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快跑

多伦多今冬已经下了近两米深的雪了。街道已经被粗盐和铲雪车弄得满目疮痍,灰扑扑地看上去,有点儿“国破山河在”的意思。前两天又下了场小雪——三月底了啊同学们。那天给表哥践行吃火锅,我说:“把羊肉都吃完都吃完,再凑齐了人要五月中了,那会儿都不是吃火锅的节气。”表哥因为马上要去阳光灿烂的西岸了,骚包又阴毒地说:“别这么说,没准儿这火锅能吃到6月份去。”我恨得直想把他摁进火锅里与金针菇同涮。

冬天不怕冷,只怕长。时将四月,去公园溜达看到的还是雪景,再壮阔也令人发疯。我不爱滑雪,这一冬天几乎没搞什么户外活动,闷得七窍生烟百病丛生。上礼拜只得去楼下健身房跑步。我几年也难得锻炼一次身体,那么巧约了医生做体检,当医生问我:“最近有运动吗?”我像押对了考题一样高兴地说:“有有,有去跑步!”

我其实还蛮喜欢跑步的——如果它不是那么闷。多年前去过一次健身房,他们的跑步机上装有小电视,一边看电影一边跑,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我还记得那次放的影片是“疾走萝拉”——也太应景了吧。我们楼下的健身房没这么先进,对面是一面枯燥的大镜子,只能一边跑一边看着气喘吁吁的自己,除非是自恋狂,否则非常无趣。带了MP3去也不管事,我是视觉动物,最好前面有一个巨型液晶屏幕,有滚动字幕可以看小说……干脆一边磕瓜子一边跑多好。

想起小时候经常被一些莫名其妙的运动队挑走,多半敷衍两天就逃回家。只有一次坚持了两个月,因为每次训练后都发特别好吃的进口夹心巧克力和奶油点心——别处都买不到。真是人为财死我为食亡。大冬天的,放学以后坐公车穿越半个北京城去先农坛体育场,集合以后二话不说先跑两千米热身。400米的跑道,跑第一圈的时候暮色还苍茫着,跑到第三圈天已经黑了,连队友也看不见,前面只有晃动的星星。跑惯了觉不出累,只感到刻骨的孤独。慢慢的眼花起来,开始怀疑那是星星么?还是我跑饿了眼冒金星?

现在想想都觉得奇怪,像我这样走路都趿拉着鞋的疲懒人,竟然还几次三番地被体校抓走。他们用什么标准?站在操场边儿上阴森森地看一会儿,就指点着要我跟他们走。幸运之神为什么从不光顾我们的操场?也许她来过了,没有挑中我。

放过我吧

今年还号称多伦多XX年来最冷的一年呢。前一阵气势汹汹地下大雪,我穿得跟头白熊似地站在街上看热闹。什么样的天气都有勇士开车出街,四驱车也纷纷陷在路边,司机纷纷举着把小铲儿从车里爬出来,吭哧吭哧铲雪……后来发现他们也不过是去买菜,何必呢。

据说这雪是从德克萨斯来的,我地理知识不太好,总习惯性地以为所有的寒流都来自西伯利亚。这两天不防又热了起来,我穿着单裤单衣薄大衣,坐在车里还嫌热。一路关暖气、开窗户、最后解开安全带脱大衣……回家一查天气预报,原来改当日摄氏21度。这是他娘的什么冬天?简直像回到了我国东南沿海城市。

我想起有一次,也是这个时候,出差去珠海,开完会陪我们同事逛商场,一进门就被小姑娘拦住了推销羽绒服。我也觉得在珠海穿羽绒服有点小题大做,也许是图新鲜,你管人家呢。我们同事不干了,堵着花车问:“你们这儿这么热,什么时候能穿羽绒服?”

促销员说:“天冷的时候贝。”

偏偏我们这同事是一轴人:“我现在就穿一西装外套还热呢。”

促销员:“那就比现在更冷的时候穿贝。”

同事步步紧逼:“昂?现在都一月份了,你说,你们还有什么时候最冷?多少度?”

小姑娘都快哭出来了,放过她吧,每天有多少人跟我们推销无用的商品呢,可我们同事就是想不通:珠海人民就穿羽绒服,那哈尔滨人民可怎么办呢?

其实越是热带的人越怕冷,后来过海去香港,只有比珠海更热,街上也经常有本地人穿得像只小面包,羽绒服也有人抢购。过去还经常听说香港圣诞节冻死人,我知道哪里都有人饥寒交迫,但是听上去仍然觉得怪异。也许热带人民心理生理都对寒流没有准备——要不然怎么叫“冷不防”,又或者只是图新鲜,穿腻了短裤花衬衫,巴不得有机会可以置办冬装,煞有介事地穿起来。

查理有个同事,迷上了哥斯达黎加姑娘,搬去与哈尼同住。他说才17度当地人民就帽子手套全副武装,偶尔山上飘点小雪花,全国人民都跑来朝圣。

大家艳羡不已地听他说当地的风土人情、美丽沙滩与身段一流的姑娘。然后,一名同事咽下口水问:“SO,哥斯达黎加人民,度蜜月都喜欢去哪里?是不是也兴去加拿大看看大雪挨挨冻什么的……”

末日的味道

刚抱怨多伦多今年反常地热,天就忽然冷了。

从魁北克回来那天,特意在省交界处照了一张相,当时穿着厚外套还瑟缩着,往前再开200公里,就脱得剩背心儿了——据说那天有31度,热,且闷。我不满地说:这还是多伦多吗?这是上海吧。

结果下一场雨,一下就冷飕飕起来,心里没有准备,一出门像热脸贴了冷屁股,又像黄耀明和梅艳芳那首《约会》,收尾那一句:面色不禁一沉。。。忽然就沮丧起来。衣橱也没准备好,来不及翻出秋天的衣服来,还穿着薄而短的T恤,再胡乱掀一件衣服罩在外面:实在不想这么快就套上抓绒衫——这也太加拿大了——就披上风衣,七分裤还没收起来呢,配上及膝的条纹袜子穿,这种打扮可以也很时尚,但混迹在加拿大轮胎的朴素人群中,老怀疑自己有点像扑克牌里的猫儿。

加拿大著名的冬天即将来临——这个念头简直比天气本身更令人扫兴。其实冬天也未见得是一无是处的:厚得几乎毛茸茸的雪地、热咖啡、长靴、毛线帽子。。。然而想像永远比事实更可怕,一件明知道要发生的事,又比发生了更可怕。劳工节一过就开始忐忑地观察日落,掐算着最后一次户外烧烤的时间。当你发现自己周末在商场里溜达,多伦多的冬天大概就正式宣告开始了。

冬天就像一切不受欢迎的客人、皱纹,或者生理周期——喜欢不喜欢,它也是要来的,所以只能学习和它和平共处。聪明人还应该学会自己找乐子,变废为宝,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可是人生那么长,每天都开心是很难的。而且为什么非得每天都开心呢?其实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开心一阵子,那么烟消云散的时候就能格外高兴些。天天HIGH着,身体也吃不消哇。

走自己的路吗。。。他们会怎么说?

即便在暴雪肆虐的多伦多,春天也终于要来了。春天是个不怀好意的季节,大概因为莺飞草长、万物复苏,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把春天和男女之事联系在一起:思春、叫春、枯木逢春。。。眼看这一季就要过去,你的春天有没有来?

我记得大学时候老师跟我们讲:其实科学研究显示人类的性欲在秋天才最旺盛——但也许这不关性欲什么事,春天的气候更接近爱情:期待、蠢动、忽冷忽热、变化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云彩后面、及下一个街角等待你的是什么,连每天穿什么都没有把握,太刺激了。

我向来不太敢相信天气预报,它有时准,有时不准。准又怎么样呢?我大概知道摄氏30度很热,零下10度很冷,但是6度和10度对我来说,该穿多少衣服,真是一筹莫展。我往往还是像老式农民一样,探出头去看天色——这种方法只有比天气预报更靠不住,上周末是个湛蓝艳阳天,我穿上防水鞋想去公园散散步,出门才发现冷风彻骨、人烟稀少,咱们硬着头皮走了不到50米就逃回车里去了。原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6度。

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香港人,倒已经把敞蓬保时捷开了出来,且没有戴着围巾手套,只穿一件小外套,面无表情地停在路口等红灯,看不出他冷不冷——这种情形,即便冷也要咬牙死扛。也许他真的不冷。。。但是面对路人惊诧的眼光,也是一种压力。春天和秋天本身就是乱穿衣的季节,以前在北京,这时候看街景最有趣:有人已经换上低胸短裙子,也有人仍穿着羽绒服。在外国这种刺激少多了,寒冬腊月也时常在地铁里看见穿跨栏背心的洋妞,且手上并没挽着大衣,我老担心她出去怎么办——吃牛肉长大的到底不一样,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新西兰人,冬天惯常地穿着短裤T恤到处走,我们每天看着他在对街买完午餐慢悠悠地走回来,都一脸敬畏之色,有一日他终于受不了我们的眼光:怎么啦?我真的不冷!我说:我何尝说你冷!只是不知道夏天你该穿什么。。。

因为室内有暖气,北方的冬天其实不算辛苦,已经有若干年我都是穿单裤过冬。可是开春的时候,总是犹豫着不肯太早换季。倒不是怕冷,就怕别人说自己烧包。谁能真正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算把心一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无非也是金钟罩铁布衫,正因为怕别人指摘,所以先下嘴为强 。

在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在额角凿过“我不在乎“四个字,看似桀骜不驯,实则太过天真,以为这样就能跳出是非圈,就像商家定规要在海报上写一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其实大家都知道,此句话没有任何法律效率,拍桌子吓猫罢了,但总舍不得不写。

有一次我在论坛上看到人说我是“属于对矫情特别逆反那种,稍微有点矫枉过正 “,倒真是一针见血。我这样竭力地避免矫情,多半也是一种矫情。现在那么流行表白与撇清。。。可能并不全因为骚包,实在没办法,你不定位自己,消费者就要定位你——也不能怪他们吧,贴上一个小标签,比较便于管理。我已经比较习惯听人说我“刻薄“,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更致命的形容词是“麻辣“,哎呀,还有比之更恶俗的说法吗?有些词简直听了就让人难为情,比如“白领“、“爆笑“、“另类“、“平台“。。。还有当你试穿一件衣服,售货员说:“这衣服穿上特洋气!“——让人想起80年代裹纱巾烫卷花头的小镇妇女,但好歹也是句恭维,所以虽然哀怨得要吐血,还不得不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