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玩你的,我玩我的

水湄同学经常在自己的blog上分析我或表扬我,我一时在血淋淋地表扬中羞惭着,一时在精辟的分析中欣慰着——我说话还是有人听的明白滴!总算让我对自己的表达能力也有点谱。既看得懂,还又舍得夸,我跟泼墨说,我要是当了国家主席,人民日报社论得让她写吧?泼墨说:应该应该!

水湄同学最近提到我,不爱把自己家的事拿出来说,自己的婚姻幸福与否,不预备与外人分享,甚至,“连别的妹妹在网上跟男友互诉衷肠都看不下去”。我不爱说家事是真的,但是原因,恐怕就没别人想像的那么清高了。

许多看亦舒看成魔的同学,大概觉得我是想学她老人家之低调内敛、讲求姿势吧?真是千古误会。

我有多无聊八卦难道你不知道吗?我不说婚姻生活,实在是因为乏善足陈。时间见功,一切都已不新鲜了,很少觉得对方多可爱多可恨及多好笑。我们家那点子事也不过是吃饭如厕,写给大家看,闷得死人;写给自己看。。。不必了吧?什么大事值得这样回味?况且,我对自己和人生都没有特别大的自信,谁家有万世的基业呢?今天好,明天也许就不好了,众目睽睽的,怎么下台?早十年八年,可能随便就跳下来了,现在,非想法搬个梯子不可。到现在我看到公众人物大张旗鼓庆祝三婚,都会打冷战,失败了两次,还可以若无其事,真是金刚不坏之身。不是嘲讽,真心的佩服与羡慕。谁不想好好过日子?谁结婚那天不想一生一世?可惜领结婚证时并不免费赠送保修单。我很有点忌讳,觉得一件事越念叨越没有好下场。就象女明星怀了孩子都不肯承认,无非是小心起见,求个平安。

可是,也有特别自信、特别幸福的人,嫁了特别特别好的老公,一盆水十二分满,当然不由自主地流出来,咱们也没什么看不惯的。我没有什么坏心,但没办法,总会条件反射地寒一下。

最后一个原因,你见过当面说人坏话的吗?您也不看看咱家这网址,在人家地盘上,多少都要收敛点吧。所以我盘算着要不要从i-charlie.com搬出去,我说我的,他说他的,爱怎么喷怎么喷,双方都解恨——说到这里,奉送多年前我和某男友一段经典对话:

YK:干吗玩呢?
某男友:没事,家待着呢。
YK:你没跟胖PAT(其室友)一起玩去?
某男友:没,他玩我的,我玩他的。

惊闻这样的断背情,Y老当时喷血数升。

。。。。5分钟后。
某男友:打错了!是他玩他的,我玩我的。。。

男人的用处

男人怎么用?这话让人听了又该淫笑了。。。不不,我并不是一夜无男人不欢的尤物,除了人人都有的生理功能,男人还可以做什么用?

我不是妇女主义者,不是同性恋,但是也时常觉得要男人没什么用。当然担担抬抬,修理个电器还蛮趁手的,但谁家电器天天崩溃呢?太平盛世,吃喝玩乐的日子,就分外觉得他们话不投机、面目可憎,恨不能打包装箱,暂时收埋。

他们的爱好很奇突:电脑、汽车、篮球、军事、政治。。。个个心里当自己是退役超人或隐居的宇宙战士。但若他们真跟你一起八卦,你又该嫌他们猥琐了。

逛街?我听见有人抱怨老公/男友不爱陪他们购物——他们不陪你,还真是你的福气。我生怕有个男人唉声叹气地跟在我身边,实行非暴力抵抗;或者佯装耐心,三不五时陪笑一下:我不着急,你慢慢看。。。其实已烦得七窍生烟。大佬,我们也有自尊的,您的演技并没那么好。有时候对着一件衣服举棋不定,他们的意见永远是:试下喽?——我还不知道可以试?选衣服也同招聘一样,总得先看简历screen,再挑有可能性的interview吧?哪天碰到他兴致好,亲自帮你拣一件:哗,恭喜你,这件衣服马上成为你永恒的恶梦:不穿,有点对不起他,穿,实在又对不起自己。
我何尝没听过”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但我还是关心自己的面子更多一些。每个人都难免穿错衣裳,但明明知道是错的,还若无其事地穿出去,非大智大勇不能。

更何况,“悦己“者,并不全是男人。 往往和闺蜜约会,我才更乐意精心打扮,只有她们知道为什么这条裙衬这双鞋,也只有她们能发现我两层眼影中间尚有一道highlight,多得她们肯观赏,才觉得一切都没有白费。有朋友曾恨恨地问我:为什么男人永远不懂得穿衣?我劝她节哀:真懂得穿衣的男人,你又未必消受得了。。。stereotype一下,他们多半是:

一.非常有钱的男人。不仅自己有钱,老子辈就要开始有钱,才有闲情锻炼品位;
二.从事艺术工作,或有文艺气质的男人;
三.基佬:基佬不等于乸型。
四.乸型:同理,乸型不等于基佬。

(当然,说到这里又有人要不服气,我能认得几个男人呢?必然有人的老公男友,既能干又体贴,man得来又识趣,学问兼风度,且年年当选十大着装人士。不必冷笑啦,我这里根本就是个loser blog,精英请绕行)

小贪常常说,在北京,找一个物业好一点的小区,有24小时保安和修理工,谁还想跟男人一起生活。当然,他们最好住的不远,且每月有寄钱来。。。说着说着,自己都觉得理亏,声音渐渐弱下去。

烦归烦,男人也有很多优点——尤其当这男人不是自己的。我喜欢跟男人学做饭。男人会做饭,如果不是专业大厨级别,多半是被生计逼出来的,纯为满足口腹之欲,因此过程化繁为简,干净利落。女人喜欢把烹饪上升为一种情趣和艺术,不免凭空添了许多姿势。对我来说,煎炒烹炸是多么琐碎腌臜的一件事啊,赶紧做完算数,细节可免则免。而且,原谅我十分粗糙,只懂把食物划分为:不好吃、好吃、好吃死了,实在没法上升到其他高度。

另外,大多数男人即便会炒菜,也都不是高端技术,配我这菜鸟学生,相得益彰,我可以不客气地逼问:什么叫小火,究竟有多小?翻炒一会儿,究竟有多久?以前问过几个资深女厨娘,一律遭到嗤笑,“这都是看火候罢了。。。炒一会就行,调料放少许。。。油若干。。。“云里雾里,好像和张三丰学武艺,一切靠悟性。就怕在我顿悟之前,已经活活饿死了。

松一松

周末抽空把积压了两个月的杂志们翻了翻,遗憾地发现skinny jeans仍然是今年的潮流,有点沮丧。去年开始兴铅笔裤、鸡腿裤。。。难得我一个胖子,腿还不算粗,所以买了几条回来穿,有一条真是超级瘦,如第二层皮肤一样粘在大腿上,简直要模仿周星驰在《97家有喜事》中那样,在地上打滚才脱得下来。现在又穿厌了,开始思念起那种堆在脚面的宽脚裤,或者阿拉丁一样的灯笼裤。

也许有人说不必做时尚的奴隶,我行我素即是性格——我行我素需要更大量的自信、知识与经验啊。潮流icon才胆敢反潮流而行之。坏的品位也是品位,总好过没品位。有人永远打扮成荷里活60年代艳星款,渐渐也成为一种型格,但你全身装扮都似现代人,偏偏在一片窄领子风潮中,穿了件大领子衬衫出来,还懵懵然不知情,那才真难为情。对我们这些不懂穿衣之道的人来说,每月坚持看两本时尚杂志,其实留意那些DON’TS,更着紧过看那些DOES。今季流行单品不一定要穿,但刚刚过季的就一定不要穿——要穿,也穿几年以前的。
每季的风向标一出来,上至几万一件的一线品牌,下至几十元一身的地摊货,全都照办煮碗。你可以不被影响吗?穿PRADA的女魔头说:你真以为你穿的这只蓝色,是你自己选的吗?看到这里真气馁。工业社会,何止衫袜,连消费习惯都是被诱导出来的。去年流行楔形底,T台的模特穿,在我家门口买早点的打工妹一样穿,配着短丝袜与银色指甲油。也许她不知道这叫楔形底,但是通街都在卖呀,有什么办法。大众品牌对时装走势的跟从往往更加彻底,一连流行了几年的波西米亚风,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那时候几乎每件衣服都起皱拉流苏带花边。。。总有些潮流是你抵死不肯从的吧?只好不买衣服。

我对一条肥裤子的渴望,其实倒无关潮流变换。大概是胖了这些年,太久没试过衣服松侉侉挂在身上的感觉。最胖的那一年,穿什么都紧绷绷。市面上的衣服尺码还越做越小,骨瘦如柴的人也特意买小一号的衣服穿,都不知道我多羡慕她们——倒不是觉得她们好看,是想念身体在衣服里圆转如意的安全感。紧身衣像盔甲似的,穿在身上有点凛冽的感觉,再累也得坐得笔直,否则就浑身不适,形同受刑。有时候试身,咦?居然没撑破,售货员大抵觉得,您这身材,有的穿已经该知足了,还想怎么地?所以力劝我买下。但我心知这衣服是特意做的大,为着能有松身的效果,所以宁肯没的穿也不买——不见得我们胖,就没有自尊。

现在没有那么胖了,但那段被迫穿中号男装的日子老也忘不了,因此分外向往松身衣服,买衣服能尽量大一号,也是种奢侈。

酒后无德

昨天在verycd上,看到一张专辑叫《无缘》,歌手张真贺。照片看着眼生,但是名字可真耳熟。我用力地想了想,终于知道了,这不就是我去年在后海酒吧里遇见那歌手吗?

那天我喝高了,拎着一瓶龙舌兰,挨门挨户在后海酒吧找歌手问:您能给来一首齐秦的《残酷的温柔》吗?现在谁还希得唱齐秦啊,满后海都是抱着吉他学许巍的,有一位还叉着大腿唱《曾经的你》:“几哩哩哩几哩哩哩李梨——”最后我听到一把很象齐秦的声音,就是这位张真贺了。

我当时过去逼他给我唱《残酷的温柔》,他歉甚地说:“歌太老了,不会唱。”但还是唱了齐秦另外一首,把我唱哭了。我老年痴呆,已经不记得是哪首了,和他搭档的女歌手唱了一个《close to you》,我只记得咬字颇准。

总之Y老那天很high,花钱点了好几首歌,然后还把人歌手叫过来说:小伙子唱的不错,要坚持啊,一定会红的,我支持你们!人家不好得罪客人的,也只得硬着头皮听训,还到后面拿了一张CD送给我们,就是这张《无缘》(当时还没正式发行)。
从酒吧出去我就到钱柜唱K去了,那天的所有记忆暂时就定格在钱柜午夜餐场的麻辣烫。第二天酒醒才觉出自己多肉麻无耻。再拿出CD一听,原来是很大路的歌曲,很大路的声音,甚至也不象齐秦。悦耳而已,唱歌时熟级而流的技巧,是生生是在酒吧给唱坏了。原来我喝醉酒定规要哭的,和人家唱什么没有关系。

这就是喝酒的好处,所有方的都变成圆的,发出晶莹柔和的光来,就象近视看景物,朦朦胧胧多么美。酒醒以后,分外的阑珊,象我当年刚做完近视眼矫正手术,站在医院阳台上看万家灯火,医生笑眯眯地问:是不是特兴奋啊——我心中难过得要死,近视眼中星光般璀璨糜烂的世界,还原成一只千疮百孔的巨型蜂窝煤,不亮灯的窗户象老太婆嘴里缺的牙。再看这张专辑的宣传案:“中国流行乐坛最性感男声 极度纯美浪漫出击”,“听他的专辑,你会感觉到,横亘在华人音乐与世界音乐之间的鸿沟,早已悄然消失。”——“鸟人唱片”的企宣每天一定要喝好几瓶龙舌兰。

常言道“酒仗怂人胆”,其实哪有什么胆呢,不过身心都被麻醉了,感觉比平常迟钝些,既不怕痛,也不嫌丢人。脑筋比平时更清醒,太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只是不计较后果。但是终究要醒过来的,喝的时候越快乐,醒来以后就越惭愧。有些人根本不记得喝醉时干过的事,有次一个平时非常厚道有礼的朋友喝多了,整晚指着一个不谙英语的人大叫:come on man, shut up man…醒来以后吓得要死:“你们逗我呢吧?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这样其实也好,强过自己懊恼。人家都借酒撒疯,我正相反,平时没一句正经,喝点酒就严肃认真起来,保不准还会谈人生。有次在一个冷清的小酒吧,只得我们一桌客人,只得一个未成年小酒保。酒友里有一位放洋回来的,说话喜欢夹英文,我正色斥责他这样不好,小酒保一直看着我们呢,人家中学都没上完,你留了个学回来臭显什么?对方被我说得低下了头。后来我还跑到吧台跟小酒保大洒狗血:你别搭理这一帮人,你比他们谁都不差,你比他们都强!弄得小酒保差点哭出来。

酒后无德真可怕,真可怕,健忘真是个好办法,好办法。把干过的丢人事都一笔勾销,花色香都看化。

不长记性

我们经常说“你这人怎么不长记性呀”,其实这句话就没道理,智慧、皱纹、肥肉、白发、黄褐斑……什么都跟着年龄长,唯有记性,一定是越来越差劲。越活越混蛋的人倒是有的,但是岁数越大记性越好的,我还真没见过呢。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除了正经课本读不下去,其他旁门左道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时候又没有互联网,闲书有限,每看一本,都有痛惜的感觉——这样快就看完了。看无可看的时候,就想拿起一套金庸来重读——不行啊,都还没忘记,尚记得对白呢。我妈正相反,她记性不好,一本小说,今晚睡觉前看到一半睡着了, 明天拿起来,根本不记得看到哪里,她又不肯夹书签, 所以仍旧从头看起,我真羡慕她,永远有书看。
大概是报应,我长大后,记忆力退化的比别人更快,人家都开始用逻辑思维,我仍吃力地凭感觉把画面生记下来,日后非得重演此情此景,才得恢复记忆。其实这这样做也有科学根据,最近看新闻,洋人研究出记忆力跟姿势有极大关系,比如说,如果你想回忆求婚时发生的事,首先要单腿跪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做几何题,人家聪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透视感,我在考试时还得把卷子翻转过来扭着脖子看——老师监考的时候一望而知谁脑子慢。

我现在越来越象一个老年痴呆的狗熊,西瓜棒子芝麻一路的丢。经常是想到厨房拿一杯水,站起来就忘了要干什么了。 对于一些年深日远的事,不记得前因后果,只留下一道疤。比如不记得怎么在水里遭过险,但是一闻到游泳池那种漂白粉味就发抖。。。我总是宁可信其有:既然我这样畏惧一件事,一定是吃过苦头的,千万不要再试炼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现年58岁的老员工,状告前雇主IBM,索赔500万美金。5年前他因为访问色情网站遭公司解雇,现下他在诉状中说:1969年,他在越争中看到好友阵亡,受到重大刺激。此后,他经常访问网络聊天室,以缓解心理压力。

这位还说,是那段心理阴影让他变成“性爱狂”,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他又成一个网瘾者。因此根据美国有关残障人士的法律,他有权获得保护。

咦?心理阴影原来也是残疾呀,那我也应该得到很多赔偿。自小家长就没拿大灰狼吓唬过我,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这么矫情法,在咱家也就罢了,以后到了社会上,肯定乱棍打死——当然后来我发现,矫情的人都没死,但一早已经认定社会是个怪兽,一切要自负盈亏,无论被谁欺负了,都休想回家找到安慰,爹娘的口头语是:他怎么不欺负我?还是你贱招!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长大的,但,看在童年阴影的份上,原谅我这个不天真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