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搬到国外,有件事我始终不习惯,那就是写信。

支票、文件、折扣单、保险单。。。全部都要填妥、折叠、封装、写上地址寄出去。整套动作对我来说真是个挑战,单是往信封上抄地址就一头汗,已经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手差点抽了筋,字迹仍歪歪斜斜,像不成器的小学生。

而且我没有安全感,总觉得这封信寄出去凶多吉少。地址写错了怎么办?邮递员认错字迹怎么办?信口没有封牢怎么办?邮局职员帮我贴上邮票,笑眯眯往后一扔,我总忍不住伸长脖颈看一下,那封信有没有准确无误地落在筐子里。每次接到回信,都劫后余生地庆幸:路上重重艰险,它居然能找到收信人,真是奇迹。

总有十年没写过信了吧?其实我一生也没写过几封信。小时候亲朋好友都不在外地,待我长大,已经是电话时代,然后互联网。。。工作以后干脆连字也不大写了。填个报销单,都吃力地当作大事情来做。想起漫长的学生时代,也是这只手,抄过多少笔记,写过多少试卷,简直敬佩自己。

有了电邮,谁还愿意用笔写信——不仅做起来吃力,处理起来也麻烦。私人信件是最隐私的东西了,连信壳都不敢乱扔,只好逐一放进碎纸机。要是想保存下来。。。只怕还是扫描了存在电脑里稳妥些。我想起以前在M公司,从总经理到小秘书都坐大堂,一人一张写字台,且没有隔断,饶是大家惜纸如金的,几年下来也难免攒出些旧文件。一个美国人匆匆调任上海,没收拾利索就走了。我们的英国上司搬去他的座位,毫不手软地把脚底下的文件都扔掉,理由是:那些是前年的市场报告。凡一年内没有看过的文件,以后大抵也不会看。然后她还告诉我:整理衣橱也是一样的原则,一年没有穿过的衣服,都好扔掉了。

我没她这种大刀阔斧的魄力,所以为了避免扔文件的痛苦,只好能不囤就不囤。关于写信这回事,我还另有点阴暗心理:对于过去的事,我是经常后悔的,有时候连爱过一个人,都可以全盘推翻,白纸黑字写封信留在人手里,就像浪子逢场作戏,却不小心生了个孩子出来,活生生是一世的把柄。

我想大家怀念收信,不过因为手制的东西要花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所以格外矜贵与浪漫。中学的时候去同学家玩,她父母说:我们年轻的时候才浪漫呢。。。去火车站送人,一路没有卿卿我我,火车开动的时候,才追着车厢小跑两步,头发和纱巾都飞起来,嘴里喊着:来信~~~

我愿意为你。。。

赌王何鸿燊在泰国旅行时,因为通大便伤及直肠壁,引致发炎,住院一个星期。前日与三太太陈婉珍一起见传媒,三太太跟记者表示:“ 如果我可以,希望亲自为燊哥清理伤口。”

我不厚道,立刻觉得这话是说给四太太听的。姨奶奶们做这样的体贴身段,特别得心应手。换了是大太太,未必说得出这样的话。我极相信三太太说的是实情,即便富贵如赌王,关上门也不过是夫妻,居家过日子,谈不上嫌弃不嫌弃,何况伤口在那个地方,难道还叫下人帮手么——只是又何必一定要告诉外人知道,除非是向四太太示威。

我想起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位英文名字叫纯洁的同学(是,你没有看错),和同班的L同学闹恋爱,虽然谈不上惊天动地,也是全系皆知。有天上法律课讲到一个案子,因为牵涉夫妻关系,一贯不正经的C先生故意把纯洁叫起来:假设有一天你和L同学离婚——纯洁打断他,斩钉截铁地说:“我永远也不会离婚L同学!”全班同学尽绝倒。

第二天正好C先生请我吃饭,席间他说起这个段子,不停阴笑,并且问我的感想。我唯唯诺诺地说:“L同学一定十分欣慰。”C先生尖叫起来:“欣慰?我要是他我当场就臊死了!”

L同学才不会嫌肉麻呢,不然他也不会找一个英文名叫做“纯洁”的女友。爱情其实很少是盲目的,不是鱼找到鱼,就是虾找到虾。

爱情里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有时候彼此心照仿佛真的不够,不怪情侣们忙着向全世界表白。夫妻间就不需要这样的刺激了吧。广东话说结婚是“拉埋天窗”,从此关起门来过日子。两口子的琐碎,在自家卧室里是情趣,拿出来四围唱就有点尴尬——而且,照顾对方饮食起居,难道不是你应该做的?下次帮人捐血换肾再拿出来说吧。

五讲四美谈恋爱

最近我有几个美女朋友,相继遭人调戏。对方都是有妻有子、事业有成的中年男人(废话,这把年纪难道还有小男生痴缠么)。他们或走温情路线,或情急生扑。。。花款各有不同,骨子里其实都是一样的——他们正值盛年,可是已不需要再努力争取什么,生活平淡安稳,像精力充沛的孩子在漫长的暑假里煎熬。。。巴不得弄点风浪出来,不过他们大抵不会抛家弃子,也不会将身家性命捐给你。也就是玩一场真人游戏,比喝酒猜拳更刺激,比飞车跳伞更浪漫。

身为已婚人士,吃着碗里瞧着锅里,当然是不对的,这还需要讨论么?不过姿势是否难看,还决定于被调戏一方的态度。如果对方不讨厌你,才可以进化为无伤大雅的调情;一旦招人讨厌,马上就沦落为如假包换的老淫棍。

别说是已婚了,就算是单身,也不能涎着脸纠缠别人啊,有爱情就大嗮么?小时候看张爱玲,葛薇龙笑着对乔其说:我爱你,关你什么事。觉得非常轻俏凄凉美丽——其实还是没道理,言外之意是:我又没要你来爱我。。。怎么不关别人的事?他若不喜欢你,你的爱就重重地压在心上,成为一种负担。并非人人都是没心没肺的情场杀手,有人连白吃了别人一个冰淇淋都要耿耿于怀。无端欠下这么多的情,怎么还?

喜欢一个人,可以给他知道。如果他不能喜欢你。。。好不好知难而退呢。不光为着自己下台,也放人家一条生路。大家都知道真心可贵,所以更加不敢怠慢,可是,被自己喜欢的人喜欢,才能叫做知遇之恩,其他的,只是虚荣心、累赘、麻烦、甚至惊恐。不见得被你爱了,就得陪一世小心吧。

爱情是太辛苦的一件事,所以每个当事人都觉得自己劳苦功高,有爱情撑腰,就不必讲道理、不必举止端庄、不必尊重别人,甚至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失恋的人像精神上的残疾人,最好上车有专座,进公园不要票,到哪里都不用排队。

我倒不奢望世界和平,只幻想有天大家都能够彬彬有礼地谈恋爱:我正大光明地追求你,你如不爱我,请暗示明示我,别贪婪地把我吊在半空。而我呢,我也不打算拿我的爱淹死你。我会如常地吃饭、睡觉、工作、玩耍。。。静下来的时候,奢侈地想念你,抽几支烟,喝一瓶酒,醉了以后痛哭。但是见到你的时候,我总也会扮成一个没有心事的人,与你招呼寒暄,甚至会努力讲一个笑话——

——好了好了,我知道我不切实际,所以你都当我发白日梦,我只不过是一个不懂爱情的人。

童年与大肥肉

有一个时期,罗大佑在大陆是被禁的。不仅限制他来演出,更早的时候,连电台都不许播放他的任何歌曲。有一次收听一台节目,播音员说:下面请大家收听罗大佑的歌曲《恋曲1990》。。。随后播出的声音却是屠洪刚。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替代好不好,真是离晒大谱。

后来解禁了,有些歌曲仍是不能唱——反正那类政治敏感歌曲我也不爱听,可是我没想到他们连一首《童年》都不肯放过。这首歌由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张艾嘉首唱,后经无数人翻版,风靡两岸,几乎成了没有罗大佑label的民间歌谣。但是大陆的翻唱版本,永远比台湾版少了一段歌词:

福利社里面什么都有 就是口袋里没有半毛钱?
诸葛四郎和魔鬼党 到底谁抢到那只宝剑?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 手里的漫画 心里初恋的童年

我猜下剪刀的人,并不是怕咱们不懂什么叫“福利社“,否则大可以改成小卖部。坏了大事的多半还是隔壁班的那个男孩(刘文正版则改称隔壁班的女孩)。他们大概怕青少年一听初恋二字就从此变为色情狂,真是看高了我们,低估了荷尔蒙——你知道吗,我当年曾经在图书馆找到一本82年出版的小册子,叫《怎样鉴别黄色歌曲》。这题目真让人脸红心跳地向往,80年代一定处处妖孽,所以连听首歌都得小心防范。还是现代社会最和谐,二奶都知道“擦掉一切才陪你睡“,多么健康。嫌人家是毒草,统统禁掉好了,删成洁本,还一定要勉为其难地唱,以示大度,或者就为了教育我们“寸金难买寸光阴“?可惜我们没买账,每次去K房,都会翻出全本《童年》大合唱,唱到“隔壁班的那个男孩 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永远声嘶力竭热泪盈眶,是啊,他怎么就不肯经过我的窗前。

如果没有暗恋这回事,童年不知道多黑暗。也只有小时候,才舍得将大把感情和精力花在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身上,那种慷慨,有点像我外甥2岁的时候,愿意拿所有的钱去换巧克力——一来,他太渴望那颗糖,二来他要钱反正也没用。而且这欲迎还拒的暧昧游戏多么有趣,因为年轻,姿势摆得多低也不会难看。反正输得起,为什么不玩?

可惜就算输得起,也不能避免那些后遗症:永恒地自卑、过早地疲倦,再也提不起精神去追求什么。。。所以,极渴望一样东西,最好即时得到。Good things happen to those who wait。。。然而附赠的,还有等待中的焦虑、难堪、屈辱。。。早已得不偿失。加之期望值太高,得到了也货不对版。

根本不关对方什么事。其实是孩子自小家里穷伙食差,亏着了身子,长大了再吃多少大肥肉也补不回来。不管想通了多少人生道理,潜意识里仍有那种挫败感。久不久就会做那个永恒的梦,回到小时候,和小同学嬉笑玩耍、追跑打闹,眼角暗暗留心,那个小男生仍然当我透明——这还不是最糟,有时候他会得深情地注视我,有事没事转到我身边,我在梦里也没法领情,凄凉地想:你丫也有今天,早干嘛去了!

即使你给我钻石与铁锈,我也付过代价了。

走自己的路吗。。。他们会怎么说?

即便在暴雪肆虐的多伦多,春天也终于要来了。春天是个不怀好意的季节,大概因为莺飞草长、万物复苏,所以从古至今中国人都把春天和男女之事联系在一起:思春、叫春、枯木逢春。。。眼看这一季就要过去,你的春天有没有来?

我记得大学时候老师跟我们讲:其实科学研究显示人类的性欲在秋天才最旺盛——但也许这不关性欲什么事,春天的气候更接近爱情:期待、蠢动、忽冷忽热、变化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云彩后面、及下一个街角等待你的是什么,连每天穿什么都没有把握,太刺激了。

我向来不太敢相信天气预报,它有时准,有时不准。准又怎么样呢?我大概知道摄氏30度很热,零下10度很冷,但是6度和10度对我来说,该穿多少衣服,真是一筹莫展。我往往还是像老式农民一样,探出头去看天色——这种方法只有比天气预报更靠不住,上周末是个湛蓝艳阳天,我穿上防水鞋想去公园散散步,出门才发现冷风彻骨、人烟稀少,咱们硬着头皮走了不到50米就逃回车里去了。原来那天的气温是零下6度。

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香港人,倒已经把敞蓬保时捷开了出来,且没有戴着围巾手套,只穿一件小外套,面无表情地停在路口等红灯,看不出他冷不冷——这种情形,即便冷也要咬牙死扛。也许他真的不冷。。。但是面对路人惊诧的眼光,也是一种压力。春天和秋天本身就是乱穿衣的季节,以前在北京,这时候看街景最有趣:有人已经换上低胸短裙子,也有人仍穿着羽绒服。在外国这种刺激少多了,寒冬腊月也时常在地铁里看见穿跨栏背心的洋妞,且手上并没挽着大衣,我老担心她出去怎么办——吃牛肉长大的到底不一样,我以前认识的一个新西兰人,冬天惯常地穿着短裤T恤到处走,我们每天看着他在对街买完午餐慢悠悠地走回来,都一脸敬畏之色,有一日他终于受不了我们的眼光:怎么啦?我真的不冷!我说:我何尝说你冷!只是不知道夏天你该穿什么。。。

因为室内有暖气,北方的冬天其实不算辛苦,已经有若干年我都是穿单裤过冬。可是开春的时候,总是犹豫着不肯太早换季。倒不是怕冷,就怕别人说自己烧包。谁能真正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呢,就算把心一横,“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无非也是金钟罩铁布衫,正因为怕别人指摘,所以先下嘴为强 。

在很年轻的时候,我也在额角凿过“我不在乎“四个字,看似桀骜不驯,实则太过天真,以为这样就能跳出是非圈,就像商家定规要在海报上写一句: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其实大家都知道,此句话没有任何法律效率,拍桌子吓猫罢了,但总舍不得不写。

有一次我在论坛上看到人说我是“属于对矫情特别逆反那种,稍微有点矫枉过正 “,倒真是一针见血。我这样竭力地避免矫情,多半也是一种矫情。现在那么流行表白与撇清。。。可能并不全因为骚包,实在没办法,你不定位自己,消费者就要定位你——也不能怪他们吧,贴上一个小标签,比较便于管理。我已经比较习惯听人说我“刻薄“,喜不喜欢是另一回事。更致命的形容词是“麻辣“,哎呀,还有比之更恶俗的说法吗?有些词简直听了就让人难为情,比如“白领“、“爆笑“、“另类“、“平台“。。。还有当你试穿一件衣服,售货员说:“这衣服穿上特洋气!“——让人想起80年代裹纱巾烫卷花头的小镇妇女,但好歹也是句恭维,所以虽然哀怨得要吐血,还不得不赔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