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的出处

有人问起小说题目的出处,是彭羚的《赏味期限》。

赏味期限
歌手: 彭羚
专辑:一枝花
曲:dick lee 词:林夕编:亚里安 四方果

担心我爱看过的驱魔片
再也刺激不到我去惊呼
担心我爱吃过的东西
都变了快餐多痛苦
只好靠你只好爱你
只好更加珍惜你不怕泄气
天天见你天天爱你
衬蜜糖可以跟咖啡对比 让味觉撮起

找寻一款一九七三的衬衫
找寻一双一九几几的臂弯
可能只找得到青春的雀斑
不值一谈
失去一双一九九三的耳环
失去一顿一九几几的晚餐
跟你不管一起多久都看多一眼

都知道爱锡过的装饰品
跌碎了也可一觉到清早
当所有弃置了的东西
都懒去细诉甚算好

假如日夜看重播旧戏什么滋味
假如玩具也注明要遗弃何必呼天抢地
可能睡着了便会忘记甜筒的滋味
可行现在若接近你便酸得要死

倒霉孩子

陈奕迅的《好久不见》。这差不多是我第一次喜欢某歌曲的国语版超过粤语版。

其实这是个有点闷的苦情歌,粤语版《不如不见》,几乎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印象,直到前两天看到这支MV。冒牌卓别林挤眉弄眼、强颜欢笑,简直像一面照妖镜,令我结结实实地委顿在地。人生像一个大嘴巴,裹着羞愧、心酸、耻辱、尴尬……兜头抽在我脸上。

作为一个羞怯自卑胆小认生心理素质差的孩子,我也一直不遗余力地扮演谐星来着。有时候是替自己掩饰,有时候为了让别人下台。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好的方式,只是在一切事情扑面而来的时候,情绪充斥胸口的时候,钻心疼痛的时候,无可奈何的时候,本能地掏出一副面具罩上。不然怎么样呢?难道还能锤地痛哭或者泪眼相望么。

一定还有更好的法子,一定的。可惜我一个都不会。有时候想起来觉得自己像天津话里大人数落小孩:“介捣么嗨子——”很铁不成钢。但恐怕还得这么一直演下去,直到我们都松一口气,从台上平静地走下来。

自恋不至于,但是真想隔着岁月伸出一只手摸摸自己的头,说:“介倒霉孩子,我不嫌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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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靠谱的,
YK

寻找一九九几:33

10月份的时候,我终于搬了家,例行公事地请张家明夫妇和周致远夫妇来暖房。我像售楼小姐一样领着他们到各屋参观,每打开一扇门,大家都配合地赞叹一声。郑晓筠说:“现在这精装修的房子也弄得不错啊,周致远,咱们也来一套得了。”

周致远笑着说:“这是人家时髦白领住的地方,咱们凑什么热闹。”

苗子说:“要的就是热闹嘛,大家都住一小区,互相是个照应,打牌都方便了。”

我接口:“说的是啊。反正只有你们照顾我,没有我照顾你们,周致远你快买吧,回头我天天上你们家蹭饭去——苗子你们不行,一吵架就叫我去维持秩序。”

张家明搂着苗子笑:“我跟我们家苗子才不吵架呢。”我酸倒在沙发上。

大家正笑着门铃响,郑晓筠问:“你还约了谁?”张家明哼了一声:“这是送空调的,罗小姐点名跟我要的暖房礼物。”说着去帮工人张罗。

安顿好了我们出去吃饭,我已经锁了门又回去关窗户,落在大家后面,看见郑晓筠拽着周致远的衣角问:“张家明送那么大一空调呢,咱们就送一套餐具……合适么?”周致远说,“那有什么不合适的。谁还挑这个。”笑着揽过她的肩,“你这儿比大个儿呢。”

我在后面微笑了起来,夫妻就是夫妻,周致远再照顾我,他跟我说话的时候就不是这个样子的,我真爱看他这个样子。

10月份结婚的特别多,这时候还有车来小区里接新娘子,张家明纳闷地说:“怎么大晚上办事啊?二婚吧这个。”

苗子瞪他一眼,“你缺德不缺德啊,人凭什么二婚啊。”

张家明说:“不是,真的,老北京规矩,二婚才晚上结婚呢。”

苗子抢白他:“人是外地人,就乐意晚上结,怎么啦?”

我说:“都别吵了都别吵了,我问你们,要是三婚该什么时候办啊?”

大家都陷入沉思,周致远说:“那只能后半夜了。”大家都笑起来。

上午刚下过雨,空气很新鲜,我们踩着一地被雨水打湿的彩色纸屑去饭馆,感觉又像参加婚礼似的。但是今天我心情很好,既没有自怜自伤,也不用卖力演戏,我夹在他们两对夫妻当中,简直像一个正常人,轻松自如地聊天,我甚至可以为周致远的笑话大笑。

张家明说:“罗安我发现你可真够奇怪的,以前你和周致远啥事都没有,你整天别扭成那个样儿。现在……你倒大方得没事人一样。你什么毛病这是?”

我摊摊手:“到了这地步,脸皮就厚了。”其实是因为,我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爱他了。我是一个感情上很幼稚的人,永远学不会成熟平淡的男女关系。别人都陆续结婚、生子……我的恋爱方式仍然停留在小女孩阶段,固执地、无望地、遥远地倾慕一个人,那简直是粉丝对偶像的感情,非常不切实际。

于是2003年我和我的情人周致远分手了。我怎么跟他说呢?“我错了,我以为我爱你,其实我只不过是喜欢恋爱。”或者我可以冠冕堂皇地说:“我不能拆散你的婚姻……”留一个哀怨高尚的背影。不不不,我不愿跟他玩儿这套。我猜他本来计划做一个没有污点的人,我是一块绊脚石,累得他停了下来,然后又不肯跟他上演生死恋,真不值。

周致远并没有问我原因。他一贯是这样的,我甚至不知道他跟我在一起,是因为爱我,还是不忍心让我难堪:一个女孩子,倾慕他那么久,又哭着跟他表白了。他倒一直是喜欢我的,比爱朋友要多,但也不会多很多。

我猜我们以后还会见面,逢年过节、朋友聚会、乔迁之喜、他孩子的满月……郑晓筠会继续用那种亲昵而戒备的眼光盯着我,直到我结婚。我总有一天要结婚的吧?几次失败的感情还不至于让我就此崩溃。我不反对结婚,事实上,我比任何时候都想结婚,跟一个成熟、健康、简单合理的人。或者谈恋爱,和一个男人同进同出,无论什么场合都联袂出席。我好像已经单身了好多年似的,因为我的男朋友不能带出来。

我甚至开始快乐了起来,为什么不呢?我还不到30岁,体健貌端,经济独立,工作井井有条,家里窗明几净,闷了有朋友同我吃饭消遣。张家明忍了又忍,终于趁苗子去洗手间的时候问我:“你和周致远究竟怎么样了?”我拿出我的杀手锏,做一个惊诧的表情:“周致远?你这可扯到哪里去了。”张家明点点头,选择性失忆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好处。

和他们分手后我去超市买酸奶,离着老远瞥见一个人很像林向东。我本能地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一闪身躲在了货架后面。随即又觉得自己很好笑,我慌什么呢。慢慢探出半个身子去细看,真的是他,已经和女伴走到收款台排队,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沉甸甸地装满了速冻食品。女孩子梳长长的卷发,挽着他手臂絮絮说话。林向东听着听着笑起来。

我隔着几排货架看着,也想笑,但是眼泪却流了出来。我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找出眼药水来掩饰。再看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交完钱走开了。我走回冷柜前继续找我喜欢的酸奶牌子。未来应该还有数不清的可能性,像这货架上延绵不断新上市的产品一样,但我大约知道,我这一生再也不可能爱谁,像以前爱他那么多。

(完)

重头看起

人人都爱说英语

我有一个朋友在温哥华,同我说:“住了两个月,还一句英语没说过。”我相信她。加拿大华裔甚众,尤其在华人聚集区,如果只涉及日常生活,会讲普通话已经足够。稍谙粤语更佳。语言完全不是问题。

然而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说英语。中国人同中国人说英语。中西混杂的场合倒也罢了,为表尊重,不应用方言开小会,但是同胞对同胞,仍用英文对话、写信:OH MY GOD, COME ON GUYS, WHAT’S UP DUDE……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意结。大概是觉得在西人的地头,理应说人家的语言,只要说英语,就等于融入了西人社会。又或者是为了时时刻刻练习英文……国人学习英文真勤奋,从娃娃已经抓起,在学校自发组织英语角,同学之间以英文问好。会说英语是职场必备技能,每次去外企面试,都要与考官用英语问答一阵,即便该办事处一个外国员工也没有。英语说得流利与否,其实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然而大家还是迷信英语。日前陈冠希出来道歉,大家除了赞他帅,就是交口称赞他英语好——伊是温哥华出生的加拿大人,英语是母语好哇?

我也算半个学英语出身,所以可能意识不到随时随地学英语的迫切性,大概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而且同很多人一样,我也有说话夹英文单词的坏习惯。在我看来,这不表示英文好,只能说明英文还不够好,或者中文不够好,未能中西融汇贯通。唉,慢慢改吧。有些专业词汇,先知道英文,很难翻译出原味,说惯了脱口而出也不算死罪,但是尽量别同香港人学:搭TAXI,食LUNCH……人家曾经是殖民地,积习难改,你有什么藉口?

最有趣是有些人学英语学得走火入魔,中文还在,语法全都乱了。以前我有一个同学,请了一星期病假,返校时同学关切地地问:“没事儿了吧??”她说:“已经好多了,谢谢你问起。”又我曾致电一间外企办事处,对方彬彬有礼地用中文答:“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害得我险些儿忘了人话该怎么说。

常年在外企里面工作,说话夹几个英文词,和起英文名字一样,是挺难避免的,不必赶尽杀绝。只是行行好,别连长城都说GREAT WALL,俏江南都写成SOUTH BEAUTY。我只遇到过一个强人,坚持说一嘴京片子,人人都管销售叫“SALE屎”,只有他拿着合同问:“馁个业务员儿?这是馁个业务员儿的单子?”

咱不能不让人说英语。或许人家英语真的很好,好到超过自己的母语,一定要说,不说痒痒。可是语法混乱、发音可疑的人,就不必折磨彼此了吧。我曾经有一位销售同事,开会时最爱跳出来抨击其他部门,且喜用乡音浓重的英语,一次指着我鼻子问:你们这个不烂的,到底是不是一个好的不烂的,作为一个不烂的……

我一边躲着四溅过来的吐沫星子,一边小声问同事,什么东西烂了?

侬猜一猜他到底在说什么?