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家丁

刚才我跟小贪说:我那句话说的简直太有才了。我干脆改名叫王有才得了。

小贪说:我看行,那我以后就叫旺财吧。

我把这个消息告诉泼墨,泼墨惴惴地说:“难道我需要改名来福?”

泊车狂

Seinfeld里,乔治说他们家祖传的对泊车位有偏执狂,尤其是他爹。有次大家商量着想借他爹的车用,乔治说:“没戏,我昨天刚去看过,他抢到了一个最牛逼的车位,估计这一礼拜都舍不得挪窝儿。”

我对车位的要求没有那么高。当然我也很懒,少走一步是一步,以前经常和我姐一唱一和地讽刺我姐夫:“逛百盛呢,您这车都快停到城乡购物中心去了。”不过也正因为我懒,所以不耐烦在商场门口一圈一圈地转,力图找到一个最靓的车位才够威。番薯同学是有一点点偏执的,有时候逛那种小MALL,他会把车停在东边这家店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把车开到西边那家店门口,再进去——有那功夫,您多逛会儿不行么?

不过最近我楼的车库粉刷工程,几乎把我变成了乔治那样的靓车位偏执狂。本来每户在地下车库有一个固定车位,不用争不用抢,这个车位碰巧还离电梯很近。可是最近管理处决定把车库的墙刷一遍,地上重新划划线。施工期间,所有车辆都要停到地上,管理处给联系的指定街区。不是一直停在那里哦,这些是临时车位,每天早上8点半之前要把车停到指定地点,晚上5点半您受累再开回车库来。最可恨是他们丫加拿大人的工作效率:这么点子破事儿,要干俩礼拜!这要在中国,别多,就雇俩人,磨着洋工也用不了一礼拜吧?

对于我们这样不开车上班的人来说,每天早晚专门去挪车,是很大的工作量。番薯同学都要苦恼死了——他原本每天早上9点起床,10点到公司,晚上6点多7点走人。现在每天被迫早一个钟头到办公室,按理下午可以提前一个钟头走。可是大家在旁边虎视眈眈地看着,怎么好意思走?你说你来得早,谁看见了?他们公司的传统就是晚来晚走,就算你6点钟就坐在办公室,别人十点半来上班,仍旧以为你是前脚刚进门的。于是他就只好每天把自己的回笼觉白白奉献给公司。

临时车位很紧张,而且并不是对号入座的,好位置先到先得,去晚了就要停得很远,辛辛苦苦走一条街回来。早上在去往地下车库的电梯里,挤满了蓄势待发的人,大家都紧张地戒备着,盘算着怎样既能礼貌谦让地下电梯,又能第一个把车开出车库。

昨天看到管理处一张新通知:车库虽然还未整体完工,但是访客泊车位可以暂时借用一天——也就是说,如果今天晚上能把车泊到访客车位,明天早上就不需要挪车了。一天,舒服一天也好啊,我鸡贼地抢了一个访客车位,长吁一口气上楼。

上楼以后才发觉今天特别馋,想约番薯同学吃大龙虾去。可是如果再出去,我的靓车位就没了。出去狂擦一顿就意味着明天要起大早去泊车,想到这里我几乎理解到乔治他爹抢到一个靓车位一星期不肯出门的心情。

于是我沉浸在一个从6岁开始就不断问自己的问题里:我究竟是更馋,还是更懒呢?

我深深地思索着。

思索着……

索着……

着……

龙虾真好吃啊。

EX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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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上述原则适用于任何一篇博客文章,我就是写一句梨花诗也这规矩。

现代人的感情生活丰富刺激,“与初恋情人白头偕老”这种又闷又甜蜜的故事已经鲜有发生了。真命天子不肯按时驾到,我们只好和先和各种青蛙谈恋爱。于是我们的这一生中,不止一次要面对情人的前女友,也总有一日,会成为某某人的前女友。

在对待EX(前任)的态度上,女生远比男生更敏感更纠结。再小气的男生,顶多也就是在床上嘀咕一句:“我好还是他好?”女生却像个私家侦探一样活在前女友的阴影里,带着点自虐的快感去钻研:她好看吗?她温柔吗?她性感吗?你喜欢她什么?又为什么和她分手?你爱她多还是爱我多……

也难怪我们疑神疑鬼,因为女人喜欢塑造男人,企图从各个方面改变他,带他理发、替他拣衫。前女友人虽然过气了,她的品味却仍活在他身上,看上去分外刺眼,非得亲手一样一样改过来不可。

男女熟到一定程度,总免不了提及过去的恋情,聪明的男人就该守口如瓶,免得被对方抓住把柄——女人善变,但不健忘,我朋友的妈年过半百了,还时常拿老伴的初恋情人磨牙呢:“咦,她不是在国外发达了吗?怎么也不回来看看你?”前女友是永恒的假想敌,闲时用来打牙磕嘴倒不失为一种调剂,真带到生活中短兵相接就不必了。不过也有人喜欢合家欢,前任女友和现任女友互敬互爱,还互赠礼品——两位小姐掐起来固然难看得很,但结成联盟就更令人吃不消。想想看,两个熟知你隐私的人相互切磋,无异于把你剥得一干二净放上解剖台,想想都凉飕飕。

女人对男友的旧情人,尤其是曾抛弃男友的旧情人,有一种很复杂矛盾的感情。一方面觉得人弃我用,怪不服气的。另一方面出于好奇想笼络,过去究竟发生过什么?其实,你究竟想从前女友那里知道些什么呢?感情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除非你的男友是连环杀手,否则他们的经验教训未必能够帮到你。接收男朋友,要是像买二手车那样简单就好了,手续文件、保险记录,交接得一清二楚。不放心还可请专业人士来验收,喏,这里弄坏了,麻烦你修修好。

在其位才需要谋其政,按理说前女友应该长舒一口气,无官一身轻。但女人是感情动物,一份工打了10年还依依不舍,何况对男人。我有一位同事,刚出道的时候做过几年销售,每天跑零售店巡视货架,现在已经位及市场总监了,每次逛超市,都忍不住手帮人把货码码整齐。有些女人也是这样,喜欢和前男友保持若即若离的联系,偶尔吃饭、见面、MSN……有时还调笑几句:交了新女友,要给我过目哦——这么多话说,当初就不应当分手。

女人有时候真的很强大,可以一边和现任男友如胶似漆,一边腾出时间来和前男友谈心。男人多半不行。分手后他仍肯敞开心扉和你聊,只因为他还没有爱上别人——女人是深深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半得意半仗义地扮演救世主:看,他还一直忘不了我,我又怎么能伤他的心。

这种暧昧关系是恰到好处的调情,虽然隔靴搔痒,但自有它的迷人之处:轻车熟路,安全可靠。已经做过情人,爱过恨过伤害过,还有什么话是不能说的呢?卸掉了爱情的压力和责任,对方的优点还是优点,缺点则与你无关。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虽然分手了,但我永远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是,直到他找到下一个。

我宁愿理解女人的这种虚荣心,也不耐烦听见她们说:“我们在一起XX年,虽然不爱了,但他在我心中就像家人一样……”真有这种感觉,不如去结婚,哪至于分手。我不得不阴暗地揣测,她们还是喜欢做阴魂不散的丽贝卡,最好有机会亲热的挽着新人的手,以过来人的身份说:“我告诉你,他呀……“像个资深的老行尊。其实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了:你若玩得转,你还是前任?

人和人就是不一样

KINDER BUENO(健达缤纷乐)是我最喜爱的巧克力之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费列罗同一个公司出产。严格地说,它不是巧克力,它是一种巧克力零食——榛子酱夹心威化巧克力。

秋天不仅是大剂量吃肉的季节,也是大剂量吃巧克力的时候。继消灭了用超市积分购买的无数LAYS/DORITOS/TWIX/BOUNTY之后,我又特意去COSTCO囤了两大盒KINDER BUENO。

COSTCO这种仓储式量贩店,真是有人喜欢有人恨。拖家带口四世同堂的人办张会员卡最实惠,那些特大号包装对单身人士来说太绝望了。所以我每次去表哥家,看到他买的大桶果仁大袋冻草莓,都主动替他狠狠地吃,唉,尽我之力,能帮多少帮多少吧。

番薯公司有个西人同事,痛恨COSTCO所代表的典型美国式倾销、制造消费者需求的邪恶理念,所以拒绝进COSTCO。我也不喜欢他们一次性卖给我20个牛角包,不过对20块装的巧克力我们还是游刃有余的。

说起大包装,我想起有一次去帮朋友搬家,与其同住的一个小男孩把东西放得到处都是,我们在屋里溜达了一圈,我惊呼:“好大一盒SNICKERS(士力架)!” 番薯同学惊呼:“好大一盒杜蕾斯!”

不用调研就知道,消费者和消费者是多么的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