i-Quit。我想,如果这是一个真的app,我可能马上会成为第一批VIP用户啊。

自小没学会与人争,什么东西一旦大家蜂拥而上,马上就索然无味,避之不及地撇清,不是因为清高。不错为一件事争得头破血流很难看,但如果保证赢,代价多少还值得。但人生是失望的多,结果往往是嘴啃泥。而且,什么标准算赢呢?这场子里有人是喝鸡血长大的,比赛还未开始,你已经颓了。

早十年我就学会说:我这么大岁数……其实不是真的认老。也不是为博对方一声骇笑:“你也好算老?”这是一种准备离场的姿态,明白告诉你说:我不玩了。或者,避免被人无辜地当作选手之一。这跟装聋作哑、扮演中性人是一个道理,不是没心没肺,是犯不上把心给每一个人掏出来;不是还嫌自己不够爷们儿,尽量弱化女性特征就没有烂桃花。什么?你觉得绯闻是一种恭维?我可不爱被人消遣。

这样子因噎废食也不是办法,有时候寂寞得要命。像以前的香港歌星,一到年尾颁奖礼就头疼,不堪压力宣布退出歌坛。可是实在耐不住,来年又臊眉搭眼地复出。折腾三五次传为笑柄,终于出来发声明: 我冇话过退出,只是不再欏獎……

好想把这句话打印出来贴脑门上,你们玩儿你们玩儿,我就是来打酱油的。

刘德华师傅

今天打车的时候,惊见服务监督卡上写着“刘德华”。虽然这也不愧为一个大俗名字,重名不算新鲜,也还是觉得很有趣。

出租司机也不错,天天载客都有乐子,每个乘客大概都会因这个跟他聊两句,欢声笑语。

我突发奇想问师傅:“如果您违章了,警察给面儿么?”

没想到师傅说:“给!真的给面儿。我平均被抓到四次,也罚不了一次。”当然超速撞车也不可能放过他,小小的违章,看完驾照笑过一场也就不追究。看来他这名字带来的全是正面影响,最坏不过是有名乘客喝多了,下车纠缠着硬要他给唱首歌。

刘德华是家喻户晓的优质偶像劳模歌星,倒不见得人人都是他粉丝,只不过人缘好,司机师傅自己也知道:“关键刘德华是个正面人物啊。”

真险,万一叫了陈冠希,可就该人人喊打了。明星的影响力是可怕的,人民更可怕(虽然我一直都不讨厌陈冠希,陈少无罪)。

爷爷也有年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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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看见Viggo Mortensen,就是在《指环王》里。当时我就说:这人洗干净了应该挺好看的。

可是看到他的生活照又很幻灭。剃了胡子的光下巴,好像缺了一块似的,怎么看怎么别扭,原来这人就不能洗干净。今届奥斯卡他蓄了胡子坐在台下,虽然慈祥地像个老爷爷,倒还更顺眼些。

前几天偶然看到1998年的老电影《PERFECT MURDER》,才知道阿拉贡大人也曾经那样年轻俊美浪荡风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