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时代

我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怀念的过去。小时候一直都不是出众的孩子,外表、智商、成绩、运气。。。都普通过普通,但是自己又不甘心,总觉得老天应该待我更好些,是什么地方出了纰漏?所以就很灰心,胆小又自卑。回望我的青春道路上,大大小小地写着“失败”二字:想要的没有得到,喜欢人而不被人喜欢。回忆起来,很少温馨。牢牢记得的净是一些尴尬的场面,比如说50米短跑摔了跟头,新毛衣手肘处破了大洞,血肉模糊;比如说数学不好,被老师留堂补习;比如小时候干瘦,两条鸬鹚细腿儿不敢穿裙子,歌咏比赛要求女生白衬衫花短裙,我只好去跟姐姐借,结果她给我一条淡紫色的蛋糕裙,夹在一堆小伞裙中分外怪异。我一直恨到今天,恨恨恨。

所以每当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返老还童之事,我都没有多大共鸣。我可不想回去。我最愉快的日子,是我约了满满一天吃喝玩乐局,爱几点回家几点回家的时候;是我终于变成一名合法师奶,全世界连我的爸妈都对我私生活失去了兴趣的时候;是我和我的朋友坐在路边的咖啡座,惬意地看着别人穿错衣服、说错话、交错男朋友的时候。。。谢天谢地,终于轮到你们了。

不过加拿大的天气老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北京。有人戏虐地问我:在北京看见过这么蓝的天吗?我镇定地说:看见过。我小的时候,北京就是这样蓝的天,暴烈的、干燥的夏天,偶尔来势汹汹的大暴雨,放晴以后又无迹可寻。我被晒得中过暑,也被淋成落汤鸡。有一次和大家挤在商场的门口避雨,不耐烦起来,干脆朝家里飞奔,路上白茫茫的,一个人也没有——原来那也是我的黄金时代。

末日的味道

刚抱怨多伦多今年反常地热,天就忽然冷了。

从魁北克回来那天,特意在省交界处照了一张相,当时穿着厚外套还瑟缩着,往前再开200公里,就脱得剩背心儿了——据说那天有31度,热,且闷。我不满地说:这还是多伦多吗?这是上海吧。

结果下一场雨,一下就冷飕飕起来,心里没有准备,一出门像热脸贴了冷屁股,又像黄耀明和梅艳芳那首《约会》,收尾那一句:面色不禁一沉。。。忽然就沮丧起来。衣橱也没准备好,来不及翻出秋天的衣服来,还穿着薄而短的T恤,再胡乱掀一件衣服罩在外面:实在不想这么快就套上抓绒衫——这也太加拿大了——就披上风衣,七分裤还没收起来呢,配上及膝的条纹袜子穿,这种打扮可以也很时尚,但混迹在加拿大轮胎的朴素人群中,老怀疑自己有点像扑克牌里的猫儿。

加拿大著名的冬天即将来临——这个念头简直比天气本身更令人扫兴。其实冬天也未见得是一无是处的:厚得几乎毛茸茸的雪地、热咖啡、长靴、毛线帽子。。。然而想像永远比事实更可怕,一件明知道要发生的事,又比发生了更可怕。劳工节一过就开始忐忑地观察日落,掐算着最后一次户外烧烤的时间。当你发现自己周末在商场里溜达,多伦多的冬天大概就正式宣告开始了。

冬天就像一切不受欢迎的客人、皱纹,或者生理周期——喜欢不喜欢,它也是要来的,所以只能学习和它和平共处。聪明人还应该学会自己找乐子,变废为宝,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可是人生那么长,每天都开心是很难的。而且为什么非得每天都开心呢?其实也可以名正言顺地不开心一阵子,那么烟消云散的时候就能格外高兴些。天天HIGH着,身体也吃不消哇。

简易法兰西

因为我有个无法“融入西方主流社会”的胃,我不得不承认,北美,尤其是多伦多,是相对比较适合华人生活的地方。但是北美,尤其是加拿大,同时也是比较闷的地方。查理有个朋友就说:加拿大我去过。。。傻大傻大的。嗯,那样的阳光、蓝天、绿地、大湖,你必须说它是美的,但是架不住几千公里望过去都是一样的平原风光,审美何止是疲劳,看多了简直会疯的。

虽说壮丽有壮丽的好,精致有精致的好,但北美和欧洲比,总是粗糙许多。不要提别的,在欧洲旅行,坐上小火车,等闲就穿越了几个国家,而驾车从多伦多往北开2000多公里,连安大略省都没出去——真让人泄气。查理一个同事以前在美国微软上班,一个人开车10多天从西雅图回多伦多,每天赶路十几个小时,有时饿了就吃面包,高速两旁风景鲜有变化,这样的寂寞,也只有朴实的加拿大人能耐得住。

好在加拿大还有个魁北克,虽然早就被老家的法国人丢在了北美,人家的心还向着法兰西。所以魁北克还保留着一点欧洲风情,加上魁省有山有水,景致就秀丽了很多。多伦多离满地可只有5小时车程,所以在安省一闷就想往魁省跑,而且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孩子一样,一进魁省地界就不开眼地说:瞧人家的红色小房子,瞧人家的大教堂,瞧人家的小山坡,瞧人家的花姑娘。。。还有人家那地名儿,订房的时候我问:是XXX酒店吗?对方礼貌地回答:正是。我们是¥%#@%¥@!¥##%酒店。。。起码多出了8个音节,听上去完全是两码事。

多年以来美国人和法国人就互相瞧不上,前者嫌对方糊涂与矫情,后者笑对方粗糙与老土。典型的荷里活电影里,每出现一个英国人80%是歹角,每出现一个法国人则百分百的不靠谱。不过,难得美国人竟然知道自己也不招法国人待见(你知道,近半数以上美国人认为加拿大人喜欢他们。。。),连成龙的《尖峰时刻》里也有这样的桥段:法国出租司机在机场拒载美国人,因为他们“太暴力,总和犯罪联系在一起”,后来发疯了要学做美国间谍,举着一杯星巴克委屈地说:大不了我整天喝这垃圾!

我们对法兰西的感情是叶公好龙式的,羡慕人家的精致浪漫漂亮姑娘和美丽的口音,但有时对他们独特的思维方式也会抓狂,以前公司的法国人——咱且不说了,连魁省的路都特别容易走错。

虽然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一直没有能看向往已久的男脱衣舞,查理也没有看到女舞娘互相舔奶油(多伦多的舞娘也太求其,无非懒洋洋地扭动几下,葛优说:你以为跳脱衣舞会劈叉就行啊?我怀疑她们连劈叉都不会),但在法语区也是十分容易有艳遇的吧?我坐在副驾驶位,路上扭过头去和后座的同学说话,无意中手挥动了一下,隔壁车子里的法裔小伙子马上跟我又单眼睛又挥小手的,笑得个灿烂,亏我旁边驾驶位还坐着一个男的,完全被当作透明。

酒店前台值晚班的姑娘据说很漂亮,查理一反常态,走马灯似的往楼下跑,不厌其烦地去问路、要毯子、借开瓶器。。。第二天晚上更衣的时候,一切行李都在,只不见了查理的短裤,大家浮想联翩,最后发现它工工整整地藏在被单下,难道是特意要给焐暖?我的睡衣就没有这贴心待遇。

回来的路上,不看“安省欢迎您”的路牌也知道快到了——路边休息站厕所里碰到的女人们,体型明显的不同了。那些圆胖胖的身子和一节节地肉,几天不见,分外的亲切啊。

鹿死他的手。。。境界啊境界

查理在小镇的主街道不幸撞死头鹿。各界人民对此事的反应,充分体现了大家的境界:

我所有朋友的第一反应:鹿呢?起码可以烤来吃啊。。。

刚撞完驾驶位的车门有点卡住了,当晚就找到修车师傅家去。他先戒备地问我们:去哪里玩了?然后娇嗔地说:出去玩儿又不叫我,撞死鹿又不带回来给我!

不是我PMP,还是咱婆婆境界最高,听见儿子撞死一头鹿,第一句话就问:罚钱了没有?

我在心里默默地替查理说:罚钱?我直想把鹿摇晃醒,让丫陪我钱!

咱婆婆还说了:这说明加拿大环境治理得好哇。在咱中国,别说鹿了,您撞死头猪都有农民揪着你赔钱。。。(汗如雨下)

最后谴责一下拾金就昧的加拿大人民,剩么素质这是?穿过小镇回家的时候,看到路边可疑的篝火。。。我非常怀疑他们带小鹿去医院抢救的可能性。

警钟长鸣

我这老年人不爱静,一向不怕城市喧闹,贪方便一直住市区,恨不能有小贩在窗根儿下叫卖最好。料不到从挤逼的北京泛CBD搬到地广人稀的多伦多,整个世界反而不清净了。

刚到多伦多的几晚,我躺在床上听着楼下呼啸而过的摩托车、拆了消音器的汽车、尖锐的消防车。。。几乎疑心到了80年代警匪片里的扭腰。我不太明白,在限速60公里的繁华路口飙车,不委屈您那跑车胎吗?

轮胎擦地声和发动机的声音还是能忍受的,就当我发梦看《头文字D》。真正要命的是无处不在的消防车。我开始想,加拿大风干物燥,大概特别容易着火,后来慢慢发现,这些武装上阵的铁汉们急匆匆地不一定是去救火,多一半可能只是赶去收钱。

加国是个很和谐的国家。门口的积雪不扫,会有人来帮你扫;家里的火警一叫,消防车就火速来到——但凡药到了,有没有病可除都多谢盛惠几百大元。然而警报器又超级敏感,开放式厨房,中国菜煎炒烹炸的,油锅稍热一点,菜还没糊呢,警报器先响了,过一会消防队就不请自来——简直像个强买强卖的阴谋。好像我以前在北京去百货公司,最怕路过卖高级玻璃器皿的部门,它们琳琅满目价值连城,手肘或衣角不小心扫下一只来,就得赔款。商家别是诚心的吧?反正也卖不出去,干脆设个局专门讹人,太险恶了。

我们的物业特别痴迷于火警系统测试。一个月总得演练一次,那种声音听多了真能令人失去理智。有时候提前通知,有时候不。响了半晌了,对讲机里才传来半机械的人声:大家注意,刚才是火警测试,请别往心里去。。。我是没打算下楼逃命,但也得忙不迭地拿棉球做耳塞子。

前天晚上,我正小火焖着鸡翅,警报器又叫起来。我们训练有素地拿着报纸对着传感器狂扇,然而越扇它叫得越欢,我仿佛已经看见了一队英俊魁梧全副武装的消防队员冲上楼来,手里拿着一张加币900元的收据……我绝望地把门开条缝,什么?外面也在响?连电梯也停了。然而我们知道,一定没有着火。不过小时候看《变形金刚》就知道,声波也是会杀人的。所以只好拿了车钥匙,躲出去兜风。

走楼梯去到大堂,门卫正被群众层层包围在控制面板前,熙熙攘攘地像居委会改选。两个年轻的南亚青年唯唯诺诺地听他教诲:果然是他们误触了什么掣,导致全楼警钟长鸣、电梯瘫痪。。。我已经麻木到不关心结局,转着车钥匙打量起那两个肇事小青年来:倒也算干净整齐,一人一件白衬衫,住一起。。。会不会是GAY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