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王菲

image前两天在某论坛上看见王菲的粉丝发了一个帖子,收集王菲以往在采访时噎死记者的问答,摘抄几条如下:
(前面是王菲的回答,后面是记者的提问 )
-泛指,爱谁谁——答记者问:你快乐所以我快乐中“你”指的是谁
-还能怎么样,还不是上张专集那样——1999被问到新专集
- 短头发就不洗头了吗——剪发后如何为洗发水代言
- 肯定不穿旧的——台湾预言01演唱会的记者会上,被问到会有什么造型
- 谁要你送啦,我没钱自己买啊——有次她去逛金店,碰到杨受成(小谢的老板),杨说要送她,叫她随便选……粉丝们纷纷击节赞赏:强!牛逼!酷!超有个性!看到第十几条,才有人回帖说句实话:吃了枪药了吧?

这种事在我们北京就叫缺心眼,这种人在我们北京就叫三青子,都不是什么好话。到了天后王菲身上,就马上乾坤颠倒。可是粉丝们基本上都是处于热恋期的情人,脑子晕,再怎么不靠谱我都是理解的。师胜杰有个相声小段叫“爱缺点”,女的跟她对象表白:我呀,就得意你三点。第一吧,我得意你能吃,上回在你们家吃饺子,你一人就造两盖脸儿(盖脸儿是包饺子时用的容器,大概就是小桌面那么大的一个圆屉);第二吧,我得意你能骂银,骂半个小时不带重样儿的;第三吧,我得意你能打银,上回你爸就说了两句,让你揍了个五眼青……

我更怕的是一些自称很冷静的歌迷,拒绝承认自己是粉丝,而是能站在一定高度上去理解王菲音乐的知音,好像隔着七八张唱片封套,就已经可以肝胆相照。我觉得听一个人唱几首歌就升华成这样才真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我有一个朋友,她也是王菲的歌迷,无论我怎么打击她,都矢志不渝,“我就是爱听。”我带着她上新街口的小店里淘盗版碟,正是王菲的鼎盛时期,左边的一个货架上满满一排都是王菲的专辑,右边的货架上是SINEAD O’CORNOR,COCTEAU TWINS,TORI AMOS,CRANBERRIES……我的朋友往左一看,心花怒放地说:“太好了,王菲的都在这儿呢。”转头又往右一看:“嚯!王菲的老师都在这儿呢!”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健康的心态,看得到真相,但是取我所需,心无旁骛。我早先也不烦王菲,只要不装神弄鬼,声音好是好的。至于她是否美貌,骨瘦如柴的身段是否性感,那是见仁见智的事情,我一个胖子也该避避嫌,不便多说什么。真正令我不齿的是两点:

1.无论是从业务上还是从生活上,王菲都达不到女神的高度。她只是一个抽烟逛街打麻将的寻常妇女,拜香港唱片业的回春妙手将她包装成一个华丽的ICON,这样的ICON有很多:大笑姑婆杨千桦,ROCK妹卢巧音,玉女梁咏琪……一个萝卜一个坑。比较上路的,大家各司其职做好自己的形象。hibernator在自己的blog里这样痛惜王菲道:

『我不喜欢那些乐评人,确切的说是恨透了他们。他们最大的缺点是前后不一:一边在炒作商业,一边在对商业不屑。他们对FAYE的表达如同站在土墙上的乌鸦,“华丽的商业包装”这样职业化的表述只能暴露他们并不丰裕的才力。』

王菲其实并不比一个符号更丰富,但她却渐渐相信了唱片公司和FANS所说的一切,真拿自己当了独一无二的天后了,反过来和FANS一起藐视商业。我觉得这十分的不厚道,很有点当了什么什么还非要立什么什么的的劲头。相比之下,媒体和乐评人才真正忍辱负重。

二:王菲可不是从生下来就这么牛逼的,刚出道的时候,一样陪着小心,要不哪来的王靖雯。封套上甜甜的笑容还带着点心虚。一旦红起来,有点穷人咋富,毛病都要一样一样添上。无论面对粉丝还是媒体,都是一副吃顶了的厌倦表情。有一次看娱乐新闻,王菲出席记者招待会,快结束的时候,有位外国记者站起来用英文问了一个很正经的问题,王菲即时弹开,象赶苍蝇一样偏过头,厌恶地娇声道:“咩呀,唔答唔答,唔识讲英文——”扭捏作态,好不恶心。有个相声说(又是相声),自己富了,给老婆装了一副金牙。老婆装了金牙以后马上变得不爱理人了,问怎么呢?是不是瞧不起别人了?答曰不是。只因金牙太沉,张嘴下巴就累的慌。十足暴发嘴脸。

近期奇洛李维赴港参加《地域神探康斯坦丁》的首映,银幕上酷到家的他下飞机自行提着两件行礼,还腾出手来向苦苦守候的记者挥手,面带微笑;记者会结束的时候,媒体和公关前呼后拥撮着他往前走,他还不忘随手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的矿泉水塑料瓶,扔进垃圾箱。据说他在密的透不过气的日程中,要求安排一晚乘游艇到举世闻名的维港观夜景。在船上他自己一个人跑前跑后,像个孩子一样兴奋,我看了照片,奇洛哥脸上纯粹的快乐不像是装出来的。

奇洛是几国混血,身世复杂。父母离异,父亲吸毒,母亲改嫁,唯一相爱的妹妹得了白血病,眼睁睁死在他怀里。奇洛凭《骇客帝国》成为国际巨星,万人景仰。报章评论说:他比谁都有理由愤世嫉俗,他比谁都有资格桀骜不逊。

(图为王菲《玩具》的的唱片封套。我认为王菲真正颠峰时期的作品。)

寻找一九九几:16

次日周致远和我一起去金琉璃酒店,像上次在广州时一样,我躲在他身后,一切由他出头。我觉得踏实,坐在桌子一角,单负责吃茶微笑,天气热,我梳了辫子,他朋友,酒店的副总经理小声他,“是你妹妹吗?”

他微笑。

我忽然有一种很亲昵的感觉,那一刹那真的想做他的什么人,亲戚朋友,兄弟姐妹,甚至是情人,因为他是那样的靠得住。

我吓了一跳。怎么了我?这可不是疯了。

我努力收拾起心猿意马,和他出去吃饭,我比刚才在酒店里谈正经事时表现得还更得体些。席间谈笑风生,绝无冷场,彼此把对方敷衍得风雨不透,几个笑话回味无穷,包袱儿抖得洽到好处。

但不知为什么心里有些惴惴,一举一动小心翼翼,苦苦经营。身心都觉得疲惫。

吃完饭我谎称自己有约,婉拒了他要送我回家的要求。他亦没有坚持(可见头一次不过是因为我喝得太多)。我意兴阑珊地朝前走,知道他还在后面看着,只得伪装精神抖擞,腰杆挺得笔直,走出一百多米,估摸他也走了,才忙不迭招手叫一辆出租车。瘫倒在座位上,倦得几乎连呼吸都嫌没力气。

真是累,比维持我和林向东之间千疮百孔的感情更加累。

天渐渐晚了,暮色意意思思地合上来,天要黑不黑的,令人觉得苍凉沮丧,没有前途。我哪里也不想去,叫司机兜回头去送我回家。

于是车子又一一路过了金琉璃酒店,我和周致远站着说话的路口,我无端觉得胸口凄酸,怔怔地流下两行泪来。

我正坐在驾驶座旁的位子,司机看见我哭了,有点手足无措,又不便出言安慰,他尽快把车子驶到目的地。

我付了车资,三步两步上楼走回家。我手足冰冷,心中莫名其妙觉得恐惧。为什么?我为什么哭了?还为着一个不相干的男人?难道我竟爱上他了?

我颓然坐在沙发上,没有胆量往下想。

我拨了林向东的电话,他刚刚下班,见我主动找他,很高兴,丝毫没有听出我语气中的萧索和哭过的鼻音。我想他其实已经不爱我了。

我到洗手间去洗了把脸,在镜子中看到一张还算年青的脸孔,灯光下呈现一种不健康的苍白。我往嘴上涂些口红,脸孔渐渐变得生动起来,勉强也还算得上漂亮。我站了一会儿。

开始后悔了。林向东并不能帮助我,我找他来做什么?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男人。一个和我有关系的男人。我现在不能思考,我想要一些实际简单的东西。

门铃响了。我用化妆棉轻轻地擦去口红,慢吞吞去开门。

他站在门口朝我笑。这个笑容和我当初刚认得他的时候一式一样。也许因为隔了这许多年,也许是因为屋里灯光太昏暗,这个笑容略显得有点旧。

我忽然厌倦了。但我叫他来的,我也不能叫他走。对付推销员也还不能这样,何况他是我的男朋友。
是,男朋友。再貌合神离也是男朋友,旁人眼中我们是一对,只要不抓破脸皮,就仍然是一对。一日夫妻百日恩这种话不是没有道理的,人是习惯的动物,在他面前我连动作表情都是熟稔的。不如图省事嫁给他算了,难保他就一定不可靠。我跟他都不是坏人,也许厌了我他会和别人鬼混,但一到紧要关头,他一定还是向着我的。

夫妻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煽什么,别煽感情

image最近朋友推荐了一套电视剧,叫《动什么,别动感情》,由王朔刘震云策划,王朔力捧的新生代女作家赵赵编剧。王朔近年显然是写不动了,改行培养文艺女青年。徐静蕾眼见拿不住了,长江的后浪一定要赶上。电视剧还是挺好看的,尤其是开头几集。语言比较生动,表演还算松弛。朋友推荐的原因是:“不矫情,里面的人物都挺有意思,台词基本上比较贴近我们自己的日常语汇,猛一听就跟咱俩在说话似的。”果然,我才看两集,“不靠谱”“鸡贼”“不能够”“晃点”等说法就频频出现了 Emoticons

我对国产电视作品的要求不算高,比较能够接受两种:一是真正好笑的情景喜剧,象《我爱我家》那样的,二就是TVB的《真情》那样的,一点家长里短的事鸡飞狗跳弄上好几百集,出不了什么大事,但是小风波不断,充满小情小趣,结局则一定要皆大欢喜。观众大都是一边吃吃喝喝一边看电视的,太沉重深刻,无谓搞到我们胃溃疡。《动什么,别动感情》基本上符合我的要求,描写陈家的人情世故鸡零狗碎,非常流畅和到位。我格外喜爱小妹妹贺佳音,有点闹腾,有点迷糊,没什么志向,身心健康。看似不着四六,实际有纹有路。这类的小姑娘我认为是80年代中最可爱的一种,那个笑嘻嘻的小模样不知哪里象极了我们公司的小秘书。

常常有人问我:“为什么咱们的电视剧一来就写广告公司的事?”我认真地想了这个问题,回答说大概是为着力保剧情真实的缘故。就象相声“算命”里,郭全宝说自己是属鼠的,侯宝林偏让他属虎,因为“属虎的词我熟啊”。我们的电视剧一拍到写字楼,气氛就全然不对,从人物穿衣打扮到说话作派,都令人喷饭,原因大概是因为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一辈子都没怎么见过办公室,甚至都不认得什么正经上 班的人,唯一有过接触的可能就是广告公司的人,所以比较敢猜想广告公司的生活。其实他们就是表现广告公司也不太靠谱,听朋友说有这么一个电视剧,苏有朋扮演的年轻广告才俊来不来就拍桌子说:我们广告人也是有良心的!这句话现在已经和韩老师的“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并肩成为语录了。

《动》剧在这点上还是比较聪明的,知道扬长避短,剧中涉及的职业大都围着主创人员熟悉的文艺圈转,什么主持人,制片,明星助理,网络作家,还有广告公司。房地产销售行业也不算很正统,大家可以不那么叫真。我至怕电视屏幕上出现白领们开会讨论公司策略或者市场计划的场面,自己看了晒笑一阵也就罢了,万一让我那当了一辈子人民教师的老妈看见,信以为真,以为我每天就是这样上班的,那才屈辱 Emoticons

但《动》剧还是犯了国产文艺作品必犯的毛病,就是没时没晌地煽情,到电视剧的后半部分,有点让我讪讪地笑不下去。我不是说一部作品就非得从头到尾没心没肺,不能有半点人生哲理。只是观众都是成年人,有些事意思到了也就行了,没有必要掰开揉碎了讲。为了突出主人公的性格和品质,刻意安排某些情节还可原谅。渐渐这样也不过瘾了,开始出现大段的捉对谈心戏,每个人几乎都有机会长篇大论地表白自己,“就差把一颗心掏给你了”,生怕你还不明戏。每当这个时候,不但演员表情端了起来,背景还凑趣地响起抒情音乐,让我有看“艺术人生”的错觉。

其实不仅是电视剧,连国产电影也有这个毛病,好像不煽情,就不能把自己的作品提高一个层次。一个特别明显的例子就是冯小刚的《甲方乙方》,挺好的一个戏,“巴顿将军”那一段堪称经典,虽然李琦大爷“打死我也不说”那一折子有点象小品,但是总体还算灵气逼人。其实就是不加最后的一段苦情戏,这部电影已经够分。 但是冯导觉得不行,情还得煽,而且还是说煽就煽,连点前戏都没有,观众兜头被浇了一盆凉水,“才刚热热的吃了口饭,就被吓的存在心里”。

说到底还是心虚,虽然冯导曾经放出“我不拍贺岁片,全国人民看什么”的狂话,但是心里怕人嫌他只知搞笑赚钱,怕得有些神魂颠倒,后来干脆去拍“一声叹息”,“手机”和“天下无贼”这样的所谓“正剧”了,却又担心观众不买账,不时往锅里扔笑料,硬要把个刘天王训练成一代顽主。前怕狼后怕虎,算不得英雄好汉。

还是人家周星驰大方。真正的草根阶层,不屑惺惺作态,跟你交心还怕你嫌腥气,有泪也要自笑里溅出来。“国产零零漆”里,阿漆简直集不靠谱之大成,手忙脚乱执行任务之余,还要白衣白裤地冒着枪林弹雨去给袁咏仪摘白玫瑰,不但慢镜头,还有学友的“李香兰”助兴,造型基本帅呆。袁咏仪刚刚感动得哭出来,他已经开始看 A片挖肉取弹头了。然而就算这样,也不耽误女主角和观众爱上他。

真想普渡众生,姿势不必太难看。人情达练,已经是文章。

身外情

每次出差,多少都会丢点东西,但这次特别离谱。先是信用卡失踪,然后拉杆箱坏在了机场, 害我象个返乡民工似的一手一个行李背着抱着东倒西歪,毁了形象不说,踉跄中还撕破了一件衣服。

箱子不算贵, 但好歹也陪我南征北战了两年,盥洗用具,随身药品,都轻车熟路地放在固定的地方,现在只得一样一样取出来,无所适从。

衣服就更伤心了,这件帆布面深蓝长褸陪了我七八年,还是当年趁名店迁址减价在国贸花150元买下的,春秋天穿,搪风挡雨,洗衣机里拿出来,几乎是甩甩就干,随时可以叠成块豆腐大小,塞进包里,再拿出来,抖几下就可上身,完全不必担心有皱褶。衣服上还设有两个带拉锁的暗兜,最适合用来放护照与手机。 每次出差,我一定带着它。刚刚有广州的同事取笑我:“回回见你来,都穿着这件衣服,也不买件新的。”我并不特别念旧,不过是因为没有遇见更好的。

相比之下,信用卡倒是小意思,不过拨几个电话,几天内就能补一张,一切如新,就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有个朋友,一次被偷了皮包,全副身家在里面,补卡补证件固然糟心,但更心疼的是那个小小化妆包,先不要说化妆品的价值,那些只合自己用的胭脂水粉,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一一淘到,认真头疼。

怀念的还有几年前那件V领的黑色半袖针织衫,没什么特别款式,但设计十分大方,穿上象无端瘦了二三十斤,比时下那些塑形内衣还要修身,当时忍不住人手一件,被我们称为“胖子制服”;azona的一双麂皮高跟凉鞋,穿上身轻如燕,更衬得足踝纤细,配什么衣服都赏心悦目,唯一缺点是不结实,穿了一季就坏了,到现在和朋友一起逛街,看到现在光怪陆离的新款,仍然恨铁不成钢地提起那双鞋,后悔没有一气买下三双储备着,怨足自己十年。

这多年过去,找不回来的,其实还有吹弹得破的皮肤,一尺七寸的小蛮腰,穿男装衬衫都漂亮的自信,和随时随地爱上一个人的能力。但这些未免也太血淋淋,唯有念着那些身外物,怅惘才来得比较没有负担。

无病的呻吟,才矜贵。

寻找一九九几:15

星期三晚上我和张家明及周致远夫妇吃饭,我有点理解张家明的感受,幸亏是四个人,我和张家明还可以互使眼色,就这样我也觉得筋疲力尽。

累,一直观摩他们,看得真累。

不过你可别以为是周氏夫妇的错,他们并不肉麻,甚至没有当众说一句私房话,反而努力张罗我们,惟恐我们心情不愉快。

那么体贴。然而他们举首投足间,自有一种默契,说不出的亲密,外人永远插不进去。

是那种只有在一起生活,才能有的默契,最平常不过。

但是我和林向东也生活在一起,我们就没有这种默契,我们更像两个合租公寓的人,各占各房各有各床,难得一起吃回早餐也是坐在桌子两端抖开各种报章杂志看。

我几乎走了神,想到自己还要求人办事,才打叠精神,强颜欢笑。

干笑,最后声音异样起来,像瓷片刮着屋顶,不是不觉得自己像个巫婆的。

吃完饭张家明陪我回去,他问我,“你觉得他们相爱吗?真奇怪,我以前不相信这世上有夫妻是相爱的,但他们偏偏是相爱的。”

是吗?我也不相信,但我又知道些什么呢?诚然周致远是爱他老婆的,我并不特指郑晓筠女士,只要是他合法的妻,他就责无旁贷地爱着,他们一辈子也不会离婚,这个不叫爱情,这叫做责任。世界上的事大半说穿了就这么简单,只是我们从来不想有机会去证明。

我知道周致远爱谁,哪个神经质的,拎只皮箱满天飞的女人。爱本来是一件不合情理的事,我第一次见林向东,是在一间酒馆里,他匆匆推门进来,光线昏暗,我忘记戴隐形眼镜,根本看不清他的五官,就好象被什么东西锤中了胸口,他走过来的时候简直就有音乐响起。一直到现在我都记得,那时侯的记忆有厚厚的质感,并且逼真得有气味和湿度。

最要命的是,周致远并没有得到她。我们都是这一点贱,怎么见得千辛万苦得来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呢?太珍贵了,现在谁还敢以为天上会白白掉馅饼,掉下来还恐怕砸破了头。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高兴的, 周致远答应帮我这个忙.我知道他会答应的,一半看张家明的面子,一半也不好意思当众给我没脸,不好意思拒绝也就只能答应了.半生脸最好说话,真的熟稔到像张家明和我,他就敢随便羞辱我了。

这种半生不熟的朋友最好,略有一点互相利用的意思,彼此不容易拖欠,我以后应多多结交这样的朋友.究竟我要一个真心的朋友做什么呢? 陪我吃茶谈天也并不能排遣我的寂寞。像张家明, 我现在连他也不爱理。我嫉妒他,他至少还能痛苦。瞧情境他爱上了一个什么人。这么大岁数还能血淋淋地爱上一个人,实属不易。

比我现在的麻木不仁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