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到底为谁容

某时尚论坛疯狂传着一个热帖,叫“男友最受不了的打扮”。楼盖了几千层那么高,女孩们热情高涨地前来添砖加瓦。原来男人从古至今不喜欢女人留短发,讨厌烟熏妆和松糕鞋,不喜欢亲粘乎乎的嘴唇,觉得leggings这东西匪夷所思。最后整理出滔滔罪状30条,打印出来随便拿给一个男人看,对方一边击节赞同一边万分疑惑地说:“她们其实都知道啊?那为什么还非要打扮成这样呢?”

我只能说,这是新时代妇女的进步。她们是独立的个体,打扮不再以男人的好恶为导向——至少不全是。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专业的“女结婚员”,即便是全职太太,也不用为老公马首是瞻。时尚是乐趣,也是个性的一部分。你爱我的小雀斑吗?那你也可以爱我出其不意的造型。如果每天都装扮成讨男人喜欢的小糖果,那也实在太累太无趣了。

其实这几十年来男人对时尚潮流就没有接受过,他们的永恒最爱是黑丝袜、高跟鞋、紧身衣和铅笔裙。一言以弊之:女人味儿、女孩味儿……以及坏女孩味儿。想刺激他的雄性荷尔蒙,你总得散发点雌性气息吧?近年来肆虐的中性风尤其让男人惧怕。你玩COSPLAY玩儿的挺起劲儿,有想过男人的感受吗?他们幻想过教师、警察、空姐……但哪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会希望把哥们儿搂在怀里呢?

而且我们必须得承认,穿衣打扮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化妆术和混搭越来越往高精尖发展,多数男人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和能力跟上你的步伐。你用了三种不同颜色的眼影,在脸上打出高光和阴影,并且用上bling bling的闪粉,他疑惑地说:你出汗了吗,怎么满脸油光;他刚刚学会浅色衬衫配深色西裤,你已经开始用橙红撞宝蓝,这对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审美观也太颠覆了。

女人应该知足,相比与她们对男人衣橱的控制欲来说,男人已经很宽容。大多数男人其实懒理女人穿什么,他再觉得UGG丑陋也不会将它仍出窗外,只不过偶尔叨唠两句或者嘲笑一番。这种时候你高风亮节地一笑而过好了,不必脸红脖子粗地对他进行时尚科普教育。毕竟你还有很多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怎么好看就怎么穿好了。原谅他的无知吧,就好比逢年过节去老人家拜年,你也会换上粉红色的衣裳装乖乖女。不故意穿他反感的衣服,只是基本礼貌,还不能算是向男权低头吧。

男人的狭隘在于,到现在他们还自大的认为:女人打扮不就是为给男人看的么?我们不喜欢,那你不是瞎折腾么。no,no,no,no,no,讨男人欢心早就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了。更多时候打扮是为了自我感觉良好,这年头儿,可不是哪个男人都靠得住,自己让自己满意这事儿太重要了。

明知道男人喜欢芭比但拒绝打扮成芭比,很酷。但踩了男人的雷区还茫然不知就是杯具了。更可怕的是:认为自己是时尚教科书而非要纠正男友的审美观。给人洗脑是一个耗资巨大的工程,与其费这个劲,你还不如催眠自己,说无论你穿什么,都在他心中是最美。

因为买不到合适的衣服,上星期特意找了个牌子特别多的大商场逛。逛完以后不知道是应该欣慰还是更绝望——原来不是商场的问题。不管多大个儿的商场,多少个牌子,大家其实基本上都在卖同一款式的衣服。全体服装厂商拧成一股绳儿跟我赌气。T恤不能做合身点儿吗?合身款就一定要露肚脐眼儿吗?开V领可以吗?不做一分袖儿行吗?但这些问题统统比不上那销魂的腰线,它可以开在胸上,可以开在屁股上,就是不肯开在腰上……其实我真的很想穿连衣裙啊,不管长短,那种有掐腰儿,并且确实是掐在腰上的那种,有点象五六十年代好莱坞电影中的裙子。小汪说你要的那种裙子,迪奥阿搂威夏奈尔应该都能找得到的,我恨不能回手就给她一小嘴巴。

为了不再为腰线纠结,情急之下我买了许多条腰带,咱不求人了还不行吗?自己腰在哪儿,就系在哪儿。于是我发现了比腰线更可怕的腰带……今年流行皮束腰?很多少女穿着薄薄的纱衫系一条一尺来宽的牛皮带,每次看到我都出一身汗——可不是冷汗,我都替她起痱子。

你和他衬吗

你有没有经历过下列苦恼:你是一个热衷时尚沉迷配搭的都市女,男友却是酷爱运动登山涉水的户外男,你其实是挺欣赏他的阳光活力的,但是……他坚持一年365天全年无休的运动裤和长短Tee,作为最女人最重要配饰的男伴,和你走在一起未免也太不搭了吧。况且他只肯光顾运动服饰店或户外专业店,还竭力向你推荐ADIDAS的运动款彩色小T恤。你该怎么让他明白不是越鲜艳越时髦?

又或者,你是一个名牌包包项链高跟鞋一丝不苟的淑女派,他是一个崇尚自然支持环保不修边幅的geek,你们倆结伴出门看上去硬是不像去同一个场合,他还对你花3000块钱买一个帆布做的包嗤之以鼻。穿衣打扮是小事?不,审美根本就是价值观的一部分。你有时候会想,如果他完全不欣赏我的风格,他究竟为什么会喜欢我?如果女为悦己者容,应不应该改变自己迁就他?

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谁更靠谱就应该按谁的来——维多利亚.贝克汉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你做出了榜样。90年代末刚从一个流行歌星变成运动员家属的时候,她也曾经想贤良淑德地好好配合足球先生的工作来着,然而整天以CAP帽和球鞋示人,并没有给她带来任何乐趣和声誉。所以她才痛下决心,花大价钱学习时尚,同时改造老公,带领贝克汉姆一起走向时尚ICON的道路。十年过去了,名牌女王+都市型男的组合已经使贝氏夫妇成了一块时尚的金字招牌,市值3500万英镑。小贝不用再担心足球是碗青春饭了,就像可口可乐一直骄傲地宣称,即便一夜间它所有的厂房都被烧成灰烬,它的品牌价值也可以让它再次成为跨国大公司;贝克汉姆现在也可以说,就算哥这只神奇的左脚废了,咱也能过上富裕日子。

珠联璧合的形象不止一次挽救了他们的婚姻:无论小贝传出多少足以让全世界哗然的绯闻,两人在镜头前都是相亲相爱的连体婴,为了“钱”途,咱这婚姻也得无坚不摧,必须的!

反过来再看因《欲望都市》成为全世界熟女代言人的萨拉.杰西卡.帕克,她和她的好朋友老公马修博德瑞克,无论在红毯上还是大街上都是那么不搭调,相对于她的华丽时髦,老公就像是美国五金店宣传单页上的家居男,带着一朵憨厚而羞涩的微笑。没错他们的关系倒是很和谐,令人感觉像是从高中就认识的同桌同学,只不过女的跃上枝头变成了凤凰而男的按部就班地当了小镇银行职员。他们和谐到男方屡次偷吃女方仍能代为遮掩。可惜SJP粉饰了十年太平终于也不耐烦了,在《欲望都市》电影版第二集开拍之际终于传出了SJP搬出去独居的新闻。我忍不住地想,如果马修叔穿得好一点,大家看他们顺眼一点,会不会有点帮助呢?

可是衬到绝也未必就能天长地久。史上最赏心悦目的情侣档不是皮特和朱莉,而是裘德洛和西耶娜米勒,俊男美女的组合,配上绝佳的穿衣品味,不约而同的英伦文艺气质中一点不经意的嬉皮风,让他们走到哪儿都是伦敦的一道风景。可惜这全世界最美的男人选女人的品味远比不上他的穿衣品味:出轨也就算了,你还跟保姆出轨……

可见光是外表衬没有用。两人互相了解到一定程度,反差巨大的外型也可以是一种矛盾冲突的美。如果他有足够的自信穿牛仔裤站在经典小黑裙的旁边,用宠爱纵容的眼光看着你,那也就是一种最时髦的混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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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外音:当今世界瞬息万变啊,两个月前写的稿子,我等杂志出街的这么一会儿功夫男爵夫人西耶娜和华生大夫裘德洛竟然复合了……%^%$#@

牺牲值多少

我认得一个在外企工作的漂亮女孩子,她留有一头齐腰长发,没烫过没染过,漆黑笔直。这么美的长发当然不愿意梳起来,她一身利落的短西装高跟鞋配飘逸长发简直就是办公室一道风景,别提多么潇洒与飘逸了。结果有一天,她要转去别的部门做咨询项目,老板跟她说:“你这头长发,不符合客户心目中专业咨询人士的形象,最好剪了它。”她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到什么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就只好去理发店剪成了英姿飒爽的齐耳短发。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就知道这是多么大的牺牲。理发师告诉我,十个自愿来剪短发的长发妹,差不多有九个在第一剪狠狠落下的时候都忍不住会哭。男人尽管说什么头发长见识短,好像因为它不痛不痒就没有生命力,但养一把长头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得花多少时间和金钱呵护它:洗发水、护发素、发膜……又洗又吹又梳,拉直、焗油、修剪,热风筒怕吹断了,睡觉怕压坏了,夏天怕热冬天怕风,洗头水广告上那迷人地轻轻一甩,背后是多少功夫,就为了一份工作,剪掉它?

留长发不仅为漂亮,它还可以是你的签名式。在这个讲求个性的时代,大家都练有一两下散手,David的黑色细胶框眼镜、Ellen的字母项链,Zoe的超大公文包,Lilian永恒的三寸高跟鞋,以及……长到腰际的黑发,是这些小小细节把我们从一个大厦里面目模糊的张三李四中区别开来,给紧张苦闷的职业生涯带来一点小小的乐趣,什么?每天上班脸上换上同一副温和礼貌的专业微笑还不够,现在他们连处理身体发肤这点尊严都要拿走?

可是没有办法呀,这种事不会写在员工手册上,也不属于歧视的范围。社会的法制系统发展越来越健全,男女不同工统筹可以抗议,妇女怀孕期间不得被解雇,但是这种无名肿痛永远无药可医。因为以貌取人是千百年来大家的偏见:艳若桃李的女人是花瓶,留长头发的女人生性柔弱,男人斯文干净讲究穿着是同性恋。你以为老老实实穿套西装就能混职场了?情况远比这个复杂,各行各业都有不同要求。越不修边幅的技术人员越让人觉得可靠,广告公司的男设计师最好光头或长发,就像导演经常留一把大胡子,否则就不像艺术家。有个著名的民营电脑公司,一向要求员工着装朴实低调,可是近年来设立一个新部门,专门研究竞争对手苹果公司的电脑。这新部门招收员工的首要条件就是特立独行有创意,除了人品精灵古怪之外,连着装都要求非常时尚。你当然也听过某时尚杂志的员工大白天都得穿着沙沙响的晚礼服办公,某奢侈品牌招一名店长,暗示猎头候选人至好是男同性恋。

想好,你总得扮演一个角色,这些牺牲都还算身外之物,看你肯牺牲多少,值不值。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应该找一份自己喜欢做的工作。这并不是开玩笑,我有一个朋友已经做到唱片公司高层,他当初选择这一行,除了喜欢音乐,很大的原因是他们公司任何时候都可以穿短裤球鞋上班,并把脚搁在桌子上。

又爱又恨的白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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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跟我类似的感觉:每当穿着浅色衣服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出事故。哦,我所说的事故,不是车祸现场或者摔跤崴脚这样的。而是比如说勺子落在汤里溅起汤汁;或者挤爆番茄酱不慎抹上衣襟;可乐咖啡洒了一身……以及上次提及的有惊无险的鸟屎事件。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家用百科小能手,而且那种雪白柔软的布料,好像一被玷污就万劫不复似的,洗得掉污渍,也洗不掉那种沮丧。

也许你会说,那是因为污渍在白衣服上特别显眼的缘故。黑衣服穿久了一样可能油点斑斑——对,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善于妥善保管衣物的人,就凭我这不顾一切胡吃海塞、以及走到哪儿靠到哪儿的仪态也不行。黑衣服当然也会残会旧,但是穿着黑色衣物的时候,真的不会发生那么多戏剧性突发事件。也许是怕弄脏白衫的心理压力太大了,越是着紧,越容易出错。

以前我是没有这种烦恼的,从多年前还是瘦子的时候起就是全黑女巫婆造型,从头黑到脚、从内黑到外,打开衣柜要举着手电筒才能找到衣物。后来胖了以后……那也就不用提了。大码且上宽下窄的我,曾试过一次穿宽松白衬衫出门,被誉为移动的空中帐篷。这也是我至今痛恨那些没腰身或者高腰的宽松长tee的原因,再次打倒帝国腰线一万遍~~~~~~

好好,不要激动不要跑题,继续说白衫的故事。这两年无缘无故地开始有瘦下来的趋势(难道是岁数大了,吃了不吸收?!),当然,这种趋势主要还是体现在原本就不怎么太胖的下肢,我那彪悍的肩膀和上臂仍然在拳击手和游泳运动员之间徘徊。不过总归还是瘦了些哈,所以最近开始爱上了白色。白tee,白吊带,白衬衫,白色tank top……我开始理解勾姐为什么永远在买白色打底衫,它太脆弱,即便不遇上飞来横祸,洗过多次之后也不再像刚入手时那么雪白柔软可爱。我们无法让自己金刚不坏,总可以保证衣柜里那件白恤衫永远像新的一样。

据说周星驰在上海拍《长江7号》时买了300件平价白汗衫,穿一件扔一件。我辈做不到像星爷那样穿8元一件汗衫都有型,所以每次穿白衬衫的时候还是提心吊胆。每次伸手向衣架,想到今天出去可能会与人吃饭,甚至是吃火锅,就讪讪地缩回手。除非哪天出门保证不吃东西……你觉得可能么?所以那件美丽的白衬衫就寂寞地挂到了荼蘼。我知道有餐巾这回事,但是把大餐巾仔细地掖在脖领上也实在是太可笑了。

我最需要的时尚单品是双层防水成人大围嘴,理想中最少三个:一个黑色,一个白色,一个条纹……怎么就没人设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