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片

要说像我这样谨慎的人,想骗我上个当可真不容易——我指看电影。

我是拿看电影当大事办的人,即便只是在17吋电脑显示屏上看,我也要关灯拉窗帘、准备好零食汽水,一切就绪之后才按“开始”键。中间最忌讳走来走去,连去个厕所都要暂停播放。这样聚精会神地浪费生命,当然要浪费得有价值。我决定看一个电影,要经过反复考核:要我喜欢的故事才看,要我喜欢的演员才看,要我喜欢的导演风格,听不懂的不看,IMDB评分6以下的不看——影评不敢全信,最好给我看预告片。难过参加大公司的面试。

不过即便这样,仍然看了不少烂片,至少我不喜欢。比如去年的《THE GOOD SHEPPERD》,难得的卡士,独特的题材,我在电影院里连看了几次预告片,真精彩。然而当我看电影的时候,却差点被闷死——原来几个精彩的镜头,已经全在预告片里了。

后来看《THE HOLIDAY》,卡梅隆迪亚兹就是一个做预告片的,才明白原来这跟广告公司拍个方便面广告没有多大区别,剪辑好了,镜头切换闪烁间完全可以跳出莫须有的牛肉大虾西兰花。。。电影是电影,预告片是预告片,二者的好坏没有线性联系。

所以现在我看预告片,就小心得多了,在电影院里看《AMERICAN GANSTER》的预告片时,觉得仿佛还蛮酷,但我马上深刻地意识到,这个片子大概也只有这几个镜头有气势,至多找张原声碟来听一听吧。

可是我还是爱看预告片,就像人家看电视剧,我爱看插播广告一样,无论正戏开场拖了几多时间,我都不烦躁,看得津津有味,好看的预告片,让我对电影充满幻想,不好看的,也不过一分半分,讨厌也有个限度。不会浪费我100分钟的时间与感情, 我巴不得他们卖一张电影票,连播120分钟的预告片。

其实一切长久的承诺都令人不安,万一失策,代价太大。一签几年的租约、大包装的产品、供职十年才给的福利、喝杯饮料就要求结婚的男女……最好有权利没义务,随时拉着弓箭步,如果附加条件太多,您大爷的,干脆自己收着吧,我也不要了。

其实你是我偶像

Y格是黄伟文的粉丝博。有粉丝特别喜爱他,尽力将一切有关他的新闻、评论,以及他本人写的几个专栏,时时更新在上面。

黄佟佟前日逛到Y格,赫然发现自己写的一篇文章被转载在上面,通篇文章,连出处带作者简介——皆因她文章里少少有提到WYMAN一句。Y是她的偶像,因此她很激动,无端觉得自己仿佛跟偶像有了点什么联系,惊吓之余,与有荣焉

何止是她,简直连我都“与有荣焉”呢,我是Y格的忠实读者,当日在上面看到黄佟佟的名字,也是一阵激动,手抖着差点就要加在自己的“背后有人”里去,然后才想起,呃,人家黄佟佟写的,关我什么事。因为两位黄老师都是我的偶像,禁不住地就想往上凑。

我记得黄佟佟说过,黄伟文写专栏之所以好看,就在于他的刻薄——比女人还刻薄,刻薄得来呢,又够“姣”,活脱脱是一个可爱的真小人。

我喜欢黄伟文很多年了,早期只是因为他的歌词好看,另辟蹊径、拳拳到肉,而且很有格,翻译成北京话,就是很牛逼很牛逼。后来看他的专栏,比歌词还要好看。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是一个非常任性的人,倒并不觉得特别刻薄——大概我原本也不是一个厚道人,在这方面底线特别低。

我未必很懂得音乐与时装,但是看黄伟文的专栏每一句都如获至宝——我不是广东人,看白话加繁体,速度要稍稍慢一点,反而可以仔仔细细一字不落。每一件小事,他都可以调侃得那么生动,每一个句子,都可以那么聪敏地转弯。就像张爱玲的姑姑说她英文好,好到什么地步?随便拿起一本数理化,都可以看下去,看不懂道理,也可以看文法。像WYMAN那样聪明的作者,他即便写什么枯燥的题目,也都是可以让人,不,让我,看下去的吧。

我并不是专业作者,但我也有小小追求。每次听到人夸我:YK是一个活的很明白的人。。。喜欢YK的人生态度。。。我就很沮丧。喂喂,这与我的人品有什么关系?有时大家给出与文章毫不相干的留言,我就知道是自己写的差。

既然是花痴文,就一定有人不以为然——你当然可以不喜欢WYMAN,但请不要因为人家用广东话写作就瞧不起。我们最喜欢说香港是文化沙漠,市井语言上不得台面。我不与你争论这个,请相信我吧,聪明的,会写字的人,拿什么文字写出来都漂亮,不会写的人,写古文也没有用。

哈根达斯大战鸡蛋灌饼

这年头,小资和白领一样,是非常刻毒的贬义词。说到这两类人,大家首当其冲地就把哈根达斯星巴克揪出来,闹的人现在简直不好意思去。这两家店的拥趸遭人鄙视,主要是因为国内外的品牌定位出现了偏差。一方面大家嘲笑小资们不开眼,什么阿物儿,也当作高级货追捧着,真没品;另一方面民族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凭什么你们丫美国的超市货,到了我们中国就变尊贵了?拿我们当傻逼呢吧?

也许因为我以前是做品牌的,我倒并没觉得这有多可耻。哈根达斯的价格,国内外其实也差不多。因为有个汇率,折成人民币就显得特别不值。既不想降低价格,又想卖出去,不提高市场定位行吗?你总也得给人个购买的理由吧。拍什么样的广告,在什么样的地方投放,赞助什么样的活动,装修什么样的店面。。。这是一整套的活儿,要花不少心思与金钱,你以为起个外国名字就行啊。同一个牌子在不同市场有不同定位,也是挺正常的事。您不吃那一套,觉得亏,大可以吃北冰洋冰砖,也挺好吃的。很不用扯到国仇家恨上去吧。说到底,不过是生意经。有些人一到美国,忽然发现他那神圣的哈根达斯居然在超市里卖,所以一下子幻灭了,感觉受了欺骗,就愤怒起来。赶紧吃了几桶,发觉也就那么回事,于是开始嘲笑国内的人老土,不外是显摆他比别人更见过世面。“知道吗?在美国,哈根达斯都是在超市里卖的……”我们不知道,我们没去过美国,行么?——而且国内超市里也应该有哈根达斯卖吧。

哈根达斯我也嫌贵,被人请吃了几次,觉得太素,不合口味。我真心地跟人说过:还不如咱们上对面超市买一千层雪,坐马路伢子上吃呢——但你也要允许有人喜欢吃。星巴克我在国内常去,主要是等人、或在逛街的时候歇歇脚。它比别的快餐店干净,人又少,我倒是想去麦当劳呢,也得有座儿啊。它家咖啡我倒还算爱喝的,因为我根本不会喝咖啡,真正好咖啡我还嫌味道太重了。

俗话说物离乡贵,我还觉得多伦多的中餐馆贵呢。以前我在楼下稻香村买麻辣烫,吃顶了也花不了10块钱。我们夏天去安省北边玩,路过一个小镇,越南人开的中餐馆子,几味家常菜,炒得荒腔走板。那可是镇上数一数二的高尚餐馆。里面坐着初次正式约会的男女、打扮齐整了宴客的夫妻……我们看了也觉得好笑。

民族自尊心是要有的,那也用不着吹弹得破,草木皆兵,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美国人当初给冰淇淋起一个欧洲味儿的名字,还不是想沾沾光,连他们自己也觉得本地货卖不出好价钱。咱们哪天开一馆子,装修的金碧辉煌的,把鸡蛋灌饼搁水晶碟子里捧上去,也卖个20美金一套。老外一头吃,我们在一头冷笑,这东西,在我们中国也就是在地铁口摆摊卖,一块五都算您买贵了!

爱情无用

我有位朋友,说这几年感情路走得很坎坷,工作上倒一直还算顺利。我一直没有当面说,其实心里想,这样的人生对我来说,就算死里逃生、老怀大慰了。

但是人和人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求仁得仁才算是幸福。她比较重视感情生活,如果没有圆满的爱,大概得到一切她也不会满足。而我对男女关系不太感兴趣,我倒也并不喜欢追求事业——“工作顺利”之于我,不必升职加薪,也不必出人头地,只要上司不过分为难我,容我在一个职位天长地久地做下去,就已经是上上签了,可是他们就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我喜欢给人出选择题:下辈子想要聪明,还是想要美貌?大家异口同声地要做美女。然而在美貌和金钱之间,大家又该选金钱了。都很经济实惠。选事业还是选桃花?我就一定不选桃花。前者虽然也没什么趣,至少还有着数。桃花有什么用?我一点也不享受被追求的感觉。

那位朋友有时跟我说:人家喜欢自己,请吃饭、表衷情…都是好意,要善待,不忍轻易拒绝——她真伟大。对不起,我不报这种知遇之恩,至多说“抱歉”,且没有任何心理负担。我已经有够多麻烦,男女关系最好繁化简、大化小。我这样的人还给HTT写情感专栏呢,你看下我“男女”里的文章就知道,其实我篇篇在写,怎样避免复杂的男女关系……

爱情都是人类幻想出来的麻醉剂,闷的时候拿出来打一针,不知道骗别人还是骗自己。像郁郁葱葱的青草地,你觉得走上去打个滚很美,实际上脏、扎人、湿漉漉,非常尴尬。旧情人这称号听上去就浪漫,他陪你走过十八九岁最好的日子,每片云朵都是微笑,即便再怎么伤害你,想起来心还是会温柔的牵动——可是当他寄给你一张得意的近照,蓄小胡须穿海魂衫歪戴军帽……你简直希望从没有认识过这个人。为了前头人的面子,也请你注意一下形象好伐?我真庆幸我与旧男友没有联系,就让他们人间蒸发好了。

我某美女朋友说,她因为容貌的关系,事业受阻,感情无往不利:恋爱一帆风顺,但无论工作中、生活中,总有人情不自禁调戏她——这叫顺吗?简直想想都辛苦。

摇滚是个力气活儿

2036449931_18cfe16590.jpg作为一名伪摇滚爱好者,我一直想在加航中心看场摇滚演出。为什么是摇滚呢?这个。。。因为我觉得摇滚比较酷。上周五,朋友工作的公司财大气粗,在加航中心包了场堂会,全体7,000多名员工可携亲朋好友出席——我和查理于是荣幸地被携去了。

公司为了给员工一个惊喜,只说是“摇滚之夜”,对于到底请了哪位,始终不肯揭盅。直到开骚前一天,才给大家猜测出来,应该是刚刚重组正在世界巡演的VAN HALEN。这下搞的我很被动,很被动。大名倒是打小就听说的,但是正因为知道他们是重金属,所以一直都远远地避着不敢听——都说了人家是伪摇滚嘛,除了U2,大多数乐队我都是看主唱英俊不英俊的……这下子措手不及,也没时间预习了,结果我连老爷爷们长的什么样儿都没查清楚就去了。

开场先是加拿大老牌摇滚乐队TRAGICALLY HIP——我也没听说过,所以疑惑着这难道就是VAN HELEN?也太欺场了,T恤CAP帽地就出来糊弄我们,台风也有点软绵绵,我不免有点心灰,以为摇滚老将老了也就这样子。。。唉,简直是乡下人骗乡下人。

2036456901_78d97dd521.jpg正主儿一亮相,那就是不一样啊:主唱穿着紧身皮裤绣花小褂,坦胸露乳地跳上来,腿踢得三丈高,麦克风耍得跟孙悟空似的。。。埃迪·范·海伦还光着膀子,50多岁了,剪了精神的短发,光看身段还以为是新锐小伙子,不歇气儿地在台上折腾了两个小时。谢幕后不等安歌就挥舞着大旗又冲了出来,我坐在那儿不禁就想起了郑钧,才三十几岁,前年开演唱会的时候已经气若游丝了,听说最近还差点心肌梗死….唉,其实人家也抽烟喝酒玩儿女人,怎么就造不坏呢?中国摇滚要想搞上去,还得强身健体啊。一晚上下来我最大的感想就是:说什么摇滚是一种精神,摇滚首先就是个体力活儿,体力不好,精神得起来吗?

作为一个只重形式没有内涵的伪摇滚份子,我当天的表现很不在状态——首先因为不熟识曲目,没法跟着嚷嚷。行头也跟不上。别提皮衣皮裤大蓬头了,因为时间紧,连个大烟熏都没来得及画。还好冬天来了,我已经家常儿地穿着一身黑,裤子右腿上张牙舞爪绣了一腿的花……行头是道具,不扮上就没法投入。

12月15号轮到学友哥开骚,为了显得自己年轻一点,我就先不去看了。下一场盼谁来呢?U2来了,恐怕全多伦多人民都要扑上去,我不一定抢得到票。不如还是等陈奕迅吧,也许我偶像WYMAN会替他做形象顾问,跟着一起来。届时我得置一望远镜,在嘉宾席里寻找一只闪亮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