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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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述原则适用于任何一篇博客文章,我就是写一句梨花诗也这规矩。

现代人的感情生活丰富刺激,“与初恋情人白头偕老”这种又闷又甜蜜的故事已经鲜有发生了。真命天子不肯按时驾到,我们只好和先和各种青蛙谈恋爱。于是我们的这一生中,不止一次要面对情人的前女友,也总有一日,会成为某某人的前女友。

在对待EX(前任)的态度上,女生远比男生更敏感更纠结。再小气的男生,顶多也就是在床上嘀咕一句:“我好还是他好?”女生却像个私家侦探一样活在前女友的阴影里,带着点自虐的快感去钻研:她好看吗?她温柔吗?她性感吗?你喜欢她什么?又为什么和她分手?你爱她多还是爱我多……

也难怪我们疑神疑鬼,因为女人喜欢塑造男人,企图从各个方面改变他,带他理发、替他拣衫。前女友人虽然过气了,她的品味却仍活在他身上,看上去分外刺眼,非得亲手一样一样改过来不可。

男女熟到一定程度,总免不了提及过去的恋情,聪明的男人就该守口如瓶,免得被对方抓住把柄——女人善变,但不健忘,我朋友的妈年过半百了,还时常拿老伴的初恋情人磨牙呢:“咦,她不是在国外发达了吗?怎么也不回来看看你?”前女友是永恒的假想敌,闲时用来打牙磕嘴倒不失为一种调剂,真带到生活中短兵相接就不必了。不过也有人喜欢合家欢,前任女友和现任女友互敬互爱,还互赠礼品——两位小姐掐起来固然难看得很,但结成联盟就更令人吃不消。想想看,两个熟知你隐私的人相互切磋,无异于把你剥得一干二净放上解剖台,想想都凉飕飕。

女人对男友的旧情人,尤其是曾抛弃男友的旧情人,有一种很复杂矛盾的感情。一方面觉得人弃我用,怪不服气的。另一方面出于好奇想笼络,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其实,你究竟想从前女友那里知道些什么呢?感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除非你的男友是连环杀手,否则他们的经验教训未必能够帮到你。接收男朋友,要是像买二手车那样简单就好了,手续文件、保险记录,交接得一清二楚。不放心还可请专业人士来验收,喏,这里弄坏了,麻烦你修修好。

在其位才需要谋其政,按理说前女友应该长舒一口气,无官一身轻。但女人是感情动物,一份工打了10年还依依不舍,何况对男人。我有一位同事,刚出道的时候做过几年销售,每天跑零售店巡视货架,现在已经位及市场总监了,每次逛超市,都忍不住手帮人把货码码整齐。有些女人也是这样,喜欢和前男友保持若即若离的联系,偶尔吃饭、见面、MSN……有时还调笑几句:交了新女友,要给我过目哦——这么多话说,当初就不应当分手。

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强大,可以一边和现任男友如胶似漆,一边腾出时间来和前男友谈心。男人多半不行。分手后他仍肯敞开心扉和你聊,只因为他还没有爱上别人——女人是深深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半得意半仗义地扮演救世主:看,他还一直忘不了我,我又怎么能伤他的心。

这种暧昧关系是恰到好处的调情,虽然隔靴搔痒,但自有它的迷人之处:轻车熟路,安全可靠。已经做过情人,爱过恨过伤害过,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呢?卸掉了爱情的压力和责任,对方的优点还是优点,缺点则与你无关。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我永远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是,直到他找到下一个。

我宁愿理解女人的这种虚荣心,也不耐烦听见她们说:“我们在一起XX年,虽然不爱了,但他在我心中就像家人一样……”真有这种感觉,不如去结婚,哪至于分手。我不得不阴暗地揣测,她们还是喜欢做阴魂不散的丽贝卡,最好有机会亲热的挽着新人的手,以过来人的身份说:“我告诉你,他呀……“像个资深的老行尊。其实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了:你若玩得转,你还是前任?

你要一个男闺蜜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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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院儿有两对夫妻,最近实行单向调包。怎么说呢?呃,是这样的,A女因为不能生孩子,被A男甩掉,B男倒不嫌弃,跟她搞埋一起,却被B女捉奸,双方无法下台,B男于是和B女离婚,娶了A女。

我们这个院儿,是著名的青年社区,大家平时爱凑在一起吃喝玩乐,弄得跟人民公社似的,几十人的大饭局是常事。这两对夫妻关系尤其亲密,耳鬓厮磨不分彼此,互相串门儿如入无人之境。邻居们在一旁早就看出蹊跷,然而谁也不敢提醒当事人,生怕以自己的小人之心,度了人家的君子之腹。这都什么时代了,男女之间难道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当然可以有,如果你们之间毫无异性吸引力。否则还是不要轻易试炼自己了吧。有人开玩笑说,要交绝对无性无欲的异性朋友,男生需先自宫,女生需先毁容——这话说得也忒狠了些,不过生理决定心理,男女毕竟有别。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已婚男女们还是避点嫌的好。

现在毕竟是男女平等的开放时代,大家除了家庭生活,还有正常工作和社交,瓜田李下,懂得避嫌就好了,也不必做出一副“我已结婚,生人勿近”的姿态……好像他是一块唐僧肉,人人得而食之,您也太看得起自己了。适当的分寸,也并不是太难拿捏吧?我是一个老派人,还记得社交礼仪讲过:饭桌上不能补妆、非男女朋友不好随便送内衣及珠宝化妆品、男女之间别说黄笑话……不知道这几条有没有过时?甚至到现在我还觉得,孤男寡女一起吃饭尚可,一起逛商场就显得暧昧。许多绯闻明星,被踢爆恋情都是在逛家居店。至于我自己,当初和男友拖手拥抱深宵约会都不当回事,非典时他陪我去超市买大米,心里马上觉得好大件事,仿佛这就要开始搭帮过日子了……

其实男女个性差异颇大,兴趣和爱好差得天同地,大家很难做好友吧?尤其是女人,可以跟一个男性密友说什么呢?穿衣戴帽,化妆减肥?生不生孩子,扎不扎耳朵眼儿,生理周期真难熬,隔壁琳达嫉妒我?在时尚肥皂剧里,我们经常看到,时髦的女主角都有一个召之即来的贴身男闺蜜,他们知情识趣、善解人意、只知奉献、从不索取。既没有男人的侵略性,又没有女人的小心眼儿,真是理想中的完美好友——但是,他们是GAY啊,现实生活中,你哪里去找那么心细如发、品味高尚的同性恋男闺蜜呢!

这么难,仍然喜欢结交异性密友,无非是ENJOY异性之间那种一半正经一半调情的边缘关系,作为生活调剂,令人精神一振。而且异性朋友多,也显得自己格外的有市场有人缘儿,人见人爱。有些已婚男女,喜欢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与人交往,一旦擦枪走火,马上做天真无辜状:不关我的事啊?女孩子往往还委屈呢,愤愤地说:我心里是毫无那种想法的,且一早跟他说过,我们之间没可能……可是,您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段却不停地靠过去,人家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欲擒故纵呢?这种事男人是凭直觉的,即便你苦口婆心解释过一万次,一个轻笑一个眼风,他们还是奋不顾身地扑上去。

有个朋友非常苦恼地问我:“为什么我就交不到男性好友呢?我努力了好多次,可是他们老是提出过分的要求,我已经暗示他们我不接受,最后还是不欢而散。”我首先就感到好奇:为什么一定要结交异性好友呢?男人倒确实是生活必须品,女友再贴心,不能和你相互取暖、与子偕老,但有什么是男闺蜜能给你而女闺蜜做不到的?你和男闺蜜都做些什么?

她说:也没有什么啊,就是一起开开玩笑,偶尔开车接送我,过马路的时候拖手保护我,大家在酒吧坐坐,说说荤段子……

我说:哦,你需要可以随时调情但最后绝不会上床的男性好朋友——我都觉得好难。

不想谈恋爱

喜宝说过,不,其实是亦舒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我想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是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至少我还有健康。” 这三样东西都是好嘢。但是我觉得从顺序上直头可以倒过来讲——我想马斯洛也会同意我。

尤其是在连续四天要生要死的剧烈偏头痛之后。当然每个人的阶段性需要不一样,小e同学就刚刚同我说,她现在最想谈恋爱。算起来我也很久没谈过恋爱了,但是一点也不想。小e说,这说明你婚姻幸福嘛。但是婚姻不幸的话,是谈个恋爱就能解决的么?很多人认为谈恋爱是一种情感需求,所以少妇到一定年龄生活苦闷投诉无门就会思春。其实恋爱会不会只是一种爱好呢?与逛街、看戏、钓鱼、摄影一样,各人爱好不同,供大家无聊的时候消遣。

我不太喜欢谈恋爱,每次都精疲力尽体力透支。小e说大概是我爱得太过投入。其实我觉得只是性格和生活习惯问题。有的人比较严肃稳重,生活规律按部就班,这样的人即使全情投入,又能出格到哪里去呢?爱上一个人也不需要精神分裂吧。我则属于那种比较懒散随便的人,对自己要求不高,比如明明知道食得朱古力多容易肥,因为想吃也继续吃下去了;晚上12点以后不睡容易老,但是贪玩也顾不得了,另有喝酒等种种恶习。我就算是一个人风平浪静的,也是由着性子过日子,哪还搁得住加把小火,添个人陪我疯?反过来讲,如果一个夜夜十点钟上床睡觉,连碳酸饮料都不喝的健康乖乖女,就算失足跌进情网,也不会夜里三点还在酒吧里抱着TAQUILA瓶子与人劈酒吧。

谈恋爱只能将一个人的优缺点无限制地放大,但是没可能彻头彻尾改变一个人。

所以对我来说,谈恋爱真是堪比徒步穿越某大山的体力活,想想都倦。我反而比较喜欢暗恋人,平静外表下的波涛汹涌,有时候淡淡的高兴,有时候绝望地快乐,一颗心被抛上抛下,但始终还在自己的胸腔里——可惜没人给我这个机会。

你就像不丹

自古就有一句话叫“男人没一个好东西”。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婚外恋案例成倍增长,男人们的社会形象更是扑通扑通地往下跌。不过任何事都没有绝对的,我见过始乱终弃趁老婆生孩子到外面乱搞的贱男(甚至为了到外面乱搞劝老婆生孩子的贱男),也见过对老婆赤胆忠心的爱妻号。不算中间的中庸派,光看两个极端,不瞒你说,还是爱妻号多一些。

我这个封建脑瓜能想象出的好老公,顶到天儿了也就是对老婆娇生惯养,该花钱让她花钱,该玩耍让她玩耍,闹起来不跟她一般见识。事实证明我就像相声里没见过世面的东北老乡,说毛主席他老人家在中南海每天猪肉熬(NAO)粉条子可劲儿地造。时代早就变了,很多男人对老婆不仅爱,而且敬,甚至崇拜得五体投地。衷心地为她自豪,认为她无以伦比世间少有。相反,我倒是很少有见女人这么抬举他们的老公。至多说说他对自己有多好,衬托一下自己的幸福。有时候也不吝夸奖他,从性能力到社会地位,远兜远转地为了证明自己是块料,否则哪能嫁得这么好。

当然我的样本不够多,样本也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不过恰巧真的比较多见崇拜老婆的老公。

我以前非常不理解他们。原因之一当然是自己没有这样的经历。原因之二呢,我即便是在冲昏头脑的时候也坚信,咱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普通料,平凡人堆中很少出六指或者哪吒。即便以爱情来搭够,也捧不出一个万世巨星。伴侣好不好?当然好,否则你怎么会和她结婚。但是至于那么好吗?或者说,需要那么好吗?

然后我想起我们有一个香港同事,在写字楼里做一只小小工蜂,顶着天大的压力,挣着可怜的银子。在办公室日日开会到十点之际,窗外的无敌海景跟自己一点关系也无,郁闷得想哭。某年终于守不住了,打算休假去印度。目的是想去忆苦思甜,给自己励志。谁承想旅行回来更郁闷了:印度是真穷啊,但是印度人民一个个那叫高兴啊……可能有很多人想做美国人,恐怕很少人想做印度人吧?但是印度人看上去比美国人还要快乐。

据说印度人民的幸福指数确实非常高。还有不丹,这个因为刘嘉玲办了婚礼才声名大噪的小国,原来幸福指数排名全球第一。为……什么呢?也许就因为他们都是佛教国家。宗教其实并不具有说服力,你想相信它,就可以相信它。就像快乐是一种感觉,你立志要快乐,才能是一个快乐的人。

我现在觉得,那些特别爱老婆特别崇拜老婆的男人,肯定幸福指数也特别高。他们就像不丹。

中年话事女人

美国大选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但是希拉里被飞出局的时候,我还是大大松了一口气。我不是妇女届的叛徒,也没有私人的恩怨,我只是非常浅薄地以为,这个世界不再需要另一个指手画脚的强悍老女人了。

这句话在政治上不用说是一万个不正确的。我知道我终有一天也会变成一个老女人。在十几岁的小姑娘心目中,我简直现在就是个老女人(证据是正读大学或刚读完大学的博客读者留言称我为阿姨)。我亦都知道希拉里在这个男权社会里奋斗不容易,也许稍微软弱就有人要踩死她。但我还是坚持不必把姿态做的十足十,政治斗争当然是凶险的,你既然出来混,就算是中年、白人、身家清白、风度翩翩……一样会遭到人的攻击。

如果希拉里都没有借口,公司里那些中层女白领就更不必张牙舞爪。有一段时间我非常怕女老板,认为她们固执、主观、神经质、喜怒无常。我倒不怕她们跟我摔脸子,我更惊她们哪天开心起来找我嘻哈聊天。我不爱在同事中交朋友,更不喜欢跟老板过于亲密。如果是男老板,保持距离是天经地义的,换了同性,你不斑衣戏彩就是跟她生分……女人又特别敏感情绪化,我常常反动地觉得不能给女人担任高职,压力一大她们就失控,有朝一日我若是当了权,恐怕也就是一个恶毒的老女人。

这么说其实是不客观的。很多男人也是不可重载的小船,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六神无主。只不过他们对女下属不那么狰狞。番薯同学遇到的女老板,就从来都没有难为过他。

女人多跋扈,其实与职权没多大关系。最凶的女人是家庭主妇。她们有老公、有孩子,一家几口都对她俯首称臣,在小天地里吆喝惯了,自然地带着一股颐指气使之气,觉得全世界都该让着她们。今次去加州,就碰上不止一个。

一次在蒙特瑞湾水族馆的咨询台,我们正排着队要去拿地图,一个小个字女人突然跳出来凶巴巴地说:“喂你们!我原来排在这里的!”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也许她推着儿童车不方便站进队里吧,我们说句抱歉把她让到前面。她一边不耐烦地伏在柜台上,一边回头对童车里咦咦哦哦的孩子喝道:“噤声!”连我都差点吓破了胆。

还有一次在圣迭哥的华人超市采购补给,我正研究架上的饭扫光调料,一名矮胖的菲律宾或新加坡师奶,操兵似地趟过来,一阵风似地拂开我们,一边大声斥责:“让开——你们站在货架中间干嘛?”莫非我们还应该站在货架上头么,连一贯斯文的表哥都想抽她。

我摇摇头:“这种习惯在家里话事的中年妇女是非常可怕滴。”番薯同学做天真无辜状貌似谄媚实则刻毒地问:“咦,咱家不也是你话事吗?” 我且不去纠正他,加倍天真而无耻地说:“可我不是中年妇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