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SS TO 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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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日,大概每个上班族都该懂得上班有Dress Code这件事。无奈Dress Code可以禁止你穿拖鞋睡裤上班,但无法阻止你穿得难看、刺目、不合时宜、没有品味。

多数时髦青年觉得万恶的Dress Code限制了他们的个性,但你有想过管理者写Dress Code的时候有多头痛吗?我见过长达几十页详尽到每一种剪裁方式的Dress Code,也见过拿把卷尺堵在公司门口检查裙长的变态HR,但所有这些法西斯政策,都没办法杜绝一个男员工穿着电光紫上衣配明黄色裤子来上班。在每个人都真正掌握穿衣打扮的技能之前,百花齐放真是件很危险的事。有时候真觉得,也许还是强迫大家穿得像4S店销售一样来上班比较保险。

可能你觉得,穿衣戴帽这种事是细枝末节,爷出来混是靠工作能力的。爱因斯坦和牛顿鞋穿袜烂,头发都没梳好,不是一样为人类社会创造价值么?但他们是爱因斯坦和牛顿啊,天才可以被原谅,而且他们都是独自猫在实验室不出去祸害人的工种好么!贵司有位同事,每天致力于把全世界最不可能相认的两种颜色穿在身上,初看眼睛总要痛一痛,时间长了就开始担心他的精神状态,总想去问一问,成年人常年坚持这种马戏团配色的心路历程是什么?如果穿着这种衣服出去见客户,会不会让对方对公司文化起疑心呢?如果因为这个丢了生意,公司可不可以找他索赔呢?

但这些都是说不出的苦,你不能因为员工不懂搭配衣服而批评他,至多买几本时装杂志给他看,还怕他多心。

只是穿得不好看,还不算大灾难。办公室里的性感大尺度才是必杀器。公司可以规定裙子下摆的长度、半袖还是吊带……至于领口开在什么位置,该用什么指标来衡量呢?如果你公司有一位上围丰满的妹子,而她又喜欢穿低胸装,那真是件让人难堪的事。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福利,工作场合你未必时时有心情用眼睛吃冰淇淋。在面对面开会需要集中精神的时候,你就知道对面一副白花花颤动的胸脯有多么闹心了。没错,正人君子非礼勿视,但人的视线会自动聚焦到最显眼的东西上,对方出大招,你想不分心都不行啊。而且一边看,一边还有深深的犯罪感。身为意志力脆弱的男人,妈妈没有告诉我在办公室还要经受这样的考验!所谓Hostile Working Environment(敌意工作环境),这也得算一种吧?

这件事全球HR都不会有答案,尤其是在妇女解放的今天。女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展现自己的身体,你稍加劝阻,就是心地不纯,沦为猥琐。凡事不要走极端,文明社会男女权利应该真正平等。我盼着有那么一天:男人在办公室调戏穿着性感的女同事,马上被绳之以法;女人在开会时若露出过于深邃的乳沟,男同事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投诉。

违心的衣裳

你们净晓得人一生有很多时候要说违心话做违心事,又有没有算过人一生要穿多少件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呢?好吧,也许你觉得诸如穿衣打扮之类的琐事不值一提,但正因为如此,在普通人营营役役束手缚脚的生活中,连这件事都不能随心所欲,才真正让人觉得可恨。

首先,我就同情小朋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学中学都要求穿校服。而且一定是难看窝囊的运动服。全世界其他地方都穿衬衫西服,我中华民族就算要另辟蹊径扬我国威,不穿长衫旗袍至少也弄套中山装啊?运动服是什么路数?后来被我参透了,原来是贪其宽松弹性,胖瘦伸缩自如,可以少制作几个size。而且仿佛嫌那顶黄色cap帽还不够耀眼似的,衣服上划道道的颜色要多怯就有多怯,碍眼到走在马路上人见人躲车见车闪,这下可安全了。

大概也有好处,穿着这样一身耻辱的衣裳,除了埋头学习也没脸出去胡混。好不容易毕了业,有的单位居然还发制服——好,如果是医生服务员公检法,也就算了,一个卖牛奶的公司也要求一式的衬衫长裤,还用公司logo的颜色替你裁条绿领带系着,是有多么难堪……也许你会说,连Steve Jobbs都曾想让员工穿制服呢,但请你相信我,贵司是决计不会考虑找issey miyake设计的。

有些人已经好幸运,公司对着装要求不高,平时干净整齐别像lady gaga或舞小姐一样上班就行,但谁都逃不掉会有见客、见工、见家长的时刻。这几种场合,有时需要你穿得体面,有时候需要你穿得低调,有时需要你故意穿得俗一点土气一点——天可怜见我们原本就不是荆钗布裙不掩国色天香的美女,使劲儿捯饬还来不及呢,哪还搁得住这么糟蹋自己!就算你天生桀骜不驯,不理别人怎么想,尽管怎么好看怎么穿……你够胆在老母生辰穿一身黑衣去拜寿!

就算没有这些世俗的压力,我们也很难百分之百忠于自己。原因是:你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今天,打开衣柜,你是想穿一套你喜欢的衣服,还是想穿一套好最看的衣服?你我都心知,这两种选择可能是南辕北辙。你喜欢的装扮未必适合你,而适合你的衣服穿在你身上一万个不舒服。命运有时很会和人开玩笑,你空怀一颗小清新的文艺心,却长着一副前凸后翘的沙漏型身材;而她内心就算住着性感小野猫,又连一件低胸小裙子都hold不住!气质与身材不搭的痛苦,决计不亚于你爱人、人不爱你的痛苦。

人人说,学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才能得到幸福。那么是不是也应该学习适应自己的身体,向自己的size投降呢?杂志都有教人如何扬长避短穿衣服,梨形身材穿什么,平板身材又该穿什么,就算不出彩,起码也能藏拙。有些衣服你誓死不能碰,还圈上一个大圈,重重写下一个don’t。可这样一丝不苟是有多闷!人有时也要靠直觉、看心情去穿衣。在时装上,黑皮鞋衬白袜子这类错误不能犯,但其他的嘢……还是看开些吧。呐,穿衣服吗,最要紧是开心,应该这么想:反正普通人才,穿得再无懈可击也不是世界小姐。何必剥夺自己戴围巾、穿裤袜、高筒靴的权利?我还宁愿见到满街都是郭德纲穿CDG的那种恶趣味,也不愿见到大家齐刷刷日系杂志里每日推介的通勤装扮。

你看粉丝多可怕

第十次在电视中看到我偶像强尼德普当选世上最性感男人的新闻。我有点不服地说:“德普演技是不错,非常有性格,你也可以说他很有魅力……但是和性感不大沾边儿吧?”

番薯在旁边长吁一口气:“这句话我忍很久了,一直没敢说。”

“啊?为什么不敢说啊?”

番薯老实地说:“我怕你抽我。”

大家看看,在我们这个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里,绕是我这么一个不靠谱的粉丝,还有这么大的杀伤力……我直流冷汗。随便儿公鸡我的偶像们啊,随便儿。

说起性感,我们老一辈还停留在乔治克鲁尼和理查基尔呢……当然,乔治克鲁尼依旧是,理查基尔年轻时。毕毕特和汤告鲁士凋谢之前也有他们的性感瞬间。基努我喜欢,但他是块木头。裘德洛在我看来是长得最好看的男星了,谢顶前是雕刻一般的美少年,难得还有气质——他也不性感。也许太美了,光让人惊叹。另外多年前有杂志拍到他的后院裸身晒鸟,据说很小,很小。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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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最近在给香水做推广,所以我被邀请频繁试香,各种香水样版收了一抽屉,有一次不慎错喷了一只男香——还是一只不太好闻的男香,结果一整天像跟一个陌生的、我不喜欢的男人耳鬓厮磨在一起,烦躁得恨不能马上去沐浴更衣。

当晚在终于能洗个澡重新做人的时候,我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香水和男女关系的问题。虽然时尚杂志一再告诉女人,扮靓是为了爱自己,用香水是为了让自己愉快,连学做菜都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但是调研结果告诉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香水是为了别人喷的,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更好闻。但是这种需求仍可以被继续细分,针对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有人喜欢清晨更衣之际喷香水,希望老板同事客户以及公交车上的陌生人都觉得自己沁人心脾,有人习惯晚上沐浴后用香水,来取悦和自己最亲密的人。1954年,当有记者问玛丽莲梦露穿什么睡觉,性感女神说:“只有几滴N°5。”香奈儿5号从此成为传奇。

但在这些心醉神迷香艳浪漫的故事之外,还有一个挺尴尬的技术问题:你的香水不仅会留在对方的鼻子里,也会留在对方的身上。香水不是滤过性病毒,不至于像H1N1那样,对坐一起吃饭聊天都有可能中招。但若是肌肤相亲、贴身纠缠就一定会沾染上。虽然每种香水都有前调中调后调(基调),而香水与体香混合后,在不同人身上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对香味敏感的人,多半还是可以闻得出来,你是否昨夜在一个女人香闺里共度春宵——OK,你可以淋过浴再来上班,但是衣服上仍然会留下蛛丝马迹。

电影里经常有偷吃不抹嘴的男人带回衫领上的口红印,导致婚外情败露,这行径其实很可疑,除非有心机的女人故意设局陷害,否则谁会精心涂红两瓣嘴唇然后齐齐整整在领子上印一个唇印留念。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容易解决的技术问题,很少男人愿意对一张鲜红欲滴黏黏呼呼的嘴亲下去,拿张纸巾擦掉唇膏再亲热也不迟,何况各品牌早就研制出了不脱色唇膏。

反而香水像一个无孔不入的奸细,不动声色地出卖你。女人应该常年用一只心仪的香水,让对方身上永远带着自己独有的味道,或者坚持不用香水,以便能够敏感地闻出对方身上陌生的香水味——不要相信他今天车上载了一名女同事的鬼话,除非女同事把香水泼在他身上;地下情人若想逼他摊牌,在幽会时使用一只带有自己独特印记的香水,它不仅要“强烈得像一记耳光(可可香奈儿女士语)”,而且还不能是那种人人都可能用的“街香”;狡猾的坏男人若想平安无事,应该买一式两瓶香水赠与妻子和情人,但女人在这件事上多半没有那么驯服和乖巧,嫉妒心会使她们想尽办法查出情敌用什么牌子的香水和化妆品,然后故意推翻她的一切。另外一个办法是,干脆自己选一只浓烈的男香,压倒性地掩盖一切偷情的味道——所以我碰到那种香喷喷、相隔五米都让人熏熏欲醉的男人,总觉得很可疑。

低腰裤,性感沟

(报纸稿)

低腰裤流行了这么多年,以至于它改变了腰位的标准:以前正常裤腰的裤子,现在叫“高腰裤”;而挂在胯上的露脐“低腰裤”,已经成为普遍正常裤型。如今真正的低腰裤,早已渐渐溜下胯,顺着耻骨的方向去了。

向来时尚服饰也不是未了让全体大众穿着都好看。细腰长腿面容冷冷的模特儿站在T台上其实穿什么都漂亮,咱们长相参差不齐的老百姓就得碰运气:有的潮流适合你有的不。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低腰裤能把谁的体型衬托得更美观?无论谁穿上双腿都无端短一截。也许低腰裤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孕妇,或者中年发福“好大油肚”的男人——他们找不到那么宽的腰带,所以只得把肚子让出来。

每次我在超市中看到冷柜旁的理货员小姑娘,猫腰辛勤劳作时把整截白花花的后腰露出来,都要担心她长期受凉导致风湿;在地铁中看到黑人兄弟一身HIP HOP打扮,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裤腰带上,站起来也不肯提提裤子,裤管肥大地坠在脚面上,露出半个八月十五,我就忍不住想,难道人类对性感的极致追求,最终都着落在各种“沟”上?那一片半开半合、深邃暧昧的阴影,比一览无余的肉身更加勾魂摄魄:DEEP V的设计为的是露出乳沟,女明星们动用神奇胸垫、配合抱肘夹胸的姿势使其发扬光大,制造出的效果往往比露半球更加轰动。有一次我抱怨公司的新政,要求女员工穿凉鞋不得露出脚尖和脚后跟,在座一位时尚杂志女编辑马上追问:“那末许不许露趾沟?”原来现在流行一种浅口鞋,浅到将将盖住指甲,特特儿地要把脚趾缝露出来。我不知道趾沟能有多么吸引,但这种鞋子无疑对个人卫生要求极高。

然而低腰裤露出的远比股沟更多。还可能包括衬裤、内裤牌子、汗毛及纹身。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后腰及股沟露出来不算走光,而内裤露出来就叫走光。于是大家又只好在内裤上下功夫:低腰、T-BACK、或者干脆不穿。上礼拜天的傍晚,我在商店门口看见一位窄肩膀水蛇腰的时髦男士,举着电话袅袅地往里走,一只手慵懒地把恤衫下摆撩起来,他穿了一条超低腰的牛仔裤,即便天色混沌我也清楚地瞧见了……一丛耻毛!看来以后除了穿比基尼泳装之前要脱毛,穿低腰裤之前也得清场。

而且从那一刻我终于认识到,低腰裤跟DEEP-V比,更是旱涝保收的性感:平胸女性若不用WONDER BRA,有可能叉开到肚脐处也看不见旖旎风光。而低腰裤则没有先天条件要求,在这件事上,男与女、美与丑,众生终于平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