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起,玩得起

常言道,男女同居超过一定时间,如果还不结婚,就该分手了,桃子就正经历着这个魔咒。跟男友在一起五年,激情浪漫刻骨铭心有过,平淡悠闲喝茶看戏有过,老夫老妻吃饭睡觉也有过,接下来如果不结婚,桃子简直不知道还能做什么。可男友的想法刚刚相反:既然已经像两口子了,还结婚干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女人总是想要点安全感的,而且一个大姑娘不明不白跟你混着,总觉着不甚尊重。于是桃子使出女人的杀手锏:向男友发出哀的美敦:不结婚,则分手。为了把戏做足,她干脆搬出了爱巢,想藉由她的缺席,给男友一点思念的空间和可能会失去她的惶恐,期望男友在过了一段食不知味六神无主的日子之后,终于在一个雨夜,拿着玫瑰憔悴地敲开她的门,两人劫后余生地紧紧拥抱,男友一边摸出一枚戒指,出其不意地套在她手上……

CUT!

如今拍戏都不兴这样老套的桥段了。现实生活中,桃子的男友果然也就顺水推舟,一口答应与她文明分手。不到三个月,找到一个新女友,过上了毫无负担的开心日子。桃子等于挨了一个窝心脚。虽然事实证明这种男人要来也没什么用,分手了值得放鞭炮庆祝。但感情上还是有一种被人下了套的羞愤,简单点儿说就是:玩儿现了。

男人为什么不肯结婚?说辞大概有:我现在主要在忙事业,没空结婚(新郎官很大工作量么?不知道您都需要忙些什么?);我还没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同吃同睡这么多年也不见您事先焚香沐浴);或者——我私以为这是最找抽的一种:你有没有听过一种鸟,天生是没有脚的……说这话的人坚决忠于自己从24层楼上跳下去了。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承认这个世界上也确实有不婚主义者。当然啦,连双头怪婴和皮肤上长鳞片的人都有。遇上这种人的比率其实真是蛮低的。而且相信我,如果你跟一个不婚主义者生活了几年之久,你一定能把他认出来。退一万步讲,假使他真的是一个不婚主义者,你玩这欲擒故纵的把戏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明知没结果又割舍不断,那就继续凄苦而无望地爱着他好了,至少还能得到爱情,或者貌似爱情的感觉,也不至于全盘输尽。为什么要出手豪赌?因为你心里隐隐觉得,他纵是一阵不羁的风,也终于会为你停留。

真的,真的,真的不要再这么自信了行吗?男人不跟你结婚的原因很简单朴素:他还未成熟——也许永远不会——不想负责任;他不确定你们的关系,或者他没认定你这个人。现实有时候是挺难堪的,但是承认了你才能想办法改进,直到他真的认定你。

即便对女人来说,谈恋爱的目的也不一定是结婚。你同样可以游戏人间,或者跟他过一时,享一时的快乐,没有什么是对的错的,只要对得起自己就行,千万别为了合他的胃口,或者方便自己下台,打肿了脸说我也不愿意受婚姻的束缚,就是他跟我求婚,我也不会嫁。这种姿态比逼婚的女人更二,谁难受谁知道。

来信~~~

搬到国外,有件事我始终不习惯,那就是写信。

支票、文件、折扣单、保险单。。。全部都要填妥、折叠、封装、写上地址寄出去。整套动作对我来说真是个挑战,单是往信封上抄地址就一头汗,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差点抽了筋,字迹仍歪歪斜斜,像不成器的小学生。

而且我没有安全感,总觉得这封信寄出去凶多吉少。地址写错了怎么办?邮递员认错字迹怎么办?信口没有封牢怎么办?邮局职员帮我贴上邮票,笑眯眯往后一扔,我总忍不住伸长脖颈看一下,那封信有没有准确无误地落在筐子里。每次接到回信,都劫后余生地庆幸:路上重重艰险,它居然能找到收信人,真是奇迹。

总有十年没写过信了吧?其实我一生也没写过几封信。小时候亲朋好友都不在外地,待我长大,已经是电话时代,然后互联网。。。工作以后干脆连字也不大写了。填个报销单,都吃力地当作大事情来做。想起漫长的学生时代,也是这只手,抄过多少笔记,写过多少试卷,简直敬佩自己。

有了电邮,谁还愿意用笔写信——不仅做起来吃力,处理起来也麻烦。私人信件是最隐私的东西了,连信壳都不敢乱扔,只好逐一放进碎纸机。要是想保存下来。。。只怕还是扫描了存在电脑里稳妥些。我想起以前在M公司,从总经理到小秘书都坐大堂,一人一张写字台,且没有隔断,饶是大家惜纸如金的,几年下来也难免攒出些旧文件。一个美国人匆匆调任上海,没收拾利索就走了。我们的英国上司搬去他的座位,毫不手软地把脚底下的文件都扔掉,理由是:那些是前年的市场报告。凡一年内没有看过的文件,以后大抵也不会看。然后她还告诉我:整理衣橱也是一样的原则,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都好扔掉了。

我没她这种大刀阔斧的魄力,所以为了避免扔文件的痛苦,只好能不囤就不囤。关于写信这回事,我还另有点阴暗心理:对于过去的事,我是经常后悔的,有时候连爱过一个人,都可以全盘推翻,白纸黑字写封信留在人手里,就像浪子逢场作戏,却不小心生了个孩子出来,活生生是一世的把柄。

我想大家怀念收信,不过因为手制的东西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所以格外矜贵与浪漫。中学的时候去同学家玩,她父母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才浪漫呢。。。去火车站送人,一路没有卿卿我我,火车开动的时候,才追着车厢小跑两步,头发和纱巾都飞起来,嘴里喊着:来信~~~

我愿意为你。。。

赌王何鸿燊在泰国旅行时,因为通大便伤及直肠壁,引致发炎,住院一个星期。前日与三太太陈婉珍一起见传媒,三太太跟记者表示:“ 如果我可以,希望亲自为燊哥清理伤口。”

我不厚道,立刻觉得这话是说给四太太听的。姨奶奶们做这样的体贴身段,特别得心应手。换了是大太太,未必说得出这样的话。我极相信三太太说的是实情,即便富贵如赌王,关上门也不过是夫妻,居家过日子,谈不上嫌弃不嫌弃,何况伤口在那个地方,难道还叫下人帮手么——只是又何必一定要告诉外人知道,除非是向四太太示威。

我想起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位英文名字叫纯洁的同学(是,你没有看错),和同班的L同学闹恋爱,虽然谈不上惊天动地,也是全系皆知。有天上法律课讲到一个案子,因为牵涉夫妻关系,一贯不正经的C先生故意把纯洁叫起来:假设有一天你和L同学离婚——纯洁打断他,斩钉截铁地说:“我永远也不会离婚L同学!”全班同学尽绝倒。

第二天正好C先生请我吃饭,席间他说起这个段子,不停阴笑,并且问我的感想。我唯唯诺诺地说:“L同学一定十分欣慰。”C先生尖叫起来:“欣慰?我要是他我当场就臊死了!”

L同学才不会嫌肉麻呢,不然他也不会找一个英文名叫做“纯洁”的女友。爱情其实很少是盲目的,不是鱼找到鱼,就是虾找到虾。

爱情里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有时候彼此心照仿佛真的不够,不怪情侣们忙着向全世界表白。夫妻间就不需要这样的刺激了吧。广东话说结婚是“拉埋天窗”,从此关起门来过日子。两口子的琐碎,在自家卧室里是情趣,拿出来四围唱就有点尴尬——而且,照顾对方饮食起居,难道不是你应该做的?下次帮人捐血换肾再拿出来说吧。

五讲四美谈恋爱

最近我有几个美女朋友,相继遭人调戏。对方都是有妻有子、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废话,这把年纪难道还有小男生痴缠么)。他们或走温情路线,或情急生扑。。。花款各有不同,骨子里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正值盛年,可是已不需要再努力争取什么,生活平淡安稳,像精力充沛的孩子在漫长的暑假里煎熬。。。巴不得弄点风浪出来,不过他们大抵不会抛家弃子,也不会将身家性命捐给你。也就是玩一场真人游戏,比喝酒猜拳更刺激,比飞车跳伞更浪漫。

身为已婚人士,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当然是不对的,这还需要讨论么?不过姿势是否难看,还决定于被调戏一方的态度。如果对方不讨厌你,才可以进化为无伤大雅的调情;一旦招人讨厌,马上就沦落为如假包换的老淫棍。

别说是已婚了,就算是单身,也不能涎着脸纠缠别人啊,有爱情就大嗮么?小时候看张爱玲,葛薇龙笑着对乔其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觉得非常轻俏凄凉美丽——其实还是没道理,言外之意是:我又没要你来爱我。。。怎么不关别人的事?他若不喜欢你,你的爱就重重地压在心上,成为一种负担。并非人人都是没心没肺的情场杀手,有人连白吃了别人一个冰淇淋都要耿耿于怀。无端欠下这么多的情,怎么还?

喜欢一个人,可以给他知道。如果他不能喜欢你。。。好不好知难而退呢。不光为着自己下台,也放人家一条生路。大家都知道真心可贵,所以更加不敢怠慢,可是,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才能叫做知遇之恩,其他的,只是虚荣心、累赘、麻烦、甚至惊恐。不见得被你爱了,就得陪一世小心吧。

爱情是太辛苦的一件事,所以每个当事人都觉得自己劳苦功高,有爱情撑腰,就不必讲道理、不必举止端庄、不必尊重别人,甚至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失恋的人像精神上的残疾人,最好上车有专座,进公园不要票,到哪里都不用排队。

我倒不奢望世界和平,只幻想有天大家都能够彬彬有礼地谈恋爱:我正大光明地追求你,你如不爱我,请暗示明示我,别贪婪地把我吊在半空。而我呢,我也不打算拿我的爱淹死你。我会如常地吃饭、睡觉、工作、玩耍。。。静下来的时候,奢侈地想念你,抽几支烟,喝一瓶酒,醉了以后痛哭。但是见到你的时候,我总也会扮成一个没有心事的人,与你招呼寒暄,甚至会努力讲一个笑话——

——好了好了,我知道我不切实际,所以你都当我发白日梦,我只不过是一个不懂爱情的人。

不拉风真的会死的

即使知道情节和《无间道》如出一辙,没有丝毫悬念,还是去看了美国版的《The Departed》,因为喜欢两个演员: Matt DamonJack Nicholson。导演是著名的马丁史高西丝 ,拍过《恐怖角》、《纯真年代》、《金钱本色》。。。大致应当不会错吧?虽然他老人家和迪卡的组合让我有点惴惴的——老马一门心思培养迪卡做自己的爱将,部部片子提携他,但是接连合作的《纽约黑帮》《飞行家》都是灾难,前者把人闷出鸟来,后者干脆就让我换了碟。老实说,除了结尾有点突兀以外,该电影拍得非常好。编剧对原剧本没有大的改动,基本上属于苏文貌老先生说的“小说改小说,快板改快板“。不过荷里活片商真奸诈,伊们只肯买一集版权,但却拍了三集浓缩版《无间道》,难怪刘德华说应该向他们追回其余两集版权费。

长达180分钟的电影,一直没有冷场。叙事手法干净、洗练得有点冷酷,虽然是警匪片,但通篇没有花哨的动作与镜头,大师最不屑拍这个,只着重刻画人物性格。明知道下一步是什么剧情,还是愿意看下去,皆因演技实在是太好。Matt Damon这个哈佛肄业的聪明小子,好像还没让我看到他失手一次。老戏骨Jack Nicholson更无话可说,就连迪卡,今次也没有让人失望。光硬件分数已超过港版无间多多——香港演员,除了吴镇宇之外,是没有演技这回事的。他们做到最高境界,是“性格“,做回一个刻意定位过的自己。怪谁呢?在香港做演员是体力活。从20岁起,一天要轧7部戏,几天几夜没得睡,连自己在哪一个摄影棚都快搞不清楚,怎么浸淫角色?记得对白已算超人了。影帝影后一样要奔波着登台、剪彩,唱歌跳舞扮低B,才能赚取比较豪华的生活。相比荷里活的一线明星,每年才接两部戏,已经几千万美金入袋,余下时间只去海滩休假制造绯闻。

可是可是为什么,我们仍觉得《无间道》更好看呢?

是先入为主吗?也不是的。当年于一片市场低迷中,两位年轻导演找出新的创意,集合超强班底,拍出这样新颖的电影,当然博回无数印象分。不过他们这部剧,也拍得太美仑美奂。四个小生,一个靓仔过一个,黑社会人人皮衣黑超。华仔饰演的刘锦明警官,任何时候都穿挺拔的黑西装与一尘不染的白衬衫,再危急也风度翩翩,至死不会象Matt Damon那样惶恐出一脸冷汗。镜头切换得象mtv,刘锦明与陈永仁在天台对峙的姿势那样有型,几乎快有几只白鸽从两边飞起。。。香港的黑帮片有不可救药的浪漫情怀,明知道真相不是这样的,仍然让人深深沉醉下去。我很庸俗,向来不太接受象教父那样的写实风格。香港的某位大导演 ,都比他们更象一个黑社会。吴宇森带坏了我们,他让我们觉得黑帮是一件非常拉风的事情,连被乱枪射死都那样凄美。带坏我们的还有王晶的赌片,大豪客一掷千金,动辄把瑞士银行的本票掏了出来,看得我们热血沸腾。至今我看到摩托艇在水面乘风破浪,都觉得他们是要开到公海去赌钱。看惯了周润发,小一点的阵仗简直入不了眼。有次看《Rounders》,也是写赌博的故事,本来是两个我非常喜欢的演技派: Matt DamonEdward Norton, 看他们为了千儿八百的处心积虑,忽然不耐烦起来,这也值当一赌么?小眉小眼,真正没意思。真假不重要,至要紧姿势要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