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

周末一帮人去大瀑布烧烤,不知道是吃的太油腻,还是在湖边喝了冷风,居然严重腹泻起来,亏得附近卫生设施齐全。七八趟厕所跑下来,肚子不疼腿疼。大家围成一桌商讨下次旅行大计,谁也没太注意我,只是每次我神色怪异地突然站起来的时候,大家才会从讨论中抬起头来,惊诧地说:你这是怎么的了?

一直到晚上,讨论从大瀑布移师到朋友家里,我在客厅和厕所之间不停穿梭,终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传说中“好汉经不住三泡什么”的(好汉们也真是够怂的),虽然我面色如常活蹦乱跳,也不免令人有点着慌,所以忙沏茶煮粥地照顾我,不过仍然嘻哈玩笑照旧,吃粥的时候我把脸贴在饭桌上哀叫:我生病了!为什么得不到应有的同情???

大家无辜地说:因为我们看不出你有值得同情的样子呀。

我当时就颓了,怪谁呢?我应当一进门就倒卧在沙发上,气若游丝地等人把热水送到我嘴边,而不是抓起茶几上的零食问:这果丹皮我能吃么?最后一次从厕所出来的时候,他们确实齐齐望住我,同情地问:怎么样?你还行吗?我不该诚实地说:如果从一开始就使用自带的柔软手纸,情况会大不一样。。。你大爷的,正经一点会死啊。

只可惜我的不正经都没能用在男女关系上。在我以为我已经很了解男人的时候,一个男人跟我说:在男人眼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可以调戏的,一种是不可以调戏的——啊?他们对女人的外表其实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看重瓦:美艳、清秀、丰腴、骨感、瓜子脸、鹅蛋脸。。。都是女人对女人的详细分类,他们只感受对面那只雌性动物整体传达的讯息:我是不是一个具有可能性的女人?

我跟黄佟佟说:我们就是那种不具备可能性的女人。从没结婚前,就缺乏强烈的性别意识,一个男人,被我喜欢上了才是男人,其余都是兄弟姐妹。如果有人喜欢我,无论怎样露骨地暗示,都会被我的磊落心胸化解:嗯,他喜欢开玩笑,他今天心情不好,他请我吃饭,是因为我饭量大,是个好吃伴——也不能怪我,确实有很多人为了这个纯洁理由约我吃饭的——就算真刀真枪地对我说:我喜欢你,我大概也会局促地说:那个。。。对不起,您认错人了。。。

结婚后愈发退出了江湖:一个师奶,还往前凑什么凑!人家吃香喝辣,有你什么事儿。。。也好色也八卦也流口水,但一切都像是看戏,与自己毫无关系。别说外路的男人了,连自己的合法老公,更觉得不必奉旨浪漫了:鲜花烛光甜言蜜语,看上去挺令人艳羡,真演到自己头上,浑身鸡皮疙瘩顿起,渐渐对方也习惯了你的路数,生气了大可不必惶恐赔罪,轻怜蜜爱——“给你买个甜筒?”就轻易下了火。

怪谁呢?历来种瓜得瓜,或者叫求仁得仁。我自己都曾语重心长地跟客户说:你不定位你自己,消费者也会定位你。你嫌钱腥气,钱自不会来找你;你不喜欢肉麻,就没人来肉麻你。昨天我煮酸菜鱼,调味包上有句诗:思君令人老。。。努力加餐饭。这原来是东汉古诗?语气简直像麦太,我顺手写在MSN上,以纪念我的晚餐,结果一时间几个朋友蜂拥而上,惊恐地问我:你这是怎么了?你没事吧。。。

我猜如果哪天我转性,回家娇慵地曼声唤:老~~公~~~对方也一定会从汽车说明说上抬起眼来,冷冷地问:你没病吧?有病看去!该打针打针,该吃药吃药。他习惯于我的不肉麻不矫情,并不代表他不接受别人的肉麻与矫情,哪天在外面被风情万种的小姑娘拿下了,回来还得控诉我:在这个家里,我永远得不到柔情与浪漫。。。

这原也怪不得人家。

我的妾妇之道

我友的友,其老公有钱,经常夜不归宿,理由是:陪客户喝酒吃饭桑拿洗浴。老婆不傻,知道谁也不能一礼拜睡七天澡堂子,但懒怠和他较真,不过是把日子过下去,所以一直挣一只眼闭一只眼,唯求互相给面子。

有一次,老公跟公司新招的硕士生搞上了,春风几度之后,硕士生忘乎所以,私下给大婆打了个电话,大意就是:我是你老公的新欢,您很碍事,敬请让位。大婆火了,一个电话打去老公那里:“您在外面怎么搞都无所谓,别香的臭的都往屋里拉行么?”老公既愧且怒,立即与硕士生分手、并开除。

我友说:堂堂一个硕士生,怎么那么傻?白让人家玩儿了,居然还以为能成功上位?

人家一点都并不傻,是太自信了。以为自己的魅力足以让人抛家弃子,以为自己是全天下已婚师奶的头号大敌,以为凡男人跟自己睡觉都是出于真爱,而不是把她当成免费鸡。

昨天跟朋友聊天,她居然说我女权,我很吃惊。男人不如女人感情细腻,那倒是我说的——并不是因为人家智商低,而是因为人家根本不需要懂,而且感情过于细腻的男人,咱也吃他不消哇。我经常抱怨男人不懂穿衣打扮生活情趣粗枝大叶热衷暴力。。。其实和有些女人嗔怪男人天天缠着她一样,言若有憾,心则喜之。如果我男人的洁面护肤品种类多过我,我恐怕是要上吊的。

总之,男性作为一个整体,我是崇拜的——我一直是力撑女子不如男论的——个别贱男除外。但是,你以为贱男是怎么来的?还不是那些乐于当免费鸡的贱女人惯出来的!

我这也算女权么?这简直就是妾妇之道嘛。

真爱A-Z

现今这世道,也不由得我不相信真爱无敌——不是真爱可以战胜一切,是因为只要人家掏出“真爱”二字拍在桌面上,我马上就颓了。颓的同时也有点欣慰,好啊,以后所有那些猜不出的谜题,想不通的道理,干脆通通推到真爱上算数。

但是,尽管我经常狐疑地、轻佻地、嘲笑着说:啊哟,这该不会是真爱吧。。。并不代表我是一个蔑视爱情的人。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跑——不能因为咱没有,就说世界上没这东西。真爱其实并不难求——坏就坏在它太容易得到了,就如H&M的衣服,批量生产,物美价廉,洗两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而历久弥新、永垂不朽的真爱,则是Karl Lagerfeld跨刀设计的那条小黑裙,漏夜排队还买不到,终于失之交臂。

我见过那种人,什么千山万水、披荆斩棘、忍辱负重、义无反顾。。。凭着腔子里的一股热血,倒还是容易做到的。最神奇的是,结婚多年,子女成行,看对方还如天外飞来的宝贝,这宝贝怎么就掉我家了?仍有不可置信的喜悦,心花怒放——这要不是真爱,能是什么呢?

然而这样的限量版真爱太拣客了,跟普通爱情比,多一个重要条件:她爱你,不可以像你爱她那么多——不过也不能不爱你,嗳哟,这姿势真难拿。你永远要竭尽全力,才能抓住她的衣角,于是她感动了,朝你回眸一笑,就抵得过三五年的辛苦。说穿了,就是不能完全得到。爱情这东西,一旦得到了还有什么趣儿,干柴烈火也不过燃烧一瞬间,然后迅速变为亲情、感情、温情。。。不用吃苦的算什么爱情。

情愿一辈子稍稍比她多爱一点,也不单是多情吧,还要有伟大的人格。能为你吃亏,也算甜蜜——我第一个就做不到。不但不轻易付出,连接受都有戒心:是你要给的啊,日后别找我讨还——或者叫自爱,或者叫自私,世上还是像我这样的坏人多,所以,哪来那么多真爱。

美不到颠倒众生

小冬饭看《喜宝》,不服地问我这女人凭什么就被全世界的男人爱上了?是啊,喜宝虽然付出过代价,也都算无往不利了,连黄金女郎勖聪慧都败在她手上。我一点也不讨厌喜宝,但是也并不特别同情她。一切她也差不多得到了,只余真爱——可那有什么关系,我们也没得到。不管怎么说,喜宝被男人爱,我觉得还是合情合理的,除了勖存姿的抬举以外,她还有旺盛的生命力、美丽的脸蛋,以及令人无法忘记的大胸脯。有的是离嗮大谱的女主角,比她更能颠倒众生呢。

终究这些事也只是发生在小说里。现实生活中,我是说我所接触到的现实生活中,我很怀疑美到颠倒众生这回事——首先,没有人够那么美;二来,男人就那么不开眼么?这是什么时代了,你再美,还得温柔可亲,或者聪明伶俐,要么肯对我好,至少。。。也得稍假辞色吧?板着一张面孔,就能让人赴汤蹈火,您就是神仙姐姐,咱们也没那个时间精力伺候您。

对了,我的意思就是说:每个你不爱的男人缠着你,大抵都需要一个理由:你待他特别可亲、你与他言笑不禁、你和他讲出格的笑话,你对他的追求表示受落。一点甜头也尝不到、一点好脸也得不到,谁肯做痴心长情剑?那不真成贱货了么。

喜欢被追求的人得其所哉,怕麻烦的人避之不及,真想脱身,总有个办法。很不必捧着心口痛心疾首地说:为什么他总不肯死心?我只是想和他做朋友。。。你不断地给人希望,他又怎么会死心呢?为什么执意要跟追求自己的人做朋友?还是舍不得放掉他吧。

上礼拜看《蜘蛛侠3》,可能也是因为我实在不喜欢克莉丝汀邓斯特,看她在男朋友处受了冷落,跑去绿魔儿子那里找安慰,明知道他喜欢她(废话,难道去找不喜欢自己的人)。和他玩过家家,由他哄着她,HIGH起来,还翩翩起舞,深情对视,两厢情愿地接了吻,才一掌把人推开,含泪叫道:不,不要,我不能!然后夺门而出,这当儿应该给绿魔二代配贾琏的台词:小蹄子,一定浪上人的火来,她自己又跑了!

还有误了大家终身的杨过兄,为他孤独终老或者英勇捐躯的,哪一位不是被他抱过、亲过、调戏过?即便是江湖儿女,也不带这么耍流氓的吧。宋代的姑娘们见过几个男人?碍于礼教,既然让他轻薄了,也不得不存着从一而终的念头。后来他怕再伤人心,就拿腔作势地戴面具遮住脸孔——还真以为自己美得颠倒众生呢。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今天坐地铁正赶上放学时间,五个小妞围成一圈霸占着车厢门口,天气热,全都穿着拖鞋短打,背硕大的书包,一边喝饮料一边叽叽咯咯傻笑。嬉闹了一会儿,其中一个拉丁裔的长腿小妞到站了,欢快地跟大家道别下车。车门还未关拢,余下四位就嘘了一口气,其中一个小黑妹冷笑着说:“——她可下车了,我还是喜欢咱四个在一起。”大家齐齐拍手称快。

长腿小妞看不到身后这一幕,我直替她难堪——你看做人有多难,才上中学,有什么利害关系?已经开始杯葛、倾轧。。不过为了一场赛跑、一张试卷、或者一个男生,就同仇敌忾起来。或者什么都不为,就是瞧她不顺眼。

做的那么明显,被排挤的那个怎么会不知道,然而回家顺路,又不得不与他们同走。人在上学那几年,特别需要淘伴,其实不光是因为寂寞,还有来自周围的压力:别人都成群结伙,你一个人踽踽独行,无论做出多桀骜不驯的样子,都有点臊眉耷眼,情势所迫,必须找到组织才踏实。男生往往成群结党呼啸而过,女生们心眼小,人一多就容易拗撬,所以还是两两结盟的多,小女生偏还喜欢手挽手,颇有“基”情。

大学一年级,许多初见面的男女同学,迅速一拍即合,从此出双入对起来,我怀疑并不是青春萌动——十二三岁时早已经萌动过了——也许只是为了抵抗这孤独,大家搭伴去吃饭、打水、跑步、上自习。。。比夫妻更像夫妻,仿佛提前20年让人见到了婚姻的真相,太令人气馁了。然而跟一个女生做这些事情,只有更郁闷,而且怪相。

其实一直到上班,我都经常发愁与谁一起吃饭的问题。我很怕每天跟同一位同事一起吃饭,本来没什么交情,天天中午约着吃饭,硬是活活给吃成了莫逆。两个人哪来那么多话说?不是议论工作,就是议论同事,被迫变成是非人。在吃午饭这件事上,还是怀念坐落在闹市区的C公司,部门人多,每天大队人马杀到街对面小馆子去吃饭,一到饭点,随队跟了去就行,一桌7,8个人,抢菜还来不及,哪用挖空心思想话题。后来成了熟客,嫌伙计手脚慢,干脆饭菜都由男同事直接去后堂捧出。狮子座的小Q同学是午饭领队,权威至大,当时的部门经理是一香港小白胖子,岁数不大,没脾气,时时跟了我们来蹭饭。小Q一视同仁地掷一本菜谱给他:“每人点一道菜!”小胖子受宠若惊道:“我就不点了,我随便——”

小Q说:“那不行,一人一个菜,别说咱们爷们欺负你。”
小胖:“那我要西红柿炒鸡蛋。”
小Q皱眉:“不许点这个!”
小胖:“那我不点了。。。”
小Q:”不点不行!必须点。”
小胖:“那我要土豆丝——”
小Q:“咱不点这么俗的菜行不行?”
小胖:“那我不点了。。。”
小Q:”不点不行!必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