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值多少

我认得一个在外企工作的漂亮女孩子,她留有一头齐腰长发,没烫过没染过,漆黑笔直。这么美的长发当然不愿意梳起来,她一身利落的短西装高跟鞋配飘逸长发简直就是办公室一道风景,别提多么潇洒与飘逸了。结果有一天,她要转去别的部门做咨询项目,老板跟她说:“你这头长发,不符合客户心目中专业咨询人士的形象,最好剪了它。”她左看右看,也没有看到什么更好的工作机会,于是就只好去理发店剪成了英姿飒爽的齐耳短发。

如果你是女孩子,你就知道这是多么大的牺牲。理发师告诉我,十个自愿来剪短发的长发妹,差不多有九个在第一剪狠狠落下的时候都忍不住会哭。男人尽管说什么头发长见识短,好像因为它不痛不痒就没有生命力,但养一把长头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啊,得花多少时间和金钱呵护它:洗发水、护发素、发膜……又洗又吹又梳,拉直、焗油、修剪,热风筒怕吹断了,睡觉怕压坏了,夏天怕热冬天怕风,洗头水广告上那迷人地轻轻一甩,背后是多少功夫,就为了一份工作,剪掉它?

留长发不仅为漂亮,它还可以是你的签名式。在这个讲求个性的时代,大家都练有一两下散手,David的黑色细胶框眼镜、Ellen的字母项链,Zoe的超大公文包,Lilian永恒的三寸高跟鞋,以及……长到腰际的黑发,是这些小小细节把我们从一个大厦里面目模糊的张三李四中区别开来,给紧张苦闷的职业生涯带来一点小小的乐趣,什么?每天上班脸上换上同一副温和礼貌的专业微笑还不够,现在他们连处理身体发肤这点尊严都要拿走?

可是没有办法呀,这种事不会写在员工手册上,也不属于歧视的范围。社会的法制系统发展越来越健全,男女不同工统筹可以抗议,妇女怀孕期间不得被解雇,但是这种无名肿痛永远无药可医。因为以貌取人是千百年来大家的偏见:艳若桃李的女人是花瓶,留长头发的女人生性柔弱,男人斯文干净讲究穿着是同性恋。你以为老老实实穿套西装就能混职场了?情况远比这个复杂,各行各业都有不同要求。越不修边幅的技术人员越让人觉得可靠,广告公司的男设计师最好光头或长发,就像导演经常留一把大胡子,否则就不像艺术家。有个著名的民营电脑公司,一向要求员工着装朴实低调,可是近年来设立一个新部门,专门研究竞争对手苹果公司的电脑。这新部门招收员工的首要条件就是特立独行有创意,除了人品精灵古怪之外,连着装都要求非常时尚。你当然也听过某时尚杂志的员工大白天都得穿着沙沙响的晚礼服办公,某奢侈品牌招一名店长,暗示猎头候选人至好是男同性恋。

想好,你总得扮演一个角色,这些牺牲都还算身外之物,看你肯牺牲多少,值不值。就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应该找一份自己喜欢做的工作。这并不是开玩笑,我有一个朋友已经做到唱片公司高层,他当初选择这一行,除了喜欢音乐,很大的原因是他们公司任何时候都可以穿短裤球鞋上班,并把脚搁在桌子上。

男老板还是女老板

30岁以上、40岁以下的女行政人员,是白领小姑娘们职场上的至大荆棘。事情可以更糟,如果这些中年女上司碰巧还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业余爱好……几乎注定了你在她手下的日子不会好过。

以上的“偏见”恰恰说明了女性的职场道路多么艰难。连女性自己都觉得中年女经理不好相处,她们往往婆妈、小气、固执、偏激、情绪化。而且,如果到这个年纪还没有心上人,她们多半心情不会很好,而心情不好的结果,要么就是发泄在别人身上,要么就是发泄在工作上。无论哪一种,对下属来说都是噩梦。除了个人经验之外,我还听过足够多的实例来证明我的“反动言论”。有人因为穿了跟老板一式一样的裙子而屡遭白眼;有人被迫每天陪独身的女老板加班至深夜连带吃宵夜谈人生一条龙服务;有人不堪忍受失恋女老板的喜怒无常开始认真帮她安排相亲……好吧,即便她们有个幸福家庭,你也不见得愿意听她们讲自己孩子的在每日语录。跟老板相处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别把私生活和工作混为一谈,但是对有些女人来说,她可以过GRE,她可以上MBA,她就是做不到公私分明。

这些朋友劫后余生似地抚着胸口跟我说:再换工作一定不要女老板了……

可惜的是,在竞争激烈的职场,合适的好职位凤毛麟角,如果我们把女上司视作拦路虎,找到好工作本来就低的几率一下骤降了一半。不,也许比一半更多,我们都知道现今的女性有多能干,尤其是大公司的中层管理职位被她们占据了多少。为一个你不认识的女人拒绝一个工作机会未免也太奢侈了。工作又不是过家家,也不是大学里分宿舍,你没法像选姐妹淘一样选上司,你必须学会与各种各样的人和平共处。

我不准备给你举反例说明无情无义无理取闹的女上司是少数。为了让你好过点,我打算给你讲讲男上司的坏处。

首先的首先,你不想受到性骚扰吧?虽然不是每个男上司都危险,但是就这方面来说,无疑女上司更安全些。相信我,想拿利益跟你交换的男上司还不是最恶心的。有些人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图谋,他只不过是在享受员工手册外的公司福利,就跟饮料公司的职员往家拿可乐一样,跟属下小姑娘调笑,派她们应酬客户,酒席上说几个无伤大雅的黄笑话。我一个朋友说他们部门经理招人专门找两长(头发长+腿长)无工作经验的少女,在这种人手下干会有前途么?

就像不是每个女上司都是歇斯底里不可理喻的老女人,也不是每个男上司都是我们期望中那个学识与年龄等身,风度翩翩气质稳重的事业型男。他们有的秃顶,肥腻,一脸油光,未老先衰……长相与工作能力无关,但我们是女性,女性对身边的异性是有要求的。猥琐的男上司分外让人气馁,尤其当他们跟中年妇女一样小气、絮叨,自私自利的时候,他们往往比中年妇女更可恨。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碰到好老板的几率反之。如果好运气没发生在我们身上,怎么办呢?你要记住,他(她)只是老板,不是你的朋友或爱人,彼此不要有太多期待和要求。而且,他们也是人,他们也许只是不善于控制自己的喜怒哀乐,就像他们没义务对你好一样,他们也没必要针对你。

从家猪到野猪

我有一个同事,年龄处于而立和不惑之间,拥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分别在知名国企、外企、民企服务和战斗过,见多识广,横跨市场销售两界。最近雄心勃勃地打算出来创业,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听说之后,都摇着头说:“不靠谱。”还没细听他的商业计划,就已经把他一棍打死。

是大家小看他的才智么?一个在五百强企业做到中级经理的人不是混饭吃的,十几年摸爬滚打的行业经验也不是闹着玩儿的。我们不是在质疑他的工作能力,而是担心他的性格和经历是否适合创业。打工和创业的思路完全不一样,这与智商和学历都不相干。你在五百强企业做到总监,年薪过百万手下几十人,意气风发挥斥方遒,也不过是听差办事;做一盘几十万流水的小生意,却要殚精竭虑面面俱到。我们有个被高薪挖角到私人企业的同事,抱怨说他贵为市场总监,连下属50元的报销单都要报交总经理加签。想当初以前在外企,可是手握几千万以致上亿的市场费用啊。这里面的道理最简单不过了:谁家的钱谁心疼啊!

如果把打工仔比喻成圈养的家猪,自己挑大旗单干的创业者就是野猪。被百万年薪养肥了的家猪,几乎是没可能重新去做野猪的。也许不是不能,但是,何必呢?如果你一年稳稳当当地有一百万入帐,且又没有什么大志向,为什么要自讨苦吃。谁都想要更多的钱,但谁说做生意一定赚钱的?抱着玩票的性质,赚不到钱大不了再回头找个高薪工作干着。成功的创业者不是天生野心勃勃的企业家,就是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末路者。创业之路多么艰苦,根本容不下一条退路。

很多白领以为工作了数年,掌握了那么多渠道、资源和人脉,不用怪可惜,顺理成章地自立门户,其实这想法跟小明星“演而优则导”一样不现实。你那些人脉,大多数不过是公司的面子,在位时有,离开则无。举个简单的例子:当年你是市场经理,广告公司就差拿你当老佛爷供着,连你的婚礼party、满月酒都免费策划,包办得美轮美奂,并非交情至深,不过是希望每年做计划的时候您能高抬贵手。现在你白手起家出来搞公司,想请他们免费设计一个logo,你猜人家赏脸不赏脸?

自己的买卖,不说别的,花起钱来就比大公司手紧。我们这位同事,十年来出差大概也没住过四星级以下的酒店;飞机餐从来不肯吃,时间再紧也能挤出空来去饭馆开发票吃一顿;酒店房间里百元一瓶的矿泉水拧开就喝;在香港这种地方下了飞机,都不搭机场快钱,而必须做出租车直达。我真为他公司的收支平衡捏一把汗。

白领们不是不能创业,但是创业的目的,真像他们所说的为了实现自己才好,或者有非常非常强烈的,赚大钱的欲望。千万别因为被老板欺压得不忿去开公司;因为职业发展遇到瓶颈去开公司;为了自己能说话算数开公司;或者更可笑的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自由时间而开公司。等你做了老板才知道,原来根本没有下班的一天。

心太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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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能在办公室谈恋爱,有很多显而易见的理由,比如说不能专心工作、私人情感影响专业判断。也有很多人持不同意见:夫妻同在一个公司有利于提高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而且⋯⋯在并肩战斗中产生感情是太容易的一件事了。再说了,可怜的小白领每天也不过是两点一线,你让人家到哪儿去找对象呢?总不能都去八分钟相亲吧。

公司担心你因恋情影响工作是一回事,自己如何面对同事VS爱人的角色冲突是另外一回事。两人相亲相爱的时候无所谓,除了上班偶尔有点神不守舍,也造不成多大灾害。可是关系一旦破裂,就像离婚了仍被迫住在一起的夫妻一样,本来你永远都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但每天不得不跟他狭路相逢,还得强装微笑。而这场戏因为有同事在一旁围观,而变得更加难演。你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展览你的感情生活?你得有一个异常强大的心理素质。

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的布道词经由韩剧金三顺更有效地传遍了白领出没的大街小巷,“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跳舞吧.像没有人在围观一样,唱歌吧.像没有人能听到一样”,这一串排比句听上去是很潇洒的,但是真能毫不费力做到的人多半也有点缺心眼。人是社会动物,怎么能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呢,尤其是在公司里,对待私生活的态度同样会成为衡量你工作能力的标准。

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某外企的一对夫妻A男和B女,结婚多年感情融洽,谁知B女迷恋上了公司里的一名青年男工C,婚外情败露之后A男大怒,执意要跟B女离婚。B女为真爱净身出户投奔男工C怀抱之后,发现男工C其实并不想与她天长地久,因此又走回头路要求与原配老公A男复合,A男当然不愿意做回收站,越想越气,竟派人前去把情敌暴打一顿。男工C也不是好欺负的,手握着被殴打的证据,以刑事诉讼威胁A男,这下A男和B女都慌了,于是两人花了二十万和男工C私下了结了官司,并且在共同和男工C周旋的过程中重燃爱火,胜利复婚。

我不知道你听明白了没有,反正全公司的同事为了把这件事八卦清楚,所用的时间足够做出一个新产品了,这对公司来说不能不算一个损失。三位当事人至今仍在同一公司,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活得好好的,两夫妻获得第二春,男工C拿了二十万大概生活得更幸福,如果不计当中那些劳民伤财、担惊受怕,这也勉强算得是个大团圆结局了吧。同事说这故事简直够得上《知音》封面故事的标准,题目都给他们想好了:“孤独职场中的情感来回”,副标题“爱妻,今天我要再次娶你”。

感情的事没有对与错,谁也没说不许马吃回头草,浪子和浪女谁回头都金不换,不计前嫌是一种高贵大度的品质⋯⋯如果这一切都在私下里进行,哪怕再奇情十倍也不过是年老时回忆的佐料。但是能每天坦然面对同事异样的眼光和不怀好意的微笑,心还真是不一般的宽。

或许咱们应该给艾佛列德.德索萨神父再添上一句:得瑟吧,就当周围同事都死了一样。

怎么才算赢

VICKY最近被客户激得冒火,事关推广活动中模特所穿的一袭裙子。

她不气客户一开始所下的指令就不清不楚,要她旁敲侧击黑暗中摸索;她也不气客户的主意一天三变,导致她加班做很多无用功。客户对裙子的最新要求是“时尚”,而当她在会议室中把千辛万苦找到的样版打印图拿给客户看的时候,客户没提具体意见,只皱了皱眉说:“这个样子不够时尚。”VICKY差点把图纸揉成一团朝客户脸上扔过去。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她穿了一身多土的衣服吗?她居然好意思说我这条裙子不时尚!”

论理这件事当然是客户的不对:“时尚”可以有多种风格,仅凭这一个词,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不明确的指令,所以即便VICKY拿出了一条非常时尚的裙装,也不一定能符合客户的想象。但客户为了表示自己是对的,必须诬赖这条裙子不时尚。又或者以客户的眼光,她就是觉得这条裙子不时尚。VICKY的愤怒在于: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品味!

类似的事件在广告行业经常发生:明明是可参选广告大赛的好创意,客户无条件推翻;而他们选中的那条,老土得令人不忍。大家都讨厌外行在自己精通的领域指手画脚。不过你肯定听说过一句话吧?叫“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我们初时都以为贯彻这点很容易,其实客户服务远不是唯唯诺诺点头称是这么简单。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赔笑奉承谁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你能不能忍住骄傲、专业尊严、一时意气、艺术良心……不去跟客户理论,究竟谁对谁错?

上学的时候曾有一位人情通达的教授跟我们讲:某常用英文词汇很特殊,不按常理发音,所以经常会被念错。你知道正确的念法就可以了,当你工作中听到同事、领导或者客户念错的时候,请不要去纠正他们。为什么要忍住不告诉别人什么是对的呢?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当众指出他是错的。刚出学校的人多半都是辩论狂,最喜欢摆事实讲道理力证自己是对的。可惜生意场和大学堂不一样,不是你做对题目拿一百分就是胜者。你可以证明你比客户更聪明、更有本事、更有品味……然后呢?你的目的是拿到生意,做完工作,赚到利润,观点上的对或错完全不重要。

好像VICKY,拿图纸扔客户那一幕也不过是在心里悄悄闪过,权当已经过足瘾。然后继续笑容可掬地问客户:那么除了时尚之外,您对裙长,面料,颜色方面还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有没有比较类似您所需风格的样版可以提供一下?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找,一定满足您的要求。

——至于这条裙子是否时尚,客户的品味是否有问题,咱们还是别去讨论了吧。尽早做完事是正经。您得到面子,我得到佣金,我猜,这就叫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