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过多次香港,还真是第一次去元朗。
我对元朗的全部印象,就是在TVB的时装剧里面,所有男人有了外遇,深夜回家都会拎一盒老婆饼给老婆。老婆诧异地问:“为什么去那么远买?”老公答:“你爱吃嘛。”
老婆饼简直就是婚姻破裂的主要里程碑啊,所以以后大家去元朗还是不要给人带手信了……
可能香港真是太小了,所以老婆们看到来自元朗的老婆饼会那样受宠若惊。我倒没有觉得元朗很远啦。当然,对我这样一个会让人从香港捎芒果糯米糍的吃货来说,大概从多远的地方带东西回来吃也不会觉得过分。
不过从地点的相对远近看一个城市的发展总是很有意思。比如在北京,小时候远到我觉得春游都去不倒的地方现在也很繁华;一些我都以为出了北京城的地方现在是商业中心。想必其他城市也是这样吧。对我这种不热爱历史地理的北方孩子来说,最早对香港地名的印象还来自亦舒小说。我记得在《我的前半生》里,子君被医生休掉之后只够钱在美孚新村买一个小房子,她妹妹说,住在那种地方都没有男人肯送你。我春节的时候在地铁里看线路图就觉得现在看上去也不算太偏僻吧。
总之我就是想说,元朗还不算远。不过去元朗的路上路过了天水围,我就觉得好惊……这几年香港电影工作者很重视天水围,还拍出了像《天水围的日与夜》那样让番薯抓狂的电影。而我在元朗的日与夜……是因为我只在元朗待了一个日与夜,以至于又被海关人员盘查了:侬为什么总是去香港,侬为什么每次只去一两天……我愤怒地说,难道定期去香港扫货的阔太们不比我更可疑吗,不要因为我每次不拿几个GUCCI手袋回来就歧视我好伐!

上周末终于如愿以偿地去湖边烧烤了。可惜那些肥美多汁的排骨、风姿绰约的鸡翅、羞赧动人的虾虾。。。未留倩影就被残暴地吞进了肚子。不过没关系,以后还有机会。此类活动基本上已被我定为夏天的主旋律。实际上,去年秋天刚来多伦多的时候,我每经过一片草地,都像下乡视察的领导干部一样, 挥斥方遒地说:这里不错,可以支一烤肉架子——好像这就是草地的专业用途。冬天万物凋零的时候,我也能花痴地看着阴天说:等下雪了,咱就把火锅端到阳台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