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以前做销售的。想起应酬中的种种诱惑与陷阱,感慨道:宁可自己做销售,也不能让老公做销售啊。可不是,谁让男女的生理构造不同,有些事,在咱们看来是难堪与折辱,轮到男同志头上,就成了福利了。当然,很少听说男人会为欢场小姐抛家弃子的,我也愿意相信,大多数男同志陪客户去夜总会是被迫的。但是这种事,最好瞒得一时是一时。您先给个台阶,我们女同志才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啊。有时候真觉得婚姻是件顶泄气、顶没前途的事。你就算将一个男人包包起,也难保证一辈子风平浪静。他即便是一个天天坐办公室的会计,还可以和同事搅暧昧。在公司里混这么多年,见了太多搞婚外情的男女。而且他们的婚姻也并没有破裂,也许只是精力过于旺盛。家里有家里天伦之乐,钱包里还带着老婆孩子的相片,并没耽误他在公司里另找相好。奇就奇在偷情这件事,本应是个刺激。家里饭腻味了,才出去吃馆子。找情人,也挑一个风骚可人的嘛。可是往往这些绯闻男女,都面目混沌,貌似一个贤良的家庭妇女,递她一块抹布马上就可以开工那种。这些男人图什么?难道只是随时会被揭发奸情的危险快感?又或者,精力实在太过旺盛,非得过两份日子才消停?真有这力气,倒还不如去做份兼职,好歹还有进帐。
见色起意的男人虽然下作,没品的男人更加令人难堪。做女人的,如果自己的老公有朝一日跟人家跑了,最低限度也希望对方是位美女,即便不美,也应是个水蛇腰吊梢眼的浪女,否则,面子往哪儿搁?为了更好的才抛弃现在的,才算合理。我不太理解出轨男人的逻辑,按理说:老婆是正餐,情人是甜品,吃完碗里饭,还可出去喝酒宵夜。但有什么理由,白米饭吃了一碗又一碗?又不是三年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