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八卦是寂寞

e59bbee78987-2我身边的朋友,除了我,谁都不觉得刘德华带朱丽倩出来是大件事。不错,全世界其实早已经知道了,其实连杨丽娟都知道。而且刘德华虽贵为终身偶像派也已经满脸褶子了,到了这个时候再怕粉丝为自己自杀好像也有点可笑了。拖了这么多年,不单人民,连狗仔队也疲了,这绝对不是一个峰回路转的大新闻,媒体给那么多篇幅也不外是因为刘德华的天王地位。但我也没以为这事情顺理成章迟早会发生。人生有太多不确定性,真爱无敌情比金坚明媒正娶的老百姓,也不见得都有机会庆祝金婚,何况此种扑朔迷离的地下情。我其实是吃惊的,这,居然,还真的,就发生了。这么老套的结局,反而有点戏剧化。

刘德华说了那么多年的谎,也没有多少人在这时候跳出来指责他,那些祝福多半不是原谅他长情,他这几十年来扮演的角色叫“好人”,现在除非他当众杀个人,否则大概不会有什么坏新闻能毁坏他的形象了。大家真的赞赏朱丽倩守得云开见月明吗?她就是真在乎,经过这20年恐怕也没力气再在乎了。

朱丽倩、林凤娇……我不太理解这些地下情背后的女人。私生活低调是一回事,刻意做隐身人又是一回事,而且其实人人看得见,她还得假装大家都看不见……简直是一种行为艺术。她们又都不缺钱,老公虽然是万人敬仰的偶像,褪去光环也不见得多迷人,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但是轮不到我们为任何人不值。除非当事人,谁也不知道曾经发生了什么事,刨地三尺,拍得床头床尾照也不能。所谓合理不合理,都是从局外人的价值观出发去猜测。每个人对自己做出的选择都有一套理由,可惜这些不重要。大众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过小型上帝的瘾。经常听人说“外人无权指指点点”……错误。你有权当全世界在放屁,但是别人高兴指点,就指点。哥说的不是八卦,是寂寞。

这是豆瓣失散多年的兄弟吗?!

最近博客更新的比较勤,所以我又按惯例去查了一下剽窃。据不完全统计(google了三五项而已),就发现了雨后春笋似地剽窃网站和媒体。这里我已经剔除了故意或非故意忘记署名的私人博客转载,没办法,在这个网民天天高呼“民主与法制”的国家,大多数人仍然只知道愣从别人兜里拿钱是犯法的。

近期剽窃榜:

  • 银川新闻网
  • 国际电子商务网
  • 围场新闻网

近期最受剽窃者欢迎文章:

  • 闺蜜的致命伤
  • 不如不见

为什么我总能找出剽窃者?作为一个市场营销多年从业人员,我有着敏锐的市场触觉,基本上我能猜到什么内容会令人感兴趣,哪篇文章转载率会高,甚至其中哪一句话最热门。如上面所说,我只是偶尔挑几个google一下,验证我的猜测而已。而这次最惊诧的是发现了这个网站:

http://www.aisky.net.cn/archives/10

我看了很久也没有明白,这网站究竟跟豆瓣9点有没有关系。如果不是豆瓣的团队在玩双重人格或者角色扮演,那这个网站究竟是豆瓣的疯狂迷恋者呢,还是豆瓣失散多年的兄弟?

后记:

“偶来道歉”同学在留言中解释了,他是上述域名的主人,但是之前站点不由他管理使用,现在他接管并清除了原有数据。

感谢您的严谨。我因为当初发现这个网站太惊诧了,惊诧到不敢相信它和豆瓣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所以在博客上跟大家分享一下,还没有将它放到我的“剽窃”链接上去。

现在在博客上跟大家说明一下。

后记2:

“背后有人”的RSS自动搜索中,今天出现一条新的。该篇文章没有对我进行剽窃,而是很给面儿地针对我挑衅了一通,大意就是说,

一:我不该计较别人的剽窃——这个不新鲜,不少没有法律观念的人都持这个观点。

二:这倒真是有点新意,她说率先公开发表其实根本不能证明那是我的原创(她的意思是我可能像三流国产电视剧里的商业间谍,拿着一U盘上人家偷手稿去了)。还讽刺说你有种一写出来就马上让媒体发表啊!这位同学是不是很少发表作品啊,觉得发表文章很难的样子。

最后人家还隔空叫骂咧:你可以来google我呀,来呀——我终于明白了,大概不是想吸引我去看,是想我也指名道姓把她挂在我博客上示众。我可懒得上她博客,在此地回复如下:

1. 我虽然是google重型使用者,但我也不是谁都给面子google的;

2. 想利用我红起来,也不失为一种营销手段,但可惜连我也还不算红;

3. 想让我链接你,送你一句于谦的话:想瞎了你内双好眼吧。

悬疑剧

我在闹市区的购物中心门口碰上一个姑娘,她跌跌撞撞呼哧带喘向我冲过来,慌张的神色好像正被史密斯探员或者哥滋拉追杀,而她问的问题是:“请问您知道哪里有卖鞋的么?”

我本能地细分市场:您要买什么类的鞋子?她更绝望了:鞋子……鞋子!我本能地低头看,她脚穿一双拖鞋(对,不是哈瓦那甚至不是劣质山寨人字拖,就是早先澡堂子供应的那种泡沫塑料的交叉带拖鞋),我更迷茫了:“这里是商业区,通街都是店铺啊。购物中心里面也很多卖鞋的。”她惊喜地说:“都有?”然后一指背后的大对勾logo,“那是李宁吧?”

我说那是耐克,一边本能地想起《贻笑大方》里傅彪扮演的伟哥说:差不多,都是一勾儿。姑娘谢了我一声狂奔走了,我甚至没看清楚她往哪个方向奔去。

然后我就本能地对这件事着迷了,像思索《金瓶梅》里“此处删去三字”那样心痒地琢磨她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买双鞋,而且貌似什么鞋都成。可能……她刚被人打劫了脚上的鞋?她穿的又不是
Manolo Blahnik,而且歹徒也不见得会体贴地给她一双拖鞋换上;她脚磨破了还是鞋坏了?那双泡沫塑料拖鞋虽然cheap但是外表崭新质地舒适;她临时要去开会或约会所以急需换一双更得体的鞋子?这个可能性最大,但是恕我说,那么她应该换掉的是全身行头。

百思不得其解啊,生活中简直处处是悬疑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