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里开出的黄玫瑰

2016年的时候,内娱拍摄了改编自香港作家亦舒同名小说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

到现在我也没看过这个剧。当时我只是觉得奇怪,跟朋友说:“隔了这么多年,居然有人想起拍亦舒老太婆的书了。”事实证明我社会经验还是少了。同年他们还拍了电影《喜宝》,我都以为只是偶然现象,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直到他们拍《流金岁月》的时候我才觉出不对劲儿来。原来有个影视公司叫新丽,看样子是打包买了亦舒几十本书的版权。打算一鼓作气地拍下去。光今年播出的就有《承欢记》、《玫瑰的故事》,据说后面排队开拍的还有《独身女人》、《她比烟花寂寞》。

亦舒为什么要卖,我非常理解。谁跟钱有仇呢?没有作家真的珍惜自己的作品如孩子,正像没有人把公司当成家。何况亦舒现在偏居加拿大,她老人家岁数大了,排场可不会小,温哥华的挑费又不便宜。

但我不理解新丽有什么想不开的,要买她的小说版权。难道所有像样的IP都被腾讯抢光了么?没错亦舒曾经是个风靡香江的作家,你也说了是曾经。而且她在大陆地区其实从未真正红过。那个年代,武侠有金庸,言情有琼瑶和岑凯伦,亦舒只属小众,排不上号。现在的网友更是需要百度才知道亦舒何许人也,结果第一时间搜出来的是她和侄子倪震的恩怨、亲生儿子不认的纠纷、以及感情上的一笔烂账,根本没有人关心她的作品。买她小说的版权,完全指望不上那个招牌。

再说内容,亦舒的作品其实不适合影视改编。纵观这几十年,你看看琼瑶拍了多少部,金庸小说又拍了几轮。然而就连香港都没拍过几部亦舒作品。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因为亦舒的小说结构简单,情节平淡,缺乏跌宕起伏的故事性。

更要命的是,亦舒的作品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家本人及作品都是七八十年代香港资本主义极盛时期的产物。那时候的香港,还有着半土半洋的殖民地风范,物质富足人心亢奋,全民钻在了钱眼里,然而同时又有着不知前途在哪里的宿命感。

而作者只善于描写她所在的中产阶级,一边努力向上一边还要厌世;强调品味,对小市民阶层嗤之以鼻,即便是怜悯也带着高高在上的讽刺——我倒不是觉得这样不行,但广电总局不能答应啊。所以改编不可能光是把背景从香港挪到北京上海那么简单,整体的调调儿都要推翻重来。

除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舒作品也不符合新浪网友的价值观。

亦舒作品中的港女,大多聪明能干自尊自爱,符合现在网友喜欢的“大女主”人设,但她们同时也有着咱们广大网友不能接受的缺点,比如喜宝文武双全竟然情愿委身富商;子君做了十年金丝雀被老公抛弃后居然仍想再找个人依靠;麦承欢居然会对自己寒酸畏缩的亲妈失去耐心…..这要是不改,还不被骂上热搜。这不算什么,网友还不知道有抢人男友的香雪海(《香雪海》)、介入别人婚姻的任思龙(《两个女人》)、爱上养父的周承钰(《圆舞》),这不改还行?三观都崩塌了。拍出来别说剧了,连亦舒的下半辈子都不保。

网友的审判比广电都严厉。广电只是不允许主人公有缺陷和污点,网友还要求1V1双洁呢。有没有一种可能,作者写一个故事,只是为了表现这个社会的形形色色,并不为了弘扬正气。塑造一个人物,也未必是要树立道德标兵?骆驼祥子还嫖娼呢,他和虎妞或者谁也不值得人百分之百同情,作者只是想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但现在拍电视剧啊,三观比什么都重要。所以中心思想也要改,主要内容也要改。小说情节又平淡,撑不起几十集的家长里短,一个月的热搜。必须得一盆一盆地往里泼狗血。算下来跟重写差不多,只保留角色名(《玫瑰的故事》干脆连名字都要改成黄亦玫,“黄玫瑰”是专有名词叫这个名字犯法是么?)。作品又并不出名,可以说在观众中并没什么号召力,还得靠大明星赚流量。所以你说说,买这个版权图什么?反正我是想不出。

这里面还有一个最大的误会:改编自亦舒的电视剧,都当成了都市爱情剧在拍。而亦舒虽然被归类为“言情小说家”,她的作品里其实没有爱情。

诚然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谈恋爱,多数谈得彬彬有礼点到即止。时常有人为情伤了一辈子,但细究之下都是自己主动放弃的。为了前途、事业、自尊、自由…..甚至细小的生活习惯,然后留一个伤疤给自己漫长无聊的人生解闷。比爱情重要的东西太多了,她的主人公经常提到一首歌叫《爱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咱也不知道原曲是什么),听上去似把爱情标榜得很高。换一个角度其实不过是说:这东西太奢侈了,咱玩不起。谁不执着爱情谁就能安稳地过上好日子,妥妥地爱情劝退教科书。

《玫瑰的故事》,几乎可以算是亦舒小说中情节最为跌宕起伏的故事了。黄玫瑰,出生在香港社会和他们家最蓬勃顺利时期的中产阶级小公主,万千宠爱在一身。她一辈子没上过一天班,是个职业学生+职业谈恋爱家。

颠倒众生的黄玫瑰,在书里有四段感情。在这四段感情里,可不止四个人为她伤心一辈子。看似一个个地都是情圣,但细品下来,他们爱的是黄玫瑰么?

一见玫瑰就悔婚的周士辉,是因为玫瑰的青春活力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映照出了自己一眼望得到头的婚姻,借着爱上玫瑰,逃离了一潭死水的生活,任性过日子去了;

高岭之花庄国栋,研究高温物理,穿白色衣服,气质高雅品味超绝,有着跟他般配到毫巅的女友,他人生主打的就是一个没有瑕疵,包括道德与感情。他以钢铁般的意志拒绝了玫瑰,坚持跟未婚妻履行婚约,然后离婚,在思念玫瑰和看《射雕英雄传》中度过后半生。他的艺术家妻子冷得像冰箱,玫瑰是他人生里的一口活气儿,也是他证明自己道德无暇的勋章;

窝囊废方协文不用说了,高攀了大美女,也不过拿她当个高级管家。罗爵士认为风韵犹存的玫瑰是他退休生活中最好的礼物,就连一生挚爱溥家明也说:“因为我只有三个月好活,所以才放肆了一下,从弟弟手里把你抢了过来。”如果没得绝症,余生他都是那个德高望重的大律师,才不会做出兄弟正女这种不体面的事情。看,对他们来说,无论是玫瑰还是爱情,都是可以放弃的。

精明市侩长袖善舞只爱赚钱的真小人黄振华更是看透了这一切,虽然从小看惯了倾国倾城的那张脸,对玫瑰的魅力不屑一顾,但有时候他都要站在玫瑰这一边,恨不得美丽的小妹作起来,狠狠折磨他们这些假情圣。“还是玫瑰好,她安分守己地做一朵玫瑰。”

然而在大哥眼中“至情至性”的玫瑰,也只不过是喜欢谈恋爱罢了。一辈子忘不了和初恋在哥哥书房里跳舞,是因为生平第一次被人拒绝,重遇后跟他体验了一下双箭头的浪漫也就圆满了;跟溥家明如胶似漆度过了最后三个月,送走他后无缝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和风度翩翩的罗爵士约会去了。

正因为“爱情是极之奢华的一件事”,所以它不是生活必需品。

可是我们拍电视剧怎么能这么凉薄这么没烟火气儿呢。改,必须按着大众喜好大刀阔斧地改。看亦舒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根本轮不到大家评判选角是否合适,剧情就先改得你一言难尽:你说它面目全非吧,主要人物也都在,故事大概走向也还没变,但是又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一个女的怎么能不思进取光谈恋爱呢!就算你是黄玫瑰,也必须进入职场给我做成长型大女主,可是在编剧和大部分观众的理解中,所谓能干的定义大概就是善解人意和会来事儿。所以勇闯职场三件套永远就是给老板订餐、帮老板约人、和救老板一命。

怎么可能有人因为完美人设强迫症拒绝女主角呢,这不科学。分手必须是因为他渣,并且还要给渣男安排一个破裂的原生家庭让他渣得更立体更有说服力。

女主就算是受了情伤心如死灰也不许自暴自弃胡乱嫁人,就算嫁也得嫁给爱情。需要分手的时候让男的再渣一下就好了。

仿佛这些还都不够庸俗,最恶心的是还要给苏更生安排一条狗血的故事线。导演一不相信事业女性可以天生的冷静理智不苟言笑;二不允许吃饱喝足的中产阶级女性拥有自己的人生烦恼,所以生生让她打小的就被继父强奸了。已经这么悲惨了还不能跟那个家庭决裂,还得拉扯着不争气的妈,做一个扶弟魔….我都想替苏更生报警,状告编剧和导演,“我苏更生并没有惹你们任何人。”

这个剧付给亦舒的版权费太亏了,还真不如打钱给《知音》和《湖北法制报》,这两份刊物在内容上都比亦舒原著贡献更多。

然而和以往一样照例魔改得那么恶俗狗血的电视剧,《玫瑰的故事》却选了一个让人服气的女主角。我想不出除了刘亦菲还有谁能演黄玫瑰。除了好看,她难得地还有一种知道自己被宠爱的不在乎,正好对上了黄玫瑰好不讲理的美。我就像原著里的黄振华,被这个瞎几把改的剧情气得没眼看,对着这个“无处不美”的小妹又忍不住心软。

你为什么没有男朋友

花样年华的女青年,为什么没有男朋友?这事儿要是在段子里,就是两个字:“你丑”;搁爹妈大婶大姐们嘴里,就是”眼角高、不现实”。姑娘们自己可不承认,现在统一的说法是:姐是个女汉子,不需要男友。姐已经爷们到没有男人敢要我了。

以上答案都不科学。据不完全统计,绝对是嫁出去的丑姑娘比单身的丑姑娘更多。希望自己未来的配偶不疤不麻不是五短身材的谢顶油腻胖子也谈不上眼角高吧,我还没见过哪个姑娘在择偶要求一栏填吴彦祖呢。至于女汉子之说……开开玩笑也就算了。凡这样标榜自己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娇滴滴弱柳扶风的,你还真觉得亲自动手插上根网线、拧开个把矿泉水瓶子就成巾帼英雄啦。现在什么时代了,就连真的汉子,还可以找汉子做男朋友呢。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其实你并不想找男朋友。或者说,你并不想给自己找一个男朋友。在现代社会,适龄而没有男朋友,与其说寂寞,倒不如说是一种耻辱感。你怕别人说你找不到男朋友,你受不了爹妈一星期三次打电话催你带人回家,所以你参看了各种文章,造访那些容易遇上单身男士的场合,结果你在健身房看到了孱弱肥胖得飞出下限的直男和体健貌端比你还拼的GAY,在豆瓣同城文艺活动中碰到了神经病似的幼稚男青年和GAY,在酒吧夜店碰到想找艳遇的已婚白领和…..GAY。

你交了几千块钱,屈尊降贵坐在婚介所里跟候选人见面,挂着比跟老板开会还忍耐的微笑决定给对方一次机会,可见面还没结束你肚子里已经打好了一篇吐槽贴的稿子。是的,表面上你已经投降了,但是心底里宁死不屈。你是在找一个结婚对象堵他们的嘴,你并不想要一个男朋友。有次我问一个朋友,相亲对象怎么样?朋友撇嘴说:“他连异形都没看过——”

美国单口相声大王宋飞有个段子说,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交个新朋友是很难的。小时候你在我家门口玩,你就是我的朋友。你爱喝可乐?我也爱喝耶!行了那你就是我最好的朋友。而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简直难以腾出一个空缺来给人。更何况是要与之昼夜相对的男朋友。你其实并没有渴慕一个人、与之肌肤相亲的强烈愿望,即使有,你又怎么把这些感觉描述给婚恋顾问?我有个朋友说,她的要求很简单:亲得下去。

亦舒老太婆曾经说过一句著名的台词: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是另一些人。咱不必像她那么高冷矫情。但请不要按结婚标准来审核男朋友,下错了单,怎么可能买到对版的货啊。

元朗的日与夜

香港地铁路线图
去过多次香港,还真是第一次去元朗。

我对元朗的全部印象,就是在TVB的时装剧里面,所有男人有了外遇,深夜回家都会拎一盒老婆饼给老婆。老婆诧异地问:“为什么去那么远买?”老公答:“你爱吃嘛。”

老婆饼简直就是婚姻破裂的主要里程碑啊,所以以后大家去元朗还是不要给人带手信了……

可能香港真是太小了,所以老婆们看到来自元朗的老婆饼会那样受宠若惊。我倒没有觉得元朗很远啦。当然,对我这样一个会让人从香港捎芒果糯米糍的吃货来说,大概从多远的地方带东西回来吃也不会觉得过分。

不过从地点的相对远近看一个城市的发展总是很有意思。比如在北京,小时候远到我觉得春游都去不倒的地方现在也很繁华;一些我都以为出了北京城的地方现在是商业中心。想必其他城市也是这样吧。对我这种不热爱历史地理的北方孩子来说,最早对香港地名的印象还来自亦舒小说。我记得在《我的前半生》里,子君被医生休掉之后只够钱在美孚新村买一个小房子,她妹妹说,住在那种地方都没有男人肯送你。我春节的时候在地铁里看线路图就觉得现在看上去也不算太偏僻吧。

总之我就是想说,元朗还不算远。不过去元朗的路上路过了天水围,我就觉得好惊……这几年香港电影工作者很重视天水围,还拍出了像《天水围的日与夜》那样让番薯抓狂的电影。而我在元朗的日与夜……是因为我只在元朗待了一个日与夜,以至于又被海关人员盘查了:侬为什么总是去香港,侬为什么每次只去一两天……我愤怒地说,难道定期去香港扫货的阔太们不比我更可疑吗,不要因为我每次不拿几个GUCCI手袋回来就歧视我好伐!

求仁得仁

如果对张爱玲的八卦不感兴趣,还值得去看《小团圆》么?

我不敢说,其实看她后期写的《相见欢》,已经有点不耐烦。买一本纯粹为了存档。而且就像亦舒作品一样,不见得十分好,但是别人的更差。把《小团圆》看完以后,如果你要问我开头那个问题,我仍然觉得见仁见智。

张爱玲认为:最好的题材是你深知的题材。这当然是对的,否则也不至于像现在的作者们,意淫的时候一眼就被大家瞧穿:没吃过猪肉,怎么也得见过猪跑啊。但是对一件事太熟悉了,也影响叙述,这里面的曲曲折折太多背景你都知道,然而别人不知道,所以看的时候觉得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倒不如瞎编的,反正努力要编得圆,一个事先准备好的谎话,往往比真话更流利。

不过张爱玲一直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但是不要紧。粉丝们喜爱的,不过是她那只笔。她姑姑说她英文好:“随便拿本数理化过来都能看。”我想无论她提起笔来写什么,读者也可以看下去。心急的读者,看小说总喜欢先翻最后一页,希望快点看完。但是看张爱玲这样作者的书,一边看要一边捻着余下的页数,剩下的越薄,越心慌,看得慢点不要紧,最好可以天长地久地看下去。

你需要这种快感就可以了,你还指望张老写侦探悬疑商战穿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