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赢

VICKY最近被客户激得冒火,事关推广活动中模特所穿的一袭裙子。

她不气客户一开始所下的指令就不清不楚,要她旁敲侧击黑暗中摸索;她也不气客户的主意一天三变,导致她加班做很多无用功。客户对裙子的最新要求是“时尚”,而当她在会议室中把千辛万苦找到的样版打印图拿给客户看的时候,客户没提具体意见,只皱了皱眉说:“这个样子不够时尚。”VICKY差点把图纸揉成一团朝客户脸上扔过去。事后她跟我说:“你知道她穿了一身多土的衣服吗?她居然好意思说我这条裙子不时尚!”

论理这件事当然是客户的不对:“时尚”可以有多种风格,仅凭这一个词,其实根本就是一个不明确的指令,所以即便VICKY拿出了一条非常时尚的裙装,也不一定能符合客户的想象。但客户为了表示自己是对的,必须诬赖这条裙子不时尚。又或者以客户的眼光,她就是觉得这条裙子不时尚。VICKY的愤怒在于:你可以侮辱我,但不可以侮辱我的品味!

类似的事件在广告行业经常发生:明明是可参选广告大赛的好创意,客户无条件推翻;而他们选中的那条,老土得令人不忍。大家都讨厌外行在自己精通的领域指手画脚。不过你肯定听说过一句话吧?叫“客户永远都是对的”。我们初时都以为贯彻这点很容易,其实客户服务远不是唯唯诺诺点头称是这么简单。没有利益冲突的时候赔笑奉承谁都会,但是涉及到具体工作,你能不能忍住骄傲、专业尊严、一时意气、艺术良心……不去跟客户理论,究竟谁对谁错?

上学的时候曾有一位人情通达的教授跟我们讲:某常用英文词汇很特殊,不按常理发音,所以经常会被念错。你知道正确的念法就可以了,当你工作中听到同事、领导或者客户念错的时候,请不要去纠正他们。为什么要忍住不告诉别人什么是对的呢?因为没有人愿意被当众指出他是错的。刚出学校的人多半都是辩论狂,最喜欢摆事实讲道理力证自己是对的。可惜生意场和大学堂不一样,不是你做对题目拿一百分就是胜者。你可以证明你比客户更聪明、更有本事、更有品味……然后呢?你的目的是拿到生意,做完工作,赚到利润,观点上的对或错完全不重要。

好像VICKY,拿图纸扔客户那一幕也不过是在心里悄悄闪过,权当已经过足瘾。然后继续笑容可掬地问客户:那么除了时尚之外,您对裙长,面料,颜色方面还有什么特殊要求?或者有没有比较类似您所需风格的样版可以提供一下?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去找,一定满足您的要求。

——至于这条裙子是否时尚,客户的品味是否有问题,咱们还是别去讨论了吧。尽早做完事是正经。您得到面子,我得到佣金,我猜,这就叫做双赢。

天啊,8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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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些时尚潮流是你抵死也不从的吧?原因可能是身材不合穿,只得望洋兴叹;亦可能是横竖看不顺眼。以我来说,前者可以举出的例子太多:波西米亚风,帝国腰线,face on,罗马鞋、连身裤、插肩荡领蝙蝠袖……它们之中,有的无关痛痒,并不是每个潮流都必须从善如流,忍个一季两季总会过去。另一些几乎影响了上至一线品牌下至地摊货的所有衣服,且阴魂不散,好吧我咬着后槽牙承认我在说帝国腰线。

09年经济危机的愁云惨雾中,潮流本来就开始复古,时装的流行是轮回的,而人在低迷时刻特别容易怀念过去的旧时光,失去的也许都是好的。今年最惊悚的设计一定是那些杀气腾腾的耸肩与垫肩,配上一条惨遭蹂躏的雪花牛仔裤,名媛们人人兴奋地置办一身儿,对她们来说这富贵版的摇滚范儿大概新奇得好像cosplay,被狗仔拍到的照片无论是白天晚上都像是在赶赴夜店的途中。Balmain现在红到发紫,可它的口味也未免太重了。

实用服装大概不会像T台上那样夸张,可是我已经预期到此潮流将给我带来的痛苦。你知道我家曾经有多少被拆掉的垫肩么?杂志上说卷土重来的垫肩让女性更加有气势——但相信没有女人愿意打扮成一个橄榄球运动员吧,作为一个来自宽肩家族,又长着坚壮膊头的女性,我或者可以不必穿外套,直接在肩膀处加两个飞檐好了。

无论如何,宽肩风潮对肩膀纤弱窄小的人来说,还不失为一个有趣的实验。但是雪花牛仔……请看照片,我们大概都知道贝嫂有多瘦,即便是她,也显得双腿多么粗壮。而且这种牛仔——据说售价1000英镑还常年缺货——无论它怎么改良,细致地打磨漂白,仍然让我想起80年代的街头小流氓。

我猜我不能捡起80年代的流行,多半是因为我经历过。加上那时服装的匮乏,没有品牌没有动批,一旦流行,想不想穿,人人也不得不穿。前几年流行牛角扣,巴宝莉一件牛角扣的短大衣盘踞了多少小妹妹的wishlist,因为她们没穿过。而我记得生命中好几年所有的大衣都是这种扣子,恨得再也不要见到它。哪位著名时尚界人士说过:穿祖母的衣服是时髦的。我也不介意穿祖母的衣裳,但我暂时还不想把自己20年前穿过的衣服再温习一遍,或者是我的记性太好,一切还都历历在目,得不到那种若隐若现似曾相识的亲切感。

一片80年代的怀旧狂潮中,一代天王米高积逊居然还应景地去逝了,全世界的时装大师没准开了个碰头会一致决定:对天王最好的哀悼,就是集体名言正顺地向八零年代致敬。于是秋冬的时装发布上,变本加厉地出现了紧身、亮片、双排扣捆绑式军装……可我还没有准备好重活一次,喜欢米高积逊是一回事,穿成米高积逊,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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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号

ck整个夏天,女人们又陷入了对身材的极度困扰和焦虑和对“瘦”的不懈追求中。实际上,对女人来说,夏天已经不是一年一度的减肥季,瘦,瘦,瘦,是女人全年无休的永恒功课。

一九九三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重要年度,我们都应该记住它:那一年,18岁的另类模特凯特摩丝为凯文克莱拍摄了一只平面广告,画面上,她像未得好好发育的饥馑儿童一样瘦骨嶙峋,O型腿、长雀斑,但是令全世界的丰乳肥臀都黯然失色。一个女王诞生了,从那天起,全世界对自己有要求的女性——哦,也许除了少数几个坚持以胖为美的国家——就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美食了。

凯女王改变了模特界的审美,既而就影响了时尚潮流,最后民间的审美也就不得不随之变得千篇一律。不要说环肥燕瘦各有各得好,除非你打算光着身子。现今流行的那些宽袍大袖层层叠叠左披右挂的衣服,最适合穿在竹竿似高瘦的人身上,曲线毕露的女人在这样的衣服里无所适从。时尚衣衫的最佳演绎者是零号身材,也就是欧洲的32码,适合三围数字在30-22-32左右的女性。这是一条多么远而又艰辛的道路啊,但是比起超模那两条令人绝望的长腿,这起码是一个可追求的目标。难道还不值得为此少吃几顿饭吗?

其实也不见得人人喜欢零号身材,真正的零号身材,面对面用肉眼观测其实是十分惊悚的,但是很上镜,是绝佳的衣服架子。被国内美眉们网上热捧的时尚街拍,来自克里斯汀邓斯特,尼可里奇,凯特摩丝和西耶娜米勒,她们都接近零号身材,喜穿瘦腿牛仔裤T恤马甲戴围巾,一身灰扑扑,但是格外有型。新一代性感女神,翻版梦露斯嘉丽约翰逊,青春逼人身材火辣,穿低胸小礼服在红毯上颠倒众生,然而街拍中穿着休闲服走在纽约大街上就显得有点笨重——她不胖,她体重只有52公斤,而且有好几公斤长在了胸和臀上,腰围也不过25寸,但这是远远不够的。

你能说斯嘉丽约翰逊不好看吗?但那是珠圆玉润的传统甜美,新一代的时尚icon是T台上下的超模,她们形销骨立、两颊深陷、面容冷峻、眼神绝望。在看得见的将来,零号潮流只怕还得延续下去,虽然时尚权威人士一再高呼:零号身材过时了!现在呼唤曲线,崇尚健康,但是看看他们捧出的那个矫枉过正的相扑女Beth Ditto,你就觉得这更像一个别有用心的嘲讽陷阱,而不是对健康身材的提倡。女人们看了她,恐怕更自觉自愿地不吃饭了。

我有一个朋友,本是铁骨铮铮的零号体型,生产后身材没什么变化,只是稍稍润泽了一点,脸色和皮肤也都有改善,大家齐声称赞她keep fit有方,且比以前好看。她狐疑地看着大伙说:“真的吗?可我重了十斤呢。”我知道她誓死也会把这十斤弄下去的,也许她心里也隐隐觉得现在这样比以前更好看,但是“好看”不及“型”值钱,每个人的审美不尽相同,但是“瘦”是掷地有声的硬指标,“瘦”即是“型”。

老年人的审美观

我最胖的那段时间,全世界除了我的英国老板,只有我爸爸说我“不胖”。我开始以为做父母的护短,瘌痢头的孩子是自家的好。但是后来发现他们真心觉得人瘦了不好看。这就是一种老年人的审美观。

我自己不嬲都不太钟意瘦子,是因为我在生活中见到过太多不好看的瘦子。世界上其实是有很多好看的瘦子的,比如说时装画报上的模特们(kate moss除外):且不管她们脱光了是什么样儿,穿着衣服确实是好看。我从来不觉得一瘦下来就万事大吉,最关键还得骨架生的好,有肩有胯有大长腿,否则瘦得来也可以很恐怖。

但是话说回来,亚洲女性在体型上确实不占优势,甚少有骨肉匀亭丰满多姿的,骨架小,稍微一胖就呈扁圆一团,或一滩。而且我见过明明是胖子居然都没有胸的惨例……既然是这样,瘦几乎就成了唯一的出路了。

我说了半天不是为澄清我对瘦子的偏见,而是力图证明我不是老年人审美观。被老年人称赞有时候不一定是件好事来的,特别是被他们称赞穿得时髦……那很可能是你需要检讨的时候了。

被人弹当然不高兴,但是被人赞也可能是一件提心吊胆的事。要被对的人赞,还得夸在心坎子上,真是不容易,难怪和珅这职位赚那么多钱。又难怪那么多人干脆选择自夸:一般自己能办到的事情,就不难为别人了。

勾姐曾经被公司里的大姐大妈级人马赞她“时尚”,回家难过了半天。你知道,所谓“时尚”对她们来说,不过就是“奇装异服”,或者紧身低胸花枝招展。你说勾姐能不难受吗?其实花很多心思买衫衬衫,最后穿出去真正被人欣赏到的机会都很小。去商场可以看到无数光怪陆离的裙子,不知道是哪个极品买手办的货,而这些可怕的衣服居然一一都找到了顾客。我买的衣服鞋子,偶尔被我姐夫看见了,一定冷笑道:“什么玩意儿啊。”我姐于是就跟我说:“放心吧,买对了。要是你姐夫说好,你赶紧退了去。”

其实想想,收到一条衷心、贴切、而又合心水的表扬,简直就是千载难逢的事。除非你愿意相信售货员小姐的话。

低腰裤,性感沟

(报纸稿)

低腰裤流行了这么多年,以至于它改变了腰位的标准:以前正常裤腰的裤子,现在叫“高腰裤”;而挂在胯上的露脐“低腰裤”,已经成为普遍正常裤型。如今真正的低腰裤,早已渐渐溜下胯,顺着耻骨的方向去了。

向来时尚服饰也不是未了让全体大众穿着都好看。细腰长腿面容冷冷的模特儿站在T台上其实穿什么都漂亮,咱们长相参差不齐的老百姓就得碰运气:有的潮流适合你有的不。但是我实在想不出低腰裤能把谁的体型衬托得更美观?无论谁穿上双腿都无端短一截。也许低腰裤的设计灵感来自于孕妇,或者中年发福“好大油肚”的男人——他们找不到那么宽的腰带,所以只得把肚子让出来。

每次我在超市中看到冷柜旁的理货员小姑娘,猫腰辛勤劳作时把整截白花花的后腰露出来,都要担心她长期受凉导致风湿;在地铁中看到黑人兄弟一身HIP HOP打扮,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裤腰带上,站起来也不肯提提裤子,裤管肥大地坠在脚面上,露出半个八月十五,我就忍不住想,难道人类对性感的极致追求,最终都着落在各种“沟”上?那一片半开半合、深邃暧昧的阴影,比一览无余的肉身更加勾魂摄魄:DEEP V的设计为的是露出乳沟,女明星们动用神奇胸垫、配合抱肘夹胸的姿势使其发扬光大,制造出的效果往往比露半球更加轰动。有一次我抱怨公司的新政,要求女员工穿凉鞋不得露出脚尖和脚后跟,在座一位时尚杂志女编辑马上追问:“那末许不许露趾沟?”原来现在流行一种浅口鞋,浅到将将盖住指甲,特特儿地要把脚趾缝露出来。我不知道趾沟能有多么吸引,但这种鞋子无疑对个人卫生要求极高。

然而低腰裤露出的远比股沟更多。还可能包括衬裤、内裤牌子、汗毛及纹身。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后腰及股沟露出来不算走光,而内裤露出来就叫走光。于是大家又只好在内裤上下功夫:低腰、T-BACK、或者干脆不穿。上礼拜天的傍晚,我在商店门口看见一位窄肩膀水蛇腰的时髦男士,举着电话袅袅地往里走,一只手慵懒地把恤衫下摆撩起来,他穿了一条超低腰的牛仔裤,即便天色混沌我也清楚地瞧见了……一丛耻毛!看来以后除了穿比基尼泳装之前要脱毛,穿低腰裤之前也得清场。

而且从那一刻我终于认识到,低腰裤跟DEEP-V比,更是旱涝保收的性感:平胸女性若不用WONDER BRA,有可能叉开到肚脐处也看不见旖旎风光。而低腰裤则没有先天条件要求,在这件事上,男与女、美与丑,众生终于平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