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不会暴跳如雷

番薯他们公司有一位老女人,骄横无礼,堪称人民公敌。要问她是干什么的?她就是专门拆烂之大家的。老女人像武侠小说中那种江湖怪侠,乖戾残暴,还眇着一目。大家碍着面子,都尽量不和她争执,何况公司里还有派系之争,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所以都一贯与她虚与委蛇。

话说那天,老女人终于犯了一个大错误,有关部门发给她一封信:“对不起,您做的那套东西,不符合我司的系统,是以无法运行。”

大家全体捂着嘴在一边看笑话。不一会老女人回信了:“如果不符合公司的系统,为什么没人告诉我公司系统是什么?”

阿姨,您在公司工作了快一年,公司系统是什么,要我们来告诉你?这绝对是色厉内荏地疯狂反扑,姿态虽然嚣张,但是分明已经露出了自己全身的命门,等人来捉痛脚嘛。

这时有一万种可以羞辱她的方法,番薯那老奸巨猾的笑面虎上司却四两拨千斤地回信说:“不怕,不着急哈,别当回事儿,我们会帮你搞定的。”

番薯叹道:还是丫毒啊。再客气,还是你错了你错了就是你错了。我们可以帮你改正,但终归还是你错了。你也承认你错了,否则干嘛气急败坏?

就像《编辑部的故事》里,余德利和牛大姐斗嘴,牛大姐冷笑道:没说到你痛处,何必暴跳如雷?这句台词被我们引用了好多年。

我跟汪大夫聊天,说起最近某人因为写博客遭到人讨厌,汪大夫也说:“大概是碰到了那些人的痛处吧。”我们的痛处在哪里呢?其实就是我们的价值观。我以前觉得奇怪,写个博客是多大正经事,值当血雨腥风地怄气。但是后来想想,就因为博客是非官方的,代表着私人态度,才更偏激,更容易暴露一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我们都知道这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人,我们也允许别人有不同的性格和想法,但是真要我们接受,谈何容易。大家都觉得,我只不过说我的观点,我没逼你接受啊?可是当大家价值观截然不同的时候,你自管沾沾自喜说自己是正确的,不就等于说别人是错的吗?

用不着批评人,单是一味说自己的观点也可以招致别人不满的。所以在和普通朋友交往的时候,我是不太赞成畅所欲言的,最好今天天气哈哈哈,切忌我我我激昂骄傲地阐明自己的人生观,不知道哪句就会得罪人,事后遭了白眼,还迷惑地说:我没招她啊。

反过来就算别人招你了,也没有跟你赔礼道歉的义务。我也是很容易看人不惯的,大家都是有独立人格的成年人,谁吃谁那一套呢?不过我们胖子或者曾经胖过的人,都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便被说到痛处,也不会暴跳如雷,私下叨唠两句,吃块点心也就好了。你愿意说接着说去吧。

穿也难不穿也难

加拿大的秋天其实比夏天更美,仍有很多好玩,但是因为离冬天太近了,所以老是有种人心惶惶的味道。尤其因为我预备十月底去魁北克,很怕今年冷得早,到时候连叶子都掉光了,还有什么意思?所以像别人盯股市一样提心吊胆地盯着远期天气预报,看着气温一度一度地掉下去,心也跟着慢慢沉下去。

昨天其实并不太凉。晚上在超市收银台排队的时候,看到我前面一名师奶已经穿上了加拿大的招牌抓绒羊毛外套。这种FLEECE外套有很多优点,例如舒适、暖和、柔软……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型,显得人异常淳朴。我婆婆去年冬天来加拿大,看见遍地的多伦多人都穿着这种“毛茸茸”的衣服,“像一只只大白熊”,她老人家忧心忡忡地说:“我以后如果要住在加拿大,是不是也得穿这种毛茸茸的衣服啊?”后来带她来到下城市区,终于看到了皮鞋呢子大衣,她老人家才松了一口气。

初秋时节的FLEECE让我很惊恐。难道已经这么冷了么?我也只得一件长袖T啊。后来我特意在商场外面站了近20分钟,似乎也没怎么觉得冷,这才放下心来。心里不由得就有点埋怨这师奶,这不是吓唬人嘛,真大冷了您穿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又怪不得人家师奶。人家也许刚巧身体不舒服,需要穿的厚些。就算是三伏天,人家愿意穿羽绒服,关你什么事?我们无权拆烂芝人家。回家路上番薯于是说起他们公司,最近新来了几个小孩,年轻浮躁吊儿郎当不知所谓,让大家都很不爽。其中有一个小男生,长得帅嗜打扮,看得出每天返工前都有刻意衬衫与整发型,尤为被老员工鄙视。这其实也难怪,我以前提到过,番薯他们公司的DRESS CODE就是:尽量穿得不像样儿一点,再不像样儿一点……所以老员工们一贯以嘲笑别人穿着整齐为乐。

其实人人都喜欢跟自己趣味相投的人,瞧不惯跟自己不一样的人。但是瞧不惯归瞧不惯,也不必给人脸色看吧。我自己在公司里从来都是一个随波逐流入乡随俗的怂人,但我并不认为必须这样做。如果公司要求着正装,而有人穿着球鞋大裤衩儿或者超短裙吊带背心上班,领导有权批评教育。如果公司的风气是着装随便,人家自愿穿得好一点,又有什么不妥呢?

我以前工作过的一家公司,地处郊区开发区,前面是办公室后面是工厂,研发部人员穿白大褂,一般行政人员随便穿。偶尔有位同事因为要见客,穿件西装来上班,一上午有十来个人关切地跑来问:“今晚要去喝喜酒?”这十足是故意讽刺,咱们北京除了二婚就就没有晚上喝喜酒的。有一年来了一位新员工,瘦瘦小小干净整洁,大概在CBD写字楼里待惯了,坚持每天西装套裙笔管条直地来上班。我司一位人事部经理,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了她几眼:“你是新来的某某?看来你在我们公司干不长。”

该员工果然干了不到半年就走了,为了一件别的事。我觉得她该走,冲这句混账话也该走。

我是他小秘

泼墨在后妈那儿看到人家议论隐私权,过来问我:“你看老公手机么?”

我答:“以前在北京的时候从来不看。他老用一些又不好看性能又复杂的手机,现在倒是每天晚上睡觉前都拿过来看看。”

泼墨说:“废话!那是因为他现在用iPhone!”

。。。。。。如果iPhone不是那么宽大扁平相机不是那么差劲的话,我也会考虑用iPhone,现在只好玩玩别人的。不过邮件短信什么的我从来不看。

番薯也不来看我的,他这个同学这方面比我素质高,他可以做到征用我电脑而一眼都不瞧我的MSN对话框。任何电子设备他都喜欢拿来摆弄摆弄,弄完了告诉我:你的手机还有若干若干功能呢你知道伐?但是资讯一律不看。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对我没什么兴趣。伊是一个严肃的人,而我是一个没正经的人。只有在他要求跟我谈正经事的时候我才会收起嬉皮笑脸,所以他认为我做的一切事情都十分无聊,求他看都不要看。

而我之不看他的手机,也不是出于尊重隐私或者对他有信心。我青春期没发育好,十分自卑缺乏安全感。这些都不过是习惯而已,也许有人习惯互相查看手机呢?也没什么不妥,夫妻间的隐私其实都好难界定。只要你不来看我的,就不关我的事。

不过我特别不喜欢帮老公/老婆接电话的人。有时候我打电话给男同事,是他老婆接:“找谁?”这个问题真有趣,除非我打错了,否则这是谁的手机我就找谁。或者:“你找他什么事?”也许她不是故意的,但是姿态上十分难看,一副老母鸡护小鸡的戒备样:相公是我滴,你休想染指!——悭D啦。

最离谱还有人接同事搁在桌上的手机,就不怕被灭口么?明知是私人找,还秘书上身地殷勤问:“你好,你是她朋友吧?她上厕所去了,得一会儿呢。让她给你回电话吧?”我很不要知道这些细节。

所以我也从来不替别人接电话。即便番薯正在修水管占着手,央我帮他接一下,我也是帮他摁了通话键然后递到他耳边。说实话有没有十万火急的军情或者四千万的生意呢?真有事对方自然会再打过来。人家不找我,我接了能有什么用?无非就是起到一个传达室老大爷的作用。

有一次我在公司加班,旁边就剩一个小秘书在上蹿下跳地帮她老板订机票安排行程,中间需要有急事通知老板,心急火燎地拨个电话过去:“张总——张……太啊,嗯,”她一时楞了一下,我在旁边细声细气地说:“我是他小秘呀。”小秘书差点就学出来,笑得我们滚了一地。

概念产品

有天晚饭的时候,番薯跟我说起一篇文章,讨论概念产品的用处。

这篇文章的大意是:所有公司的概念产品(概念车又好,概念手机又好),都是一个骗局,公司从一开始设计这些产品的时候,就没打算将其发展成真正的产品。世界上只有一家公司,从没有概念产品,而直接把一个个超强概念直接做成产品推出——说到这里我们心领神会到,写这篇文章的一定是个苹果粉儿。

那么苹果以外的那些公司,推出概念产品的目的是什么呢?文章里说:实际上就是为了误导竞争对手。

概念产品是拿来忽悠人的——这个说法有道理。但是后一个观点我就很难同意了——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就为了误导竞争对手?也太给面儿了吧,简直就是天魔解体大法(梁羽生小说中的一种邪派武功,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咬破舌尖,释放出最大潜能,然后灯枯油尽而死)。而且,在现代社会里,还有什么商业机密可言呢,竞争对手在做些什么,大家心知肚明,都是同样的招式,不过看你怎么使出来。

我觉得,推出概念产品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向消费者证明品牌的生命力:看,我还在,我还行,要对我有信心。

我们以前不停地推出新产品,忙得人仰马翻,不一定每个产品都有强大的市场潜力。有时候只是怕消费者不耐烦:咦,你两年都没出过新口味,三年都没换过包装,想闷死人咩——推出个新产品,闹腾一阵,哪怕不好吃不好用,人家也承你的情。每年那么多新产品,活下来的是总是极少数。

研制一个新产品很容易,但是真正推向市场十分的难,且花费巨大。负担不起的只好做“试点市场”,或者挑几个城市,或者做限量版。肯德基麦当劳的新品种可以随时上随时下,一辆汽车呢?可折腾不起。于是就出现了“概念产品”这东西,一来探探市场风向,二来告诉消费者:廉颇老矣,尚能饭。

至于对竞争对手,看到你的新产品,当然要想对策。但人家也有做市场调查资料的,没可能一味跟风。所谓误导,也只不过是副作用而已。让我来讲个笑话给你听。有次竞争对手出了新产品,在传统食杂店渠道做试点,我负责跟这个产品,一下午走了几十家小卖部。回来揉着脚开玩笑:“全城的货几乎都被我扫光了,小卖部老板娘们都疯狂进货去了,这下对方公司可乐笑歪了嘴,还以为产品大卖。”

同事接口:“对,然后增加产量,应付假繁荣,下个月统统砸手里,老板一怒,马上打入冷宫。”

哈哈哈,还没轮到消费者发现,一个新产品就被让买样品的给买死了。所以说,只推不卖的概念产品,简直太靠谱了。

宁死不屈

番薯公司组织大家去看蝙蝠侠,循例问每个人:“你参加吗?”——老板大概没预到有人会SAY NO吧。结果一个三十几岁的俄罗斯女同事说:“我参加,但是我可不可以选择看《妈妈咪呀》?”

咦,大家趣味不同可以理解。但你都应该知道对一班IT中青年男同事来说,这个答案有多奇怪。我在公司一向唯唯诺诺强颜欢笑,所以对特立独行的性格派非常景仰,忙追问番薯:“老板同意没?”

梗喺唔同意啦!

老板也不是跟她较劲,好歹是个公司活动,虽然看完也不分小组讨论,但是大家进了电影院各看各的,也失去意义。不喜欢可以不参加啊,难道还要折现给你。

《蝙蝠侠暗夜骑士》开画以来狂卷票房,IMDB评分高达9.5。我相信是好看的,但是有那么好看吗?细看数据,十万人中有近8万人给出10分——可见群众多么不客观,电影本身就是遗憾的艺术,怎么可能值10分呢。但又能糟到哪里去呢?当个热闹看也是好的。

看电影那天,俄罗斯女同事还是参加了。但是开场10分钟,居然就消失了……我问番薯同学:“你估她会不会溜去别的厅看《妈妈咪呀》?”可是该戏院当天不放映《妈妈咪呀》。

那是什么意思呢?宁死不屈,还是愤而退场?蝙蝠侠招她啦,难不成是私人恩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