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美女

我经常被人说我挑剔。原因不是因为我挑吃挑穿,挑褥子下的豌豆什么的,而是因为我对人要求高。再具体一点吧,我对帅哥美女的标准较高。大家张口闭口说美女,我看了往往觉得普通。于是这姿态就令人反感:你自己好美吗?

我当然不美。但我也有审美的权利。正因为我不是美女,我也不能把强过我的都称作美女吧?而且。。。美不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么?干嘛非要搞白色恐怖。

五官端正的人是很多的,也有人“清秀”、“好看”、“可爱”、“漂亮”。。。但是说到“非常美”,也是难得的吧?泼墨教育我说,眼角不能太高,你光认为泽塔琼斯莎朗史东张柏芝钟楚红安吉丽娜朱莉美还不够,你要认为刘若英徐静蕾都很美——难度也太高了。有些人甚至认为张伯芝都不美。我的标准好算高?

明星咱且不去评论,她们有专人帮着造型、衬衫,重重画皮之后再打光、修片。。。根本看不出庐山面目。大家对身边普通人的评判标准自动降低很多。大概是觉得,明星靠脸蛋吃饭,长的漂亮也是应该的;咱们老百姓,不口眼歪斜已经是意外之喜——所以略略平头整脸,统统升级成美女。

可是干吗要给这种同情分?咱们又不是残疾人。是否被人叫“美女”就特别高兴,连饭也多吃两碗?如果人人都有这样的虚荣心,我只好愧对我的朋友了——讲实话,她们大都长得不错,有几位谈得上明眸皓齿,但是说道美。。。。。对不起,我还不认识绝世美女。

除了美丽,你还有许多其他好处。我们不必称对方为美女,也可以相亲相爱。

化妆这件事

最近比较爱说化妆的事。其实我对这件事看法多多,一点也不输于我对男女关系的兴趣。但是一直有点心虚,好像不是美女就不配讲这个。包括我在内,大家间中都会嘲笑人:这么落力地打扮,也不过如此嘛——其实这种态度是不对的。要想想人家不打扮是什么样子!

化妆又好,不化又好,真的是个人选择,跟相貌没有必然联系,没有什么必须不必须。即便已经长得很美,还是可以更美——我十分不相信“脂粉污颜色”说。如果一美女号称化完妆比先还不如了,无非是两个原因:1.长得还是不够美。2.化妆技术实在差。没有人的美丽能妙到毫颠,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就有,也不是你!好吧,也许你的男朋友/老公/爹妈/挚友,认为你不打扮已经最美,那只是感情分和安慰奖,算不得数的。

反过来,即使长得很抱歉,眼睛小、嘴巴大,鼻子塌、大饼脸,皮肤黑、上面还有活的包包和死的痘印。。。也可以选择不去遮掩。化妆也是个技术活儿,不像装修DIY,买个美潮一刮平刷一刷就搞定。菜鸟真的有可能弄巧成拙。又或者懒,不耐烦花那些时间金钱。就算丑到令人不快,也不算违法犯罪。我还没见过警察在街上因为相貌丑拉人的呢。不过,敬请不要标榜自己“英雄本色”。有时候故意不化妆也是一种保护,仿佛别人卸了妆都不如你似的。而且给人留下无限的想像空间:我也就是不修边幅,真打扮起来能充泽塔琼斯——也别太自欺欺人了,化妆而已,又不是整容。

对我这样的家常老百姓来说,化妆当然首先是为了遮丑。不过还是贪玩的成分居多,因为只有跟志趣相投的人一起,才格外的有兴头。如果周围的人都不化妆,我也就提不起精神来。虽然可以把粉底腮红睫毛膏做得无迹可寻,但是不是心机太重了?比如几个女人约齐了去吃饭,大家都光着脸去了,只有我精心打扮抡了全活儿,真有点别扭,不像去吃饭,倒像是踢场子去了。

我所以很少劝人化妆,外表毕竟不是唯一值得关注的事情。但是昨天在电梯里碰见一个女孩子,向下走十几层楼的功夫,不停对着镜子忘我地摆身形、整衣角、搔头发、抚脸。。。可是穿得一塌糊涂,短腿而穿浅色SKINNY JEANS——穿在她腿上当然也不SKINNY了,上衣的款式和裤子不搭、全身的衣服又与鞋子不搭,头发没有梳好洗净,成张脸灰仆仆,五官暧昧一团。。。真替她着急,既然这么紧张自己的样貌,为什么不回去整番个靓妆先?

旧照片

朋友感叹说:这岁数稍微大一点儿,五官就模糊起来,不上妆,脸就像一张旧照片。

这个比喻真是绝。二十来岁的时候,不管漂亮与否,还都眉毛是眉毛,眼睛是眼睛的,不化妆也唇红齿白。不知怎么轮廓就渐渐模糊起来,人家说“褪色的容颜”,原来不是文艺腔,是赤裸裸地写实来的。

不过翻看以前的旧照片,也真是件有意思的事。也许不是每个人的进化史都像我这么惊悚。跟我熟的人会忍不住问:你怎么可能允许自己胖成那个样子?老实讲我也不知道,大概还是因为懒和任性,一味放纵自己,但又没有洒脱到不在乎自己外表的地步,其实很痛苦。当时麻木不仁,现在回想起来就非常后怕。

但每个人也有过不堪回首的造型吧?番薯样、黑框眼镜、高腰萝卜裤、好好的披肩直发,前刘海偏要吹成飞机头,再用发胶GEL起。。。对照相片上的日期,简直就是一部流行编年史。现在看上去越可笑,说明当年越时髦。

可见我一直不是一个很IN的人,很少照着时装杂志打扮自己。在我身上最鲜明的时代烙印,不过是韩风的豆沙色口红、以及小芳式的麻花辫(这个其实到现在也还有梳)。我的一个个里程碑,是不断摆上身又拿下去的肥肉,尖脸、圆脸。。。给朋友看各个时期的照片,她的观后感是:怪不得古龙说,最好的易容术就是把自己变成一个胖子。

唇膏·粉底·通天塔

昨天看《绝望主妇》,冒失鬼苏珊跑去跟女儿朱莉借唇膏,因为:“我的唇膏用完了”。

哗,“用完了”。我并不真的认识有人把一只唇膏用完。

一只唇膏,通常4.5克左右,开封后保质期也不过两年,一张普通的、薄厚适中的嘴,除非天天涂、并且每次都涂这一只,才有可能将其用完。

每天坚持做一件事,除非是超完美主义者,否则都需要一点责任心。肯每天一丝不苟地化妆,大概有职业需要:演员、礼仪小姐、空中乘务员、化妆品推销员。我认得一个小朋友,女友是欧莱雅公司的销售,专管推销本公司低端产品美宝莲,每天必须用全线产品把一张脸武装起来,而且要画得浓,时间长了,都快不知道女友真面目。

而且,每天涂同一只唇膏。。。不闷么?四季需要不同的造型,颜色还要与不同的场合、衣饰配搭。珠光的、哑光的、荧光的、滋润的、有润唇效果的、含亮片金箔的、带防晒系数的。。。怎么可以只有一只?

看来每个人化妆的动机不大一样。有人无非就是想让自己漂亮点儿,选一套最适合自己的颜色,或者干脆用最简单安全的选择:乌眉黑眼粉颊红唇,每天照固定程序涂在脸上。有人则很无聊——比如我们——是为了好玩,有时候买一只唇膏,纯粹是因为它造型趣致,咦,居然可以这样弹出来的?开始巴不得天天拿在手里玩,用得一阵就倦了,寂寞地睡在某个化妆包里。

在北京的时候,化妆品的添加速度比较惊人,到了加拿大以后,兴致少了好些。一来在彩妆问题上我是一个坚定的日货派,总觉得西洋化妆品的颜色有点愣,用在咱们亚洲人脸上怪相(也许只是在我的脸上怪相)。你看BOBBI BROWN广告上的巧克力美人,都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百分百西人眼中的东方美;二来:北美人民那是相当的不讲究,去百老汇观剧都有穿背心裤衩的,精心妆扮了给谁看呢?入乡必然要随俗,住时间久了,渐渐也就球鞋大绒衣地去超市。

人与人之间的理解真难啊,我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只用一只唇膏,人家也经常问我:你要5只粉底做什么!你又没有5张脸。似乎拥有的化妆品数量越多,长相就越可疑。尤其是粉底这东西,大家惯性猜认为你多半是把这些粉一层层全部涂在脸上才出去的——大佬,您也有十双高跟鞋,难道全套在脚上出街吗?

唉,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通天塔,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啊。

刀疤阿姨

我记得有回小贪跟我抱怨,说手还是腿磕破了,MSN的名字改成什么好呢?我说叫:刀疤阿姨。她满意极了:嗯,这个酷。

可我才是真的刀疤阿姨呢。除了武术爱好者和犯罪份子,谁身上还会有刀疤呢?只有我,我切菜会切到手,开罐头开到去缝针,从烤箱里拿出一盘松糕都把胳膊烫出一溜大血泡。。。星期天去文具店,难得穿了条短裙子,一叠信封掉下来,腿上马上划出一条血道子——大腿这个东西,真是露不得啊。

身体,像一切东西一样,崭新的时候最害怕磕碰,有一点破绽都惋惜得不得了。越旧就越无所谓,破罐子破摔。七、八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听人说,做飞行员全身都不能有一个伤疤,当时我万分遗憾地说:啊,那我当不了飞行员了,因为那时膝盖已经缝过7针,下巴上也有个小疤——我甚至从没有想过当飞行员,不过心里觉得被剥夺权利总是不好的。

其实我最多的伤疤都是拜蚊子所赐的。我招蚊子。而且皮肤容易过敏,等闲被一个平庸的麻瓜蚊子咬一口,都会肿起老高,像被蝎子蛰了似的。最夸张的一次要去医院切一刀除去脓血,我妈讲话,坏人才长坏包儿,坏得出水儿。

我之痛恨蚊子,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论提到什么高科技发展、人类进步,我都不耐烦地冷笑:有那功夫把蚊子消灭了好不好?我不介意它喝我的血,但它一定要弄得我这么痒痒吗?我从来无法忍耐蚊子包在我皮肤上慢慢消退,总是采用最残酷的方法:先狂躁地将其抓破,再拿最强力的虫咬水涂上,痛得好比关二爷刮骨疗伤。

其实对我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快速有效的方法:流血,愈合,结疤,然后脱落,如无意外,几天就会愈合,丝毫不留痕迹。

然而意外就是:我从没有让一个疤消消停停地自然脱落。每次结疤,我心中都会狂喜,着了魔一样用手去摸那个疤,最终忍不住将它撕下来,露出粉色的嫩肉,有时候还渗出血迹,然后再结疤,然后我再撕,然后再结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变态到有时候看到人家手上有个疤,都恨不得帮她撕下来。

我好歹也知道这样变态,所以心里再痒痒,也不会跟人提这个要求。上次出去玩儿,我们炊事班长可能是让大蚂蚁咬了,手腕上坟起一座小山,肿胀滚烫,又痛又痒,抹什么也不管用。我在一边看着说:“没用的,你只能把它抓破,才能把里面的毒液拔出来。”班长说:“我死命抓了半天了,就是抓不破。”我说:“使劲儿!没有抓不破的包。”班长思想斗争了很久,一咬牙把手伸给我:“你帮我抓吧,我自己下不去那个手。”

这话说的,我对别人就下得去手啊?那不成了凶手了嘛。推让了半天,为了人民的利益,我决定就当是医生动手术了。用消毒纸巾净了净手,三下两下抓破,然后狠命一挤,透明的汁液就涌了出来。这时我掏出我的无敌虫咬水,跟班长说:“忍着点儿啊,上药的时候会很疼。”班长同学比关二爷还英勇,眉毛都不挑一下,事后她说:“跟您抓我那两下比,什么都不算疼。。。”

我的法子狠是狠了一点,还真管用,班长的两只手腕子很快又一样细了。这时候表哥也被咬了一腿包,跳着脚地挠,反复上药。班长一路上撺掇他:你让YK帮你抓,我就是让她抓好的——口气简直像跟姊妹淘推荐化妆品:试试这只眼霜吧,去黑眼圈有奇效,我就用过,可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