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秋冬和墨镜党

小的时候我对季节没什么偏好,说句不要脸的话,10年前的北京,春夏秋冬都挺好的,连苦寒的冬天都特别有一种肃杀的美,枯树枝萧疏地伸到苍蓝的天空里去,姿势特别潇洒,街道被西北风扫过,不干净也显得干净,北方特有的干燥冷冽的空气,虽然孤绝,但是爽利。

秋天当然也是美的,我务实地喜欢春秋天,倒不为鸟语花香红叶落索,纯粹因为这两个季节不冷不热,穿衣服不累赘。记忆里的北京夏天,是《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样的夏天,没有这么腻嗒嗒,是骄阳下寂寞的屋顶,地上被太阳烤软的沥青,是站在花架子下与男孩子调笑的米兰,树影和阳光在脸上忽明忽暗地摇晃——我不介意过这样的夏天,但是从来也没有狠期盼夏天,大抵跟我不爱游泳有关系。而且女孩子们热爱夏天,多半也因为可以穿的薄露透,展示本钱,我小时候痩,后来胖,一直没有魔鬼身材,不知道露出来有什么趣儿,所以也就不太兴头儿。

去年在加拿大过冬,才开始特别的不耐烦起来,第一次刻骨铭心地想念夏天,恨不能搬去加勒比海,可一年四季穿花衬衫与大短裤,晒得黝黑,晒得浑身发软,晒得失去理智。一面恨得挠墙,一面安慰自己:一年四季只管在阳光下暴晒是不行的,从生物学上说,四季分明的气候无论对庄稼还是人,都只有好,我偶像黄伟文也说过,住在没有季节的都会,有些时装永远没机会上身,简直和在香奈儿外面罩黑袍的中东富婆一样惨。

我衣橱里虽然并没有哭泣的香奈儿,但我很能同情WYMAN的痛苦。不过多伦多的冬天也太过漫长了,简直似一场去如抽丝的大病,缠绵到五月份才呼啦一下热起来,全民拖着船扛着单车一窝蜂地拥出去玩儿。。。亏得加拿大地广人稀,饶这样高速一到周末还大塞车。

不过在这两季分明的城市里,有件事我真喜欢,就是“夏半年”的强烈阳光,墨镜简直是生活必须品,可以戴到晚上8点钟,也不算烧包。在国内我就一直是墨镜党,有时连阴天也不舍得摘。当年孜孜不倦地去配隐形眼镜、做视力矫正手术。。。并不为爱美,就为了能戴墨镜。而且镜框越戴越大,最新的一副,简直能盖住多半个脸。试戴的时候店员都不忍心,好意劝说:“你喜欢这样式,咱们还有一款略小些的,更合适你戴。”谁稀罕小的?最好能当面具使。

道貌岸然的理由我也是有很多的,比如超大尺寸墨镜不容易过时,比如除了遮阳还可以防晒。。。但是离不开墨镜的人,多半还是缺乏自信吧。藏在一副墨黑的镜片后面,无端就生出许多安全感,这个世界触手可及,但是侵犯不了我。一副大墨镜包治百病:哭肿的眼睛、熬夜的疲倦、未化妆的憔悴、酒醉的苍白、王大导的木讷和老女人的眼袋。。。一切都找到出路。

YK的大字报新站正式发布

渥太华郁金香节

我的不靠谱新BLOG终于发布了,比计划晚了半天儿。主要原因是家里电脑集体抽风:台式机是狂躁型:连克两块硬盘,出现各种不靠谱状态,以致于新BLOG的运行环境无法安装;小白是抑郁症,关上就打不开,电源开关要连续按上个多小时才有反应——几天下来我都快练成一阳指了。

悲愤之余只好去买新电脑。这回不买苹果了——对我来说,它就像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帅哥,高大英俊有腹肌有内涵,就是有点残废。明明知道美色无用,但是每次他靠在门上冲你微微一笑,还是全身酥倒。。。我在未来店天神交战,一边不舍地爱抚新款小白,一边提醒自己中年妇女要务实,终于咬牙买了PC。怀着对标盖茨的怨恨装好程序,顺手按了一下残废小白的电源:它若无其事地应声启动了!妈的,这么贱,去给番薯当二房好了。

周末又赶上是个好天气,不甘心在家修电脑,跑几百公里去渥太华看郁金香展。渥太华是个小城市,所以我一直有去逛小镇的错觉,临出发才醒悟,这也算瞻仰首都啊!城市巴掌大,花开的也不算蓬勃,扛不住人家空气清新、风景如画,草特别绿、湖水特别蓝、连跑在路上的车都分外干净些,越发衬得多伦多大而无当。国会山庄旁的广场上一般地也有纪念碑,我看着就想起天安门来,小时候老师考同学:“。。。当中矗立一座纪念碑,上书八个大字,哪八个?”同学答:“人民英雄纪念碑。”连数学老师也哭了,孩子们连数都不识。。。

一天只睡5小时、开8小时车、趴在地上拍郁金香、回家勇救电脑的人民英雄番薯同学,昨天终于加班加点地把新站发布了。您看看,想做到不靠谱,要多靠谱才行啊。

Http://www.bukaopu.com刚刚发布,有几个问题需要跟大家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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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家族

上周末终于如愿以偿地去湖边烧烤了。可惜那些肥美多汁的排骨、风姿绰约的鸡翅、羞赧动人的虾虾。。。未留倩影就被残暴地吞进了肚子。不过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此类活动基本上已被我定为夏天的主旋律。实际上,去年秋天刚来多伦多的时候,我每经过一片草地,都像下乡视察的领导干部一样, 挥斥方遒地说:这里不错,可以支一烤肉架子——好像这就是草地的专业用途。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我也能花痴地看着阴天说:等下雪了,咱就把火锅端到阳台上去。。。

对我来说,一切的终点都是吃。逛街、购物、聊天、看戏、郊游。。。过程渐渐被时间冲淡,定格在印象中的只剩下那顿吃。跟我提起一次活动,往往要说:就是咱们吃了5个小时火锅那次/就是你点了两盘酒醉鸭肝那回。。。老祖宗那些节日,我时时要忘记,除非你说元宵节、月饼节、粽子节、春饼节——外国的节日更不好记了,难道叫做鸡鸡节和蛋蛋节?

我怀疑我这种每顿都要吃撑的忧患意识是从小炼成的。我姐是一个很有加菲猫气质的人,跟她抢吃抢喝,不仅要有快捷的身手,还得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她有许多名言,是连我都说不出来的。。。比如:在饭馆里吃饭,当你觉得吃的很撑的时候,看一眼邻桌刚上的菜,如果你不想吐,那就证明你还可以吃。

她爱吃一种面包,以前在31种冰淇淋店有卖,20厘米长的热狗面包,中间切一刀,塞入几坨黄油,夹好,再浑身挤满奶油,我时时替她买,后来买不到了,店里的人皱眉说:这会子腻腻的,谁还吃这个。。。回来学给我姐听,她通情达理地说:是有点腻,所以绝不能当饭吃——得饭后吃,别吃太多,两个即可。。。

就这样,亏她还抚着胸口说:哎呀,我和我妹同桌吃饭简直要犯心脏病。她嫁人后第一次回娘家,我就和她为抢一只鸡翅哭了起来,要妈妈好言相劝:她结婚了,再回家算客人,不兴跟她抢的。。。他们简直一家子人都跟我过不去。每次回家,爸妈征询大家吃什么,姐夫都矜持地点白菜豆腐,然而在饭桌上,筷子象灵魂附体,情不自禁地只是伸向我们的猪肘、鸡翅、螃蟹、大虾。。。

出国前一个月,我把房子租了出去,搬到姐姐家住,区区四口人,几乎每顿饭都象上战场,一碗西红柿鸡蛋卤都可以充满杀气。我姐问他儿子:喜欢小姨在家住么?外甥咬着筷子,若有所思地说:小姨在咱家住,伙食就特别好。就是吃饭的时候有点紧张。。。

小时候在北京晚报上看过一个笑话:小华放学回家,急急忙忙把桌上的两个苹果都吃了。爷爷责备她说:小华,你吃苹果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姐姐?小华说:就因为想到了姐姐,我才要两个苹果都吃光呢。。。所以,我和你们抢东西吃,是因为我心里有你们。这个五一节我不在,如果你们想我,就把所有的菜菜都吃光。。。

初级功夫,华生

嗨姑娘们,又到一年一度的春季大扫除时间了!穿旧的紧身衣和连裤袜千万不要扔哦,你弃我用,本人收购旧紧身衣连裤袜,中到大号,任何颜色均可,详情请与詹士联络。

以上是我今天在多伦多的同城交易网站客齐集上看到的一则求购信息。

分类广告向来都是光怪陆离活色生香,上述寥寥几句,一个猥琐瘦小、一脸淫笑的易装恋物癖形象就跃然纸上。

为什么是易装+恋物癖呢?因为他要别人穿旧的连裤袜,虽然洗过未见得带着体香,但是穿旧的柔软质感,可以激发无穷的想像:它曾经怎样缠绵地包裹着另一个曲折张致的女体。。。男人毕竟比女人骨架大,他要中到大号,就说明不仅是用来一亲芳泽,是要上身的。

光是涎着脸堂而皇之提出这个要求,已经够猥琐了,何况客齐集是同城交易网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哪位姐妹能面不改色地掏出旧内衣来亲手奉上呢?此人一定不是同性恋,基佬往往有洁癖,他们其实不会比异性恋更变态、更咸湿。一说到猥琐就栽赃给同性恋,政治上多么不正确啊,且老土。

当然,也许这位詹士先生不是猥琐男,而是专搞废物利用发明创造的有志青年,又或者是前卫先锋艺术家在寻找素材——易装算不算行为艺术?

出于嫉妒

多城的春天真的来了。这回不仅鸭们知,连我丫都知道了——多城的鸭子靠不住,别说春江的水没暖,天上还下暴风雪呢,丫们就出来了。

外面虽然没有杨花柳絮满天飞,但是天蓝得令人发指,这样灿烂的阳光,就算出现在冬天也是喜人的,姑娘们纷纷露出大腿与小腿——上周末去downtown,一撮撮的中学生,穿着校服超短裙嘻嘻哈哈过马路,十分loli,多伦多洋妞的身材很马虎,一团团形状可疑,跟蒙城的法裔简直没法比,但是刚发育的时候反而肉腾腾地格外鲜美。。。诱惑还是越原始越好。

这样的天气,只想去草地上打滚。我也应该在blog上贴蹩脚但开心的风景照,汇报逛街吃饭的心得,和老公斗智斗勇的乐趣。。。或者无智无勇可斗的郁闷,谁耐烦整天板着脸自省,看到自己灵魂深处去。可是我看到泼墨的新博,还是忍不住要发点感慨。

泼墨真是会讲道理,娓娓道来但是立场坚定。我就总嫌不耐烦:不明白算了,我也不犯着跟你解释。基本上我觉得,人类不互相理解是应该的,而且我的真面目也不见得多好看,了解以后更幻灭。泼墨说她其实跟我不熟——这句话我要举双手双脚同意,看我不顺眼的人,千万别连带着恨泼墨,恨小贪才对嘛。

其实她这篇博,戏肉不是说我,只不过稍微提到我,我们都不太喜欢那种处处透着优越感认为自己活得比别人高明比别人幸福的人——当然这也许是心理阴暗的嫉妒。这后一句话,真是人们的杀手锏。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若说到我不喜欢某个女明星,就一定有人会冷笑着说:是嫉妒吧?可是我嫉妒一个女明星做什么呢?诚然我不是一个心胸博大的人,我嫉妒我暗恋的小男生的同桌女友;我嫉妒和我同时进公司比我小两岁但升职比我快的同事;我甚至嫉妒我楼下开悍马F2的邻居。但是女明星!这不是心理多阴暗的问题,我需要有多少闲暇时间才能轮到她们啊。我又不想与他们争,那我就干脆承认得了:你喜欢徐静蕾吗?不喜欢。为什么?。。。我嫉妒她。

连我自己都渐渐相信,这一切是出于嫉妒。因为我不够幸运,所以我嫉妒那些幸运的人,因为我不够自信,我嫉妒那些比我自信的人——前些天我说,如果我很努力地学英语,大概可以把英语学的很好,居然有网友留言说我不知天高地厚,当时我感觉自己像郭靖,让人骂了一辈子笨蛋,护送小杨过去终南山,居然被误会为淫贼,惊诧其实大过恼怒。我这么说也好算自信?不过是学说话而已,只要不是哑巴大舌头,总也有学会的一天吧。不过我倒还有点窃喜:淫贼总比笨蛋好听。

我希望有一天我也有足够自信,就可以说一切不喜欢我的人是出于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