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旨抽人之 锦衣夜行

给杂志写稿,其实也是有过乐趣的。比如可以名正言顺地尖刻,而可爱的编辑助纣为虐……其实回这封读者来信还是蛮欢乐的。下期更加精彩,是打算在床上搞定女老板的,大家是要看啊,要看啊,还是要看啊?

还有啊,特别鸣谢泼墨同学提供富二代实例。泼墨同学,你这次一点也不猥琐地出镜了,开心不?

Q: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应聘到了一家外企500公司。刚进去自然要低调做人,可是问题是我偏偏走投胎运,生活条件比周围同事好些。我能开车上班现在却只能做地铁挤公交,能穿好衣服却每天走朴素路线,能背好包却每天拿个布兜子。。。。。。这一切都因为怕招嫉妒,要跟大家保持一致。可是我是一个本性爱打扮的女孩子,不为炫耀,只是美美得自己看着舒服,现在每天下了班,在密封罐一样的地铁里满脸油光的站着的时候,心里暗暗不爽,自己这是为了什么呀?真不知道怎么才能改善一下自己现在装穷的状况,又不让人看着妒忌,难道只能熬年头吗???

A: 看到有钱人家孩子能像你这么懂事儿长心眼儿,知道刚进公司要低调做人,真是令人倍感欣慰。看来你这胎投的是不错,不光家底厚,恐怕父母也是知书达理,教导有方。

虽说富人和穷人各有烦恼,但很多时候,在操作层面,不得不说穷人的烦恼更难解决一些。而有钱,至少可以多一些选择。比如像你这种情况吧,你想象一下,换了一个家里穷得揭不开锅,靠借债和奖学金读完大学的农村孩子,应聘到堂堂的500强外企去上班,可是连一套像样的套装都置办不出来,可怎么办呢?

我不太确定你的“好衣服”能去到什么档次。不过据我所知,在公司里,尤其是外企,对着装的要求重在款式,并不以价格来衡量。办公要穿职业装,不可奇装异服,过度休闲。除此以外,再符合本人的年龄,就可以了。只要是款式大方的正装,你穿圣罗兰巴黎世家都没关系,如果是吊带太阳裙或者破洞牛仔裤,就算是批发市场淘来的也不行啊。至于你讲的朴素路线…… 原谅我的无知,今时今日什么叫做“朴素”呢?我觉得Jil Sanders都算好朴素了,一件白衬衫可不便宜。

我举这么多例子就是为让你明白,你很不用每天像公主落难一样穿得灰头土脸,喜欢穿名牌尽管穿,只要记得奢华须低调,别弄个好鬼大的“C”字在襟上,也别从头到脚巴宝莉格仔,或者香奈儿粗花呢外套——反正这也不是你这个年纪穿的。

布兜子还是别用了吧,太学生气,或者文艺范儿。在A货满天下的中国,用一只质地良好的名牌皮包也不是什么大事,外企里面见多识广,富二代和贫民家的孩子都以一件名牌搭满身淘宝货来玩混搭,谁会为一只皮包就对你仇根深种呢?

做地铁上班倒确实是个好主意,既省时又低碳,同时又显得十分亲民。当然,如果家里停着玛莎拉蒂林宝坚尼,站在地铁里和人肉贴肉的确实心理不平衡。但如果只是一般的四轮轿车,我还是劝你多想一想交通堵塞状况,也许你站在地铁里,反而会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幸运。

穿衣戴帽衣食住行其实都是等闲事,谦虚礼貌的言谈举止,低调专业的业务态度,以及好学上进之心,才是正道。我朋友工作的投行,专门招揽富二代,人家不仅有钱,还有势呢。从小在英国寄宿贵族学校长大,第一年上班就开宝马住酒店式公寓拎新款MIU MIU手袋第一时间用最新IPHONE,但干起活儿来又伶俐又乖巧还帮同事买早点,这样的富二代根本没人嫉恨,简直人见人爱。

女到底为谁容

某时尚论坛疯狂传着一个热帖,叫“男友最受不了的打扮”。楼盖了几千层那么高,女孩们热情高涨地前来添砖加瓦。原来男人从古至今不喜欢女人留短发,讨厌烟熏妆和松糕鞋,不喜欢亲粘乎乎的嘴唇,觉得leggings这东西匪夷所思。最后整理出滔滔罪状30条,打印出来随便拿给一个男人看,对方一边击节赞同一边万分疑惑地说:“她们其实都知道啊?那为什么还非要打扮成这样呢?”

我只能说,这是新时代妇女的进步。她们是独立的个体,打扮不再以男人的好恶为导向——至少不全是。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专业的“女结婚员”,即便是全职太太,也不用为老公马首是瞻。时尚是乐趣,也是个性的一部分。你爱我的小雀斑吗?那你也可以爱我出其不意的造型。如果每天都装扮成讨男人喜欢的小糖果,那也实在太累太无趣了。

其实这几十年来男人对时尚潮流就没有接受过,他们的永恒最爱是黑丝袜、高跟鞋、紧身衣和铅笔裙。一言以弊之:女人味儿、女孩味儿……以及坏女孩味儿。想刺激他的雄性荷尔蒙,你总得散发点雌性气息吧?近年来肆虐的中性风尤其让男人惧怕。你玩COSPLAY玩儿的挺起劲儿,有想过男人的感受吗?他们幻想过教师、警察、空姐……但哪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会希望把哥们儿搂在怀里呢?

而且我们必须得承认,穿衣打扮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化妆术和混搭越来越往高精尖发展,多数男人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和能力跟上你的步伐。你用了三种不同颜色的眼影,在脸上打出高光和阴影,并且用上bling bling的闪粉,他疑惑地说:你出汗了吗,怎么满脸油光;他刚刚学会浅色衬衫配深色西裤,你已经开始用橙红撞宝蓝,这对他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审美观也太颠覆了。

女人应该知足,相比与她们对男人衣橱的控制欲来说,男人已经很宽容。大多数男人其实懒理女人穿什么,他再觉得UGG丑陋也不会将它仍出窗外,只不过偶尔叨唠两句或者嘲笑一番。这种时候你高风亮节地一笑而过好了,不必脸红脖子粗地对他进行时尚科普教育。毕竟你还有很多不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怎么好看就怎么穿好了。原谅他的无知吧,就好比逢年过节去老人家拜年,你也会换上粉红色的衣裳装乖乖女。不故意穿他反感的衣服,只是基本礼貌,还不能算是向男权低头吧。

男人的狭隘在于,到现在他们还自大的认为:女人打扮不就是为给男人看的么?我们不喜欢,那你不是瞎折腾么。no,no,no,no,no,讨男人欢心早就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了。更多时候打扮是为了自我感觉良好,这年头儿,可不是哪个男人都靠得住,自己让自己满意这事儿太重要了。

明知道男人喜欢芭比但拒绝打扮成芭比,很酷。但踩了男人的雷区还茫然不知就是杯具了。更可怕的是:认为自己是时尚教科书而非要纠正男友的审美观。给人洗脑是一个耗资巨大的工程,与其费这个劲,你还不如催眠自己,说无论你穿什么,都在他心中是最美。

盗梦空间和剩女爱情观

<稿子,稿子,一个不再写稿的人的沧海遗珠》 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盗梦空间》正在全世界热映,震撼的效果,新奇的概念,再汇聚炙手可热的大牌演员和名导演,让这部戏一出炉就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话题,连戏中的陀螺也成了淘宝热卖品……但是这跟爱情又有什么关系?你看到这里是否怀疑我看电影看得神志不清了呢? 别着急,听我慢慢说。首先,《盗梦空间》究竟牛在哪里呢?很多人把这个电影当成了智力测验,一遍又一遍地到电影院去看,回来以后把这几层梦境分析得头头是道。其实论叙事结构,这个电影并不难懂。跟诺兰导演的成名作《记忆碎片》相比,它简直就是一道小学数学题(当然不是奥数那种)。《盗梦空间》的伟大,在于它提出“在人的潜意识里植入思想”的概念,也就是它的原文点睛之题“Inception”。这根本不是什么科幻题材,我们脑中难道不是充斥着各种被植入的思想吗?从各类产品的功效到最基本的世界观,甚至喜怒哀乐各种情感,有哪个不是学来的习惯呢?谁不是先从小说和电影中预习了爱情,才去谈恋爱的?最原始纯粹的爱情其实是性冲动,是异性间气味的互相吸引。但是这听上去太动物性了,所以我们给脸红心跳呼吸急促找到了更冠冕堂皇的理由,上升到灵魂层次。文艺作品不厌其烦地重复印证和解释这些理论,以至我们一到岁数就自觉地寻找这种感觉,或者制造这种感觉。 所以关于爱情这事儿,知道得越少越好。最好一直被蒙在鼓里,然后毫无防备地堕入情网,才能得到又甜蜜又苦恼的快感。看的爱情片多了,自己就变成演员,甚至是导演,习惯性按照既定套路安排自己的人生。姐弟恋?那不是《悠长假期》么,师生恋?《魔女的条件》嘛。有人生病?《蓝色生死恋》,冤家变情人:《孤男寡女》,萝莉爱大叔《杀手莱昂》……几乎每一种爱情都已经有了范本。 很少有单身女郎是因为过于纯洁懵懂不知道啥叫爱情才被剩下的。相反,你会发现剩女们都是爱情专家,她们看过的偶像剧车载斗量。当然,偶像男明星是主要驱动力,但是我知道她们有时候甚至讨厌一个男演员还会坚持看他拍的偶像剧。究竟是因为生活中太缺乏爱情,才拿电视剧来充数,抑或看了太多的偶像剧以致于不能适应现实生活?这个已经不可考。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看下去,早晚像《盗梦空间》里那些人一样,分不清梦幻和现实。或者现实太残酷了,她宁愿待在偶像剧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这两种情况哪一个更坏。 可恨的是,那些偶像剧还一个比一个白痴。明明知道是侮辱人智商的东西,看得多了也不由自主被它潜移默化。刚开始都知道坐在家里不可能被大馅饼砸到头,但时间长了你也觉得道明寺爱上杉菜不无道理。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是偶像剧的永恒主题,这个梦太美好,一旦做下去,谁还愿意醒过来呢?我真希望文艺工作者都负点社会责任,也拍些靠谱的偶像剧,让我们即便是做梦,也能做点无害身心的梦。

演技派

越是忙,就越是非常手痒地想写小说。可能是由于停止写稿,长久以来第一次回忆起了写字的乐趣。然而更可能是因为寂寞。每个写东西的人,尤其是那些赶完了稿子还贱嗖嗖地写写写的人,一定都是非常寂寞的人。首先,怎么就你有那么多闲功夫长篇大论啊?而且,一个人要有多少事儿堵在胸口没人说,才会想到付诸纸上。OK,如果你已经跟亲朋好友无数次地输出了价值观,仍然觉得有必要誊录一遍,那更说明你絮叨了。

忘了是谁说过,顶没用的作者,才写自己的故事(其实还有更可悲的作者,她们意淫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我也不算有用,但对于我这种鸡贼的诸葛藏藏同学,怎么能容忍别人窥探自己呢?至于意淫……呃,我从来也不是个敢想敢干的同学嘛。

我的问题是,应该写什么调子的故事呢,励志还是颓废?曾有编辑跟我谈过小说选题的事儿。什么是抓人眼球的热点问题,什么是群众喜闻乐见的题材。用不着详细的市场调查也能猜出个大概。作为一个市场营销从业人员,功利之心是流淌在我的血液里的,我也许会做没有性价比的傻事儿,但我基本上做不出逆消费者需求而行的事儿。可是消费者需要什么呢?不管你信不信,无论多么成熟或古怪的人,都拼命地在文艺作品中寻找希望。然而无论你给自己打多少鸡血,你大概也应该知道,人生肯定是失望多于希望的。于是,我可不可以写一个特冷酷特绝望,把人生中所有的失望、难堪都剥开皮儿给你看的故事呢?

不能。因为那样不仅会令你不安,也会让我难过。我们已经是被教化的动物了,每个人的喜怒哀乐或多或少都有表演的成分。也许当我晚上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脸上的疲倦和麻木才是最丰富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