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你这人怎么不长记性呀”,其实这句话就没道理,智慧、皱纹、肥肉、白发、黄褐斑……什么都跟着年龄长,唯有记性,一定是越来越差劲。越活越混蛋的人倒是有的,但是岁数越大记性越好的,我还真没见过呢。
小时候我记性特别好,除了正经课本读不下去,其他旁门左道都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那时候又没有互联网,闲书有限,每看一本,都有痛惜的感觉——这样快就看完了。看无可看的时候,就想拿起一套金庸来重读——不行啊,都还没忘记,尚记得对白呢。我妈正相反,她记性不好,一本小说,今晚睡觉前看到一半睡着了, 明天拿起来,根本不记得看到哪里,她又不肯夹书签, 所以仍旧从头看起,我真羡慕她,永远有书看。
大概是报应,我长大后,记忆力退化的比别人更快,人家都开始用逻辑思维,我仍吃力地凭感觉把画面生记下来,日后非得重演此情此景,才得恢复记忆。其实这这样做也有科学根据,最近看新闻,洋人研究出记忆力跟姿势有极大关系,比如说,如果你想回忆求婚时发生的事,首先要单腿跪下……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做几何题,人家聪明孩子,一眼就能看出透视感,我在考试时还得把卷子翻转过来扭着脖子看——老师监考的时候一望而知谁脑子慢。
我现在越来越象一个老年痴呆的狗熊,西瓜棒子芝麻一路的丢。经常是想到厨房拿一杯水,站起来就忘了要干什么了。 对于一些年深日远的事,不记得前因后果,只留下一道疤。比如不记得怎么在水里遭过险,但是一闻到游泳池那种漂白粉味就发抖。。。我总是宁可信其有:既然我这样畏惧一件事,一定是吃过苦头的,千万不要再试炼自己。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一个现年58岁的老员工,状告前雇主IBM,索赔500万美金。5年前他因为访问色情网站遭公司解雇,现下他在诉状中说:1969年,他在越争中看到好友阵亡,受到重大刺激。此后,他经常访问网络聊天室,以缓解心理压力。
这位还说,是那段心理阴影让他变成“性爱狂”,当互联网出现之后,他又成一个网瘾者。因此根据美国有关残障人士的法律,他有权获得保护。
咦?心理阴影原来也是残疾呀,那我也应该得到很多赔偿。自小家长就没拿大灰狼吓唬过我,我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你这么矫情法,在咱家也就罢了,以后到了社会上,肯定乱棍打死——当然后来我发现,矫情的人都没死,但一早已经认定社会是个怪兽,一切要自负盈亏,无论被谁欺负了,都休想回家找到安慰,爹娘的口头语是:他怎么不欺负我?还是你贱招!
我不知道你是怎样长大的,但,看在童年阴影的份上,原谅我这个不天真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