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怀念的过去。小时候一直都不是出众的孩子,外表、智商、成绩、运气。。。都普通过普通,但是自己又不甘心,总觉得老天应该待我更好些,是什么地方出了纰漏?所以就很灰心,胆小又自卑。回望我的青春道路上,大大小小地写着“失败”二字:想要的没有得到,喜欢人而不被人喜欢。回忆起来,很少温馨。牢牢记得的净是一些尴尬的场面,比如说50米短跑摔了跟头,新毛衣手肘处破了大洞,血肉模糊;比如说数学不好,被老师留堂补习;比如小时候干瘦,两条鸬鹚细腿儿不敢穿裙子,歌咏比赛要求女生白衬衫花短裙,我只好去跟姐姐借,结果她给我一条淡紫色的蛋糕裙,夹在一堆小伞裙中分外怪异。我一直恨到今天,恨恨恨。
所以每当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返老还童之事,我都没有多大共鸣。我可不想回去。我最愉快的日子,是我约了满满一天吃喝玩乐局,爱几点回家几点回家的时候;是我终于变成一名合法师奶,全世界连我的爸妈都对我私生活失去了兴趣的时候;是我和我的朋友坐在路边的咖啡座,惬意地看着别人穿错衣服、说错话、交错男朋友的时候。。。谢天谢地,终于轮到你们了。
不过加拿大的天气老让我想起小时候的北京。有人戏虐地问我:在北京看见过这么蓝的天吗?我镇定地说:看见过。我小的时候,北京就是这样蓝的天,暴烈的、干燥的夏天,偶尔来势汹汹的大暴雨,放晴以后又无迹可寻。我被晒得中过暑,也被淋成落汤鸡。有一次和大家挤在商场的门口避雨,不耐烦起来,干脆朝家里飞奔,路上白茫茫的,一个人也没有——原来那也是我的黄金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