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

image今天在电驴上找音乐,发现了很多陈升早期专辑的mp3:《私奔》《放肆的情人》 《贪婪之歌》 , 《拥挤的乐园》 ……这些专辑中有的我只有卡带,早没有设备听了,还舍不得处理掉,是个念想儿啊。有几张我倒是有,还是YT同学给的滚石原版CD。当初不知道多不容易才从他手里拿到这几张盘。唉,要是早有电驴这个东西,我何必受他那些鸟气。

YT同学在滚石唱片公司工作,早些年他们在北京还没有制作部,只负责台湾滚石的海外发行,台湾歌星到内地的接待联络什么的。YT同学人不是坏人,没有什么心眼,生平就是喜欢揶揄我们。比如有一次,他约了我一起吃饭,偏让我去公司找他,我一到他就把我介绍给同事说:“来来,这是我的同学,滚石的小歌迷,陈升的崇拜者。”我登时气结,又不好得罪他,只得点头陪笑,“可不是吗?”

一年总有几次,他主动约我和GX同学吃饭叙旧,仗着熟捻,席间对我们冷嘲热讽不断,最听不得的还是他说话的口气,开口闭口“小齐”“华健”“乃文”的,我有心说:劳驾您把姓带出来行不行?最要命是一次请我们在“老来顺”吃涮肉,一坐下他就说:“这里不错,前天我和大哥就这儿吃的。”我们面面相觑:“啊?你还有哥?”他恨铁不成钢地瞪我们一眼,“李宗盛呀!我们都这么叫。”我靠,我当时一个想不开,就问他:“咱大嫂没来?”难得他倒并没有听出我的刻薄。

每次吃过饭,他总会拿出一些磁带呀,CD呀什么,笑眯眯地看着我和GX互相争夺。我们心里想,喝,他这个乐儿取的。然而就是没有这个骨气不抢。那是一个连D版都没有的黑暗时代啊,买刘德华容易,找陈升难啊。跟他吃一次饭,五痨七伤好几天,回到家还互通电话大骂他,我们的母亲在一旁都听不过去,“不喜欢人家,就别跟人家吃饭,背后议论别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一直到后来D版发达了,我在音像小铺里随手就能买下半个滚石,心头这股抑郁之气才一扫而光。所以我对D版CD有偏执的喜爱,尽管网上几乎什么都免费,我还是愿意走遍一条街的小铺去淘碟。买回来再用itunes转成mp3,硬盘不够大了再刻成CD……要多变态有多变态。

最近电驴上经常出现怀旧集锦,来不来就XX全集。前阵子down了张国荣全集,共200多张唱片。down下来几个月也没去理睬。快乐一下来的太多,没有味道。想起来小时候有一阵喜欢买香港电视连续剧的连环画小人书,和平里某个书店有卖,总是一本一本的出,隔一个星期就要骑车去一趟,真心焦。有回忽然一次出了一整套,才发现自己不够钱买,更加郁闷。

现在都白给了,一切又变的那么不矜贵。

我们都爱小蛮腰

image昨天有个朋友问我:如果当初你刚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有一个小肚腩,你还会不会和他好?这样坦率的问题,我还是认真地想了想,最后诚实地说:“不一定。也许不会。”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脸红的,我们人类就是这么可耻,有了感情基础后,大家都会觉得志同道合比较重要。但一切的最初,谁不是被色相吸引?虽然深知好看不能当饭吃,还是会本能地流下口水。要不然电视与杂志上哪来那么多年轻貌美的男女,要不然哪有那么多美容和纤体公司赚钱。

无论男女,一条柔韧的小蛮腰,扶上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光是看上去,身形那一个性感的V字,就几乎已经绝版。现代审美观追求骨感,从模特到演员一个个瘦骨嶙峋,但是都天生一副大骨架,从头到脚瘦得掷地有声,毫无曲折张致,浑身铁骨铮铮,腰也并不比胸窄多少。真正性感的身材是小圆身子,扁平体型一旦膨胀,就会变成拳击手。

虽说每个人都有享受爱的权利,我们还是比较能够接受赏心悦目的青春少艾谈恋爱。即使稍嫌过火的表情动作,由他们做出来都不觉特别核突。几十岁的人难道就不能被爱情击倒?但是皮囊一旦残旧,连搂搂抱抱都觉得笨重。所以心念只要一动,首先就要先着手修理外表,里里外外粉饰一新,力求以假乱真,才有信心去享受感情。

每次看见卖相难看的男女一脸幸福地当众亲热,我都会起鸡皮疙瘩。一边羞愧自己的势利,一边还是要鄙夷他们。长相没的选择,难道咱们不能把脸洗洗干净,衣服不要穿的那样伧俗。有些年轻人真的是没办法,经济实在不宽裕,而品位也是需要花学费的。前几天在地铁里碰见几个少男少女,提着皮箱来旅游。其中有一对是情侣,两人五官身材都属中等,没有什么特别怪异的地方。行车过程中站不稳,不免经常跌撞在一起,大家嬉笑打闹,笑容也算健康,少女还爱娇地把头靠在小男友肩上。但是你看——

两人都穿着廉价的牛仔服,质量差颜色怪,而且多日没有洗过,男孩的裤子还是十年前流行过的雪花牛仔。大概颠簸了一日,大家的手脸头发都似罩着一层灰,女孩手举着一只双汇火腿肠,不时放在嘴边,连皮带肉地啃食,指甲缝里还有细细一层黑泥。哦,还有,男孩脚上穿一双残旧肮脏的尖头皮鞋。

一路上我心里都有点堵得慌,这样的青春我可不羡慕。也许还是不够老,所以其实并不特别想要时光倒流。小时候确实比现在长的好,可是不会打扮,也不懂得穿衣服。没有城府的青春虽然可爱,但还是现在刻意经营出的美丽更胸有成竹一些。今天朋友在msn上跟我说:别的都不用变,现在最大的渴望就是瘦下去10斤,可以随心所欲地穿衣服,不用理款式和颜色,穿什么都好看……

耿耿于怀的,还是那条小蛮腰。

奥菲思宝典——擦鞋篇

写多了办公室的鸡零狗碎,会让人觉得我是一个善于经营的人。其实我只是把办公室当成生活场景之一,一天8小时以上消耗在这里,职业也就差不多是咱们黎民百姓的一半人生了。我尽量想成为一个比较靠谱的人。在没有称霸江湖之前,总希望自己能识得些眉高眼低。无论对同事,老板,楼下小贩还是邻居李大婶,都能一视同仁,相互留有余地,彼此容易下台。如果妄想靠着这些小伎俩飞黄腾达,志向未免太高。这本来就是个求仁得仁的世界。

想在公司混的好,和结婚一样,需要种种天时地力人和。能力肯定不是最重要的。而无论在哪里混饭吃,想升上去,跟老板的关系都很重要,所以擦鞋是一定需要的。擦鞋有三个境界:

初级境界:为了求生存,每个人都愿意和老板和平共处,最低限度表面上也要相安无事。要是上下级剑拔弩张,不要说升职了,日常工作都别扭。工作上有不同意见尽可以探讨,平日说笑就不妨顺着点他的话头。尤其是女性和女性之间,天生缺乏容忍度。女人之间难免要别苗头,看在她是你老板份上,凡事千万要想得开。真正是晴雯说的:“谁又没疯了,惹他做什么?”不过有的时候真难做。我有一个老板,一次出差穿了新裙子,晚上换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后面开叉的线还没有拆开,大概也真是因为瘦,难为她还摇曳生姿了一整天。她提着裙子惊笑道:“哎呀,你看看我,怎么这么糊涂!”我怕她尴尬,当即陪笑道:“这种事难免啊,我也有一次,洗了两三水才发现。”谁知她还不受落,脸色一端,正色道:“你这样不修边幅可不行。女孩子么,怎么能不注意形象。”我唯唯诺诺,心里大骂这个鸡贼的会议组委会,硬要把我们分在一个房间,害我遭受折辱都是小事,谁知道哪天她想起来将我灭了口。

中级境界:为了升职加薪,已经基本将一张老脸豁了出去。跟定一个大老板,亦步亦趋。姿势不要怕难看,老板的每一个眼神务求接住,连老板随手扔个小茶碗都能伸手抄住。大家看过《铁齿铜牙纪晓岚》么?和珅不算什么,他的管家刘全才是极品。卑微已经渗透到骨子里,眉梢眼角都透着下作。跨国公司,大家多少都讲究个身段,所以不常能碰见这样的奇景。但是万一中彩给你遇到,头一样要紧事是控制自己的反应。心里如何泛酸做呕,脸上也要波澜不惊,最忌讳当面露出嫌恶的表情。有一次我们市场部随销售部大联欢,刚被提拔上来的大区经理奋勇擦鞋,万夫莫挡。在卡拉ok厅里,几乎就没戏彩斑衣,销售总监很是受用,一高兴不免喝醉了,大区经理扑到沙发旁,将他半个身子拉在自己怀里,一手搂着,一手握住他的手,不忘替老板披上自己的衣服。幸亏包房里有音乐,否则我们几十人在一旁呆若木鸡,估计连咽吐沫的声音都听得到。

这样的恩情,也并不是每一个老板都消受的了,身边时时跟着这样一个口角流涎的马仔,多少也有些失身份,所以这种擦鞋王也就是能混到一点小恩小惠,什么薪水多长一点,活计轻松一点,大的出息也难有,得不偿失。

最高境界是擦鞋于无形。真正的高手是把擦鞋当作一项事业来干的。一咬牙一跺脚,先把自己变成一个和老板志趣相投的人,打心眼里认同和崇敬他的一切,必要时候可以爱上他:也没坏处啊?比直接和上司睡觉还更名言正顺些。但在我们的经验中很多相处甚欢的搭档反而是女性上司和女性下属,办公室内外打的火热,吃饭逛街都出双入对,说不完的体己话,堪称姐妹花,关系暧昧宛如和平时期的凤姐和平儿。一朝升了职,还不怕跟人说:“我和老板呀,就是对脾气。”不由你不写一个大大的服字。

可惜我不行,我至大弱点是不肯跟同性手牵手。看,多大付出,便有多大收获。连歌神都唱:出咗半斤力,摞番足八两已经够理想

寻找一九九几:19

……现在每月的经理会议改由妮娜宣读我的报告了。散会后高级经理们去楼下的餐厅吃晚饭,妮娜过来和我说:“最怕开这种会,累死人,多亏你给我提供资料。我手上还在做一个报告,倒有几个问题要问你。要不咱们先去吃饭?”

我弯下腰直接把电脑的插头拔掉,“妮娜,如果你的报告不是很急的话,明天再说行吗?我约了人晚饭。”

妮娜研究地看着我,这么巧我的电话响了,我拿起来,是苗子:“你怎么搞的?大半年没音讯?林向东刚给我打电话,你们怎么又搅在一起?”

我叹口气,真正明白什么叫一言难尽。

“我得好好问问你。出来吃饭,怎么样,我这边完事了,三十分钟到你公司。”

我很头痛见她。妮娜正目光灼灼瞧着我,有些人永远不懂得尊重个人隐私,我碰见人家讲电话,避开还来不及,生怕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改日被人灭口。也许我这一套落伍了。我吸一口气,改变了主意,“三十分钟,我到你那儿。”

我收拾好东西,冲妮娜挥挥手,“你不走吗?”

她说,“唉,我哪儿走得了呀,不知道做到几点,又得叫外卖了。”

我做一个笑容,冲进电梯,顺手给了自己一个小嘴巴,活该,让你跟她费话!

吃饭时苗子问我:“你气色不大好啊?”

我苦笑,“苗子,我二十五岁以来,气色便没‘大好’过。”

她同情地看着我,“黄凡这件事做的不厚道,全世界都知道他要追你,怎么又忽然带出一个小女友,让你怎么下台啊。”

我一时气怔了,真是流年不利,到哪里都轮到我做猪八戒,怎么看怎么不是人。连苗子都这样说, 外面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还不知怎么想 。这时候再气急败坏地解释更显得我小气。我没事人一样喝一口啤酒,淡淡地说:“黄凡说过要追我?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拢共我在你的饭局里见过他一次,几乎没有搭过话,脸长脸圆都不记得。”否认,干脆否认认识他,这招数连娱乐圈的二三流小明星都懂。

苗子也是聪明人,见我矢口否认,虽然对这事仍有一万个感兴趣,也只好掉转话头。我的胃口已经坏到极点,勉强和她谈些风花雪月,就付帐回家。
  
刚到家又收到张家明的短信,看这架势他是打算住在三里屯了。我懒的再出去,叫他买一打啤酒来我家喝。我们一起看电视上播放的一部八十年代的旧片子,反映青年干部锐意改革的,对白铿锵,极端有趣。我们都笑了,他的笑声欢愉,我的笑声僵硬。我心念一动,问他:“你的世纪末恋情呢?彻底结束了?”

张家明喝一口啤酒,躺在我的长沙发上:“什么恋情?什么结束?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很好,我点点头,每个人都不肯承认,只要不认账,就仍是一张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