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跟陌生人吃饭

小时候为表清高,对流行的东西当然都是不屑的。香港乐坛那“四大天王”简直看都不要看一眼。后来渐渐心平气和,天王们也纷纷到了不惑之年,我在不同时期对他们其中三个都产生一定好感。唯独对郭天王富城,一直喜欢不起来:我不觉得他长的帅,个子又矮,顶个蘑菇头,唱歌永远气喘吁吁,除了跳得一脚好舞之外一无是处。唯一好奇的就是他买那么多法拉利,摆在哪里?香港寸土寸金,他哪来那么大车库呢?

不过我最近莫名其妙地看了好几部郭富城的电影,忽然觉得他顺眼了许多。不是因为他近年越KEEP越FIT的魔鬼筋肉人身材,恐怕是因为他剃到短撅撅甚至精光的头——他那头壳天圆地方的,实在很适合这个发型。越发衬得他浓眉大眼,一脸正气,像陈佩斯说的那种“绝不会叛变革命”的面相。他有没有演过反派?应该没有吧。(有一次我跟番薯仔争论,《投名状》里刘德华和李连杰到底该谁演反派?谁看上去都不像。)郭富城现在也稍微会演一点戏了,虽然我觉得还远不至于到蝉联两届金马奖的程度。在《C+侦探》里 ,居然开始有少少幽默感,帅哥学会拿自己开玩笑,真令人欣慰。

《C+侦探》的LOMO风格和悬疑气氛挺好看,除了结尾的鬼声鬼气——看完才想起影片的导演是专拍鬼片的彭氏兄弟,我对神鬼之类的东西一向不是很感兴趣,但是整个电影最令我接受不到的,不是结尾飘出来那个冤魂,而是郭富城去小吃店叫了一碗面,吃的吧唧有声……吃饭吧唧嘴,是我目前能想到的最难容忍的个人习惯,即便在电影中,即便是为了塑造人物性格,都让我觉得如坐针毡。

早先曾有朋友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乍看也算是仪表堂堂谈吐不俗的有为青年,各方面条件良好,且干净整洁白衬衫一尘不染,岂料第一次约出来吃饭,大好青年就“吧吧吧”,难道饭菜真的香到这个地步?

我好辛苦忍完一顿饭,事后马上致电朋友。我记得说了许多冠冕堂皇无伤大雅的理由做托词,我也知道他不会信,但说实话他恐怕就更不会信:在男人看来,女人不中意男人的大多数理由都匪夷所思。吃饭吧唧嘴算什么大事?实在忍不了,出声叫对方改不就得了。值不值得为这一件小事翻面呢?对不起,我做不到。对方吧唧嘴,我不但听了难受,而且会尴尬到面红。让我当面跟人指出,就更难为情,万万做不到——我也不相信我当面指出之后,他还有勇气再面对我。

每次遇到吃饭吧唧嘴的人,我都问一下自己:假如给我碰到一个英俊到令我失神、风趣得让我如沐春风的男人,他吃饭也吧唧嘴,我会怎样呢?不幸答案都是NONONO。这件事既不属道德范畴,也非性格缺陷,与卖相和灵魂都不相干,但却是我的命门。也许认识他长久些,大家相熟到可以互相提意见而无芥蒂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缺点,也许可以设法沟通解决。但是以我的为人,又怎么可能认识一个人长久却又没跟他吃过饭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要爱惜羽毛,不要随随便便和人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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