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Tee

我友在沃顿商学院读书,上个月去探望他,小小一个大学城,沿路碰到的除了老奶奶基本上都是同学。同学们上课都穿得不修边幅,一幅大棉袄裹着,里面就是印着学校logo的T恤衫。常青藤学校狠啊,不是人手发一件,要到学校商店去买的,价钱还不便宜呢。

老马都说了,人到一定时候追求归属感,同学们吃喝游戏都在校园里,穿上件恤衫分外觉得自己是其中一员,如鱼得水。圈外人就不必凑热闹了,很多人去哈佛参观喜买T恤,恶狠狠地说:做不了哈佛精英最差也能穿哈佛T恤……可这管用么?小时候在北京,印有“北大”、“清华”字样的恤衫满街泛滥,即便真是学生也认不出来。

以前我们做促销,老是喜欢送广告衫,顾客真是被压榨到死,花钱消费之后还要替你做宣传。至于我自己呢?下班之后请恕我不做生招牌。云同学有一件印着朱古力球的尼龙外套,贪其防雨,一直留着,每次穿出来都被我嘲笑——到底有个功能就好,我也不介意用印着公司logo的笔记本、咖啡杯、圆珠笔或者茶杯垫。

有一次脑力风暴,同事甲出主意说应该给大家身上刷满logo,骑单车环城跑,我暗暗想给他嘴里塞一只臭袜子。老板不至于糊涂到采纳他的建议,但有时候举办公司内部活动,每人一件粗制滥造尺寸奇怪的恤衫,我们也只得凑趣地穿上身做活动布景。没有办法,那是我的饭碗啊。于是轮到自己去买衫的时候,就一定不会再捡Logo Tee.

对我来说,品牌有好坏高低,但是印在胸前,Chanel和Baleno没有分别。袖边领口留个小小图形我还都ok,但是“胸前印个好鬼大o既C字”那种,就实在接受唔到。不管是哪个牌子,穿上都似促销员。事实上连我们设计促销员制服,都不舍得用Logo压身,用到一定颜色款式,已经足够知道是谁家的牌子了。

型人小俄

记得有次培训,讨论到消费者需求问题,一份全球范围内的调研报告表明,如果贵品牌想博得青少年的欢心,就必须让丫们觉得贵品牌很酷。这条定律亘古不变,以后大概也不会变。可是什么才叫酷呢?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理解。

拿中国来举例子,80年代,他们普遍认为高仓健那样不爱说话儿的糙老爷们叫酷;90年代,他们认为像王菲那样逮谁都没好脸儿的叫酷;到了新世纪,孩子们又认为像周杰伦那样不好好说话的才叫酷了。。。

其实你看上述几个人,共同的特点就是有性格。什么叫性格呢?就是找一件与众不同的事,一直做下去。开始人们不习惯,渐渐就成为型格。我偶WYMAN曾经在时装书中写道,想做潮人,一定要讲究TRADEMARK,大到设计师:“Karl Lagerfeld絕對不能除超剪辮或拉面皮;川久保玲不能轉髮型;山本耀司不能剃鬚。。。”小到时装编辑:你没见Anna Wintour数十年不变的冬菇头。甚至是普通人:“只要別人從未認頭註冊,任何一項打扮上的小堅持都可以變成你的 trademark,可以是對不問季節氣候轉變的白長靴;可以是條永不離身的螢光皮帶;可以是支日日出場的和服髮釵;可以是副鑲滿水晶的毒后式黑超,夠膽死甚至可以是天天帶個當手袋用的水煲出街……總之各出奇招,但成功法則只有一個:揀好你的trademark,買定離手,在人人都認得你之前,日日用,不要停。人人都認得你之後,更不要。”

其实做人也一样啦。没有伟大的志向,只捡一件小到不能小的小事,天天做。即使很无聊,坚持做下去,就成为一项事业。即便赚不来钱,也令人钦佩——我知道有人收集裸女图片,精心分门别类,已经攒了不知多少块硬盘,这行为于是就超越了咸湿,成为可贵的爱好。

可贵。是因为世界上最难的就是坚持二字,我长这么大,能天天坚持做的,也不外是吃饭睡觉吧。怪异的性格、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惯。。。只要不妨碍他人,即便开始令人侧目引人笑,面不改色地坚持下去,也值得尊重。

比如查理办公室有个俄罗斯裔的小伙,性情温和、斯文整洁——问题就出在这里,他太整洁了。。。是人都知道北美兴CASUAL风啦,几乎CASUAL到粗糙的地步。尤其是他们这种小型IT公司,老板都短裤T恤来返工,同事们堪称奇形怪状:有名身高近两米的胖大同事,长须长发,一年365天穿T恤登山靴,冬天外罩一件长黑大衣,不用化妆就像《哈利波特》里的Hagrid。在这种公司,怎么穿都可以,就是不可以穿的“事儿事儿的”。连最正式的公司活动,老板嘱咐了大家“穿正装”,还得找补一句:“但请不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他们所谓的“正装”,也不过就是将T恤换成衬衫,只要不穿牛字裤,都嫌太过隆重。在这种风气下,小俄居然坚持每天衬衫西裤,烫得毕挺,他就这样文质彬彬地混迹在一帮“草莽”当中,格格不入,同事们当然觉得好笑,也劝他“放松”,但他永远这样穿,连星期五都不例外,理由是:穿得整齐点,令我更尊重这份工。

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坚持自己的一套,且有道理——我觉得这就是性格了。周围多少人头发GEL起、眉骨穿环、纹中国字、戴黑超,小俄坚持穿得像个银行职员,开他那辆克莱斯勒Intrepid,无冬论夏,启动后热车五分钟才走…我觉得,小俄很酷。

跟你客气呢

天气逐渐热起来,行人衣着也日渐清凉。上星期我在皇后街上看野眼,再次领略到中西身材的差别:除了老舍先生说的“胳膊是胳膊,腿是腿”,洋妞们几乎个个低胸吊带,波涛汹涌。当然,在全球病态美风潮下,瘦到铁板一块、掷地有声的也不是没有,但多数瘦女仍然凹凸有致,不得不叹人家从小伙食好。一个少女从我对面走过,脚步轻快地像踩着橡筋,纯棉碎花小背心有条宽松紧带,把腰肢勒的小小一束,奶油色胸脯颤巍巍地几乎从DEEP-V领口跳出来,连同性看了都一阵麻酥酥。乳沟看多了虽然也审美疲劳,毕竟还是好东西,到没得看的时候你就晓得郁闷。乳沟在西方实在太普及,像汽车一样,已属生活必须品。平胸虽然稀有,也没见多矜贵,女星们参加颁奖礼,仍然个个以爆乳为荣。

然而造化弄人,火辣的标准身材毕竟是少数,不是太瘦,就是太胖,此事古难全。北美是胖子多。每次在街上看到穿短打气喘吁吁挥汗狂奔的胖子,都令人绝望,觉得运动减肥这件事没什么前途。他们可不自卑,照样短Tee低腰裤,露出肥肥白白的一圈或几圈肉,腰阔4尺的胖子,仍然够胆穿LEGGINS配超短裙。洋人未必有我们想像中厚道,他们背地里也议论别人的衣着身材,不过因为胖子多,所以标准没我们苛刻。我最胖的时候,中国同事看我都带怜悯之色了,我的英国上司还说:你算胖?多好的身材啊,在我们英国大街上一站,后面无数小伙子追!外国人的夸奖历来是不能当回事的,我沉默了一会终于忍不住反问:您确定不是为了追债?

咱们中国人也讲究客气,谁肯当面给你难堪呢。经常有不够90斤的小女子,诚恳地跟我说:你不胖,你挺合适的!转脸厌弃地把自己的盘子推开:我可得少吃点,这两天脸都有点圆了。。。这意思大概是:我才需要精益求精,胖到你那个地步,干脆就破罐子破摔吧。套句云妹妹的话:不知道她是觉得我傻,听不出好赖话呢,还是觉得我天生就是受人挤兑的?

要真是跟人客气,应该舍得说自己的短处。比如我有一个朋友,胖是胖了点,但是胸脯高耸,乳沟幽深,十分令人艳羡。她见到平胸的人会抢先说:“唉呀,看看您的小蛮腰,我真无地自容啊。”对方若是识相,就回一句:“我这飞机场,还羡慕您的D-CUP呢。”——这样的客套,也需和懂事的人过招,危险的是经常会遇上二百五,大剌剌回你一句:“你少吃点,多做运动,就有我这样的好身材。”

也难怪,现在的审美观太畸形,仿佛瘦下来就万事大吉,超过100斤已经不敢见人,然而没胸不可耻——其实说到底这事无关身材,人和人不大一样,有人一路高歌猛进,有人喜欢留些余地。比如人家听你抱怨老公,就说自己家里也天天吵架,那多半是怕你心理不平衡,顺口安慰你,千万别以为对方当真要离婚。《我爱我家》里有一场戏,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和平想生二胎,为要计生指标出了个假离婚的馊主意,把小姑子的准男友孟朝阳叫来说:朝阳兄弟,我打算先跟你大哥离婚,然后再跟你结婚。。。孟朝阳大惊失色,又不敢得罪和平,斟酌着说:这个。。。嫂子,其实我对您也一直有那么点意思。。。和平怒了:好小子,你敢对我有意思?!孟朝阳哭丧着脸说:我这不是跟您客气呢嘛——

人家夸你或者贬自己,先别太沾沾自喜,也许人家是跟你客气呢?就顺着杆爬上去了,人家不过得啖笑,丢架的是自己。

松一松

周末抽空把积压了两个月的杂志们翻了翻,遗憾地发现skinny jeans仍然是今年的潮流,有点沮丧。去年开始兴铅笔裤、鸡腿裤。。。难得我一个胖子,腿还不算粗,所以买了几条回来穿,有一条真是超级瘦,如第二层皮肤一样粘在大腿上,简直要模仿周星驰在《97家有喜事》中那样,在地上打滚才脱得下来。现在又穿厌了,开始思念起那种堆在脚面的宽脚裤,或者阿拉丁一样的灯笼裤。

也许有人说不必做时尚的奴隶,我行我素即是性格——我行我素需要更大量的自信、知识与经验啊。潮流icon才胆敢反潮流而行之。坏的品位也是品位,总好过没品位。有人永远打扮成荷里活60年代艳星款,渐渐也成为一种型格,但你全身装扮都似现代人,偏偏在一片窄领子风潮中,穿了件大领子衬衫出来,还懵懵然不知情,那才真难为情。对我们这些不懂穿衣之道的人来说,每月坚持看两本时尚杂志,其实留意那些DON’TS,更着紧过看那些DOES。今季流行单品不一定要穿,但刚刚过季的就一定不要穿——要穿,也穿几年以前的。
每季的风向标一出来,上至几万一件的一线品牌,下至几十元一身的地摊货,全都照办煮碗。你可以不被影响吗?穿PRADA的女魔头说:你真以为你穿的这只蓝色,是你自己选的吗?看到这里真气馁。工业社会,何止衫袜,连消费习惯都是被诱导出来的。去年流行楔形底,T台的模特穿,在我家门口买早点的打工妹一样穿,配着短丝袜与银色指甲油。也许她不知道这叫楔形底,但是通街都在卖呀,有什么办法。大众品牌对时装走势的跟从往往更加彻底,一连流行了几年的波西米亚风,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那时候几乎每件衣服都起皱拉流苏带花边。。。总有些潮流是你抵死不肯从的吧?只好不买衣服。

我对一条肥裤子的渴望,其实倒无关潮流变换。大概是胖了这些年,太久没试过衣服松侉侉挂在身上的感觉。最胖的那一年,穿什么都紧绷绷。市面上的衣服尺码还越做越小,骨瘦如柴的人也特意买小一号的衣服穿,都不知道我多羡慕她们——倒不是觉得她们好看,是想念身体在衣服里圆转如意的安全感。紧身衣像盔甲似的,穿在身上有点凛冽的感觉,再累也得坐得笔直,否则就浑身不适,形同受刑。有时候试身,咦?居然没撑破,售货员大抵觉得,您这身材,有的穿已经该知足了,还想怎么地?所以力劝我买下。但我心知这衣服是特意做的大,为着能有松身的效果,所以宁肯没的穿也不买——不见得我们胖,就没有自尊。

现在没有那么胖了,但那段被迫穿中号男装的日子老也忘不了,因此分外向往松身衣服,买衣服能尽量大一号,也是种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