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表姐

正如我所说的,我们认识的人,要么极端不靠谱,要么就靠谱过了头——靠谱过了头的人,就是事儿妈。

我也是一事儿妈,现在正常多了,前几年凡事都得拉个小表做计划,人称“表姐”。最离谱的时候,每逢周四发一个周末日程给查理,同意了就确认回来,然后按时间表活动——计划可以更改,但没计划可不行。有个星期天,查理的前女友打电话来约他,他公事公办地说:对不起,我时间早就排满了,下回请早。对方问:请多早?他说:至少一个星期吧。对方一定心里在骂他装丫挺,谁料他说的都是老实话。

这个疯癫时期曾创造了收房一天内入住,全部家具电器到位的奇迹,闲时拿着望远镜看对面楼:咦,十三层那个男的真没算计,住进来都一年多了还在客厅茶几上吃外卖,笔记本电脑放膝头。

后来弗洛伊德YK同学总算把自己这计划强迫症给治好了,只留一点后遗症:出去玩儿之前一定要做小表,不做小表就不会收拾行李。月底约了俩朋友一起旅行(一个做PR出身,一个做QA),豪嘛,介灰星了,Y表姐还没动手呢,各种小表就雪片似地飞来了。我不完全统计了一下,截至7月15号,有关此次出行的邮件已经超过了50个,大型筹备会议开了两次。

十天的外出,事先安排好行程和吃住,也是应该的。但是表哥表姐们研究了一下旅行装备,不太确定一辆车是否装得下,于是安排了一次预演,把所有的背囊、营具、冰箱。。。准备好,并携带大小3个备选帐篷,浩浩荡荡去公园测试扎营。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我在火星的时候,有次大老板来中国视察,管理层举办REHEARSAL,那真是一丝不苟地抡全活儿,其中有一项居然是“GREETINGS”,有一个人扮演大老板,其余人等从会议室起立,依次与他老人家握手。。。难道是怕谁现场激动得绊倒么?

我真庆幸我们这四位表哥表姐不是任何公司的CEO。

酒鬼也有自尊

Eureka El Captain 3

周末约了朋友去大瀑布附近的酒庄品酒——挂名是品酒,其实就是趁着春暖花开,四处游荡,顺便买两瓶酒。对酒我全无鉴赏力,唯一能尝出的大概就是酒精含量。朋友倒是懂的,我认真地听着她如数家珍,结果仍没学会多少。像品味香水一样,人家讲究前味后味余香,我在乎的只是酒是否能顺利滑过喉咙,然后在胸口间留下暖融融的感觉,所以对有点涩味的上等干红完全接受不了,于是朋友介绍我一种酒庄特产的开胃酒,比别的白葡萄酒更烈一些,19度,我喝着果然就受用多了。

因为是外行,所以就特别爱看门道:第一间酒庄很有名,但不在大路上,少有组团的游客来,接待我们的小伙子年轻精悍,耳朵上与时俱进地挂着蓝牙耳机,但是姿态十分专业,开瓶倒酒换杯子,手势眼花缭乱,新开的酒要自己一一尝过,还稍一闭目沉吟,煞有介事。另外有间酒庄就很没气质,客人排队在吧台前试酒,满意了拿到款台去结账——简直像超市。接待员是多伦多常见的那种虬髯胖子,我要试第二种红酒,他竟然拔开塞子就倒在我的旧杯子里——酒吧也不能这样待客吧?

买完酒在湖边找个地方烧烤——又是吃,今次除了经典的叉烧排骨与盐焗鸡翅,又烤了腌肉、白蘑菇与意大利瓜。据说腌肉十分不健康,更何况用炭火微微烤焦,但是香得留油,谁还管得了那许多。小贪曾经分析过:我之所以对要死要活的男女关系嗤之以鼻,是因为我把所有爱欲都放纵到了吃喝上,欲望大抵只有一个出口,所以人家一说“真爱”我就颓了,其实我对食物,也是真爱。

大鱼大肉的一吃,不免就想酒喝。安省有个人神共愤的规定:公众场合不许喝酒——又没碍着别人,真讨厌。我因为下周要去露营,带了新买的帐篷来演习,大家英雄所见地躲在帐篷里开了瓶红酒,纷纷倒在咖啡杯和矿泉水瓶子里解馋。虽然有犯罪的快感,但仍觉得不是味道——原来红酒是一定要倒在高脚杯里喝的。

我还不算个讲究人,不至于像祖千秋那样整出几十套杯子来配美酒。喝烈性白酒,拿什么容器喝都无所谓,啤酒我情愿对着瓶子喝(最好喝完可以“爆樽”),然而不盛在杯子里的葡萄酒,还是葡萄酒吗?这与风雅不风雅无关,简直是尊严问题。我想起《低俗小说》开头,文生和朱尔说起欧洲与美洲的微小不同,“在阿姆斯特丹的电影院里有啤酒喝,不是纸杯哦,是玻璃杯装的啤酒”,一句话就描出了欧洲人的自由散漫。还说法国的麦当劳里也有啤酒卖——我没去过法国的麦当劳,国内的KFC是有啤酒的——不知道可不可以抽烟?小时候在麦当劳,因为同去的男孩子抽烟,连我也一起被轰了出来,真是奇耻大辱。

公共场合不许喝酒这回事,也极端藐视人的尊严。《肖山克的救赎》里,安迪为同去修屋顶的十余名犯人争取15分钟的休息,与一樽啤酒,因为在春天的屋顶上,挥着汗喝冰冻啤酒,有自由的味道。番薯老说我没正经,不关心大事,听到有人振臂高呼民主就要冷笑。你可叫我怎么关心呢?如果一个人连在阳光下喝啤酒的自由都没有,要民主来干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